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工程处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13:52:00 浏览次数:618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6方面27个问题,市政园林工程处党组织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42项整改任务;针对具体问题,市政园林工程处从“三个着力”入手,促进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一是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凝心聚力抓整改。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政园林工程处随即召开党组会,再次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研究部署市政园林工程处巡察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市政园林工程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处党组书记殷新华为组长、处主任吴培枫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小组成员。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号入座”,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实行“清单式”工作方法,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分析研判,找准找实原因,研究制定了42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形成整改工作“施工图”,一项一项夯实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随时跟踪督查。
三是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举一反三抓整改。结合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既做好“当下改”的工作,又做好“长久立”的文章,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量身定制一批行之有效的管控机制,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反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4个。
1.关于“市政园林工程处党组履行其主要职责不够,会议记录以学习为主,沦为学习阵地。‘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一般在行政办公会议上讨论,存在会上酝酿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够、工程推进过程缓慢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
2.关于“部分市政设施产权不明晰,过户、变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市政园林管辖范围雨水泵站资产移交至市水农局,并履行了相应移交手续,市水农局已全面接管。二是与财务科重新梳理核实,开具雨水泵站相关电费垫付费用发票给市水农局,水农局已经将该项费用拨付给我单位。
3.关于“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功后,抢抓机遇、争先进位的意识有所懈怠,求稳怕乱的思想较为浓烈,工作创新举措不多,主动作为不够。市政园林主责主业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存在短板,对创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存在突击性整改现象”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对扬中市绿地养护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再优化、再明确,分工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与养护费绑定,并通过不断强化日常的管理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绿化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有效避免城市创建突击整改现象的发生。
4.关于“个别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如园林绿化考核制度安全生产部分仅列出‘发生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且未在施工合同(养护合同)中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刚性不足。绿化养护管理考核不够严格,部分项目合同未完全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核减相关费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几年所有养护管理合同进行了全面排查,仍在养护期内的养护合同共24份,养护单位为7家,分别与7家养护单位签订了《绿化养护安全生产补充协议》,今后在签订绿化养护合同时将一并签订《绿化养护安全生产协议》。二是根据反馈问题,召开了科室人员集体会议,组织重新学习《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就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再重申,再提要求。同时,针对存在的考核减分应扣未扣问题,与财务科进行了详细对接,除追回减分应扣款项外,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科在每季度养护费中直接扣除,不再在年底进行扣分结算。
5.关于“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6-2018年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党的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未能入脑入心。集中应知应会测试显示,少数党员不知晓‘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及‘三大攻坚战’等基础党建知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市政园林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
6.关于“存在党组会与支委会混同情况。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抓得不严,党员大会签到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自我批评问题剖析不深刻,多为表态式发言,相互批评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要求,对市政园林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书记、副书记,吸收了各党小组组长作为支部委员。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工作效率,成立了市政园林工程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建工作专员,努力形成领导有力、权责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格局。
7.关于“少数党员材料撰写不认真,支部审核监管不到位。如党员民主评议表个人小结出现‘廉洁从税’、‘学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字眼,个别班子成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手册承诺和述诺为他人代写”问题的整改。
一是
8.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不够完整。合同工招聘程序不规范,进入随意性较大。部分招聘合同工没有讨论记录,无相关招聘资料,未按照《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后录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相关要求,对现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对相关材料进行补充。二是对编外人员现有签订的合同进行查漏补缺,确认合同工签订是否规范有效。同时,建立健全市政园林工程处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编外人员考核办法并加以落实,使市政园林编外人员使用工作更加程序化,人员使用正规化。
9.关于“少数人员文风不实,存在个人学习、报告等台账材料抄袭、事后补、敷衍了事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坐办公室多,亲临一线现场较少。如绿化补植验收小组包括科室负责人在内成员按要求必须到场,但巡察期间巡察组抽查春季补植验收,仅有两名临时工在现场”问题的整改。
召开绿化管理相关问题整改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需在办公室里完成的工作一旦结束,必须到一线去巡查管理。同时,对绿化补植移植验收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并进一步强化了绿化验收小组的职责。要求在验收时必须合理安排好验收时间,必须由科长带队,必须到现场验收并签字,所有手续无带队科长签字的验收一律无效,如遇个人特殊情况,验收必须延后以确保验收结果有效。
11.关于“党组会、办公会会议记录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简单应付,记录基本要素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
12.关于“项目验收不严谨,部分工程无专业人员验收,缺少负责人签字”问题的整改。
召开绿化管理相关问题整改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科室所有相关人员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需在办公室里完成的工作一旦结束,必须到一线去巡查管理。同时,对绿化补植移植验收工作进行专门培训,并进一步强化绿化验收小组的职责。要求在验收时必须合理安排好验收时间,必须由科长带队,到现场验收并签字,所有手续无带队科长签字的验收一律无效,如遇个人特殊情况,验收必须延后以确保验收结果有效。
13.关于“桥梁养护管理监督不严,存在桥梁基础数据不实不准、隐患整改未完全落实到位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城市桥梁由于历史原因,存在数据不全的问题。为此,我处组织专业机构对城区桥梁的承载进行检测,并设立了限载标志和视频监控。根据桥梁管理相关规定,对桥梁进行日常巡查,并按要求在江苏省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上报。今后我处将按规定每年邀请专业机构对我处管辖范围内的桥梁进行检测,以进一步加强对桥梁的管理,抓长效管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桥梁安全运行。
14.关于“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存在处理不及时、效率较低、质量不高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绿化管理科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对所辖绿化管理区域的巡查频次必须为至少每两天巡查全覆盖,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内容也进行了再明确,主要包括巡查标段、巡查时间、巡查方式以及数字化城管、12345政府热线群众来访的回复处理要求。
15.关于“巡查工作不严不实。所制定的《市政维护管理考核细则》执行不够规范,市政维护、绿化养护巡查频次不一,记录未有见证资料,交办整改材料无闭环”问题的整改。
在市政维护方面,将严格落实《市政维护管理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细致划分责任片区,做好分片巡查养护,加大考核力度,并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提高市政巡查养护的数字化水平。在资料归整上,将进一步严格要求、提升标准,做到“事前有交办,事中有抽查,事后有总结”。巡查记录必须附带图片资料,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后必须附维修前后对比图片,形成台帐资料闭环。
16.关于“党性教育不够,学习氛围不浓厚,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学习不够,学习效果一般”问题的整改。
纪检组制定了学习计划,
17.关于“存在费用无协议支出现象。部分公务接待无事由等明细,慰问补助不规范。列支基建账户费用不规范,存在在基建账户中列支办公费用、慰问费用、报刊杂志费用、村社区帮扶费用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内部采购制度。
18.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充分,日常监督不到位,2016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仅4次”问题的整改。
加强执纪监督工作力度,4月初,派驻纪检组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科室内务提出了整改要求;
19.关于“存在应进而未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为”问题的整改。
经与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财政局、采购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同意我处交通设施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处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所有应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政维护项目一率进场交易。
20.关于“2016年以来园林绿化养护、移栽补植方面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市政绿化养护和移栽补植分开实施,未形成统一管理,移栽补植工程经园林处以交办单形式交由施工方直接制定工程明细清单,移栽补植费用较大,存在一定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已将绿化补植纳入政府采购标底,并要求补植工作必须由现场巡查人员拿出初步方案,经分管领导、科长现场确认后,填写项目进场审批表,经财务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批同意后再下发交办单进行补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运用系统思维强化管理做得不够。未能系统性做好协调部门及调配人员分工工作,市政工程科、园林工程科所属工程项目极少,与市政维护科、绿化管理科人少事多形成鲜明对比。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不充分,在地域广、人员有限的情况下,绿化维护仍停留在传统人工方式,缺乏网格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目前已根据涉水体制改革、绿化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以及市委编委相关要求,对市政园林工程处现有三定方案进行了大幅修改完善,重新进行科室划分,职能划分,对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服务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和优化整合。二是4月中下旬,与太仓市娄江计算机网络集成有限公司进行了两次对接,就市政园林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深层次、多方面交流,目前可以基本实现日常绿地养护管理模块、工作台账管理模块、考勤管理模块、考核管理模块、养护任务书管理模块等多线合一,主要包括巡查人员、维护人员、维护车辆的电子围栏、到岗签到管理,以及现场发现问题的及时交办、跟进、考核扣分。该公司目前正在根据商谈结果进行方案深化,为下一步详细对接做好准备。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一是继续与市委编办沟通三定方案有关事宜,及时调整优化三定方案各科室相关内容,并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行文。二是将对平台方案进行更加深入的对接交流,最终完善定稿,计划在6月底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合同的签订。合同签订后,将会全面搭建园林绿化数字智能化管理平台,绿化维护管理工作将会取缔大部分的人工巡查管理工作量,管理模式将会跃上数字化、智能化新台阶。
2.关于“少数工作与文明城市创建相背离。公园遛大型犬、随处扔垃圾现象较为严重;管理范围内存在绿化带内种植农作物、公园(城西公园)私设坟地、私立广告牌等现象,群众反映较为强烈”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上旬组织公园管理科室、养护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公园管理相关具体要求明确会,就如何加强公园管理,电瓶车、非机动车不得入园、遛狗必须牵绳、大型犬入园劝阻、不文明行为劝阻、日常保洁、常态化强化养护等问题和要求进行了再明确、再强调。同时,针对公园实际,在公园入口处增设部分景观石球及隔离桩,拦阻自行车、电瓶车进入公园,对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退,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已于3月中旬与三茅街道港联社区进行了详细对接,在城西公园内部设立限期搬迁坟地的公告,并与社区一起做好排查摸底和搬迁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处从自身职能出发,严格要求养护单位每逢清明等时节必须在公园沿边放置不锈钢烧纸盆,并要求科室人员、养护单位在时节期间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值班,防止不文明烧纸行为发生。在
3.关于“少数环境卫生攻坚工作存在不足。少数所辖范围卫生脏乱差,如工会路‘北京烤鸭’店铺附近下水管道油污漫溢问题一直未解决,五星花苑与博联农商城附近花园环境脏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工会路北京烤鸭馆饭店油污原来是直排合流管网。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餐饮污水在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应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网。但经过2017年以来的多次沟通协调,周边群众明确表示不同意安装隔油池,油污漫溢问题也不再需要我处解决。我处已多次想为群众解决问题,但群众仍坚持阻止隔油池的施工。但该问题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将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影响周边环境。目前,我处正积极与相关单位及周边群众进行沟通、协商。二是4月上旬对明珠广场与博联农商城交界处绿色铁质栏杆存在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并现场交办,要求养护企业必须立即对该处栏杆进行维修整改,将原有损坏部分拆除重建,清运垃圾,重新填土栽植法青,铺草坪,目前已施工结束。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一是油污漫溢问题需待我处三定方案排水相关职能确定后,结合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再会同市城管局、市场管理部门以及三茅街道对该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争取尽快解决到位。二对该标段养护企业的工作要求、工作标准进行再明确,并要求科室该片区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必须重点关注该区域,经常性的提醒养护企业必须加强整改区域的巡查和卫生保洁,强化考核扣分。
4.关于“专业人才如‘321’学科带头人参与行政管理过多,未能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专业领域带头作用”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目前市政园林现阶段重点工作中的厂站网一体化推进问题、公园绿化体制改革向平台转移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形成了讨论初步成果。下一步将上报市政府污水处理“厂站网”一体化管理建议方案以及涉水的加强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巡查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5.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不实。处党组年初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履责记实记录存在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
4月16日,检查了单位及个人履责记实平台,对未及时录入的同志进行了工作提醒。今后将会常态化监督检查履职记实平台完成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68456;邮政信箱:扬中市金苇西路168号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电子信箱:55165577@qq.com。
中共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党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