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扬中市三茅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5-08 14:28:00   浏览次数:60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825日至12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三茅街道营房村、明华村、永和村、中华村、友好村、兴华村、民主村、大众村、兴阳村、企东村、滨江村、锦程村、指南村、永勤村、普济村、三桥村共16个村党委进行巡察。202138日,巡察组向三茅街道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方面13类共性问题三茅街道委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44115整改任务;街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童涛、办事处主任姚文笋任组长,王丹、王震、杨淑静、李培志、蔡华、林峰、邹东平担任副组长,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丹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各专题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推进会,对反馈的各项问题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抓部署、抓责任、抓落实,经过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9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含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完成率58.6%。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3个。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扶贫济困可持续性有待增强。脱贫造血功能不足。多数村以外向借力输血式帮扶为主,缺少脱贫措施,部分建档立卡户有返贫压力问题的整改:三茅街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职责组织召开由村社区党委书记、联络人及帮扶责任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照扶贫政策指南及目标任务制定一户一策表,落实帮扶措施,村社区党委书记签字把关。

2关于临时救助针对性不强。部分村临时救助覆盖面广但标准低,困难救助标准长期不变,救急救难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2021年开始,临救资金不再直接拨付各村(社区),由街道相关部门按临救规定直接给予精确救助。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力求提升救助标准。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民间非法集资借贷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群众损失较大问题的整改:一是利用各村(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道德大讲堂等平台对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质效,加大对网格内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迅速化解。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高利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与市司法局普法办对接,针对民间非法集资现象频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重要领域,重点村(社区)加强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风险防范的宣传。三是利用上级统一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反诈等契机,全面提高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意识,坚决铲除重大犯罪活动的土壤。

4关于信访矛盾化解不足。部分村信访矛盾化解不积极、不彻底,花钱买平安现象较为普遍,信访老户非访、群访、越级访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16个村赴省进京上访46人次,多数涉及市重点工程推进,矛盾化解难度较大问题的整改:一是利用各村(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平安法治宣传月等平台对习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的指示精神和《信访条例》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严厉打击缠访闹访、非正常信访等各类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二是积极发挥信访联席会议职能,对疑难案件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加大重复访案件的化解力度,有效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村(社区)处理信访矛盾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三是严格监督并控制村集体以补偿补贴的形式化解矛盾(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5)关于污染防治精细化程度不够。部分村辖区内饭店、手工作坊存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直排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辖区内三废企业整治,重点开展对玻璃钢制品、印刷、磨具磨料等手工作坊的整治,对产生危废的单位,要求规范化处置;对产生废水的单位,严禁直排,规范化处理达标后排放。二是开展村级饭店检查,督促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水分离设施,定期清理厨余垃圾等。

6)关于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惠民政策宣传覆盖面不足。部分惠民政策宣传未能到边到底,群众知晓度不高问题的整改:通过入户、入企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通过阵地进行宣传,利用墙面、横幅、村(社区)宣传栏及文化墙等方式,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载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群、新闻媒体和村(社区)广播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

7)关于建房管理控制力度不够。部分村应拆未拆存量较多,超面积建房、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上点配套费收取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存在提前收取或未足额收取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建设完善各村(社区)建房考核机制、快速处置机制,通过成立三茅街道防违控违考核领导小组,促进部门联动。严格执行应拆未拆制度。对于新建房屋的,严格按照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杜绝违章。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乱收、乱退行为,对已审批的建房户收取配套费,收取的金额实行集体商讨机制,相同地段统一标准,合理的收取费用,在建房户开工之前,督促各村足额收取。

8)关于土地复垦补偿标准不一。部分村复垦房屋补偿标准相差较大,从200/平米~1000/平米不等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现有土地复垦政策和复垦工作的宣传,复垦户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由于复垦户房屋的新旧程度不同,导致补偿标准差异,让群众知晓政策。二是加大对村(社区)土地复垦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基层统一标准、公开透明,消除群众疑虑。

9)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宣传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部分村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不实,存在会议签到簿代签现象。参加安全培训对象中,企业负责人较少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村(社区)安全生产宣讲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宣传内容,参与对象,宣传时效。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二是开展安全员业务技能培训,指导村(社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管理。严把负责人培训关,杜绝企业负责人代培代考现象,突出负责人主动培训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检查考核力度,将企业负责人是否持证列入安全生产检查、案件线索上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三是在双随机、责任制考核等检查中突出对村(社区)安全台账工作的考查。适时将检查结果反馈村(社区)主要领导。

10)关于安全生产巡查蜻蜓点水。部分村安全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足,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村(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规范村级安全检查频率,突出重点内容,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鼓励村(社区)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专家检查的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在双随机、责任制考核等检查中突出对村(社区)隐患排查工作的考查。二是通过开展安全员业务知识培训、技能比武等,有效提高安全员业务水平。

11)关于整改落实未形成闭环。多数村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缺少跟踪问效,常态化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村(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规范村级隐患整改工作。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责成被查单位立即改正。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采取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到期由检查方复查。二是由村(社区)明确整改跟踪责任人,并根据整改期限和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进度,及时组织复查,如实记录复查情况。三是对消极整改或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由村(社区)以案件线索上报安监办,倒逼企业落实整改,形成闭环。

2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招待费超额列支、超标准。一段时间内(20183月前),部分村招待费金额较大,工作餐超60/人标准,使用烟酒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严禁各村支付烟酒,严格招待费发票审批,严肃查处超标准用餐行为(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2)关于转移支出招待费。部分村在管理费用-招待费科目以外列支招待费,如在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等科目中列支;少数村在下属合作社、协会、企业中列支,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接待费科目使用,除在管理费子科目接待费用列支接待费外,其他科目一律禁止列支,且不得转移到下属企业列支。

3)关于跨期报支现象较多。少数村跨期报销招待费,规避对年度招待费的预警监管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扬办发【201852号,关于接待费控制标准,以累进方式的80%控制各村费用总额,并在三资网上设置预警,严禁跨期支付。

4)关于群众路线践行不到位。少数村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不够,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诉求关注不多,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一定的官僚主义倾向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村干部深入开展访民问愿、访贫问苦、访富问路、访企问难四问四访活动,记好《头雁民情日记》,通过深入细致的走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回应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信访矛盾。二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村干部分片到网格,做到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对走访收集的问题及时解决,扎实为民服务。三是加强村干部专题学习培训,通过信访一线、基层一线、项目一线、拆迁一线轮岗锻炼,不断提升村干部问题解决、矛盾调解等业务能力。

5)关于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少数村干部担当精神不够,遇到问题绕道走,部分工作流于形式,存在固步自封、等靠要现象。少数村干部化解疑难问题能力不足,辖区内信访矛盾多发,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村干部专题学习培训,通过信访一线、基层一线、项目一线、拆迁一线轮岗锻炼,不断提升村干部问题解决、矛盾调解等业务能力。二是落实《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日常考评督查,将平时工作表现与年终考核奖金挂钩。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定期开展培训,规范基层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关于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少数村村干部与近亲属同在村里工作,公益性岗位优先聘请亲属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选拔任用原则,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制定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辞退。

7)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增强。少数村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满足于习惯性做法,触碰法纪红线,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2017以来,共有16名村干部(含原任、现任)受到党纪政纪处理问题的整改:组织村(社区)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利用正反案例等,加强廉政教育学习,督促村(社区)干部严明自身要求,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8)关于固定资产状况不明晰。部分村未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资产管理底数不清、台账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年通过第三方进行资产盘点清理,建立完善的资产资源台账并通过规范程序清理报废资产,并在台账上及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并督促各村做好日常管理。

9)关于集体资产租赁不规范。存在租期过长、租金偏低、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等现象,少数村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集体资产租赁行为,参照《关于公有房地产的租金底价的价格认定书》的通知,让集体资产的租金处于合理价位,统一使用范文合同、协议,督促各村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收取租赁金,对欠缴的租金采取平台预警、书面发函、上门催缴、司法程序等方式进行足额收缴。二是组建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确保一村(社区)一顾问,为村级土地流转协议提供法律知识支撑与法律服务。涉及土地流转合同中存在租期过长、收缴租金不力等现象引起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化解不成功的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0)关于往来清理不及时。少数村不掌握实际债权情况,部分长期债权清缴不到位,存在呆账、坏账、核销不及时等现象问题的整改:定期通过第三方进行清产核资,督促各村定期对村级债权进行清缴,对于确因债务人死亡或其他不可控情况出现的呆账、坏账,采取规范的核销程序及时进行账物处理,督促各村对欠缴的租赁金、应收款加大清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11)关于组账村管不严格。少数村组级账户未建账;组级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部分村民小组使用自购票据收取各类款项,未使用街道统一领用票据;部分村民小组未能落实组账村管;少数村民小组存在公款私存现象;个别村村会计出借组级款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市、街道关于组级财务制度与组账村管文件精神。统一使用农村农业局监制发票,严禁出现三联单收款,严禁组级资金公款私存,组级财务收支做到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理财并公示。严肃查处其中违纪违法行为。

12)关于村级合作社监管不到位。少数村下属合作社账目混乱,授权审批不规范,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的整改:督促各村对下属合作社加强管理,建立完整的财务账本,根据合作社章程规范运行,规范管理,严禁违规列支招待费、烟、酒等,且不得对村级费用违规转移支付。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3)关于白条列支现象比较突出。各村普遍存在白条列支现象,用白条列支物资费、工程款,且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各村原始凭证审核力度,严禁不合规票据报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4)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部分村违规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结算物资款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非现金结算制度,2000元下通过报备的村务卡支出,2000以上的支出通过银行结算。

15)关于报销手续不完善、审核不严。多数村未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核力度,接受不合规票据报销;相关凭证所附发票及附件内容不全,支付手续不完整问题的整改:对村级报账员、财经中心会计进行定期培训,并要求加强日常的财务制度学习,弄懂吃透报销手续、程序,严禁不合规票据入账,对村级报账员提供的白条,三联单等非正式发票,坚决拒绝报支。

16)关于资金入账不及时。部分村收取现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金解款,导致超时入账问题的整改:村(社区)集体所支取的各种款项,必须由村(社区)会计收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收取,收取的资金必须于5日内缴存村(社区)账户。

17)关于工程招投标不严格。部分村肢解、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存在应进未进现象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强化对工程从项目申报到工程竣工全流程的监督。严格把关绿色通道的项目申报,发现故意拆分工程等方式规避招标的,视情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

18)关于工程款支付不规范。少数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存在超进度支付、过付等现象;工程验收手续不齐全,部分村工程付款未附工程验收单;个别村白条列支工程款;少数村超额增补工程且无相关增补手续问题的整改:加强对财经中心会计、村级报账员的培训,支付工程款必需按合同执行,严禁超进度或随意支付工程款,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工程验收程序,拒绝白条支付工程款,支付增补工程款项时,加强审核增补手续。

3关于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村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弱化。少数村两委凝聚力不强。班子内部搞小圈子,在党员群众中缺乏威信,工作运转不畅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2021年换届选举,进一步调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确保选出政治素养高、群众基础好、发展能力强的基层干部,使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提升。二是健全干部考核激励制度,坚持实绩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提升基层干部的办事能力与担当精神。

2关于村党委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部分村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党务知识知晓率低;少数村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强,存在不会抓’‘抓不好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结合各村自身实际及早制定学习计划,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实效,切实提高村干部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二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重点围绕一米工程党小组活动,在丰富内容、拓展形式、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三是定期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对党建实务工作、计划、总结、方案等相关文件的指导思想、上级要求、写作规范方面的指导,提升村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关于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更新不及时,部分村三资情况公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财务公开,每季度的第二个月25日之前进行理财,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在阳光村务网、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

4)关村干部梯队建设有待加强。多数村后备干部培养乏力、青黄不接,年龄结构老化,存在断层现象,学历层次有待提升。部分村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年轻干部培养培训不够、成长不快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街道制定的《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同年龄层次配备上,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的原则,不断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强村后备干部尤其是两委主要负责人后备干部储备,更新完善村后备人才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对后备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三是出台《2021年度三茅街道创三·Shine”青年干部培养实施方案》,通过个人+团队、培训+锻炼、管理+考核的方式和学习培训、竞赛展示、交流研讨等各项活动,加强村级后备人才的培养,全方位提升村年轻干部综合素质。

5)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少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民主理财走过场,监委会、民主理财公章长期由村会计保管。部分村务监督委员成员责任心不强,政策水平、财务知识、议事能力不足,监管缺乏实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不断提升政治、业务水平和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村(居)务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真正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各村(社区)接受群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服从并积极配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12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村级债务化解难。少数村集体债务数额较大,化解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加强对村级闲置资产的盘活与利用,增加集体收入,增强偿债能力,加强对村级新增债务控制,对村(社区)债权,债务进行定期清查核实,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清收债权,化解债务。下一步,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顾问的作用,将村级债务化解法律服务纳入服务范围,为分工村(社区)债务化解提供法律知识支撑,并提供咨询、协商、调解等法律服务。

2)关于种养殖污染农田、河流。部分畜禽养殖场所管理粗放,老埭农田使用农药、化肥较多,周边河道受到污染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培训、宣传和入户技术指导力度,确保每年农药使用零增长、化肥使用减量,确保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95%以上。二是落实好专业化病虫服务组织,将大户、五有五好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统筹管理,全程实施六统一模式,签订农药责任状,严格奖惩制度。三是成立镇、村两级监管巡查队伍,对农田、河道等地长期进行巡查,对乱丢乱用现象进行劝阻,严重者联系公安等部门进行执法处理。下一步,继续对接市级部门,通过对农资供应点实施农药零差率配供补助的方法,由供销社统一采购江苏省绿色防控名录中长效低毒的农药,严格落实农药报备制度,并且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源头管制投入品。

3)关于政策理论掌握不到位。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等基本政治概念不清楚、不掌握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力求学深学透;通过组织宣讲团、百姓名嘴开展乡村振兴宣讲,扩大受众面,让乡村振兴深入民心。学做结合,安排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在实处。二是加强对新型农业主体创建、发展的指导,及时与合作社家庭农场主沟通交流,开展双建双创行动。积极帮助申报、扶持政策项目,切实发展壮大新型农业主体。下一步,全面清理空壳社,积极推动经济合作社股份分红,让农民享受村集体资产收益红利,增加农民收入。深化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推动真投入、群众真受益的农业项目。

4)关于村级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增长乏力。多数村经济建设、事业发展缺乏长远规划,谋划推进集体经济不够积极主动,缺乏特色产业,造血功能弱,稳定性收入较低,主要依靠发包上缴、项目补贴、征地拆迁、复垦服务费等维持日常运转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引领的认识,定期针对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凝心聚力作用。二是组织实施头雁领航书记项目,定期召开基层研讨会,因地制宜谋划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浓厚村(社区)间互学、互动、互助的氛围。下一步,继续对接涉农村,针对各村情况因地制宜,传达相关优惠政策,帮助涉农村做好长远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盘活资源,以市场为导向,选好项目,保证成功率。

5)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八位一体长效化整治不够。部分村重突击整治,轻日常管理,环境卫生较差,乱堆乱放、水系不畅、污水横流现象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一是继续实行人居环境督查销号制度,推进街道人居环境巡查项目向八位一体考核项目靠拢,年终得分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奖优惩劣。二是加强数字城管日常巡查,结合各项创建,由创建点辐射周边整治,带动整体,确保长效管理,形成良性循环。下一步,邀请市城管局、住建局、水利局来街道现场调研,针对街道整体考核中重点项目存在的薄弱点,例如污水治理、三乱整治、河道管理等,各村对照问题,实地查摆,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6)关于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部分村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权责不明,环境卫生问题多发、矛盾处理不及时,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加强村(社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整改力度,对小区内存在的十乱现象、违法建筑等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即查即改。联合小区业委会对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并积极协调解决。高效处置居民12345热线和数字城管反映的小区环境问题,对垃圾桶满溢、漂浮垃圾等日常问题加强管理,督促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规范小区建筑装潢垃圾的清运,集中堆放,定时清理。下一步,继续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物业服务企业每日自查,属地村(社区)定期巡查,街道物管办、物管中心不定时督查,确保小区环境提升。

7)关于“‘两违整治重增量、轻存量,对存量违章建筑管理存在拖延、推诿思想,整治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建设完善各村(社区)建房考核机制、快速处置机制,通过成立三茅街道防违控违考核领导小组,促进部门联动。常备专业拆违队伍,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一事一议,依法即查即改,坚决遏制违建蔓延势头。下一步,对存量违法建设,对照村庄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治理的要求,以年度制定消减计划,会同各村(社区)分步实施。

8)关于村级居家养老服务流于形式。部分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功能未充分发挥,甚至挪作他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各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巡查,全面掌握运行情况,配合市民政局加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业务督查和指导,督促制定完善年度运行计划,因地制宜实施养老服务项目。二是加强与村(社区)沟通,明确养老敬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下一步,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功能进行科学评估考核,对未运营的或者不正常运营的取消专项运营补贴。

9)关于土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征地拆迁、房屋收储、土地复垦引发群众矛盾较多,少数村、组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敲竹杠’‘算还魂账现象。收储土地整理进度不一,代征地块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靠基层党组织统筹推进,对少数村组存在的敲竹杠还魂账等不正之风,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坚决打击其中存在的严重违法现象。二是建立收储土地和代征地管理台账,强力推进收储地块的扫尾工程,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规范管理。下一步,严格落实征地拆迁、房屋收储、土地复垦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10)关于土地流转协议把关不严。部分村未能按要求对农业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把关,存在租期过长、收缴租金不力、用于非农用途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严格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程序,严格执行《扬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扬政办【201713号文件),规范流转形式,对流转双方加强审核,流转期限不得超出二轮承包期限(即2028年),对流转的土地租金督促村集体在规定的合同期内收缴到位。督促村加强对流转土地的巡查,严禁改变农用地使用范围和非粮化生产。下一步,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村级土地流转协议提供法律知识支撑与法律服务,村(社区)需要协议把关的及时处理。对于土地流转合同中存在租期过长、收缴租金不力等现象引起的矛盾纠纷,根据村(社区)要求,提供调解、协调与诉讼服务。

2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本人或其亲属承接村域工程问题的整改:严格遵照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均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的规定,收到工程项目申报资料后,需严格核查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发现有本人或近(姻亲)亲属关系的及时退回,不予申报。下一步,持续加大工程承接监管,隐瞒关系将工程发包的一旦查实对相关人员视情给予严肃问责。

2)关于合同签订不及时。少数村存在签订协议时间超前,招标手续后补的现象问题的整改:各村(社区)领取公共资源交易确认单时督促各村招投标结束后尽快签订合同。针对少数村存在签订协议时间超前、招投标手续后补的现象,公共资源交易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对相关必要项目补办直接发包会议纪要或工程申请入账会议纪要,无特殊情况不履行招投标手续的,视情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党政纪处分。

3关于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少数村未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基层党务培训班上对党委会、支委会召开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对各村党委会召开情况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指导。二是督促村(社区)党委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村(社区)两委集体议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议决。督促村级纪委强化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下一步,继续深入各村(社区)了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2)关于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力。少数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建阵地政治功能弱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街道分工定村领导和青年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二是村党组织围绕党员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经常性地开展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活动,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度。三是定期开展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四是广泛发动,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强化阵地建设,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服务于民。下一步,加强组织培训,明确职责职能,有计划开展服务活动。

3)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部分基层党员在征地拆迁、土地复垦、房屋收储、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配合支持不够,甚至做群众的尾巴’”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好三会一课,按时上党课,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结合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党员积分管理,进一步细化积分管理细则并认真执行考核计分。下一步,继续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党规党纪,时时刻刻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关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部分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流于形式,党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组织活动参与率不高。多数村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混为一谈,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辣味不足,甚至未开展互相批评。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多数村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沟通联络、谈心谈话较少问题的整改:一是对标一米工程,进一步规范设置党组织,重新划分调整的党支部、党小组,网格化管理党员。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开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按时上党课,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三是深入推进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总结推广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新创优典型案例。四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批评、表彰先进以及客观的评价,激励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下一步,街道分工定村领导和青年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继续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指导和督查。

5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少数村党员发展滞后,发展程序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在外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或失联。党费收缴存在标准较低、收缴时间不规范、随意减免、垫付党费等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流动党员人员情况。对本区域流动党员登记造册,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针对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长期居住地有党组织的流动党员,及时迁出。二是加强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对长期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通过网络微党课、远教资源分享等各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三是开展组织活动时,由专人做好考勤记录,根据考勤记录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及思想教育。下一步,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村(社区)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回头看。

6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部分村村干部数量较多,工作分配不均,相关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完善,执行不够有力,存在人浮于事现象;少数村返聘退休人员较多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和激励,对部分优秀村干部明确定额身份,强化正向激励;完善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二是认真落实分工定村制度,分工定村领导经常与村党委书记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村纠正四风的总体情况,按照实情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短板在一线补齐、作风在一线转变、成果在一线检验五个一线的工作目标,及时解决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下一步,严格执行街道制定的《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招聘程序、职数配备、备案制度、退出机制等。

7)关于基层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村民组长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各村村民组长普遍年龄偏大、党员比例偏低,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加强与各村社区沟通,积极物色培养合适人选,为下一届村民组长推选做好储备,进一步提高年轻党员的占比。

8)关于村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部分村党组织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工作意识不够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在资产处置、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缺少风险防范措施。党员教育管理未能做到常抓常新、警钟长鸣,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落实各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序时推进村(社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三是通过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邀请市纪委和党校老师授课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促进村(社区)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增强廉洁意识。下一步,持续强化日常的分类指导和督查(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9)关于村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部分村廉政提醒谈话未得到有效落实,监督检查浮于表面,对出现的问题有护短、遮掩现象。少数村纪委书记兼任会计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难以聚焦监督执纪主业问题的整改:督促、指导村(社区)纪委开展针对性廉政提醒谈话、监督检查,对查实的问题按要求立行整改。进一步优化村(社区)纪检干部队伍,严格执行村(社区)纪委书记不兼任会计工作的要求(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0)关于审计整改不够到位。少数村对审计报告指出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对审计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整改,并督促被审村(社区)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报审计办。下一步,对整改不力的组织或个人,严肃进行问责(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11)关于文化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村文体活动场所缺乏,健身路径维护不力,部分健身器材老化,损毁严重,无法满足群众需求。部分村自主开展文化活动积极性不高,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群众文化生活匮乏。部分村创文创卫工作中,宣传形式单一、手段固化,效果不明显,群众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争取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部分村和社区腾出闲置地建健身场所。强化村(社区)领导层创建意识,提高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组建健身器材维修服务队伍,根据各村(社区)需要,做好健身器材的定期巡查、维护工作,对于始建超8年以上的器材一律拆除或重建。下一步,结合体育高质量考核标准以及乡村振兴计划,在全街道范围内新建一批标准健身步道。在有条件的村和社区,鼓励新建高标准的农民健身小公园、健身广场和健身路径。

12)关于法治引导、移风易俗不够到位。部分村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培育不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乡风、民风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指导各村(社区)围绕乡村振兴、乡风文明、家风良好的目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符合乡风民情、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并督促作用发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广泛深入宣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力促干部以身作则,挖掘并大力宣传典型榜样;三是探索将奖惩措施与各类评比表彰相挂钩,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真正落地,在推动基层三治融合中发挥作用。下一步,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平安法治建设考核总体规划,确保各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基本实现各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各村(社区)定期邀请驻村律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关于村级债务化解难。少数村集体债务数额较大,化解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明确由街道财经中心牵头,财政分局、司法所参与,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确保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2关于“‘两违整治重增量、轻存量,对存量违章建筑管理存在拖延、推诿思想,整治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明确由城管中队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茅中心所参与,9月底前会同市级部门,完善存量违章建筑台账管理,有效处置违法建设;明确存量违章建筑处置计划和任务,压实违法建设处置责任;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措施,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处置历史遗留违法建设。

3关于基层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村民组长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各村村民组长普遍年龄偏大、党员比例偏低,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明确由街道民政部门负责,9月底前按照思想品行、遵纪守法、熟悉村情、热心公益、办事公道、村民信赖、身心健康的标准调优部分村民组长,并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长,把优秀的村民组长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村民组长培养成村干部,从而激发村民组长的为民意识,自觉连通上下,负责到底。

4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部分基层党员在征地拆迁、土地复垦、房屋收储、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配合支持不够,甚至做群众的尾巴’”问题的整改:明确由街道组织人事负责,激发农村党员活力,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要管党意识,加强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加强新党员的培养,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进一步完善党员模范作用发挥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丰富考核方式。

5关于村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部分村党组织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工作意识不够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在资产处置、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缺少风险防范措施。党员教育管理未能做到常抓常新、警钟长鸣,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明确由纪工委负责,把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坚守政治灵魂。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其他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坚持把作风建设当做推动党的建设的切入点,确保12月底前取得工作成效并长期坚持。

                中共扬中市三茅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