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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10:01:00   浏览次数:56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1015日至1215日,市委第巡察组对扬中市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211日,巡察组向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方面27个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67项整改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制。迅速成立以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琴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孔红梅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孔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联络工作。

(二)建立整改清单。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讨论、逐个剖析,弄清原因、查找症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有关责任人员,使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

(三)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琴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切实担负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各相关科室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责任制体系。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含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2个。

1.关于学习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列入重要学习内容。二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行政审批局月度工作例会、业务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镇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文件精神。三是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解读》等政策读本,推动业务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2.关于帮办代办的便民惠企作用尚未彰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牵头印发《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科、乡镇代办员、部门帮办员职责,梳理形成企业登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6个阶段审批(服务)事项清单39项。二是搭建市、镇(街、区)两级帮办代办网络,上墙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网络和工作流程图,对于全市范围内一般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区)为民服务中心项目代办专窗与项目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对于市重大产业项目和交办项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科与项目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三是召开市重大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工作布置会,市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科、八桥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分别与江苏大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太阳能边框项目、江苏中佳电器有限公司智能电气加工制造项目签订代办委托协议,按照一项目一团队、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清单的思路,提供从公司设立不动产登记全生命周期的帮代办服务。四是建好用好投资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制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云指南,为投资主体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帮办代办服务。

3.关于协调主管部门针对下放事项做好与各板块的对接指导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对接,学习研究《扬中市市级部门委托镇(街道)办理事项准入制度(试行)》(扬政办发〔202034号)。二是保持与各镇(街、区)对接,动态调整镇村两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根据业务需求,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会,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赋权事项有序承接平稳过渡。三是协调原审批部门加强现场指导,针对需要现场勘验等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审批事项,前期由原审批部门派人协同现场查看指导。

4.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项目开标预登记制度,所有进场交易的分散采购项目提前两至三周上报至交易中心,由中心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所。二是安排工作人员对分散采购项目开标过程进行现场管理,重点解决分散采购管理松散、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场地预约、公告发布、进场人员身份验证、评委过程管理等场内行为进行考核打分,针对扣分情况当场告知代理机构并要求整改。四是安排专人引导评委进入四楼等候区,按规定存放手机等通讯工具,经门禁系统身份验证后进入评标区。

5.关于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改革启动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赴周边地区学习交流基础上,202111月成功实现扬中农村产权交易三期平台上线运行。二是联合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农村产权三期平台集中培训,相关镇(街、区)带着交易项目参加培训,针对项目交易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现场指导。三是截至202112月底,我市各镇(街、区)均实现了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项目在三期平台线上交易。四是规范项目服务,分类建立项目档案,交易全过程不见面,公开透明。

6.关于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配备工作人员在周六延时服务期间,按上午、下午两个班次对办事群众开展疫情防控两码查验,确保严把疫情防控关口,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做到不遗漏一个、不马虎一分。二是强化场所管控,全面部署推广镇江通行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入口处多点位张贴,确保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安装使用智能防疫闸机设备,自动进行红外测温、健康码查验等功能,提升人员通行效率。三是强化防疫宣传。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播放疫情防控标语,提醒办事群众解封不解防、防控不放松,出入公共场所主动测温、扫通行码、亮行程码。

7.关于少数公务机票、印刷服务未在市政府定点采购单位采购问题的整改。

组织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派驻财务人员学习《扬中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定点企业名单,按要求开展采购活动,履行采购审批手续,确保采购程序规范。

8.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公开承诺。全员签订《公开承诺书》,就作风纪律、文明规范、服务态度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承诺,严格落实《违反公开承诺行为的处理意见》,对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二是严格落实《扬中市行政审批局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对窗口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目标、任务交办、制度执行、服务承诺及活动参与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议,季度和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制定为民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为民(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督查,督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四是全面部署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全覆盖,通过群众评价利器倒逼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9.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3月,按规定程序履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书记任命工作,经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由高翔同志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书记。二是召开交易中心党支部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

10.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精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会后整改落实等工作。二是125日,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3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问题深刻剖析,揭短亮丑,开出了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三是各支部按照要求召开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全体党员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通过支部党员会议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力度,加强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材料抄袭现象。  

11.关于对党员职工的人文关怀不够问题的整改。

积极回应职工诉求,强化人文关怀,在原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北侧立柱1考勤机的基础上,结合人员分布和流动特点,在政务服务大厅南侧立柱及行政审批局二楼办公区各增设考勤机1台,现共有考勤机3台,通过分流打卡,解决了拥挤式打卡现象

12.关于行政审批改革人才支撑作用不明显,人才培训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托业务大讲堂”“法商讲席学习平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同志担纲主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文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解读》等政策读本,推动业务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二是针对全市收审分离事项开展逐项模拟测试,通过模拟收件、录入、流转、跟踪、出件等办件过程,综合提升综合窗口人员业务素养。三是针对投资建设等专业性强、业务要求高的审批科室,强化人员培训力度,制定《新进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由骨干人员轮番讲解,通过集中+自学、实操+考核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交流培训,打造业务精通、服务优良、工作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四是在投资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实施两两互岗”AB岗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每项业务确保两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实现服务不断档、工作零缺位。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扬中市为民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将统一使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纳入考核内容,提升一体化平台办件覆盖率二是协调医保、社保、税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2022228,原医保分中心整建制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321日,税务分中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服务等相关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便利群众一窗办理民生事项。三是开展一窗通办 收审分离改革事项办件模拟测试,打通账号注册、事项匹配、材料流转等审批环节堵点,目前已完成首批19个部门收审分离改革事项线上测试。下一步,将针对模拟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推进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通报督促工作进展,确保收审分离改革实效。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创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张贴通告、制作展牌,鼓励市民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或江苏政务服务APP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提升不见面审批知晓度。二是倡导网上办理的同时杜绝上门不办理、线下不受理等现象,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供申请人多样化选择。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12345定期拨测反馈情况,要求部门动态更新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等基本信息,第一时间为有需求的群众答疑解惑。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件事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网上能办好办”“办好转变。

3.关于统筹协调主动性不强,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办、工改办、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牵头召开重大产业项目帮办代办联动服务布置会、一件事改革推进会、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联席会,印发《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实施办法(试行)》《扬中市2022年深化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召开政务服务工作务虚会,分析2021年度政务服务工作短板不足,明确2022年度优化提升方向。依托月度工作例会,交流研讨由我单位牵头的考核指标,确保吃准吃透指标要义。在镇江市一季度营商环境体检中,我市政务服务指标位列第一序列。下一步,将根据《2022年镇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关注放管服改革、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政务数据共享等指标,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一件事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避免失分项,争取加分项。

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在国家、省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出我市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对接跨省通办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向上对接反馈,在综合窗口设置跨省通办专窗,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帮办代办、EMS邮寄等方式实现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覆盖。

5.关于政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摸排了解各镇(街、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二是建立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库,初拟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应诉制度。下一步将对照跨省通办清单,在一窗通办  收审分离改革基础上,选取高频跨省通办事项向镇(街、区)延伸,实现就近可办、全域通办。动态更新、充实政策法规库内容,印发行政审批局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组织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学习。

6.关于与业务工作相比,不能做到同频共振,单位部分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行政审批局工作要点》及《行政审批局党建工作要点》,与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宣传,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通过电子屏、展牌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新风,传播社会正能量。三是党组班子和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接受监督和评议。下一步,将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范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

7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职能不够明晰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成立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目前已完成各相关部门意见征集,下一步,将结合反馈意见完善内容、印发文件。同时加强文件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推动阳光透明交易。

8.关于对政风行风热线的直播效果、问题处置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310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12345热线办与融媒体中心进行了对接,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和日常工作安排,每周与节目组对接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处置情况。下一阶段,将做好问题移交机制问题处置回访机制的落实,不断加大对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处置的跟踪、督办力度。

9.关于便民服务设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调整大厅功能布局,更新咨询导向台、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设备设施,排定值班表,配备专人开展咨询、引导服务。二是在材料复印上,各窗口均配备打、复印机,提供免费复印服务,不再需要申请人自行复印材料。下一步,将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二楼窗口平面示意图,同时强化服务引导,方便群众快速顺畅找到办事窗口。

10.关于小额零星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强化小额零星工程管理,2022年交易中心实施场所改造,依托财政局小额工程供应商库,选择供应商,商讨改造方案,签订工程合同,于合同中注明安全责任归属,并由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备案。施工改造过程,加强现场监督。下一步,待项目结束后将进行工程审计,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支付工程款。

11.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强化保证金收退管理,建设工程、产权保证金均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退还。政府采购已取消收取保证金并逐步退还原结存的履约保证金。下一步将建立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退款流程细则,制定《扬中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交易操作规程》,提升交易管理的规范性。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行政审批局《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及时填报镇江市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确保责任落实落细。下一步,将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谈话,并根据新三定方案,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13.关于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谋划制定局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局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引领,带队伍、促业务,推进党建与行政审批局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坚持一个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一座堡垒,疫情期间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全局年轻同志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以政务服务人担当的铁肩膀助力全市疫情防控。三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鼓励吸收年轻同志向党组织靠拢,2022年,共确立党员发展对象2。下一步,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提升支部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4.关于统战群团引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统战群团工作列入行政审批局党建工作要点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强化党建对统战群团工作的引领,组织学习雷锋我先行,路长制路面巡查、文明交通执勤等志愿服务。下一步将加强对统战群团工作的专题研究和讨论,联合组织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竞技、展示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提振干事创业热情。

15.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成效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个采购项目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对代理机构人员场内行为进行打分评价。二是依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局采购管理科对采购预算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进行现场监管,对其他项目进行抽查监管。下一步,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社会代理机构宇翔公司常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公,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问题解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持续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提高站位,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明确目标,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全面改、彻底改。

(三)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及时固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经验和措施,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62018;电子信箱:404698586@qq.com

 

                       中共扬中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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