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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青苗补偿款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3-10-27 08:43:00   浏览次数:2383

    不久前,江苏省灌云县纪委监委蹲点监督工作组来到小伊镇伊北村回访时,正在村口加工粮食的村民老刘对工作人员表示,其青苗补偿费用已经到账。

    此前,灌云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立蹲点监督工作组,选取信访问题和群众矛盾较多的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组在走访小伊镇伊北村时,村民老刘手里拿着一份《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来反映问题:“征地工作都结束四年多了,其他人的青苗补偿款都已经发了,就我的没到账。”

    这其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截留挪用等问题?带着疑问,工作组开展实地走访,与村干部、村民了解情况,同时翻阅小伊镇政府台账资料,与镇财政所负责人进行核实。

    “之前伊北村会计来过一两次,每次补贴的相关申报手续都不全,所以钱就一直没办法发下去。”小伊镇财政所相关负责人解释。

    “老刘确实找过我几次,但青苗补偿款发放需要镇上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等人签字,还需要第三方评估确认,加上镇上领导人员变动,申请比较麻烦,就拖了很久,后来就忘记了,是我工作不到位。”当工作组人员找到村会计刘某某的时候,他才想起青苗补偿款的事情。

    在走访调查中,工作组发现老刘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伊北村还有10户村民的征地青苗补偿款等也被漏发,涉及金额2万余元。

    掌握情况后,工作组随即督促小伊镇党委政府、伊北村“两委”及时整改,并就该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限时补发补偿款。最终,刘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也全部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