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09:08:00 浏览次数:593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经济发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月11日,巡察组向市经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个方面11项44个问题,市经发局党委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77项整改措施。对于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不存异议,及时整改,绝不推卸责任,绝不敷衍了事,并坚决整改到位,用好整改成果。
一是提高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市经发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作为局党委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坚持以最严标准、最硬措施、最实作风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经发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月18日迅速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督促推进,责任科室协同合作、扎实整改,形成了全员参与、同频共振、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目标,坚决立行立改。2月20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各项整改任务,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参与单位,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3月14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带头对照检查班子和个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
四是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坚持边改边建、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先后修订印发《中共扬中市经济发展局党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市经发局工作制度汇编》等制度文件。强化跟踪问效,限期对账销号,严格审核把关,对责任不落实和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条条改到位,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含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9个。
1.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作为牵头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考核指标研究不深不透,导致年终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排名波动较大,对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产生不稳定影响;在出台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项支持政策、缩短纳税时间、提升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暖企行动问题交办会,通报2021年度考核情况和布置2022年工作任务。牵头拟定《“中意百分百”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提升行动》,明确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厘清细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职责明确16个一级指标和44个二级指标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升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牵头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信息月报工作机制,争取省、镇江市营商环境创新性案例加分,今年共上报镇江18篇信息。
四是出台《关于印发扬中市营造全省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扬营商办〔2021〕4号),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供专项政策支持。
五是发布《2022年扬中市营商环境指标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督促各指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针对短板问题,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举措,并限期整改落实。一季度全市增值税平均申报时长4.53分钟相比2021年底的61.42分钟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一季度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1800余件,相较2021年底的1782件增长较快。
2.关于“在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前瞻性不足,对无法开工项目协调解决办法不多,近几年新建项目开工率均需进行项目替换后才达预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商务局招引项目前期评估会议上,针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能耗等情况进行论证,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等情况的项目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每月做好预评估项目信息汇总表。
二是对照项目申报范围和标准,对各镇(街、区)的项目投资规模、产业层次、成熟度等提出具体要求。按照要求对2022年重点产业项目册中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定,并进行市领导挂钩。
三是每月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和手续办理情况,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分解至相关部门进行交办,月底对交办情况进行汇总,每季度对服务交办情况进行季度考核。
四是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并制定2022年项目建设考核细则,对年初确定的项目无法实施的,可由其他项目等量替换,替换项目个数原则上不超过各地项目总数的20%,超过部分,每替换一个扣1分。无法实施且未进行替换的项目每有1个扣1分;替换项目体量每少10%扣0.2分,最多扣1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应对舆情的预警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建立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二是修订并完善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围绕市委办下发的文件中我局作为市意识形态成员单位要求,进一步明晰意识形态领域主要职责。每周定期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发布相关公开信息,如工作安排、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促进服务政府建设。
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安排专人收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群众诉求,并根据工作职责将交办单转送至各业务科室,3个工作日内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给予政策解读或答复,用心用情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4.关于“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及时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疫情防控、化工企业整治、安全生产、粮食巡察、价格调整等工作,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科学分析研判我局工作领域相关意识形态情况,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市意识形态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每月28日按时上报本工作领域相关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材料,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舆情预警、工业信息化安全等分析研判工作。特别是4月份组织对全市40余家企业开展联网监控设备网络安全风险评估,针对企业普遍存在的设备老化、密码简单等问题进行提醒警示,进一步提升企业对工业信息化安全的重视与配合。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5.关于“局机关存在文风不实的问题,部分党委文件内容存在明显低级错误,部分文件行文时间逻辑混乱,存在以行政发文代替党委发文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等,强化规范意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机关公文处理水平。
二是遵守行文规则,规范发文主体,健全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严格公文起草、审核、报送各个环节流程,明确责任人。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6.关于“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流于形式,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办理企业诉求便捷性差,效用不能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工作日适时更新网站信息,协同各帮办部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政策,截止四月底共发布相关政策类信息72条,努力实现平台更加友好、功能更加安全优化、运转更加快捷稳定畅通的目标。
二是与效能办协同做好镇(街、区)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细则,督促帮办部门诉求处理,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紧张阶段,“一门帮办”平台每天及时处理企业诉求。镇江市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处理诉求9条,办结率100%,满意率98%;扬中市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处理诉求4条,办结率100%,满意率99%。
三是创新诉求渠道,联合电信部门,方便企业在微信公众号“扬中发展动态”及时提出诉求并查看处理结果,详情请关注“扬中发展动态”,形成了“服务企业制度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帮办流程标准化、政策推送精准化、效能跟踪全程化”的“五化”机制。
四是实地调研中小企业,做好平台宣传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实地走访企业23家,旨在深入了解企业当前困难,主动出击,服务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为企业提供安全、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7.关于“局下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扬中市轻工业供销总公司重大资产权益未在账面体现,造成有实无账,国有资产长期游离于账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财务科结合原前进北路36号房屋拆迁协议,于2021年12月1号凭证入帐。
8.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款未按规定汇入资产实际收益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原前进北路36号办公区拆迁补偿款部分已于2019年6月记入了两公司往来。
二是加大对下属企业财务的监管力度,如再发生集体资产拆迁补偿情况,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
9.关于“企业财务账册管理不规范,扬中市轻工业供销总公司仅有固定资产总账,未设置明细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目前财务科根据现存扬中市轻工业供销总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设置明细帐。
10.关于“局机关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列支费用,部分公务接待发票日期早于实际接待发生日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根据公务接待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手续和流程。局机关专题学习一次公务接待各级要求,提高认识,严肃接待纪律。
二是及时报销公务接待票据,做到每月一结。做好票据报销手续的审查,实行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杜绝审批错误情况发生。
11.关于“局下属企业用于投资管理的资金,在协议到期后未及时处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扬中市科源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已与扬中市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续签协议。
12.关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不到位,尽管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内容不完善、更新不及时,部分制度执行缺乏跟踪问效闭环、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联合办公室、财务科等科室修订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更新充实最新要求。
二是各业务科室针对科室重点职能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形成汇编,严格执行。
三是建立监督问效机制,加强与派驻纪纪检组合作,强化日常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及时整改到位。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3.关于“内部科室使用公章随意,部分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机关用电浪费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单位用章制度,严格内部用章要求,条口工作用章执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和登记制度,涉及部门重要材料使用公章必须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二是制定单位节约用水、用电规范,对日常用电,上下班断电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夏季、冬季空调使用明确气温规定(26℃)。各科室办公室添置节约用电、卫生间添置节约用水标识,浓厚节约氛围。
三是加强后勤人员用能管理,每天完成单位公共区域保洁卫生后,确保公共区域用电、用水设备全部关闭。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4.关于“食堂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对食堂后勤人员建立考评机制,物品采购无出入库登记、盘点等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人、财、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后勤物资采购使用登记制度,每季度对入库、出库物资进行盘点。规范物资使用申领制度,做到登记、签字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后勤人员管理考评制度,在出勤、物品使用、菜肴满意度、卫生等方面加强考核,提高食堂运营水平。
三是每月召开后勤人员会议,对当月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合理吸收采纳。
15.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未事先听取各方意见,存在议而不决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执行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前由组织人事科做好议题汇总和下发,广泛征求意见,会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后抓好党委决策贯彻落实。
16.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肃,未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相关会议记录未见讨论表态过程,以通报替代讨论,局机关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并完善《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和途径,尽可能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保证班子成员的意见真实表达,形成团结和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真讨论的风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最终决议,使决策能够真正体现讨论成果、反映多数人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特别是做好“单笔非资本性支出1万元以上、资本性支出3万元以上,专项经费支出2万元以上”,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党委会讨论过程记录。疫情期间,也坚持通过局党委中心组微信群讨论防疫物资采购资金,全体班子成员在群内就核酸检测物资采购明细进行充分发表意见。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谈工作多、交流思想少,原则要求多、有针对性帮助研究解决问题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全覆盖,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支部谈心谈话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党委结合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与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5人次。支部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与党员、支委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谈心谈话8人次。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坚持定期与分管科室、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4人次,做到监督与提醒相结合、关爱与激励相结合。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8.关于“班子成员履责留痕意识不强,普遍存在履责纪实平台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强化履责纪实意识,要求班子成员做到5天一登录、局党委做到3天一登录,组织人事科每月后台组织一次检查,及时对记录过于简单、时间跨度大等现象进行提醒,要求记录内容有图有详细文字,杜绝侥幸心理和松懈思想,实现办事留痕。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9.关于“党委对群团、统战工作关心指导不够,近三年未开展专题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对群团、统战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年初召开党委会对群团和统战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听取群团、统战工作相关汇报,并将思路做法写进《局党委2022年党建工作意见》,切实加强思想引领,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和青年人才的优势服务大局、推动发展。
二是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9个科室对2022年16件提案(含主办件13个,协办件2个,分办件1个)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在提案办理前、中、后积极征求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确保提案办理效果,促进政府民主决策,共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20.关于“党小组作用虚化、弱化,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过度依赖支部集中活动,自主开展活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并下发《局机关党支部活动计划》,各党小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小组全年活动计划,并上报至机关党支部。4月份,第一党小组围绕复工复产走访调研规上企业4家,梳理需求和问题5条。5月份,第四党小组走进环太、大全等4家企业开展“智改数转”调研活动。
21.关于“对退休人员的聘用不够规范,未按规定签订聘用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退休人员返聘制度,已与退休人员完善聘用手续,签订《合同》,明晰相关责任条款。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在推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方面,如何立足我市实际,展现“扬中作为”,缺乏战略性思考。在“双碳”战略背景下,如何指导企业应对挑战,加速能源转型等,缺少行之有效的举措。”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积极落实“才聚江洲”系列新政,启动大学生“荟扬”计划,产业工人“聚扬”计划,30余家企业与长三角高校共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12个飞地孵化获奖项目全部达成技术合作,产才融合不断引向深入。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工程学院技术转移分中心已初步建成,中心与本市企业走访对接频繁,同时,我市与西安交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成立了“扬中市电气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
二是围绕新型电力(新能源)产业链,定期走访调研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制定产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促进产业优势互补。积极探索整市推进光伏发展新模式,引导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合理布局,今年已并网工商业光伏项目20个,装机容量21.08MW;并网户用光伏210户。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持续开展产学研、人才项目等对外交流对接活动,全面打响“才聚江洲”品牌,用活人才政策体系,用足多元引才方法,打造人才集聚、科技革新的新高地。
二是推动西来桥镇与常高新集团举行定期会商,就“跨江产业合作园”合作事宜开展实质性论证工作。就镇江东部金三角合作交流开展课题研究,寻找发展契合点,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互联互通。
三是由新型电力(新能源)设备产业联盟主导举办供应商大会、邀请专家进行前沿技术讲座等,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动态走访服务产业链重点企业,跟进产业链供应链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关于“面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入,参谋智囊作用发挥不突出,高质量调研成果较少。”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加强单位调查研究工作,认真研究目前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调研文章,切实发挥参谋智囊作用。3月19日前各科室已完成课题上报,收集调研课题10个;上报市级智库咨政课题2个:兴隆港产城融合发展区建设路径研究、扬中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的路径和举措探索。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4-9月各科室自主进行课题调研和报告撰写;市级咨政课题由分管局长带队调研、写作。
二是12月份由局领导组成评选小组,开展调研文章评比,选出一二三等奖调研报告。
三是形成调研报告年度汇编,进行相互学习,浓厚比学赶超氛围。
3.关于“参与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更多倚仗编制机构、智库等“外脑”,主动性不够、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为提高我市产业链发展的活力,有利于全市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固链,年初开始起草编制《扬中市主导产业链发展规划》,经过3轮调研对接修编,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镇江市重点片区发展战略规划》,为我市“兴隆港产城融合发展区”这一重点片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规划引领,3月份开始启动《兴隆港产城融合发展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处于资料收集和前期调研阶段。
下一步推进举措:6月份,对《扬中市主导产业链发展规划》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修编,拟于7-8月份组织评审发布。进一步加快《兴隆港产城融合发展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夯实规划编制的基础。拟于8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年底前完成规划评审发布。
4.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满足于照本宣科,传达文件多、研讨交流少。”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市经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排定每月学习内容和交流研讨人员。每月严格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围绕粮食安全、疫情防控、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等方面开展专题学习,已有4名班子成员围绕所学所思重点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组建市经发局机关党支部“服务全方位 暖企绿色行”4支党员先锋队,选拔业务骨干分别围绕智改数转、政策上门、项目帮办、信用扬中等4个方面开展暖企惠民服务。3月份以来,先后开展“暖企大走访”、“智改数转”等调研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成效,探索建立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初定9月上旬组织全局各科室负责人开展为期1天的调研式学习活动,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赴“智改数转”、项目建设、“双碳”节能等地开展现场参观,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能力、加强中心工作交流。
二是下半年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邀请宣讲团成员为全局党员干部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大会精神,观看系列视频,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
5.关于“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听汇报、看现场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下沉解决具体问题少,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过多依赖业务科室。”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按照新坝镇孙斌、孙旭、三茅街道何勇、经开区包勇军、油坊镇黄贤成、八桥镇潘大军、西来桥镇郭振中的领导分片挂钩安排,常态化开展暖企走访、疫情防控督查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检查等工作,实现了规上企业全覆盖。
下一步推进举措:局领导班子采取分片挂钩的形式,常态化开展暖企大走访活动,加大企业现场走访调研力度,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全年实现60强企业全覆盖,规上企业走访比率超过40%。
6.关于“在促进服务业发展方面,对服务业企业培扶工作重视不够,过多强调政策扶持力度不大等客观不利因素,很少主动参与服务业项目招引,帮助现有企业做大做强的点子不多,服务业企业数逐年下降,且规模服务业企业数量偏少、体量偏小。”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2021年12月,赴香江科技对接服务香江数字中心入统新增服务业企业事项
二是2月份赴市金控集团,了解其下属公司情况,对接新增服务业企业入统事项。
三是积极对接乡镇,已将服务业入统任务布置给各经服中心。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计划6月份、7月份前往新坝镇和三茅接道办事处,了解服务业新增企业情况及服务业招商情况。
二是与商务局对接,促进服务业招商工作开展。
三是与统计局对接,进一步联系香江数字是否可以成立服务业企业。
7.关于“在价格管理方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及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上行动迟缓,被省发展改革委列为2019年督促整改事项。”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苏政办发〔2012〕33号)和原省物价局、住建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20号)等文件规定,经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着力于强化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的相关制度规定,《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苏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1.5-2.0元/m3,以及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已完成成本监审、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
下一步推进举措:初定6月底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并颁布施行。
8.关于“在粮食管理和物资储备方面,面对体制机制改革等深层次重大问题,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作为精神不足;对照疫情防控要求,未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细化方案和应急预案。”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明确责任分工,2月9日召开市委编委会,明确市经济发展局根据“三定”规定履行粮食监管执法等行政职责,市粮食收储中心不再承担拟订粮食发展规划、粮食监督检查等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将市粮食收储中心所属粮食监管执法大队整建制划入市经济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市经济发展局、市粮食收储中心“三定”规定执行、粮食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履职成效等情况明确为部门重点工作,细化任务目标,纳入考核。
二是印发《企业防控组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强化企业疫情防控整体合力。
三是及时发布最新防控政策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最新的措施,动态摸排中高风险地区来扬人员和货物情况,提醒企业按要求开展货物消杀、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
四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检查。2月份起,由局领导带队,分别挂钩联系6个乡镇的企业疫情防控、暖企走访等活动。3月14日起,结合涉企服务开展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把握进厂关、重点地区来扬人员关和重点物品、场所关,共检查规上企业380家。4月16日起,结合规上企业复工复产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部分企业特别是厂中厂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卫生防疫督查员和消毒员配备不全,日常监测消杀不到位的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持续扩大企业疫情防控检查范围和力度。除了组织常态化检查外,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督查,督促企业将疫情防控举措融入到入厂、生产的每个环节,推动企业有序运转。
二是开展暖企走访宣传,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平稳化。加强企业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督促企业在管好人、物和场所管理的前提下优化生产方案,保障企业健康平稳运行。
9.关于“对机关支部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可操作的举措还不够具体有效,在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上方法有待创新、手段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修订并完善《市经济发展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每月20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疫情期间,在局机关微信工作群内及时上传相关学习文件,保证线上学习不放松。
二是持续开展“每月一讲”,年初排定每月1名同志自定主题开展不少于20分钟的讲课,加强学习成果和心得体会的交流与辐射。自2月份以来,已有4名同志分别围绕“团结就是力量”“百年共青团 奋进新征程”“三维视觉检测在智能化生产线中的应用”等开展交流与讲课。
三是每周按时发布“扬中发展动态”,及时转发项目政策,讲好全局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人事招聘、志愿服务等故事,持续发出经发好声音。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围绕建团百年、对党忠诚、暖企惠民、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4个方面开展好“青春分享会”,引导全局青年干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二是邀请市融媒体中心“微扬中”小编或镇江日报社记者为全局党员干部开展新媒体制作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局青年干部宣传队伍人才建设,切实提高新媒体作品创作水平,提高“扬中发展动态”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0.关于“主动作为意识欠缺,助力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跟踪指导不够,项目申报、资金补贴、有序用电等共性需求宣传不够、满意度不均。”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集中开展暖企走访行动,收集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月18日,共走访企业369家,汇总问题156条,涉及金融信贷、项目要素、税费政策、用工需求和其他要素,先后交办至相关部门。
二是督促问题交办部门面对面与企业交流交流,形成问题解决方案,过程中注重各部门、各条线的惠企政策传递、解读和落地。截至目前问题解决率达61%。
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暖企服务。复工复产以来,针对企业提出的产业链供应链等问题,积极向省、镇江市推荐重点产业链“白名单”企业,审核办理《重点物资运行车辆通行证》,尽可能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稳定。
四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持续跟踪重点行业和规模企业情况,针对企业提出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今年分别帮助美科、大全凯帆申报智能工厂授牌,帮助美科申报战新项目,服务蜂巢转型升级项目验收,尽可能帮助企业争取资金补贴。
五是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媒体、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和暖企走访服务等渠道加强项目申报、苏政40条、政策兑现等惠企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共申报转型升级项目9个。
六是以民生保供为底线,结合实际电力供应能力和用电需求,完善有序用电方案,优先安排高耗能企业避峰让电,执行方案前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强化重点问题跟踪。高度关注资金、用工、项目要素等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进展,通过建立联合会办机制,由属地和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持续提升问题解决率。
二是强化常态化帮扶。建立涉企问题定期回访机制,了解问题解决进展、满意度和新增诉求,对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沟通解释,以简化的项目审批流程、大力的金融信贷支持、畅通的人才引育渠道,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加快修编《涉企政策汇编》,通过培训、宣讲等方式主动做好涉企政策宣传工作,持续关注转型升级项目申报进展。
四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重点行业和规模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主动错峰用电、节约用电、科学用电,争取企业对有序用电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11.关于“散装水泥执法工作存在短板,执法力量薄弱;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频次较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缺乏跟踪问效;“双随机”执法对象库建立不完善,未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调对接机制。”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采取综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执法,但执法证的申领有一个周期,司法局2022年未换发新证,预计2022年10月方可申请新领执法证和更换新证。
二是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双随机”执法事项一律从省级平台进行继承,其余市级自行上传事项一律删除。根据此项要求,我局已从省发改委、工信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继承事项4件,删除市级自行上传事项7件,并针对执法事项,已建立好执法对象库,应入库项目已全部入库。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安排人员参加今年的执法证考试,新申领执法证。
二是将我局已有执法证人员进行整合,进行综合执法,并统一换领新执法证。
三是由于疫情影响,且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要求,从5月确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对整改的结果进行记录存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2.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不足,对电力、通讯、船舶修造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频次较少;对局下属企业房屋出租安全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做好线上宣传,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以及各类警示教育视频,在疫情期间和“五一”期间,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示,要求企业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二是开展线下培训,结合镇江工信局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企千万员工”安全生产宣讲,要求我市电力、通讯、船舶修造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利用邀请专家检查的机会,向电力、通讯、船舶修造和化工企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并检查出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闭环。
四是加强对局下属企业出租屋的安全监管,利用平时半年度收租的机会巡查出租屋的安全。每季度对出租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租户进行整改。及时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增强租户的安全责任意识。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结合6月份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展板及时宣传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邀请行业专家或者学者,组织电力、通讯、船舶修造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同时要求企业内部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二是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采取定时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出租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租户进行整改并闭环。
13.关于“少数工作人员干事激情有所退化,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和“歇一歇”的思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个别工作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出现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坚持将考准考实干部功夫下在平时,修订并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按季度填报目标责任执行清单,经分管领导签字打分定级后,已将一季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通报,做到在考核中肯定鼓励、提醒纠偏。
二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每季度开展1次自查自纠。
下一步推进举措: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组织人事科、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作风效能督查工作,并形成通报,对相关同事进行提醒教育。
14.关于“企业往来清理不及时,涉及下属三家企业多笔财务账目长期挂账未作处理。”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财务科对下属三家企业的往来进行了认真疏理。指定专人进行催收,目前已催回两笔借款。
下一步推进举措: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催收。
15.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在项目建设、项目申报、补贴发放等重点环节,没有制定履职负面清单,对可能发生廉政风险预判不足。”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全年党建工作意见和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市经发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实走深。
二是扎牢制度笼子,结合我局各科室工作实际,采取科室自查、人员互评、领导预审、组织核查的方式,要求全体科室重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并完善最新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
下一步推进举措:6月底前将提交局党委会讨论通过最新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
1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两册一本”记录不规范,党课未按季度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注重活动创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三强三比加速跑 奋楫争先建新功”活动内容,主动谋划开展“服务全方位 暖企绿色行”调研式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成立4支党员先锋队,围绕智改数转、政策上门、信用扬中、项目帮办等内容开展特色活动,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指导协同推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
二是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党小组、党员会议记录等检查工作,对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等情况进行提醒督促。严格考核上下狠功夫,充分用好“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手册”,各党小组强化对党员全年学习签到、研讨发言、活动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与年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充分结合,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细落到实处,力求实效。
三是深化理论学习,通过观看视频、专家授课等形式落实党课学习,一季度集中观看“中国裁判网”相关视频开展普法学习专题党课,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及时将廉政提醒、纪委通报、学习文件等上传至机关工作微信群,组织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传阅《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书籍,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
下一步推进举措:“七一”前夕将围绕“对党绝对忠诚”这一主题,由局党委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
17.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够严肃,预备党员接收缺少支委会集体讨论过程;党员发展材料不同程度存在内容不完整、信息错误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组织支委会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全面了解和掌握《细则》的重点内容、新举措、新要求,充分认识规范发展党员、保证发展质量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照发展党员5大阶段25项程序规范执行,于2021年12月底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1名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并提交党委会讨论,2022年5月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同时,对会议记录、公示情况、审查政审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
下一步推进举措:严格把守发展党员质量关,明确入党介绍人,时刻掌握发展对象思想工作动态,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级一审”的要求,构建“全程记录、全程监督、逐级把关”的党员发展纪实链条,充分做好今年1名预备党员和1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过程纪实和材料记载工作。
18.关于“中层干部培养缺乏长远规划,备用脱节的现象突出;中层干部普遍反映,业务培训较少,导致部分工作人员面对新领域、新任务感到本领恐慌。”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持续开展青年干部培养“三个一”工程,每月2名同志上台做不少于20分钟的自我分享,目前已有4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三强三比加速跑,奋楫争先建新功”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政企结对共建、调研参观学习、组建党员先锋队、召开暖企惠民成果汇报会等,进一步提升为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领域本单位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特邀省工信厅两化融合促进处处长王小飞进行《江苏省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与思考》专题讲座,
四是选派1名后备干部、综合规划科科长施昊赴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驻普济村开展工作,在乡村振兴的广阔舞台上中接受磨练、淬炼初心。
下一步推进举措:围绕党建和业务重点,邀请上级部门、专家教授来我局开展业务专业授课,上报市级智库咨政课题2个:兴隆港产城融合发展区建设路径研究、扬中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的路径和举措探索,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发展、思考问题能力水平。
19.关于“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领导干部(股级)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条规,深刻掌握和领会文件精神。
下一步推进举措: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认真做好2022年中层干部提拔和调整工作,并做好全程纪实工作。
20.关于“科室人员配备不合理、工作忙闲不均,多人兼任多个科室的工作任务,人员交叉混岗问题比较突出,存在“拧麻花”现象。”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充实人员力量,积极与编办、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编制资源,及时做好空编招考和选调工作,目前已完成2个事业人员招考岗位和3个事业人员选调岗位报名资格审核。
二是合理安排岗位,根据各科室工作情况,安排1名军转干部到经济运行科、1名事业引进人才到办公室、1名事业选调人员到组织人事科开展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力量。
下一步推进举措:全力做好事业人员招考和选调考察审查工作,严格把控各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充实干事创业力量。
21.关于“局机关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严,评先评优对象的确定未严格执行考核标准,考核优秀比例分配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修订并完善局机关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平时考核优秀比例和结果备案,在评先评优中进一步发挥考核结果运用。
二是采取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每季度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强化全局工作人员对自身日常表现与工作业绩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发挥鼓励激励、督促提醒作用。
三是表彰先进,3月14日上午召开2022年度工作会议,会上对2021年度“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分别是3个先进科室(组织人事科、价格管理和综合调控科、能源科)、6个先进个人(王成玉、狄鸿雁、何梦晨、姚勇、詹小钰、黄玮李子)、1个学习标兵(王长虹)。同时,潘大伟、郭兰军、王宁、丁艺、何锦璇、施昊、付超、蒋文杰获得2021年度市级优秀公务员称号,严霞、林巍、陆梅、丁伟汉获得2021年度市级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称号。
下一步推进举措: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年底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民主推荐,经派驻纪检组统计后,提交党委会对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讨论,充分考虑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比例,分别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档次,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给予表扬和作为推荐提拔对象,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2.关于“2018年市审计局对原发改经信委主要负责人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中指出,经济发展局办公楼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并要求整改,但至今经济发展局仍未办理该证。”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由办公室明确专人,对照新颁发的《扬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扬政办发〔2021〕40号),与国资、自规、住建等部门对接协调,准备办证材料。
下一步推进举措:与国资部门对接,确定权属及资产范围。邀请住建、规划等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协调产权证办理。
23.关于“审计报告指出,局下属企业扬中市乡镇企业技术服务公司将环城东路199号办公楼、场地出租给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租赁场地内搭建厂房对外出租,并要求整改,但2019年1月市乡镇企业技术服务公司将上述不动产的三层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续租给该公司,租赁期限3年,承租方仍继续对场地内搭建的厂房进行对外出租,造成资产权属不清,且承租方同时存在违规转租的行为。”问题的整改。
当前整改措施和成效:扬中市乡镇企业技术服务公司于2021年12月底与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终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同时对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承租期间在环城东路199号院内场地自行搭建的厂房,与市城管局、三茅街道沟通,对违建进行拆除。
下一步推进举措:目前正在由市城管局、三茅街道依法启动拆除程序。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我们将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指导工作、推动发展。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透彻领会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大力气,做到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学习形式和内容,带领党员干部走出机关,通过调研式教学、分享式研讨,做到有收获、有提高、有进步,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战略要点,不断提升政治站位。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强化政治担当、历练政治能力的过程,引导党员干部聚焦“智改数转”、“双碳”节能、产业链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中心工作谋划思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经心经力”求创新、求突破、开新局。坚持立足“服务全方位 暖企绿色行”,不断赋予该品牌新内涵、新举措,加大对全局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品牌在全市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三是发挥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持续巩固并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落实,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全局定位,找准党建与业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引导全局各科室细处着力、精准发力,切实用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季度评价、年终考评”的管理机制,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强化奖惩并举和鼓励激励政策,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和反向履职清单,层层传递工作压力,打造更有创新力和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日常考勤、请销假、平时考核等机关管理制度,细化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廉政风险点、权力节点的防控,构建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严肃财经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登记,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监督防范,抓好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廉政机关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
中共扬中市经济发展局党委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