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5-08 14:30:00 浏览次数:38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9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8日,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方面14个问题,市政协机关全盘认领、全部吸收,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23项整改任务,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举措,以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切实担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委办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强化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强与巡察组的请示报告、联络沟通,扎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通过积极构建支部书记履行主责,支部委员抓好分管,全体干部共同参与,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的整改工作格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市政协机关于3月19日召开支委(扩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讨论研究,制定并下发整改措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制定23条整改措施。及时召开支部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坚持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要求,对每一个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处做。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对基层联络委业务指导不足,部分基层联络委在履行职能上站位不高、精力有限、思路不宽,针对基层发展实际组织协调界别委员积极发挥作用有限”问题的整改。
健全市政协委办与各委员活动小组对口联络、经常性联系机制,加大对镇(街区)联络委工作指导参与服务的力度。今年,以开展“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委员主题活动与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机关各委办加强与对口联系的基层联络委、界别的联系沟通,做好指导、服务等工作,以扎实开展委员主题活动与协商议事活动,来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委员主题活动与协商议事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一批涉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村规民约的民生实事正在被助推解决。(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2.关于“调研质量不高。存在少数委员调研不够深入,提案内容明显不符合扬中宏观发展实际”问题的整改。
统筹运用视察、调研、评议及“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等履职形式,在选题上,更多地深入基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既符合扬中发展的需要,又兼顾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有利于推动和解决实际问题。在活动组织上,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界别群众中去,察实情、看现场、听原话、听实话,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今年,市政协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在深入调研、走访的基础上,拟定了全年工作要点,出台了《关于巩固提升“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视察、监督、评议与协商议事活动等履职工作,确保政协履职始终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与民生福祉紧密相连。在提案工作上,进一步做好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对明显不符合扬中实际的提案向提案人做好沟通解释,不予立案。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197件,经审查立案155件,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政法民政等各方面,经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部分承办单位共同商讨,交46家单位承办。(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
3.关于“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居多,相互批评较少,存在以集体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工作问题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加强自查自省,将问题从幕后摆到前台,坚决杜绝以集体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工作问题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发生,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力求“红脸出汗”,促进问题解决。3月29日,市政协机关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与相关委办负责同志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整改责任,实现自身查漏补缺起到了积极作用。
4.关于“支委会未按照每月一次的要求开展活动,如2019年仅有6次”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召开支委会,确保每月一次。目前,支委会已规范召开。
5.关于“大部分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手册填写不全面,‘年初承诺’‘年终述诺’‘发挥先锋作用联系群众’等必填项目为空白”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由相关责任支委牵头,向党员干部送发党员积分管理手册,要求提高认识,规范填写,确保“年初承诺”“年终述诺”“发挥先锋作用联系群众”等必填项目填写完整,没有遗漏。目前,所有党员的手册已规范填写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政协机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形式不够丰富,主要是听报告、读文件,讨论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推动学习贯彻新思想走深走实,健全完善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常委会议专题学、主席会议重点学、视察调研实地学、“学习强国”天天学的常态化学习制度体系。二是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用好“主题党日”活动这一载体,组织形式丰富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三是聚焦提升理论指导实践质效,开展“发挥政协作用,广泛凝聚共识”理论研究,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四是围绕提升“政治三力”,计划于“七一”前后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开展党性教育。截至目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观看了《百炼成刚: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专题教育片,下发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书籍,开展了“发挥政协作用,广泛凝聚共识”理论研究,做到了集中学习与党员自学的“两手抓”,促进了理想信念与理论水平的“双提升”,下一阶段,将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开展党性教育,通过情景学习,进一步加强学习体验,锤炼党性修养。
2.关于“少数专委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够,安于现状,满足于一般性常规工作任务的完成”问题的整改。
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一线”的工作思维,聚焦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和专委会履职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发展临港产业”“减轻地面停车压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促进就业工作”等议题,做好带头调研、深入协商、有效监督等,形成调研报告、参政议政专报、社情民意信息等建言成果;团结带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扬中“十四五”开好局、现代化建设起好步同奋斗、立新功。截至目前,根据委员在“两会”期间对政府工作报告与“两院”工作报告所提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参政议政专报3期。编发社情民意信息5期。围绕长旺作业区江滩“两违”整治和规范化建设组织专题视察。下一阶段,将按照全年工作要点安排,有序组织各类履职活动。
3.关于‘两个全覆盖’执行不到位,12个委员履职党支部虽已建立,但尚未开展活动,在教育引导党员委员的作用发挥上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履职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促,发挥好履职党支部对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在开展履职活动时同步开展集中学习、谈心交流、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委员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今年,市政协严格执行“双联双促”制度,市政协党组成员加强对履职党支部的走访、联系、指导。同时,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政协系统党的建设,经市政协党组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聚‘四心’促‘四高’”活动的意见》,也为履职党支部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遵循。
4.关于“党员委员联系非党员委员的工作未落到实处,在广泛凝聚共识上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在走访联系委员与参与小组活动时,及时宣讲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了解掌握委员的工作、生活状态与思想动态,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对联系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收集,并反馈到政协办公室,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截至目前,走访委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关于“提案办理协商的持续性不够,提案重数量轻质量,重答复轻落实,满足于过程性满意,在强化监督、跟踪问效上不够到位,谈话、座谈了解,少数提案存在‘被满意’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提案承办工作考核细则》等制度,健全提案办理质量评价体系。二是坚持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提案承办工作考核细则》正在研究修订中。在落实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方面,今年,“三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印发了《2021年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责任分工》,3月11日,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召开,对相关提案进行了交办。4月下旬开始,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提案办理督办工作,截至目前,已走访了15家提案承办单位,并进行了提案督办。下一阶段,将继续做好走访督办工作。
6.关于“协商质效有待加强,政协机关在办中参与、办后通报上主动性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性和权威性认识不足,委员、专委会、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存在提案年年提、年年办不到位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市政府办密切协作,走访提案承办单位,及时共商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委员、提案人和相关专委会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二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协网站、《扬中政协》内刊、《扬中日报》及时公开提案办理情况。三是通过科学考核,表彰一批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挥激励示范作用。目前提案督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市政协提案委及相关委办通过加强与承办单位、委员联系沟通,协助提、办双方沟通协调,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取得成效。
7.关于“对委员的管理不够严实。极少数委员在履职活动中存在迟到、早退甚至缺席的现象,2017年以来,每年有多名委员出勤率低于50%”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完善评先评优制度,做好委员履职考核结果反馈。对履职考核不合格的委员寄送履职提醒;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委员,建议辞去委员资格。二是建好用好“智慧政协”,加强对委员在会议签到、活动参与、提案提交、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的履职考核管理。截至目前,委员履职考核办法正在研究修订中。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智慧政协”平台已基本建成,正在政协机关内部试运行,对平台的模块功能做进一步调整优化。
8.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之间无谈心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力,对新提拔的2名中层干部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支部书记与支委、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干部按照要求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确保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落实谈心谈话贯穿于理论学习、外出考察等活动中,并适时做好记录;以扎实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为契机,今年计划对两名年轻干部提拔使用,过程中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确保始终绷紧廉政之弦。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共1个。
1.关于“委员服务管理机制不完善,政协机关对委员履职能力培训不多,委员建言献策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委员履职热情不高,在主体作用的发挥上存在冷热不均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三史、两牢记”委员大讨论,引导党员委员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在政协平台上为党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引导党外委员时刻牢记政协光荣传统、坚守合作初心。二是组织开展“书香政协•同心筑梦”读书活动,引导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经常开展读书、荐书、讲书、评书、分享读书心得等活动,适时评选或推荐优秀读书心得体会文章,促使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在读书中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养与参政议政水平。三是以政协换届为契机,加强同组织、统战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对委员人选充分协商,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的委员留下来,将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引进来。同时,对现有委员结构进行优化,确保各镇(街区)委员分布数量均衡,结构合理。目前,“书香政协•同心筑梦”读书活动正在筹备之中,计划于5月中旬全面启动;“学三史、两牢记”委员大讨论活动计划于5月中旬逐步有序开展,届时我们将通过《扬中日报》“政协好声音”专栏对部分委员的讨论发言进行刊载;换届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持续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一)强化认识,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支部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压实支部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目标,深化问题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逐项查漏补缺,着力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序时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监督不松。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将落实整改作为规范工作的重要抓手,更加注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源头管理,坚持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不断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确保制度真正发挥“规范、约束”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中共扬中市政协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