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09:47:00 浏览次数:536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0日,巡察组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参与单位,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周密组织部署。局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副科职领导干部为组员,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经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审核后,形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作深入自我检查剖析,为整改落实见成效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统筹推进落实。统一思想,严明责任。党组书记牵头,党员领导干部全员参与,召集科室单位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逐条围绕整改措施落实作交流,严明整改纪律,压实整改责任。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党组会议、条口工作例会等的整体推进之中,贯彻到纪律规矩的落地执行之中,体现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之中,贯穿到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之中。既“当下改”,也“长久立”。既有立行立改的果断行动,也有长效常治的总结思考,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持续见效。
延伸巩固整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支部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持之以恒推动作风转变;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高素质的干事创业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和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做好文体广电和旅游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打造事业发展新气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作风效能有待提升,日常考勤不严格,约束力不强,多次被效能办督查发现问题”问题的整改。
3月14日起,机关安装指纹打卡电子考勤系统,严格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未能按时打卡人员须以正当理由履行请假手续后报办公室备案,考勤情况定期公开。同时要求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调配存在不合理现象”问题的整改。
润扬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西沙芦柳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名下公车按照国资规定程序,已经完成拍卖处置。
3.关于“存在房租欠收、漏收、房屋闲置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隐形流失”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局、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电影发展中心、奥体中心、中扬奥体公司国有房屋出租行为的监管,对其负责人发放书面廉政提醒,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房屋出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出租价格在5万元以内的房屋出租交易程序、合同文本进行再规范,尤其是对房屋先收租金再使用进行强调。分管领导会同纪检监察多次与有关单位以及承租人谈话,往年积欠租金已经收回。
4.关于“个别房产续租存在租用手续后补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落实专人,制定表格,每月收集新增出租房屋、新增闲置房屋、新增到期房屋、应收和未收租金等信息,动态掌握房屋出租全面信息。
5.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邀请专家来我局作《认真学习财会政策 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培训,局分管财务领导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报账员均参加此次培训。培训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日常报销细节问题、最新财经纪律法规、财经纪律要求、财务开支标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做了专业、详细讲解,进一步严明财务规矩、规范财务操作、堵塞财务漏洞。
6.关于“部分执法文书不规范,案由较为单一”问题的整改。
邀请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监督科科长张冰来我局作题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局相关科室以及文旅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参训。培训立足执法实践,整理出行政执法过程中主体的规范、内容的规范、结果的规范、程序的规范等应主要遵循的内容,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
办结1起“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网络违法案件,处以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实现网络违法办案零的突破。
7.关于“执行婚丧喜庆申报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文件,对于全体党员、非党中层干部需汇报的事项作出7条规定,经过法务合法性审查后,向市委组织部作规范性文件备案。
8.关于“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存在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议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每次会前拟定会议方案,提前明确会议议程,严格区分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内容,用不同的会议记录本分开规范记录。
9.关于“党建工作上热下冷,党支部建设不均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委市级机关工委2022年市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我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以各党支部为单元,结合实际,对照制定各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和举措。制定《2022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支部结对共建方案》,明确中扬奥体公司党支部和博物馆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和少体校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和影剧院党支部结对,机关党支部视实际情况与各支部联建,建立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内活动的通知》文件,从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牢牢把握党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从严规范党内活动三方面重申党内组织生活要求,梳理和明确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集中学习、党员统一活动日、交纳党费制度的具体内容。制定落实《2022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分管领导定点联系党支部工作方案》,局党组每位领导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联系服务群众为内容,定点联系1-2个党支部。
11.行政机构未及时挂牌。
“扬中市文物局”牌子已经增挂到位。
1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超时限”问题的整改。
是指在上一轮巡察中反馈的“体育彩票存放点设置不科学”问题,原定2018年10月底前搬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至文化馆老馆,但因文化馆整体搬迁新馆工程较原计划有所延期,且文化馆搬离老馆后,原场地设施破损陈旧,需要进行简易修补及消毒、灭杀虫害后才能进场,故问题整改超过时限。目前,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包括彩票存放点于2021年11月整体搬迁至文化馆老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刻,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围绕十九大报告“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繁荣兴盛”等内容,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交流1次,形成交流文章4篇。
策划举办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计划于年内举办广场舞展演、主题摄影展、首届主持人大赛、戏曲巡演等活动。
2.关于“未能主动运用新思想新理论制定相关发展规划”问题的整改。
编制完成《扬中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文化和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形成初稿,下一步将进行修改完善。
3.关于“《扬中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引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后,未能充分结合长江生态旅游岛、乡村振兴、产业强市等战略及时调整思路、明确举措,出现前紧后松现象,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我市编制的《扬中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明确了“一核一带一路”的空间布局,“一核”即旅游发展中心核(园博园、太平禅寺、滨江公园等)、“一带”即环岛旅游风光带(旅游江堤、旅游驿站、旅游名村、旅游港湾等)、“一带”即水上旅游线路(西沙岛—雷公岛),并按照该规划逐步推进,其中“一带”工作因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无法实施。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及产业强市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文旅资源实际,将“一核一带一路”逐步调整为四个集聚区,即三江湾旅游集聚区(新治村、立新村沿江区域为核心)、北部滨江休闲区(友好村、中华村、兴阳村、营房村等沿江区域)、南部乡村休闲带(福源养生度假区、永胜红菱体验基地、利民浪漫田园小镇)、如意湾旅游度假区(园博园、太平禅寺、滨江公园、博物馆、金陵大酒店、奥体中心等区域)。目前四个集聚区旅游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启动友好村动车基地项目、利民村江花湾项目建设。友好村动车基地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地块的审批,动车已与唐山汽车进行初步的对接;利民江花湾民宿项目正在进行招商中,已改造完成的2栋民宿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正在布局建设,下一步将加大项目招商力度。
推进渔乐园、利民自驾游基地等项目建设。前期因疫情项目暂停,目前已恢复建设,福源村渔乐园桃花岛已铺上草坪,娱乐拓展活动及水上娱乐项目准备启动;利民自驾游基地结合村跑活动正在进行主会场的建设及沿线环境提升。
4.关于“引导培育本土文化体育产业力度不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不足,相关传统技艺面临失传风险”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在积极开展非遗传承人以及项目申报工作,拟定2022年戏曲进校园活动计划。下一步将不定期走访相关传承人,建立完善基础台账;积极推进《九狮图》走进八桥中心小学、永胜中心小学,并结合各校社团艺术课程,开展交流活动。
5.关于“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未能从严从紧,防控措施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疫情期间,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文旅场所有序开放的通知》(扬文体广旅〔2022〕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文体旅游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有序开放的通知》(扬文体广旅〔2022〕35号)文件,重申疫情防控要求,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场所将责令停业整改,拒绝执行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要求场所入口处张贴承诺书。同时要求场所复工复产后从严从紧落实《江苏省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下一步,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双向联络”制度,压实疫情防控指导检查职责责任。
6.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对照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的钉子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2021年,积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场馆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落实好“人均接受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次数”高质量考核指标,2021年我市该指标完成情况在镇江辖市区内排名第一。
对照高质量考核的要求,目前已开展对各镇街区活动台账的培训工作。因疫情影响,3、4两月文化活动开展受阻,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各文化场馆按要求做好各类文化活动的实时统计上报工作。
7.关于“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部分下属企事业单位及监管场所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先后下发《关于深化提升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布署会,开展全系统自建房安全大检查。
8.关于“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不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按照全年序时进度逐步落实“网上行政服务能力”指标各项事项,已完成市级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中关于广播电视部门的事项认领,以及“苏政办22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的事项认领。
9.关于“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不够、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扬中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与黄友签订的“培根师范”保护协议已解除,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油坊镇政府拆除“培根师范”周边违章建筑。
10.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镇江市委和扬中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创作完成小品《共建美好家园》、《头盔的故事》,歌曲《创文有你更精彩》,戏曲联唱《共建文明新家园》。下一步,将会同宣传部筹备文明城市创建专场巡演事宜,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进行演出;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党组带头、各党支部全员参与,组织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学习交流。
11.关于“出版物市场的执法检查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
将开展农村地区及偏远零散区域出版去专项检查执法纳入执法大队全年工作计划,已赴新坝镇、油坊镇各开展检查1次,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该工作,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
12.关于“形式主义依旧存在,相关总结材料照搬照抄或雷同,个别支部会议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问题的整改。
通过个别交流、工作群通知、会议时提醒,以及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文风、严禁抄袭行为的通知》,明令文字材料不得抄袭,党建台账不得造假,相关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或其他处理。下一步,将邀请资深党务工作者来我局作党务工作专题培训。
13.关于“文体惠民力度不足,不能满足群众需求”问题的整改。
对全市86个乡村阅读点开展一轮检查指导。完成油坊老郎村、经开区双跃村和八桥永胜村3个健身器材点建设,正在推进新坝社区体育公园、三茅兴阳村体育公园、经开区恒跃村体育公园,三茅民主村健身步道以及新坝镇丰乐桥村、新坝镇联合村、三茅街道永勤广场路径建设。下一步,将按照基层体育设施建设需求,排定建设计划,制定建设补助办法,按序时推进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同时将继续加强对“乡村阅读空间”的指导,赴基层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
14.关于“12345工单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关于成立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以及配合的各科室、单位职责。
奥体中心一场三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分别成立环境卫生工作小组和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小组,环境卫生工作小组由场馆分管负责人任组长,馆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每天卫生打扫不少于3次,并指定专人督查;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小组由中扬奥体公司负责人为组长,物业部部长为副组长,物业部和物业公司人员为组员,每月对基础设施进行检查修缮,确保小问题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大问题一周内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未收到12345关于场馆设施修缮的投诉工单。
15.关于“‘八位一体’相关考核指标未根据村(社区)实际,以硬件设施考核为主,软性考核指标不足,考核标准比较僵化”问题的整改。
已将“八位一体”考核细则进行完善梳理上报至农委,较往年新增了文艺活动开展次数、室内室外健身设施完好率指标。下一步,将按照修订后的新标准实施考核。
16.关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薄弱、景区配套不完善、旅游要素不齐全,各类资源无法形成合力,普遍存在规模小、品牌弱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目前已在利民村新建成旅游厕所1座,营房村、新治村旅游厕所在建中。新建成停车位85个,目前主要集中在三江湾旅游集聚区,其中梓阳文化园30个车位,游客中心15个车位,陈履生博物馆20个车位,蒲草㴭20个车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旅游厕所建设,计划再建设15个停车位。
利民村和新治村目前正分别按照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标准正在逐步打造。下一步,待上级文件正式下发,将按要求积极指导和推进申报工作。
17.关于“旅游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等相关行业长期“孤军奋战”,缺少可以共享的信息平台”问题的整改。
扬中旅游折页编制完成初稿,推荐介绍扬中景区、乡村旅游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行社、星级酒店、文创企业、特色旅游线路、旅游地图等信息。下一步定稿后,将印制发放到各景区景点、旅行社、酒店等文旅企业。
利用扬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2家3A级景区地点、开放时间和联系电话,9家旅行社地址和电话,10家星级酒店地址、电话和传真等信息,进一步推动旅游服务信息共享公开。
18.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书记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和学习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管好分管领域队伍作交流发言。制定落实《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21条集体责任和5条个人责任,下一步将对照清单抓好落实。
1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中层干部面临断档,人员老化严重,干部队伍能力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2年中层干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表》,全体中层干部每季度填写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建议,作为干部调整动议、评先评优等的参考。目前完成一季度评价,下一步将继续按季度实施。
20.关于“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不到位。文化领军人才匮乏,没有形成良好的梯队层次,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突出;非遗人员断档、老龄化严重;行政执法专业人员缺乏;旅游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能不强、管理服务质量低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按照人社部门统一布置,图书馆、博物馆公开选调,图书馆无人报名,1人报名博物馆并完成考察。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人社要求推进落实博物馆选调工作。
会同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组织扬中市级非遗传承人申报工作以及第三批扬中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
组织执法人员完成镇江组织的执法技能网络培训1次,每人16课时80学分;邀请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我局作题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
21.关于“以党建带统战、党建带团建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已将加强对宗教场所非法出版物检查纳入执法大队年度工作计划。下一步,将在配合宣传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中,对宗教场所开展检查。
经团工委批准成立局团支部,明确团支部书记,梳理掌握本系统团员名单。下一步,将按照团工委要求,明确团支部委员成员,并有序开展团支部工作。
22.关于“部分事业单位职能弱化”问题的整改。
按照人社部门部署,完成所有直属事业单位重新设岗工作。下一步,将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后续工作。
按照编制部门部署,推进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注销工作,仅保留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以真正实现文化执法领域一支队伍、统一管理。下一步,将按照要求继续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23.关于“用人制度不完善,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完成行政事业编制台账的整理收存。制定印发《扬中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任务以及保管对象、范围、年限等。下一步,将对内部用人管理等进行文件汇编,完善编外用工管理方案。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认知再强化。坚持政治导向,强化政治自觉,将巡察整改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内首要完成的政治任务。全系统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同题共答的共同认知、同向发力的多级联动,始终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纠治问题、知行合一,以敬终如始的姿态、扎实有效的举措,高质量抓好各项整改落实,推动本系统巡察整改见行见效、善始善终。
责任再强化。紧盯所有责任人,进一步夯实责任、传导压力。落实巡察整改主要负责、分管负责、具体落实、检查督办四级责任,栓牢巡察整改工作责任链条。围绕问题整改、总结提炼、建章立制、成果运用等环节,构建形成巡察整改工作闭环管理体系。严肃执纪问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查处。
落实再强化。精准发力,分类推进,对于已经整改完成问题,适时抓好“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落空、不走样;对于受疫情影响整改进度有所滞后的问题,倒排整改计划,保质保量加紧落实,用最短的时间抢回进度;对于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措施对照落实的同时,着力探索更高效的实施路径;对于按照整改方案未达既定整改时限、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及早谋划、分阶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4172 ;电子信箱23034593@qq.com。
扬中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