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09:03:00 浏览次数:80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2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方面59个问题,局党委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117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含1个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够及时,认识不够深刻。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局党委直至2019年3月才组织学习,且班子成员间没有进行交流发言”问题的整改。
2022年以来,每次局党委会均能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同时通过党委会、校长学习日、集中研讨等形式向基层学校、直属单位强化学习与宣传。
2.关于“‘双减’政策配套措施亟待完善。在提高课堂质量、优化作业设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等方面缺少系统思考与研究,学校间‘双减’政策落实效果不一,延时服务经费和教师待遇保障等尚未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邀请专家开展“实学”课堂内涵解读专题报告会,对“实学”课堂核心理念进行解读;出台“实学课堂”二十项总体指标,建构“实学课堂”扬中教学范式;开展了十多场“双减”背景下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实学”课堂教学研讨活动;结合《扬中市“实学课堂”研究指南》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改革课堂教学;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跟踪监管制度,定期开展面向全学段全学科的专题视导,强化常态监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二是将作业设计纳入三级责任研训体系,各学科研训员、核心团队领衔系统设计了《扬中市义务教育阶段校本作业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组织开展作业设计研讨会、优秀作业设计评比、作业改革专题论坛等活动,形成《学科单元作业设计案例研究集》;各校结合校情、学情制定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单”,提高作业布置的针对性,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三是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各校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立足学校特色和学生发展,不断优化课后服务内容。四是课后服务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3.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专业教师相对匮乏,普遍把心理健康教育狭隘化,缺少学科渗透教育。家校共育紧密度不足,对学生家庭情况掌握不够深入,极端事件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培训。已选派85名教师参加镇江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初、中级培训;与专业机构合作,50余名专兼职心理教师完成沙盘游戏辅导实操技术学习,计划启动心理叙事辅导技术专题培训;完善心理学科中心组,建立常态化地毯式心理研训,提升全市心理健康课堂教学质量。二是召开了德育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全员导师制,对重视预防工作、预警工作,做好实际干预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三是印发《扬中市教育系统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方案》,通过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全市教师和家长参加《家庭教育促进法》线上专题培训,深化家校共育工作;持续推进“落地式家长学校”活动,以扬中市第二批家庭教育讲师团为骨干力量,校级家庭教育讲师为辅,每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4.关于“对教师执行纪律‘宽松软’。少数教师自由散漫,上下班随意,个别教师在外兼职取酬,学校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少数教师不注重个人言行,有损教师形象”问题的整改。(完成,后续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教职工出勤情况月报制度,并每月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出勤情况月报表,及时掌握各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二是在《关于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扬教〔2020〕80号)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扬中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检查方案》,并对照方案每月由督导科、行风办就日常考勤、病事假以及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对长期病假人员管理,重点查看病假手续是否完善、绩效考核是否按规定执行等,严格考勤、规范执行请销假制度。
5.关于“廉政提醒谈话频次不够、针对性不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问题的整改。
对初高中学校校长开展集中谈话一次;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区包干,四月底完成了对所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廉政谈话。
6.关于“阵地管控需进一步强化。局党委及下属学校虽制定了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但正面宣传引导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信息网和扬中教育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充分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二是强化网络舆情管理,通过各级各类会议、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三是加大对学校网络舆情管理的督查考核力度,将舆情管理纳入对学校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中。
7.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协助其他条口部门推进工作的频次过高,大量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任务过度分散了教师精力”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校外事务进校园报备、审批制度,严控各类事务进校园频率,明确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进校园活动均不得进入校园。2022年至今,只审批了3次进校园活动,且均为业务型专题讲座和报告。
8.关于“业务培训崇尚‘高大上’,忽视本土资源的挖掘和利用,精准滴灌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市培、校培与国培、省培有机整合,借此提高教师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切性。二是组建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各学科扬中市教研核心团队,团队成员们活跃在各级研学、研训、竞赛等活动中,借此充分发挥了本土优秀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三是实施了面向新教师的“江洲星火”师训项目,成立了由本土名师,尤其是两级拔尖人才组成的导师团。四是通过组织或参加了各级各类赛事,不断激发了广大教师强化自主研修的自觉性,有效实现了以赛促训的目的,提高了教师的素养,提升了大家的幸福指数。
9.关于“主办、承办党建、团建等各类大型活动过于频繁,且主要集中在城区学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教育团工委根据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均衡部署的原则,减少党团队条口大型活动的数量,提升活动质效,切实减轻了学校不必要的负担。2022年1月——5月,主办、承办党建、团建类重大活动仅三项,城乡学校占比各50%。
10.关于“个别老板在部分学校的工程上中标率偏高。工程老板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大工程以挂靠的建筑施工企业中标,5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以个人成立的无资质小公司承揽,工程涉及14个学校”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份已召开后勤管理会议,通报学校项目招标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学校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流程管理。二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扬中市教育系统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管理暂行办法》《扬中市政府采购小额工程项目框架协议管理意见》《扬中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11.关于“拆分工程规避统一公开招标。少数学校将工程项目拆分为5万元以下小型工程,自主招标;部分学校小型工程由无资质的公司承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组织学习《扬中市教育系统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管理暂行办法》《扬中市政府采购小额工程项目框架协议管理意见》《扬中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学校内控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全程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局计财科联合行风办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招投标工作的抽查指导。
12.关于“对控制价的审核把关不细不严。部分工程与招标要求不一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组织学习《扬中市教育系统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管理暂行办法》《扬中市政府采购小额工程项目框架协议管理意见》《扬中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落实“双备案”管理机制,凡单项预算超过3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同时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备案,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
13.关于“未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部分学校在采购、验收、入库等流程上存在核实签字不及时现象。少数学校食堂库存账实不符,未在教育局指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物资”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份已召开后勤管理会议,通报近期食堂相关工作问题,要求学校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建立各校月底盘点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二是结合日常飞行检查,对部分学校食堂库存进行抽查,适时通报。
14.关于“少数校长陪餐流于形式。校长陪餐照片在阳光食堂网站重复使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5月份已召开后勤管理会议,通报近期食堂相关工作问题及校长陪餐情况。常态化实施“校长陪餐”和“抽查式陪餐”,即教育局科室人员带《学校陪餐评议表》随机抽查学校,实地调研供餐质量,促进学校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二是定期通报省阳光食堂监管平台中陪餐录入情况,严禁陪餐流于形式。
15.关于“报销手续不齐全。列支部分职工慰问金,存在不说明缘由、不附对应人员名单直接报销支付的情况,2018年局机关存在16笔此类款项,总计11.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漏补缺,要求相关负责人员写明慰问人员姓名、事由等信息;二是报销人员知晓并熟悉此类发票报销流程及相关手续,做到自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及相关流程;三是严格程序,要求出纳、主办、审核人员层层把关,努力做到不留死角。
16.关于“存在合同补签现象。2018年12月支付某公司评估费12000元,合同时间为12月17日,发票时间为12月13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扬中市教育系统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及《扬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财务开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汇编》等制度,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机制,严抓流程节点管理。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对财务人员进行纪律培训,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理管理各项财务工作。
17.关于“餐饮费、差旅费报销不及时,最长报销时间长达2年”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扬办发【2021】4号文件(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做到“一餐一单,一事一签,一月一结”,组织学习扬财行【2014】149号文件(差旅费管理办法)做到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二是财务科根据资金下达进度采取口头通知、督促提醒等措施及时处理报销餐饮及差旅费;三是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报销的,必须写明客观事由,无客观理由延迟报销的,财务科将拒收原始发票,并予以口头警示。
18.关于“部分学校非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福利”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工会主席培训,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政策文件学习;二是持续开展工会账目内部审计,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业务能力。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常态化深入一线调研,及时了解基层的需求,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19.关于“少数学校工会支付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手续不齐全、与名单不符、支付不及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工会账目再审查并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完善支付凭证,二是对工会活动参加名单再核实核对名单,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将工会财务管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方案。
20.关于“个别学校工会比赛方案雷同、获奖人员固定、奖励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工会活动管理;二是组织工会主席培训,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政策文件学习;三是加强指导和监管力度。
21.关于“小额物资采购方面存在漏洞,绝大多数幼儿园小型玩具、保温餐车等物资采购被个别商家垄断,2018年以来该商家共计中标61项,总金额170.32万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组织学习《扬中市教育系统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制度,定期统筹幼儿园零星采购计划,实施有效监管。
22.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刚性’不足。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工作建议多,实质批评少。谈心谈话多为工作交流,存在走过场的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印发《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在做好大量周密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前提下,加强对会议流程和相互批评等关键工作的指导,开展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提升相互批评的质量。二是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做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工作,注重思想方面的交流,并及时做好记录。
23.关于“未落实好提醒督促机制,少数直属支部存在超期换届情况”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要求,局党委年初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滨江幼儿园党支部2022年10月任期将满,局党委4月份以书面发函通知的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在任期届满前,主动与局党委沟通换届情况,提前 1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24.关于“对发展党员程序把握不够准确,发展对象备案、积极分子培训等程序存在倒置现象”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加强对基层组织员的培训指导,对照《发展党员标准化手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对象备案、积极分子培训等程序。
25.关于“党员发展备案审查不够严格。个别党员入党申请书中出现不当表述;个别学校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批量打印,存在集中补写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指导基层组织员严格审查党员发展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并细致审核基层党组织上报的12名同志的发展对象材料,点对点反馈指导;二是督促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按时上报思想汇报至基层党组织,由培养联系人和组织员共同把关指导。
26.关于“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初高中及成教、职教党建工作劣于小学、幼儿园。‘双重管理’的农村学校党建工作普遍差于局党委直属基层党组织”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入校指导,对初高中、成教、职教尤其是农村学校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方向和举措;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片区与党建督导员制度,加强支部间的交流,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27.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存在将党员活动与业务工作混为一谈的情况,部分党总支建制的学校下属支部未常态化召开支委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每月上报“一图一表一信息”制度,经常性抽查基层党组织“两册一本”记载情况,掌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校指导,规范组织生活。
28.关于“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不足,不熟悉基础业务。‘两册一本’记载不规范不及时,部分党员民主评议表只有盖章或签名,且未签署评议意见,民主评议材料归档不符合规定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一月份的学校管理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两册一本”、民主评议材料的检查,面对面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在一月份基层党组织工作清单中明确完善要求,目前已完善到位;二是加强组织员培训,通过工作群提醒、材料示范、入校指导等,指导基层党务工作者规范及时记载“两册一本”,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民主评议材料归档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29.关于“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个别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未正常开展、未按规定收缴团费;部分入团志愿书、团员发展纪实簿填写不规范,未按照‘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程序发展;部分学校鼓号队、团队室等建设不到位,校际间不均衡;有的学校团干部、大中队辅导员更换较频繁、交接不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与团市委、少工委联合制定《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评估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以制度倒逼各校规范执行团的组织生活,按规定收缴团费,按照“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程序发展团员,团干部、辅导员队伍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学校少先队阵地建设,定期开展团干部、大中队辅导员培训,集中培训与入校培训相结合,开展专项督查与专题调研,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30.关于“压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虽制定了制度,但在落实上还存在差距。①关于‘党委会与办公会议事界限不清’的问题,虽然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但民主集中制执行仍不够到位,党组织议事规则不明,存在非党委班子成员党委会上参与表决,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讨论部分大额支出事项,少数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等问题。②关于‘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推行了组织生活纪实制度,但2018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要求,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记实制度,所有局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31.关于“整改责任向下传导不够,对制度的执行疏于监管。关于‘少数单位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虽然完善了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但仍存在个别人员虚报病假,长期不落实考勤制度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每月通过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出勤情况月报表,及时掌握各单位教职工考勤情况。同时,结合《扬中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检查方案》,不定期就日常考勤、病事假以及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抽查,着重查看长期病假人员手续是否完善、绩效考核是否按规定执行等。目前,各单位均能按照《关于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扬教〔2020〕80号)严格考勤,规范执行请销假制度。
32.关于“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审计整改中关于‘勤工俭学人员未按规范上缴费用’的问题,存在整改执行标准不一的现象。个别人员按照要求缴清全部费用,个别人员回校后长期不在岗,却享受教师工资待遇,且无需缴纳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返校人员管理,对原勤工俭学人员申请返校上班的,必须填写申请书,作出承诺。同时每月的考勤检查中,单独查看返校人员的工作安排、考勤情况等。二是勤工俭学人员严格按照《教育系统外出创收人员管理规定》(扬教﹝2008﹞67号),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经排查、目前勤工俭学4人均上缴到位。三是及时追缴工资待遇,对个别返校后不上班的情况一经核实、立即整改,目前享受的工资待遇已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县管校聘’改革实施后,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上成效不明显,‘评而未聘’问题突出。乡镇学校教师年龄结构空心化,部分学校生源逐年递减,影响发展后劲;同时,城区师资力量紧缺,小学、幼儿园聘用一定数量的志愿者,但缺少相应的志愿者管理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一是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以学段为单位按照新的岗位比例结构重新设置岗位。初步方案已经通过扬中人社区审核,现提交镇江人社局审核;二是招聘新教师优化乡镇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已经完成大招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暑期进行教师交流和教师调配均衡师资配置,优化教师年龄结构;二是完成新教师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选岗、公示录取工作,为农村学校配备青年教师;三是严格执行教职工绩效考核意见,按照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发放绩效考核奖,拉开差距;四是按照学校现有人数合理分配岗位,继续统筹“双肩挑”人员和延退女教师高级岗位,贯通使用教科研专业技术岗位,贯通使用中初级岗位,缓解“评而未聘”矛盾。
2.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培训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中心专业师资力量短缺,课程种类不多,开设班次不足,难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一是充分利用各校(园)现有的资源和特色,建立“中心基地、伙伴共建”模式;同时加入各校(园)课后延时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育。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各类课程名师来中心,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活动等进行专业指导,不断优化外聘教师队伍,提高办学质量。与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崇德小学、滨幼、环幼开展深度合作,建成艺体课程基地;与长小、油小、永小、八小开展智能机器人项目合作,打造科技实践基地;与兴小合作打造生态教育基地;与兴中合作打造劳动教育基地。聘请镇江市少年宫副主任、江苏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黄立担任书法课程顾问,省扬高中优秀教师蔡慧敏担任素描课程顾问。
下一步推进举措:将聘请省市级书画名家担任书画类课程顾问。
3.关于“对照‘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要求仍有差距。德育师资配备不强,小学阶段大部分由班主任兼任;针对班主任和一线教师的德育专项培训开展不多,教师育人能力参差不齐”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开展德育教师“研究素养”培育行动,已形成心理专兼职教师、家庭教育导师、全员导师倾力合作的立体育人体系;组织开展了德育工作推进会、专题讲座、德育沙龙等活动,强化对全员导师队伍、德育干部队伍、优秀班主任队伍和新班主任队伍的培训;编制并下发《学校德育工作主题活动安排表》和《扬中市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春学期德育工作行事历》,规范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进一步优化全员导师制,加快形成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德育教师的获得感,积极筹建、开展市级优秀现代班集体、优秀成长导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十佳班主任等评选表彰活动,构建以“育人”为导向的考核指标体系。
4.关于“对青少年近视干预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小学生视力不良率67.83%、初中生视力不良率86.8%。在落实‘光明行动’过程中尚未形成设备采购、课程设计、督导检查联动机制,预防学生近视举措不多,家校协同联动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联合卫健部门于2022年3月1日下发《扬中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
下一步推进举措:正在和卫健部门联合制定春季学生视力监测实施方案;5所学校教室照明提升工程正进行方案设计和前期准备中;联合文广体局下发《扬中市第十六届全民运动会》活动方案和竞赛规程,按时序组织各项体育比赛,深入实施体育质量提升工程,确保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质量。
5.关于“人才储备与培养不足。高层次拔尖人才总量偏少、结构不均、年龄老化,省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仅8人,占骨干教师总数(664人)的1.2%,且学段分布不均衡。新录用教师中,双一流院校人才较少。专家型、引领型校长缺乏,部分校长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面向“双一流”学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发布引进优秀青年教师公告。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完善并出台《扬中市学科教研核心团队管理考核办法》,扎实开展扬中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成果展评,细化“特级后备”管理和考核要求;二是按照《扬中市教育系统拔尖人才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的“示范辐射、专业成长”指标加强拔尖人才管理与考核;三是完成优秀青年教师网上报名、综合评价、面试、体检、政审、选岗、公示录取工作;四是修订《扬中市校级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校长培养培训、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升校长专业领导力。
6.关于“学校建设缺乏科学长远规划。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超规模办学。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班级规模分别为57、60,市一中、外中班级数43、42,远超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模。②部分学校基础设施相对老旧,存在水淹、漏雨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一是城西小学已完成场地清表及回填土方工程施工,土建安装工程正进行造价预算编制,计划7月桩基工程施工,12月完成三层主体框架施工。二是开展了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积极做好防汛抗涝应急预案,对老旧校舍优先安排资金实施改造,今年拟对文化新村幼儿园和新坝幼儿园一号楼等进行提升改造。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在新一轮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局层面全面统筹,布置各校按照“户证一致优先”、免试入学的原则,以“施教区认定”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招生方案,报局批准后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起始年级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的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从而实现生源合理分配。二是积极立项争资,完善学校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学校检查力度,及时维护学校老旧基础设施,确保师生安全。
7.关于“对照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要求存在偏差。①职业教育处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境地。2013-2018年省扬中专三易其址,多数创建工作停滞,在镇江考核排名靠后。②经费投入不足。用于专业教学的软、硬件设备购置不到位,学生缺少训练机会,近年来各类技能大赛成绩均不理想。③校企协同育人水平不足,专业设置与本地产业结构需求适配度不高”问题的整改。(2023年2月11日)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局分管领导参加了学校专题会议,围绕提出的问题进行商议、讨论,对标找差,找准问题整改的切入口;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调研企业与学校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落实校企合作实习与协同管理。
下一步推进举措:将面向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多元化办学经费来源途径,更好地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积极申报镇江市职业学习首批“名班主任工作室”,探索教师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提高教育经费的利用率,确保职业教育的培养水平。
8.关于“成教中心原有职能弱化但教师编制没有减少,0-3岁早教职能已转移至卫健委,早教指导中心、成教中心亟待整合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开展调研,听取基层单位意见。
下一步推进举措:形成成教中心与开放大学整合、早教中心与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整合的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提交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9.关于“部分城区幼儿园存在超班额现象”问题的整改整改。
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一是2022年青苗幼儿园已建成投入使用;第一幼儿园即将建成交付;文化新村幼儿园改建工程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二是复旦上雅园配套园土建工程已结束,即将完成移交;吾悦广场配套园主体已封顶,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推进举措:将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掌握这两所公办幼儿园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并如期开园。持续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复旦幼儿园主体工程建设,后续加快小区配套园的交接管理工作,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22年幼儿园暑期招生方案将进一步优化班额配置,做好幼儿园招生统筹指导,确保各幼儿园按照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进行招生。
10.关于“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融合教育成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教师队伍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2023年2月11日)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发布招聘公告,招聘特教专业教师1名,目前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后续将完成新招聘教师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工作,同时通过专兼职资源教师的调配补充师资,提高特教教师专业水平。
11.关于“四有好教师培养体系尚需完善,部分教师职业倦怠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教师教育理想缺失,进取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违规挂证”专项清理。5月底前,各校(园)召开专题部署会,组织单位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氛围。二是组织“师德师风”在线培训。4月25日-5月10日,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在线培训,“以赛促学”。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全员参训,参训率、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100%、99.9%、36.2%,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下一步推进举措:后续将组织开展好“四有好教师”系列跟岗培训之高中学段培训、“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成果展评,深化“县管校聘”改革,通过“绩效考核、岗位晋升、适岗竞聘”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12.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存在重制度建设,轻管理约束的情况。在有偿家教整顿中,号召性言语多,有效性举措少,仍有少数教师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组织人员每周定期不定期在我市各小区进行明查察暗访,并在各校校门外及扬中热线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有举报必查,且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4起,查实1起,约谈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3人,初中校中集中谈话一次。
下一步推进举措:教育局层面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和处理力度,暑假前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形成威慑;学校层面,行政人人员对重点学科教师包干到人,开展家访活动。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思考不够深入,缺乏长效机制,上级关注、专项行动时抓得多,平时过问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到位,2019年、2020年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有1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2022年,局党委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月2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了分解细化,形成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两张清单。5月7日,印发《2022年度市教育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下一步推进举措:5月底,召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阶段,局党委将严格按照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以上。同时,强化平时关注,加大督查频次,并要求党建督导员与学校联络员深入联系基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提醒与指导,确保责任清单落实到位。
14.关于“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频次偏低、形式不多,未能有效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要求与效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廉政警示教育,学期初或学期末开展警示教育,其他时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推进举措:拟于6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师德师风警示大会。
15.关于“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通过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宣传工作会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与专项督查,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学校结合政治业务学习,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与培训,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国家共识。在重要时间节点和热点、敏感新闻较多的时期,提醒学校密切关注师生在微信、QQ、微博等平台发布的言论,加强分析研判与针对性教育引导,抓好正面宣传,防止一些负面舆论发酵,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16.关于“责任传导需进一步压实。局党委对所辖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缺乏有效抓手,如何将意识形态工作融于学校管理各个方面思考的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印发《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指导,责任传导进一步压实,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以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两单一案”为参照,科学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综合分析、日常研判和情况通报;强化对课堂讲坛、官网官微、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和引导处置,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深化“1+2+4+N”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实施中小学思政育人水平提升行动,落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为师生上1次思政课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做好统一思想、稳定人心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17.关于“工作推进中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忽视便民原则,对商业行为进校园管理缺失。部分学校学生伙食费、保教费等必须到指定银行开户办卡缴纳,给学生家长增加负担,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对校园缴费方式进行调整优化,拓宽缴费渠道,各个学校提供现金交缴、学校代收、银行代缴等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让家长自由选择,既实现便捷缴费,又保障缴费安全,提高家长满意度。
18.关于“个别学校劳务支出占比较高,挤占了学生伙食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学校进一步规范食堂用工,加强学校成本核算,有效压控人员经费支出。二是组织学习《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学校根据标准规范各类支出。
下一步推进举措:新学期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各类支出。
19.关于“食堂用工管理不科学,聘用人员年龄偏大,存在用工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外聘人员的年龄、性别、工作年限、工作收入等方面深入调研,目前已完成调查分析报告。
下一步推进举措:将在调研情况的基础上落实整改措施。
20. 关于“食材采购存在安全隐患。除大米、油、肉类大宗食材由教育局统一招标指定采购外,蔬菜、调味品等其他食材由学校自主招标确定,大部分学校不具备农药残留检测手段,对当日购买的蔬菜未能开展检测,部分学校未在正规商家采购,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5月份已召开后勤管理会议,通报近期食堂相关工作问题,要求学校进一步落实蔬菜农残检测机制,落实无检测直接退回的强制规定,并对食材供货商进行核查,对不正规商家一律剔除。
下一步推进举措:统计汇总学校现有各类供应商,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资质进行核查。计划暑期公开招标确立蔬菜、调味品等其他食材供应商库,对食材进行监管。
21.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自2018年以来,部分往来明细科目余额未发生变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已成立了教育系统呆账、坏账专项核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往来账目按照3年以内(含3年)、3-5年(含5年)、5-10年(含10年),10年以上,分段实施、重点清查,落实责任主体。目前正对2018年以来产生的往来账逐一进行梳理核实,重点清查,按计划完成清理。
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不到位,资产转让金至今未催缴到位。2013年10月,镇江市卫士建材有限公司以360万元成交价拍得同德中学原有校舍及地面附属物(不含土地)。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欠缴197万元”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一是已通过法律途径对镇江市为卫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诉讼,目前已经由扬中市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二是后勤科对教育系统国有资产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系统内资产做到家底清、一口清。
23.关于“责任落实未能延伸到“神经末梢”,上紧下松、压力逐级递减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实事虚做”,工作载体特色不明显,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一是通过学校管理绩效考核、经常性抽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两册一本”记载情况检查,掌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校指导,指导党支部提升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四星党支部实现“一支一特”,学校优化提升“一校一品”。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制定《2022年扬中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层层压实责任,通过集中培训+入校指导+专项考核,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将于5月底印发《在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开展“三看三比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看阵地文化,比氛围营造,争创优秀先进支部;看组织生活,比党性锤炼,争创优质党建品牌;看队伍建设,比作用发挥,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特色化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
24.关于“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选配工作不够重视。有8个学校单设书记一职,校党政领导未‘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有7个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退居‘二线’,校长(园长)兼任副书记,副股级的副校长(副园长)兼任书记,不利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学习省市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学习浙江嘉善县等先行地区做法。
下一步推进举措:积极有序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在系统落实这项工作过程中解决“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校长(园长)兼任副书记、副股级的副校长(副园长)兼任书记等问题。
25.关于“干部培养使用缺乏制度‘刚性’,人员借调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对现任校级干部、后备干部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建立人员电子信息库,一人一档。
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修订《扬中市校级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二是完善《扬中市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管理和考核办法》;三是规范人员借调。
26.关于“岗位交流通道不够有序畅通。部分学校总务处、司务长等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换岗;校(股)级干部存在长期不流动或调动过于频繁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对全市校级干部、总务处、司务长任职经历调查。
下一步推进举措:对全市校级干部、总务处、司务长工作成效、教师满意度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部分人员调整岗位或免除职务。
2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把关不严。在个别批次干部选任过程中,存在部分环节缺失或不完整,会议记录不真实、程序倒置,少数考察任免材料简单敷衍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和阶段性成效:学习《关于印发〈扬中市镇(区、街道)、部门“一把手”用人行为规范>的通知》。
下一步推进举措:2022年暑期干部调整时,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规定程序进行。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阶段教育局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在问题整改上求实效,更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严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深化建章立制,梳理各类监管政策和规范汇编成册,促进全系统更好地学习掌握规范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让制度规范的刚性执行成为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3813 ;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电子信箱:yzjyjhfb@163.com。
中共扬中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