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水务集团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11-29 17:00:00   浏览次数:366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39日至519日对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76进行了反馈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水务集团党支部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集团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卢健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集团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推进。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方面1232具体问题,集团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整改要求制定下发《水务集团党支部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明确72具体整改任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每周调度整改进度,及时反馈、及时提醒,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1232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的30个,其中需长期坚持的17个,正在整改推进的2个。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党支部未制定相关学习制度及年度学习计划,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到位。公司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要求不明晰,仅有党组织设置和职责权限,未明确党组织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2022年度水务集团党支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和应知应会考试;二是公司章程已修订,明确了党支部委员会的议事内容、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

2.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不彻底,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水务集团未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例会制度,未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研究工作时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合并召开,监事会工作开展不正常,公司治理体系中的监督职能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公司章程,已修订完善《水务集团例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已制定《水务集团党支部前置研究重大经营事项清单》;三是根据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报城投集团研究,水务集团保留董事会,已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厘清办公会和董事会权责边界。

3.关于“市场化转型、实体化运行成效不明显,激发企业活力和健康发展动力不足。水务集团下属市碧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泓市政公司”)自2017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接集团公司直接发包的治水工程,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对外争取工程业务量少。碧泓市政公司共签订施工合同74份,总价约为1.69亿元,其中承接非集团发包项目241118万元,占总价的6.6%。随着“后治水时代”的到来,碧泓市政公司即将面临着工程量急剧下降、业务收入锐减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做好城区管网运维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市场化转型,以市场为导向,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更多外接业务;目前,城区管网运维正常开展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建立了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寻找项目和提供项目信息;积极寻求工程施工项目和管道运维检测项目。已完成长江大酒店内部污水管网混接改造、三茅供电所内部雨污水管道改造、新坝幼儿园内部污水管网改造、新坝高新园区雨污水管网疏通清淤、大航集团周边管网排查等工程、江苏亚安电力科技管道清疏等工程施工;正在跟踪洽谈新坝镇集镇片区管网排查、江苏富有电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内部管网排查项目。

4.关于“推进公司降本增效意识不强,少数对外直接发包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同期公开招标项目。2019年直接发包给外单位的市政项目16个,统一下浮比例为15%,而同年度公开招标的三个工程项目下浮比例分别为28%25.5%35%”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了年度财务预算,并严格执行;二是针对施工作业面小、施工难度大和施工时间紧导致造价相对较高的工程,在充分开展现场调查、设计勘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造价审核控制,降低工程成本。

5.关于“推进工程进度不快。治水过程中,遇到信访矛盾、同槽施工单位协调等问题,主动担当作为不够。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达和交办的重点治水任务,水务集团每年都有个别工程未能按序时进度推进到位,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分”问题的整改。

目前城区治水工程主体工程基本结束。针对今年以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三茅大港断面水质提升相关治水工程,水务集团一是配合街道、社区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述求,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二是加强与供电、燃气、自来水、电信等管线单位的沟通协调,缩短同槽施工周期;三是依据排定的治水工程任务清单及完工时限,加快推进在手各项工程项目。

6.关于“工程现场管理不够精细,施工扰民的问题持续存在。2021年以来,水务集团共收到“12345”工单2009件,其中反映扰民、损坏群众建筑、影响生产生活的855件,占42.5%”问题的整改。

城区治水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关于施工扰民、损坏群众房屋等问题均已妥善解决,工单办结。在后期各项工程中,一是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将施工对群众的影响降至最低,对于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沟通解释,确保群众满意;二是严格执行报备公示机制,执行夜间施工审批制度、交通封闭审批公示制度,让群众提前知晓,并合理安排工程进度。

7.关于“对治水工程的长效管理关注不够。公司满足于建成雨污分流管网工程,但对建成后的运维管护思考不多,巩固业已形成的治水成果还不到位,城区部分河道还存在返黑、水质不佳的情况,有的河港考核断面水质还存在着季节性不达标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住建、市政园林等部门进一步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机制,提出《城区小区(居民点)内部管网整治及维护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制定《城区防汛排涝现场巡查和应急抢险制度》、《城区河道巡查、泵坑调度和应急处置管理制度》;二是结合城区市政管网运维工作,加强排水设施的检查,发现乱接、乱排、乱倒等“三乱”行为,及时反馈执法部门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扬中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根据《扬中市城市排水设施养护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常态化做好城区213.31公里雨污水管网、8400座检查井、9158座雨水篦子的管理维护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河道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分析处理;五是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城区建中河、中八桥港等6条河道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三茅大港断面水质提升工作,加快推进相关整治工程。

8.关于“部分工程路面施工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城西、城东、城北(南)等片区共28个居民区及路段路面厚度取芯检测,取芯83个点,有18个点未达到设计厚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同审计部门、施工单位对路面进行取芯检测,对路面厚度超出规范偏差的造价进行核减处理。目前,已出具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并审计核减路面厚度费用,设计院已出具关于混凝土厚度情况说明;二是后续工程中,进一步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工序验收,确保路面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已制定完善水务集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9.关于“少数隐蔽工程存在隐患。新扬北区(东区)雨污水管网中,污水管线存在管壁破裂、脱落、变形等缺陷,少数化粪池与雨水收集井存在不同程度渗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新扬北区(东区)雨污水管网开展CCTV检测,相关问题予以处理,已与参建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目前,管网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修复化粪池及检查井,解决渗漏问题,目前已完成化粪池及检查井的修复。三是长期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按计划常态化做好城区市政管网运维工作,严格做好EPC工程竣工验收,对运维发现的城西、建设片区保留管网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10.关于“对少数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重视不够。20196月,住建部门针对城西雨污分流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工程联系单,至今未见整改回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城西雨污分流项目相关工程联系单的书面整改回复;二是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及作风建设提高各项目负责人责任心,对于存在的质量隐患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并完善整改资料,提交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截止目前,相关工程联系单及质量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书面回复。

11.关于“施工材料监管不到位。20194月,城西雨污分流工程CGMK标段因使用含氯离子超标的海砂,被住建部门建议处罚”问题的整改。

一是城西雨污分流工程进场所有海沙均已退场处理,出具了砂检测报告,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出具了监理通知单;二是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强化工程材料质量监管,加强材料进场前的验收、检测,不合格材料一律退场。

12.关于“对施工单位可能存在的违法分包行为,未实施有效监督,提请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7月份以来,集团纪检组已牵头集团相关部室多次赴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今年以来新建项目,通过对材料采购合同、采购发票、机械设备情况、劳务分包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排查,未发现违法分包行为。

13.关于“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精准、具体,2019年以来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上一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中,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公司人事变动,未能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根据党支部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了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严格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巡察整改的重要事项,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对照检查。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作为党支部年度总结的重要内容,及时梳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落实整改。

14.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2019年以来党支部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递不够到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要求、敲警钟的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学习党纪党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纪党规学习,截止目前,已经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讲话2次、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1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次;二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城投集团党委领导下,定期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建设工作,831日召开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以中秋、国庆等节日假期为契机,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人员已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2人次。

15.关于“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到位。干部职工处分决定仅在支委会上宣读,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执纪问责偏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831日已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公司相关人员处分决定,做到警示警醒,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二是根据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及党日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包括警示学习、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

16.关于“执行水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不严。2019年以来,集团公司11个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未按公司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而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发包给外单位;碧泓市政公司14个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劳务分包项目,仅6个项目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分包单位,其他均直接指定且价格未进行竞争比选,违反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合城投集团制定完善了城投集团新的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在严格执行城投集团采购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扬中市碧泓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规范不同限额的采购办法报批流程和采购程序;三是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劳务分包执行合理低价采购的原则;四是已组织相关采购人员进行招标采购制度的学习培训。

1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下属市碧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澄公司”)购买空调、电脑、办公用品等合计5.4万元支出转账至工作人员个人卡。20202021年水务集团慰问费共计8.83万元,未注明具体事由及对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组织碧澄公司采购部、综合管理部、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制度集中学习培训,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各项规定;二是严格要求财务管理人员把好审核关,确保制度的正确落实;三是严格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往后相关费用转账个人银行卡;四是强化慰问的审核把关和费用控制,并已做好各项费用登记,费用清晰明了。

18.关于“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个别采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三二线12号泵站改造及污水压力管道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合同金额为398.77万元,未按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要求进行采购,而于20209月直接发包给碧泓市政公司施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16号令及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是坚持执行城投集团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不同限额的采购办法报批流程和采购程序,接受城投集团统一监督管理。

19.关于“将合同金额控制在规模标准以下规避招标。2019年至2020年施工项目中,直接发包给碧泓市政公司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24个,合同总价8683.44万元,其中合同价为400万元项目有2个;合同价为390400万元的项目有10个”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16号令及省市关于工程招标相关规定,规范不同限额的招标采购办法、报批流程和采购程序。对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严格执行城投集团招标采购制度,并接受城投集团统一监督管理。

20.关于“部分服务类项目发包单位相对集中,存在廉政风险。2017年以来直接发包设计项目79个,合同总价2317.61万元,其中江苏东华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接72个,合同总价2230.75万元,占比96.25%;直接发包勘察设计项目53个,合同总价820.57万元,其中镇江市勘察工程总公司承接34个,合同总价549.35万元,占比66.95%。”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16号令及省市关于工程招标相关规定;二是坚持执行城投集团招标采购制度,规范不同限额的采购办法报批流程和采购程序,接受城投集团统一监督管理。

21.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少数项目超概算比例较高,未进行重新报批。江洲南路西侧排口整治工程,批复概算价330万元,施工合同价389.77万元,目前已超概算价18.11%;向阳河排口整治补充工程,批复概算价330万元,施工合同价399.46万元,目前已超概算价21%。个别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多,城西雨污分流工程E标段合同价1517.1万元,结算价1795.9万元,结算价超合同价18.3%,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完成城西雨污分流E标段超合同价相关程序履行。江洲南路西侧排口整治工程、向阳河排口整治补充工程当时情况特殊需要立即进场,合同签订价格是根据经验预估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不超立项。二是加强造价控制,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充分掌握现场勘查调查实际情况,优化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降低施工成本,除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尽量避免超概算情况发生。

22.关于“支委会与办公会议事权责不明。一些重大资金使用事项未在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的整改。

已修订完善《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水务集团党支部前置研究重大经营事项清单》,按照相应权责,开展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相关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报城投党委会讨论。

2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直接发包项目服务单位选择及价格的确定未见‘三重一大’决策过程”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城投集团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掌握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杜绝今后再次发生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根据国企整合要求,依据城投集团“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及时向城投党委报告重大事项。

24.关于“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不严,20199月支委会推荐重点选拔对象人选和20218月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时,均存在一把手首先发表意见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已修订完善公司办公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今后再次发生。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情况,领导班子相互批评的内容照搬照抄个人剖析材料的自我检视问题”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对各个环节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端正态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

26.关于“支部委员增补流程不规范。2021819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增选支部委员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且未向上级党组织请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学习培训,按要求根据规章流程办事,党务工作人员已参加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考试。二是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在城投集团党委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流程。

27.关于“发展党员记录不及时。202112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个别同志为预备党员,会议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会议记录能力,会议缺失内容已补充完整。二是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顺利完成了两名预备党员接收流程。

28.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风控法务、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短缺,近几年来集团公司法务工作主要依靠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工程造价工作也一直没有专业人员负责,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公司发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与城投集团整合为契机,借助城投集团专业人才力量充实完善水务集团法务和工程造价方面的工作,目前,集团相关合同审批已提交城投法务审核。二是鼓励现有员工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建造师、造价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和专业职称评审。

29.关于“人员招录不规范。2020年以来集团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录的16名员工,202155名劳务派遣人员转合同制用工,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人员招录制度,进一步完善用工机制,已制订《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同时,加强现有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监督。

30.关于“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上轮市委第二专项督查组督查中发现的绿柳河等河道污水入河、水质变黑等问题,周边群众仍有反映,治水的长效性管理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绿柳河等河道巡查和水质监测,确保绿柳河活水设施和生态湿地正常运行,改善河道水质,已建立河道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对河道进行日常巡视;二是开展绿柳河片区“回头看”,针对发现的市政管网私拉乱接等问题,已进行整改修复。对于乱排、乱倒等行为,已反馈执法部门查处。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之中

1.关于“城区治水全覆盖没有落实到位。个别城区老旧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因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实施到位,出现了污水外溢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截至目前,城北城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回头看”,已完成80%,城东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回头看”已完成95%。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配合住建、市政园林、三茅街道,开展三茅大港及城区6条河道整治方案实施。针对部分老旧小区、老埭和存在违章建筑片区无法实施雨污分流的情况,配合三茅街道、相关社区积极开展矛盾调处,查漏补缺消除管网空白区。截止目前,已陆续完成了包括步行街混接整改、广宁河片区混接整改、文化路片区截污整治等治水项目17个,因群众矛盾而长期未能实施的柳竹新村东侧部分区域雨污分流项目9月进场施工,预计10月底完工。6条河道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正在申请销号。对于待拆迁片区等无法实施雨污分流的,实施污水截污整治工程,已完成文化北路片区污水整治工程。

2.关于“部分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未及时跟进到位。2021年完工的城南城北EPC项目部分工程和2019年完工的建设片区工程未见CCTV管道、混凝土钻芯、剖面等检测报告,也未组织竣工验收”问题的整改。

城北EPC项目相关工程和建设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相关CCTV管道、混凝土钻芯、剖面等检测报告资料已准备完成(建设片区实施时还没有断面检测,EPC部分剖面检测报告因为检测费用未支付,暂无法取回);正在准备相关资料提交主管部门检查,为竣工验收做准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水务集团党支部将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书记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各方面、全过程,把整改的过程和成效作为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拉单销号、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221068;电子邮箱yzswjt@yzswjt.com

  

中共扬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