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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13:44:00   浏览次数:75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891115,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311,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6方面31个问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76项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长、党委副书记祝晓东同志和党委书记、副局长何跃兵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每位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形成全员参与、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合力。317325,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研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全面梳理整改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331,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班子成员主动对号入座,深入思考、深刻自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逐一制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2个。

1.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贯彻不够有力。就如何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专题研究剖析不多,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做得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我局已于20199月启动了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编制工作。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其成果将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将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目前,规划编制单位已经落实,并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与各镇(街、区)多轮对接,已形成初步方案。我局将在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区)根据各自实际和进度,计划同步展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规范广大农村地区的建设活动。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镇(街、区)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协调推进生产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推扬中乡村振兴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规划方案继续深化现场核实,将工作做实做细,形成规划成果,拟定于7月进行专家论证。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我局将立足本部门的职责,努力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引领和保障工作。

2.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存在偏差,未及时停征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问题的整改。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小微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18]39号)文件要求,我局落实了三条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在全市所有的不动产服务窗口设立小微企业提示牌,提醒广大企业自我举证、自我承诺。二是加大信息复核精准度。对所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对照江苏省小微企名录中的小微企业库及时进行精准核实,同时逐步将小微企业库数据导入我局不动产登记平台,设置适时提醒,并定时进行更新。三是加快费用退款速度。39号文件下发以后收取的不动产登记费,已于20191231日前全部清退到位。

3.关于在保障土地供应方面,建设用地即将达到31%的省控制线,土地调节空间狭小问题的整改。

积极向上争取空间指标,支持项目建设。我局在编制《扬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过程中,积极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争取用地指标。坚持做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统筹安排城乡、产业建设用地。重点关注土地计划管理方式的改革,由原来的因素分解指标转变为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的变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低效闲置土地。发挥土地供应计划的引导作用,对于新建项目把好用地预审关。科学合理地审查用地规模、建设面积等指标,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杜绝闲置土地的发生,使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盘活用好存量建设用地,科学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供地时序。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合理调配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发展转型,为扬中高质量发展打好地基。通过对建设用地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五量调控,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我局将充分履行部门职责,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4.关于对照人合、事合、心合的改革整合目标仍有差距,基层规划职能整合的力度仍需加大。规划、林业职能下移,更好地服务基层做得还不够,林业执法职能尚未调整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构造党委+支部模式,强化党建引领,成立党委,设立面向系统、主抓党建的党建办,局机关设立两个支部,6个基层所(分局)设立2个独立支部和2个联合支部,实现机关、基层所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变更原扬中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名称,变更为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核定编制9名,完成林业行政执法职能转接。三是拟订基层中心所三定方案,以基层所(分局)整合为中心所为契机,主动协调,已形成中心所三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四是成立林业管理科,落实两名人员专职负责林业执法和许可管理工作。下一部将以基层所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根据中心所三定方案,加强中心所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职责清单、岗位职责清单、业务流程清单,实现规划、林业相关职能下移,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深度融合。

5.关于规划执法刚性不强。对审批后的规划项目跟踪监督发现问题时,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协调主动性不够,项目建成后的执法查处难度大问题的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我局正在拟定我市规划行政许可变更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规划行政许可的变更程序,统一变更标准,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加大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力度,做到项目工程跟踪管理全覆盖。落实专人对照已批准的总平面图、施工图,定期进行巡查,加大项目工程跟踪管理,及时填报跟踪管理簿,留存影像资料,规范跟踪管理档案。对于项目跟踪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市综合执法局开展业务交流。

6.关于原规划局转移局机关经费至下属企业列支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原规划局2018年有部分支出在其下属单位列支,这是一次性支出行为,在随后的会计核算年度内,没有上述现象发生。特别部门转隶后,与部门相关的经费已编制到部门预算中进行核算,没有出现上述类似现象支出。2020年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列支的费用,已编入部门预算中安排,下属企业因收费不能满足支出的需要,由局里进行补助,不会存在转移支付的现象,财务报销时也按支出单位名称进行一一对应,按规范性的流程核算。

7.关于存在白条抵现金库现象。白条支付水果、日用品费用问题的整改。

白条支付水果、日用品费用是食堂用于职工餐支出,审计后,我单位支出水果、日用品费用已全部由出售方开具正式发票后才报销。目前,我单位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规定,三公经费执行公务卡或转账结算,除部分慰问费外,其余支出执行直接支付,单位内无授权支付计划、额度或支出。收费也实行去现金模式,财务科无白条抵库和支出现象。

8.关于内部往来不一致。原市规划局与部分下属单位内部往来以及下属单位之间往来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根据各账套发生情况,派驻财务科已经对往来增减内容进行了核实,并形成方案报局领导同意后,对相关账户的内部往来进行了调整或清理,目前原规划局账面上与下属单位账面上无内部往来。

9.关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不符问题的整改。

部分账实不符的资产已经报财政资产管理科审批后,入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目前账实相符,进入了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10.关于对大额资金拨付把关不严,存在多付工程款现象问题的整改。

多付的工程款已在发现之时退回至规定账户上,目前,单位内支付工程款时,填列工程付款清单,详细列明工程项目内容、总价款、审定款、已付款和未付款,交由经办人和审核人、审批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付款,财政局支付中心在流程上进行把关审核。

11.关于“20179月原规划局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账面数额比财政专户多316814.91元,存在差额的具体原因至巡察结束仍未清查,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问题的整改。

基础设施配套费属政府性基金收费,是市委市政府委托原规划局收取,收取的资金直接转进财政专户,不存在打入单位另设的其他账户,再由财政专户交人民银行,完成当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原规划局账面只是记辅助账,起汇总作用,日常核算记账时未及时与已入库金额对账(国库是根据银行记录记账,与其指定银行已经对账正确),时间久了,形成差额,与资金流失没有关联。至2019年底,我单位记账金额与国库缴库数已一致,以前年度形成的差额应自动调账。根据单位组建转隶情况,结合2020年度部门预算,我单位已经将原规划局账户各科目余额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账户进行合并,其中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辅助账余额也按财政入库统计表调整到位。目前,账面各收费项目收支记账金额按月与财政国库科进行核对,并且填列对账单表格由财政局经办人签字盖章认可后,装订到规定账户内,不可能出现余额不相符现象。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一张蓝图绘到底规划刚性执行不强。存在规划严肃性不够、少数规划更改频次偏高的现象,如村庄布局规划多次调整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始终不能合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谋划编制扬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通过招标,规划编制单位确定为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两家甲级资质单位。目前,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现状调研和评估工作,已初步完成底图底数、地类细分初步成果,初步拟定规划实施评估、风险评估、战略定位、三线划定、国土综合整治等专题研究提纲等前期实施评估工作。二是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强化局项目审查会-专家咨询会-市规委会三级审查制度,推行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制度,提高规划编制建设水平,推行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制度,强化执行规划的刚性,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此项工作需长期坚持,我局将立足本部门的职责保障规划执行的刚性。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具体包括灾害风险评估与相关规划实施评估、城市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研究、三条控制线划定研究、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深化规划方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中间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最终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查。

2.关于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还有待提升,规划理念、城市定位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群众的认同满意度还不高。近三年,市级机关社会评议中原规划局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标准开展我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截止4月底,我局采用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了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由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两家甲级单位联合承担规划编制任务。该规划现处于现状调研和评估工作阶段,目前初步完成底图底数、地类细分初步成果,初步拟定规划实施评估、风险评估、战略定位、三线划定、国土综合整治等专题研究提纲等前期实施评估工作。二是提升作风效能,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我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系列惠民实事、利企新规,把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推出交地即发证营商服务;启动多测合一改革,将建设项目全流程14项测绘业务精简整合为5项,涉及测绘服务时间从21个工作日缩减到2-3个工作日,服务时限压缩幅度达86%;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审批流程及时限压缩了75%,进一步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投资落地。同时,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民生项目,建立领导挂钩、部门联动、专人负责的保姆式服务清单。领导干部带队开展暖企大走访活动,走访全市34家企业,协调解决用地指标、厂房办证等问题三十余条。三是部门排名升档进位。部门转隶后,我局以党建引领部门融合,高效推进部门高质量发展,我局在2019年度市级机关综合考评中荣获十佳单位荣誉称号。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一是继续深化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题研究,深化规划方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查。二是以确权登记科争创十佳优质服务科室为契机,打造确权登记、惠企便民服务品牌,持续开展真心走基层、真情惠民生活动,解决群众的所想所盼。三是全方位宣传部门重点工作,提高社会的参与度和知晓度。让更多的人关注、关心、理解、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

3.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够到位。存量土地、低效闲置土地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有序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同时主动与各镇(街、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20201-4月,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05.28亩,其中挂牌出让工业用地137.28亩,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268亩。二是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一步梳理,通过政策化解、项目消化、解压释放、加快征收四个途径逐步化解。三是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针对每宗闲置土地的不同情况,按照依法分类处置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区分不同土地具体情况,拟定处置方案,报经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4.关于杜绝违法用地现象举措不够有力,未从根本上营造依法用地、合法用地的环境。消除违法用地存量速度不快,2016以来共消除违法用地169.03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法治自然普法活动。加强全面从严管理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结合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监管系统、法规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和行政效能改革提升工程,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新《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强巡查和考核,遏制新增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市、镇、村、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员、协管员管理制度,做到违法违规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将实时监管系统与日常执法工作紧密联系,监察大队、基层分局(所)、制定巡查计划及时如实做好巡查登记,全面反映日常巡查情况。遇到违法用地线索及时上传报告,切实强化了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继续强化和落实已形成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卫片执法工作格局,严把工作质量关,认真开展工作督导、图斑抽查和数据审核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逐步消化存量违法用地。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监察、城管等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点对点的协同执法。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联合惩戒机制、增违挂钩约束机制、常态化纪律监督机制。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消除违法状态。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一是以新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为重点,针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社会认知的误区”“盲点”“热点,积极采取专家授课、线上法治微课堂、拍摄短视频、发布复议应诉典型案例、接受访谈等方式开展社会普法,积极营造依法用地、合法用地的社会环境;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融媒体等对自然资源规划领域基本法律,如《测绘法》《森林法》等进行深入宣传,切实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自然资源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推动法治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二是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按时完成违法用地三年整改任务。

5.关于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管理滞后,尚未建立健全全市统一地下管网规划管理制度,地下管网资料收集不全面,信息共享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结合我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实际,初步建立了地下管线项目方案科室初审、部门(单位)联合审查会议审核、局项目审查会审查的三级审查机制。对涉及地下管线的项目,邀请市政园林、治水办、金州水务、燃气、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和单位召开地下管线联合审查会议进行方案审核,确保地下管线方案科学、合理。今年以来,共召开地下管线联合审查会议3期,审查项目66个。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在管线项目方案设计前期就召开管线单位技术交底会,明确各类管线设计要求和市政管线管位,提高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督促各管线单位进行管线普查,目前已开展燃气和给水管网普查前期工作。结合项目建设,开展新建管线的测绘,及时更新地下管线测绘数据。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未经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管线工程及时告知综合执法局。下一步将优化完善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跟踪管理。推进管线普查,升级维护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6.关于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及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举措不多。面对全市居民建房矛盾突出的问题,前期调研不够深入,没有及时有效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收缴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编制工作。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已于20199月启动,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其成果将纳入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将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目前,规划编制单位已落实,并进行了多次现场调研,与各镇(街、区)多轮对接,已形成初步方案。我们将在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督促各镇(街、区)根据各自实际和进度计划同步展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规范广大农村地区的建设活动。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镇(街、区)在多规合一基础上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协调推进生产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助推扬中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对2014109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城区规划保留居民点外危险房屋加固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扬政办发〔201436号)全面评估,并于20203月将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三是积极组织工作班子,主动与各镇(街、区)对接,加大对欠缴出让金的督促力度,与财政部门联合下发催缴通知书,督促欠缴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所欠出让金及违约金,否则我局将报市政府同意后,依法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根据方案继续深化现场核查工作,将工作做实做细,形成规划成果,拟定于7月进行专家论证。二是加大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有力。对已实施建设的用地单位,经多次催缴仍不缴纳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将通过财政结算直接扣除;对尚未实施建设的用地单位,经多次催缴仍不缴纳出让金、违约金的,我局将依法公告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收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7.关于履职尽责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土地复垦工作中兑付村(社区)管理费用不及时不到位,2017年、2018年复垦的村(社区)没有领到管护费,基层反映较大问题的整改。

2020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市政府作出了《关于申请拨付2017-2019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后期管护费用的请示》,4月市政府领导对《请示》进行了会签,将20172018年度项目的管护费用来源列入用地指标取得成本。同时,复垦中心已将20172018年度的复垦项目全部整理汇总制成表格,并出具了影像地块图,制定了相关核查表格。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在5月中旬,市政府将召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区)关于20172018年度复垦项目现状核查会议,布置核查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区)召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会议,布置各村(社区)范围内的复垦项目地块现状逐一现场核查清查工作,后由各镇(街道、区)汇总现状核查清查情况盖章上报。在各镇(街道、区)核查和市抽查基础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管护费核发表格和报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核拨管护费。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没有意识形态的内容。党组中心组学习广度和深度还有欠缺,结合实际学习不深,少数党员干部传达的多、感悟的少,入耳的多、入心践行见效的少。少数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没有入脑入心,存在对活动总体安排和起始时间不知晓的情况。少数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不深不透,个别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抄袭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根据《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重点工作,将学习教育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年度党员学习培训计划,制定印发了《2020年中共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做到每月有部署、季度有学习,年度有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委书记主动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的体系机制。同时,根据《中共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议事范围。二是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通过工作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党支部活动群及时传达上级意识形态新要求新部署,印发《党员学习材料》11期。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点赞中国之治主题演讲活动,选树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榜样。发动党员干部参与社区防疫、云种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爱鸟周”“世界地球日”“520夜跑等志愿者服务,激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三是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导向权。主动应对网络舆情,关切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社会热点,对扬中热线、12345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澄清事实、公布真相,回应网民热议,传播弘扬社会正能量。加强全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公众号上传信息的审查,从源头上强化监管;定期公开政务、部门业务,及时进行政策宣传和文件解读,开展权威发布,始终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主导权。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一是制定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述职述法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列入领导班子述职范围,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内容、确保效果;二是充分履行好党委书记工作职责,严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审阅关;三是坚持学思用贯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确定一个调研专题,撰写调研文章,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四是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学习测试,强化对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效果的考核。五是对个别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态度不端正、不严谨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对巡察中发现的网上抄袭心得体会的行为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以观后效。

9.关于原规划局党组对全局党建工作研究不多,重视不够,除转达上级精神和按照上级要求部署重大活动外,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2016-2018年三年仅两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中共扬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范围,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讨论通过了《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中共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等党内文件。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工作重点,通过每月一次的中层干部工作例会,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要求。二是坚持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中层干部工作例会部署党建工作,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原市规划局支委会以学习为主,没有充分发挥支委会讨论研究支部重大事项的职能。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查摆问题不够深入,存在以工作汇报代替民主生活会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受疫情影响,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作安排;布置党员的工作,党员汇报思想状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等。党委书记带头上党课,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典型案例,就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坚守纪律规矩的高压线,做到警钟长鸣。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科学制定全系统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办法》,做到年初有目标、季度有考核、年底有考评。定期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思想和灵魂,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坚持每年年底集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1.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下设10个行政科室,实际在岗75人,其中参公及事业编制人员47人在行政岗位工作问题的整改。

根据部门转隶组建实际,整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完成林业技术指导站、信息中心、宣教中心、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更名。开展事业单位年检公示,下属各事业单位及时完成了年检报告申报以及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信息变更,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准确。开展编外用工人员情况统计上报。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系统;落实好公务员管理相关政策,主动与镇江市局联系,做好公务员登记以及职务职级并行相关政策,重新申报中心所参公登记;落实交流轮岗制度,针对混编混岗现象,采取长期消化、逐步解决的方式予以落实。

12.关于专业技能培养力度不够。面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现象,如在空间规划、信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档案馆编研和声像工作等方面能力欠缺、人才匮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分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风廉政、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开展学习。充分发挥融合讲堂平台作用,结合业务工作需要,邀请专家讲学,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专题授课。持续推进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修订了《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将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三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调入档案专业,新闻专业人才各1人,申报2020年度招考计划。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有序开展教育培训各项工作,定期开展业务交流,针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切实做好人才发展培养工作,落实好公开招考,开展省“333工程、镇江市“169工程、扬中市“321工程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加强职称评聘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严格落实平时考核,创造良好的人才培育环境。

13.关于土地复垦后续监管不够到位,部分复垦地块处于抛荒状态或已种植树木问题的整改。

依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95号)规定: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后期管护责任2016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7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扬政发〔201664号)文件,文件明确落实了项目所在村(社区)为复垦地块的后期管护责任者。我局与项目所在镇(街、区)落实了管护责任,于2018年、2019年初签订了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协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协调各镇(街、区)做好部分复垦地块处于抛荒状态或已种植树木整改工作。复垦中心近期已将20172018年度复垦项目全部整理成表格,并出具了影像地块图,制定了相关表格,便于各镇(街道、区)和村(社区)现场核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月中旬召开各镇(街道、区)20172018年度复垦项目监管不到位会议,布置并督促各镇(街道、区)对部分复垦地块抛荒或已种植树木的地块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支付管护费用。

14.关于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展方式单调,成效不明显。对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政策法规、工作职责的宣传,一般通过每年的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土地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不高,守法意识不强,群众超面积建房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传工作要点》,启动炫彩自然主题日系列活动。结合“3.12”植树节和“3.22”世界森林日,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线上云种树,线下募得800棵枇杷树苗,在八桥镇红旗村建起长江生态公益林;拍摄扬中绿化宣教片,开设校园云课堂,让我市中小学生自觉养成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习惯,传达生态文明理念。组织开展珍惜地球,共建自然生态家园世界地球日暨爱鸟周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广场主题宣传、鸟类摄影巡回展和志愿者护家行动等,结合《新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等,开展释法宣传,唤醒公众爱护地球,保护野生动物,美化生态环境的共识。二是谋划人文自然系列专题宣传。谋划开设人文地图专栏,结合美丽乡村、森林乡村创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挖掘特色社区、村与各基层所(分局)中心工作的联系,通过微信公众号、《江洲资源》、融媒体平台等载体开设图文地理+党群共建+自然资源相结合的特色主题系列版块。下一步推进举措:一是与各基层所(分局)对接,搜集基础素材,继续对接融媒体中心,做好人文地图专栏设计和完善工作,尽快推出第一期专栏;二是积极谋划科普宣传周和6.25”土地日主题宣传方案;三是配合开展市级机关十佳优质服务科室创建的宣传工作。

15.关于原规划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近三年基础设施配套费缓交事项未在党组会讨论,缓交审批手续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机构合并后,我局对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强化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对缓交的企业加大了清收力度,目前已经催缴基础设施配套费1024万余元。剩余的企业也已进行多次电话催缴,下达基础设施配套费催缴通知书并EMS快递送达。下一步我局将严把不动产登记关、企业项目施工图调整方案审查关,在不动产登记和企业项目施工图调整时,严格催缴基础设施配套费。

16.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力,个别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事后报告不及时。2018年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报告范围延伸到普通党员,经谈话了解,大多数党员对这个规定不了解,认为不需要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做到人人知晓、自觉执行。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列入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印发《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下一步通过组织全系统党员学习文件,建立以党委书记管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管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好本部门的提醒、监督机制,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做到及时提醒、按时报告。

17.关于备用金使用不规范。原市规划局个人借用大额备用金,结账不及时,且跨年度归还问题的整改。

根据账面借款情况,部分借款已在202013月份逐步清理到位,原规划局账户已合并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个人借用的备用金,正在逐步清理并且解缴到规定账户,部分剩余欠款将按局党委定的还款计划进行催交或抵扣。

18.关于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递层层递减。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业务工作关心多,对党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少;少数支部委员履责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支部书记的职责,与自己无关。廉政提醒谈话不够到位,针对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未能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中共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班子成员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分解,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从严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三是落实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包括挂钩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部门负责同志与本部门人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防微杜渐。下一步通过自然资源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廉政教育,坚持以身边的事教育、警醒身边的人,做到警钟长鸣。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强化督促、落实责任。党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抓、直接抓、抓具体、抓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党建办持续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2.靶向发力、合力攻坚。以巡察问题整改不贰过要求为目标,集中全局力量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攻坚、精准突破。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团队协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巡察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3.真抓实改,常改长效。以巡察问题为线索,在全系统深入排查,举一反三、对涉及发现的相关类似问题,坚决反思纠正,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建章立制,深化出台一批长管长效的制度措施,做到长期坚持,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助推剂”“新引擎,奋力开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023386;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268号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子信箱:523268444@qq.com

 

               中共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