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11-26 08:44:00 浏览次数:1717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巡察组共指出的6方面43个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细化制定了111项整改任务。
1.压实领导责任。为了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局党委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印永洪同志任组长,分管党务副书记何玫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抓手。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各职能科室站所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限时销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党委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派驻纪检组、各职能科室站所各司其责、共同发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抓实责任分解。针对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扬巡办发[2019]41号)所列出的6方面43项问题,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剖析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到下属党支部,逐项拿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责任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3.强化建章立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委在建章立制上发力,建立健全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立即发布实施。严格各项制度的督查考核,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要求,对每一个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处做。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32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11个,整改率为74.42%。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间团结协作能力不够强、分析研判能力不足,有各自为政、各管一方倾向,在少数重大事项决策上,党委会议事时间拉锯较长”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和《扬中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和所联系的科室站所。
2.关于“少数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面对信访问题,存在‘好人主义’‘花钱买稳定’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各位领导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督查落实到位,让班子成员敢抓敢管。对一些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实行定期会商制度,制定解决方案,汇报进展,交流措施建议。针对下属某单位信访问题,局调优配强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也进行了调换。其单位开展入户走访,了解民情民意,收集群众诉求,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解决上访问题。
3.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面对一些艰难险阻、矛盾集中的问题,少数基层支部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迎难而上的破题勇气,主动创新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我局将部分党员人数少、软弱支部进行了撤并,13个支部调整为8个支部,调整优化了基层党组织设置。对部分软弱涣散党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每个支部都配备了专职书记或副书记,指定了党建信息员,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组织基础。邀请了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徐美琴同志给支部书记和信息员们进行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学习王继才、赵亚夫等正面典型,调动广大党员主动创新、锐意进取的积极性,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4.关于“对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专题研究剖析较少,存在以业务工作代替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班子成员们清楚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及组织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切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振兴乡村奠定了基础。8月下旬,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局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调研,形成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扬中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
5.关于“全市农业项目总体呈现‘小、散、弱、低’的特点,一是发展规模小,2016至2018年,全市实施200亩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仅3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仅有5家。二是项目分布散,集中程度不高,截至目前,全市仅拥有省级以上农业园区1个,占农业用地面积5.4%。三是农产品品牌较弱,宣传力度不够,知晓度较低,被列入省级农产品品牌目录仅3个,被评为省级名牌产品仅2个。四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经济附加值低、‘三品’比重低,农产品产供销体系尚未健全完善,没有形成深加工产业链,未能集中力量形成一批效益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问题的整改。
制定并发布扬中市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实施意见(扬农[2019]76号扬财农[2019]26号),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统一制定分配方案并下发,扎口管理项目。加强产业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已有2家企业创成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苏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正在争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品牌认证工作,2018以来申报绿色食品达到13家,今年申报了12家单位绿色食品,申报面积达到1021亩。组织扬中特色农产品参加中国农产品交易会、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中国镇江现代农业项目推介会、江苏优质农产品上海交易会、江苏优质农产品南京展销会等活动,促进河豚及其加工品、咸秧草、优质大米、红薯粉丝、柳编制品等走出扬中。统筹合理安排资金,利用较少的省级财政资金引导工商资本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高扬中农业产业化水平。
6.关于“清产核资工作虽基本完成,但部分村、社区集体资产产权仍不够明晰,部分资产存在多登、少登、漏登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组织镇、村会同原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办法相关要求,认真梳理排查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目前,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已基本结束,检查中发现的少数村组资源性资产清查数据与国土部门土地确权调查成果出入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及时将清产核资系统平台数据更正到位,重新打印清产核资套表交付村组,且已通过镇江市第三方检查验收。
7.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手续不够完善。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存在混同现象,党委会研究党务、党建和人事工作,部分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在行政办公会上讨论”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扬中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提高了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推进集体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的风险。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扬中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党委工作,促进局党委集体领导的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8.关于“部分党员理论学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党的理论知识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等应知应会党建常识知晓度不高,集中调查问卷显示,部分党员对新党章常识知晓率不足40%”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了《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和党员统一活动日组织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普通党员微党课、党员轮流讲学等活动,提高了学习教育成效。开辟学习教育新阵地,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增强了学习实效。
9.关于“开展不够到位。‘乡村振兴’战略专题知识学习及时性、系统性、自觉性不够,未将进行重点学习研究。调查问卷发现,部分干部职工对‘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五大振兴’方略内容不了解、不掌握。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部分党员未能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问题的整改。
我局把“乡村振兴”学习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举办了一期“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党课,农办副主任白玉卿同志专门就“乡村振兴”战略作了解读。与党委开展的“三深入三提升”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和推广农业良种、良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基层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有力指导,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层层落实和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宣传手段较为单一,主要还停留在图片形式,未能以新媒体、信息化手段开展多维度宣传,主流价值观的培育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与下属各支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考核目标,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通过QQ群、公开栏、局公众号、“百姓名嘴”风采民示等进一步丰富意识形态宣传形式,组织党员学习王继才、赵亚夫的先进事迹,培育主流价值观。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部分党支部未在民主生活会中开展互相批评,查摆问题连年相似,存在‘走过场’现象,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内容简单、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抓好民主生活会的每个环节,局党委进行会前会中会后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年初制定详细的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计划,列出年度时间安排表报送局党委。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发挥表率作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把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与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详细记录每个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局党委将对各党支部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将列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建约谈、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基层党组织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每个党建联系点领导定时参加所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12.关于“少数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对党员活动室上墙信息不重视,党建制度更新不及时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组织了一次党建专项检查,要求所有支部规范布置党员活动室,及时更新党建制度。市良种繁育场党支部、渔业社党支部、八桥镇畜牧兽医站党支部、油坊镇畜牧兽医站党支部都更新了党建制度,并张贴上墙。
13.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少数下属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沦为宣传栏,未见政策、制度、人员相关公示公开信息”问题的整改。
局办公室会同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对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良种场的党务公开栏都已按要求整顿到位,并及时完善好各类公示信息。
14.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个别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自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到预备党员仅相隔8天,申请入党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无培训记录。个别党员发展材料审核不严格,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登记表均无申请时间,且内容有涂改痕迹”问题的整改。
邀请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徐美琴同志来我局举办了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各支部书记的业务水平。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发展党员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16字”方针发展党员,严格程序,规范发展。
15.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支部存在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现象”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了党组织,撤销了林蚕技术指导站党支部、城区畜禽检疫检验站党支部、蔬菜技术指导站党支部,将农业科教信息站党支部和水产技术推广站党支部进行了合并,原先13个党支部,现优化为8个党支部,加强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按规定理顺了党员组织关系,原蔬菜技术指导站党支部的挂靠党员都按规定迁出,原城区畜禽检疫检验站党支部的12名企业党员另外成立了华能厂党支部,隶属三茅街道党工委。良种场繁育场的生病党员为便于参加组织活动,已将党组织关系迁到属地西来桥镇新程村党委。
16.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细致,少数支部党员关系发生变化,名单未及时更新。少数支部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各支部及时更新了党员名册,全国党员信息网和镇江北固E家网站的党员关系都进行了理顺。党员都每月足额交纳了党费。
17.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少数临时人员招聘,没有相关招聘手续,存在‘近亲繁殖’现象。据谈话反映,少数岗位存在人员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局党委会已规定,临时人员“只出不进”,不再招聘临时人员。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省、市的业务能力培训,使其更好的适应岗位需要。
18.关于“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中高级职称人员总体年龄偏大,存在年龄断层、青黄不接现象;存在混编混岗现象,目前,局机关共有工作人员41名,其中21人为借调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存在人员弱化、队伍弱化、能力弱化现象,如基层站匮乏农技人员,‘三资管理’专业财务人员紧缺”问题的整改。
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加强青年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推荐重点培养选拔对象4人。加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聘力度,2020年我局计划招聘1名公务员和4名事业人员。逐步规范混编混岗,按照编岗一致的要求,我局调整28名同志的编制,进一步理顺了编制关系。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9.关于“党建知识测试流于形式。2018年,局党委开展党建知识测试,共124名党员参加,平均分98分,但台账资料中仅见20份试卷,且全部未批。工作总结、理论学习等台账资料有抄袭现象”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落实党建各类学习培训,局党委要求各支部党建活动每月在农业农村局QQ群进行打卡,上传活动信息和图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对支部党建台帐进行检查,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0.关于“安全生产检查不够深入细致,少数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多次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培训会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了培训。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做好培训、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单位,邀请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消防大队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21.关于“群众路线践行不够。部分干部职工习惯于坐机关、听汇报,对下情摸得不透,深入基层调研不多,对基层所反馈的意见未能及时采纳。‘
深入开展“三深入三提升”活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与种养殖大户打成一片,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政策宣讲、问题解决等。认真执行“
22.关于“存在超准标接待、虚增人数变相超标准接待现象。自定文件中有明确发放表彰奖金标准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制定《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办法》,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对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之前的超标准接待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之前的制度文件重新排查梳理,终止《扬中市农委表彰奖励管理暂行办法》(扬农[2018]93号)文件执行。
23.关于“少数干部职工存在‘慵、懒、散’倾向,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履行不到位,存在拖拉、敷衍应付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局社会化、合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将合同工的工作表现与工资进行挂钩。将在编职工的工作表现与年终的考核评优挂钩,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4.关于“部分涉及乡村振兴战略项目把关不够严格。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不够到位,工程队施工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工程质量较差,基层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
坚持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认真对待,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根源,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担负领导责任,落实整改。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严加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并每周开工程例会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做到及时跟进、及时反馈、监督落实,杜绝整改工作敷衍走过场。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组织向质量好的施工队学习。加大惩罚力度,工程质量较差的单位列入黑名单。
25.关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履责不够有力,履责记实平台未按要求记录”问题的整改。
制定《局工作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干部都已按要求填报履责纪实平台。
26.关于“农业执法不够全面、深入、细致,农药、化肥执法主要精力放在固定商铺,对于流动摊贩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利用广播、电视加大农业执法宣传力度,努力寻求民众的支持,鼓励积极举报,形成上下联防机制。增加农业执法巡查频次,对流动摊贩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7.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结算有延迟现象。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设备未登记,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费用支出手续不规范。如部分慰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发票未提供名单、会议通知等相关明细清单。个别下属单位茶叶支出较多。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少数项目采购未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
邀请市审计局原副局长宗秋生开展了一次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知识专题讲座培训,局领导、中层干部和各单位报帐员参加了学习,他们进一步掌握了财政政策、法规和制度,明确了财经纪律红线,增强了财经纪律观念,树立了廉洁自律意识,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财经违纪违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成立局资产管理办公室,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对全局资产进行重新盘点,理清资产现状。
28.关于“部分工作人员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缺乏敬畏之心,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底线思维未能有效树立,出现了各种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现象。近三年来,全系统党纪处分6人、行政处分3人、通报批评1人。纪律执行不到位。内部管理失之于宽、松之于软,少数工作人员自由散漫、消极怠工”问题的整改。
加强教育管理,尤其是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的教育管理,丰富教育形式,通过现场教学、观看反腐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奖惩,对受奖职工进行表彰宣传,弘扬正气,散漫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29.关于“廉政教育力度不够。部分支部未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党规,廉政文化氛围不浓,廉政制度上墙不多,部分工作人员被惩处后未及时通报,未能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没有起到震慑效果”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并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静思园进行廉政教育。各单位廉政制度和廉政警言警句都已上墙,积极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及时向单位职工通报本单位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进一步警示身边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0.关于“党委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业务工作关心多,对党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少。主体责任压力传递层层递减,少数支部委员履责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书记的职责,与自己无关。谈心谈话、廉政提醒不够到位,针对苗头性、源头性问题,未能扼杀在萌芽状态。‘第一责任人’定期专题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不够,少数重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问题的整改。
下发了《关于重新明确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文件,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进一步督促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建业务两手抓。落实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条口负责人之间进行谈话,将常规谈和重点谈相结合,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想动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功能,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都主动要求派驻纪检组参加。
31.关于“部分内控制度未建立健全。如临时人员招聘方面缺少统一规范标准;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评先评优存在照顾性安排;公务接待未能严格按照标准统一执行,超标准接待现象时有发生;各下属单位每年自行组织各类培训、学习,缺乏统一管理;部分科室、站所职能交叉、职责重叠,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会已讨论通过,今后将不再招聘合同工,合同工只出不进。制定了《局社会化、合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了考核办法,提高了职工工作积极性。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制定好科室“三定”方案,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对各类培训、学习进行扎口管理,提高了培训、学习的实效。
3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全系统资产管理长期无专人负责,部分资产租期较长、租金较低,没有规范统一的租赁协议文本,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隐患。个别单位有205.83万元应收款未清收到位。”问题的整改。
成立了局资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了3人负责资产管理,并且下属单位都有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管理。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扬财(2018)254号和扬价(2018)132号文件要求,对价格低、租期长的协议重新修改完善,确保资产增值。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11个。
1.关于“部分下属单位收入来源单一,经营性收入少,内生动力不足,无法充分发挥反哺作用。多数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完成任务而设立,存在‘被社员’‘被合作’情况,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也未及时清理整顿,‘空壳化’‘形式化’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市良种繁育场已与租房户协调沟通,就提升租金已达成一致意见。我局梳理出全市在工商、税务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共计484家。在此排查清理工作中,通过和村、组对接,找到每个合作社的理事长(负责人)、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并多渠道掌握合作社的现状:一是结合去年全市农民合作社整体规范化建设调查摸底情况来看,由征东睿博软件公司协助规范的共计184家,其他有主动放弃、存在矛盾、联系不上等原因的共计300家,但均未办理注销手续。二是在市场监管局的大力协助清理,由他们提供进入工商年报公示异常名录的合作社名单,共计175家,并附有详细清单。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省政府只出台了“空壳社”简易注销的文件,并没有操作细则,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后,未有具体操作流程和办法。
(3)持续整改计划。市蔬菜公司提早做好蔬菜商场的重新开业的相关准备工作,待门市房落实后及时启动蔬菜商场的正常运营。市良种繁育场将原来老旧厂房改造,积极筹建标准化厂房,增加增血功能。2019年11月,积极与市场监管局联系,探索简易注销的程序和方法;2019年12月-2020年3月,做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2020年3月-2020年6月,开展注销“空壳社”行动,注销70%以上不实际运营的合作社。
2.关于“部分培训项目时效性不强、指导性不足、务实性不够,对农业项目的‘一村一品’缺少强有力的规划支撑,对基层农业产业园‘种什么、养什么、怎么种、怎么养’,没有形成有效的引导机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2019年12月之前,联合各镇(街区)农业服务中心力量,针对全市58个涉农村,完成“一村一品”调查。目前已经完成5个镇52个涉农村的“一村一品”调查。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西来桥镇的“一村一品”调查因人员调整,未能完成调查。
(3)持续整改计划。11月底之前完成西来桥镇的“一村一品”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各镇各村的特色,做好特色农民的技术培训。
3.关于“未能完全做到换位思考,对基层反映较强烈的盲点、见效慢等问题答疑解惑不够。比如,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方面,理论讲述多,实践指导少,没有根据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进行调查、拟定培训方案,导致‘学了用不上,要用的没处学’”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2020年6月之前,改变原有培训班模式,将“田间学校”引进培训班。聘请农业技术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和乡土专家走进教室和田间,以身说法。目前已经在全市举办3期“田间学校”培训班, 共培训学员266人。聘请了当地乡土专家走进教室和田间,以身说法,通过培训后的满意度调查显示效果较好。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本年度还有4期培训班未开班。
(3)持续整改计划。10月份,开展对培训学员跟踪调查问卷工作,对培训班满意度进行调查,同时听取学员们对培训工作的合理化建议。11月份,改变原有培训班模式,将“田间学校”引进培训班,聘请农业技术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和乡土专家走进教室和田间,以身说法。12月份,增开“新型农民重点班”,主要针对农业技术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和乡土专家进行培训。
4.关于“截至2018年底,扬中市尚有未脱贫户554户,共计903人,其中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户按户数占比分别约为20%、79%、1%。对照2019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目标,还存在脱贫办法不多、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一些‘边缘户’‘动荡户’随时有返贫的可能”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帮扶责任人已经完成了三个季度的走访工作,并根据《扬中市精准扶贫政策指南》,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逐户落实了有效帮扶措施,并填写了“一户一策”脱贫措施表。下发了《关于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扬扶办〔2019〕8号),对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进行了部署。
(2)未整改到位原因。相关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到年底前才能完成。
(3)下一步整改计划。健全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申报登记制度,逐村逐户建立台账。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档立卡户就业申报登记相关制度12月底之前落实。与经济发展、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加大光伏扶贫力度,通过市镇村三级筹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赞助的方式,为建档立卡户免费安装光伏发电设备。12月底之前完成建档立卡户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任务。着力健全贫困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强化对相对贫困的监测。改进抽样方法,将固定抽样与临时抽样结合起来,加强对脱贫、未脱贫和档外边缘人口的跟踪监测,发现返贫风险及时预警并采取帮扶措施。整合扶贫、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对已经脱贫的人群进行动态监测,或通过主动申报、入户、入村调查等,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低收入人口纳入帮扶。12月底之前制定相关措施并实施。
5.关于“绿色生态的农业产业体系沿未有效形成,农业清洁生产水平有待提高。化肥减量工程推进缓慢,存在盲目跟风乱施肥现象。2018年全市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3%,降幅不够明显;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面积仅83%,高毒农药在市面上仍有流通;秸秆利用形式单一、投入较少,综合利用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今年对全市四镇一街道一区进行土壤采样,所有采样点都进行GPS定点定位,对采样地块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共计采集土样95个。取样结束后委托江苏正衡农业检测有限公司对所取土样进行化验分析并出具了化验数据报告,为我市掌握耕地土壤养分动态提供了基础。目前,已完成轮作休耕面积10476.9亩,年底将扩大以种植绿肥为主的轮作休耕面积3万亩,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2%,可减少化肥施用量约660吨(折纯),种植绿肥可减少下茬水稻每亩化肥用量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化肥用量的进一步减少要到2020年3月份。
(3)持续整改计划。扩大轮作休耕面积。在今冬明春小麦上实施以种植绿肥为主的轮作休耕面积达3万亩,可减少化肥使用量约660吨(折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施用。在全市重点区域施用商品有机肥,可减少化学肥料的投入。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强化以培训大户为主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测土配方施肥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配备必要技术人员和设备,加强植保体系建设,扩大病虫害调查种类覆盖面,及时、准确做好各种病虫害测报工作,发布病虫情报,制定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方案。坚持适期用药,科学选供农药,确保用药对路、适期用药,杜绝乡镇盲目指挥、群众盲目用药现象。把专业化统防统治、“六统一”、农药零增长有机融合,对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统一实施病虫防控,提升植保公共服务的能力。充分利用秸秆多种利用形式,提高综合利用率。
6.关于“农业生态旅游总体谋划不多、思考不深、创新理念不足,目前虽然创成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企业1家,但从全市来看,农业休闲项目总体开发层次较低,缺乏高档次、观赏性、体验性的旅游项目,没有形成有效的农业休闲旅游市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对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制定了《扬中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并选择了一批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村进行培育,按照“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原则,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同时,组织了3家单位申报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是长期行为,需久久为功,此外,各级财政及村级资金比较紧张,压力较大。
(3)持续整改计划。10月份组织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观摩交流会,通过现场观摩和汇报交流的形式,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力度。11月份加强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指导,提升新治村园艺水平,完善利民村党性锤炼中心建设。12月份组织各镇(街、区)依据创建标准,进行自评推荐,并进行审核和实地考评。
7.关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有待加强。畜禽污染治理力度还不够,少数养殖场尚未启动污染设施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少数下属单位存在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2019年,市疫控中心在上一年度非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的基础上开展摸底调查,对已关闭场予以销号,对新增规模场及时增补,对畜禽存栏数量、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等基础信息认真核查填报,建立2019年扬中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清单,并对未通过的检查认定的规模养殖场明确了治理完成的时间计划。我们将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加快治理速度,全面启动污染设施建设。目前,全市85家养殖场(户)已完成治理47家,已拆除4家,停养7家,有27家正在建设中,完成率达68.23%。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部分养殖场户考虑到非洲猪瘟影响,将择机进行治理。另一方面受场地局限性的影响,少数养殖场户没有配套的土地,治理比较缓慢;另外,基础设施工程耗时较长,需按进度推进。
(3)持续整改计划。加强对规模场的污染治理技术指导。市疫控中心将根据27家养殖场户的自身条件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制定一场一策。10月底完成治理17家,11月底完成治理10家,12月完成验收工作。
8.关于“土地确权工作存在‘尾巴’,少数地块因种种原因未进行确权。‘三资管理’新规定出台后,对基层的沟通指导、答疑解惑不够,如‘村务卡’非现金结算方面,指导解释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5-6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镇、村全面排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7-8月,镇、村根据排查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真正解决问题。9月,测绘公司进场对符合承包地确权登记条件的村民小组进行调查测绘、录入信息。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农户承包地确权登记需按规定程序进行,且少数村民小组矛盾纠纷较复杂,需深入细致开展化解工作。
(3)持续整改计划。10月村组对土地确权进行审核公示,11月完成入户确认、签订合同、建立登记簿、打印发放证书。
9.关于“农村产权制度综合改革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对流转双方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指导农户之间承包地相互流转的合同签订还不到位,导致部分土地流转没有合同或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留下纠纷隐患;在流转形式上也比较单一,大部分土地流转为租赁形式,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流转形式发展还比较缓慢”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制定下发了《扬中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申请材料清单》及申请表填报说明,并召开会议专题布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目前,各村(社区)登记赋码申请材料已全部提交到位,正在逐村(社区)审查。9月份,各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获得合法统一的“身份证”。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据此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更好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作用。完善并印发了《扬中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扬农〔2019〕104号),要求各镇(街、区)充分认识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流转双方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指导做好合同备案等工作。对达成土地流转意向或协议的,农经部门提供市统一制发的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双方平等自主协商,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全面检查梳理现有土地流转经营情况,对未签订流转合同的,按照市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补签;对不规范不合理的流转合同,进行调整或重新签订,避免矛盾纠纷。将土地股份合作作为全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主要形式加以推进,积极引导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化为股权,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组建以村集体为经营主体的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农户承包地入股面积达4000多亩。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村级组织积极性不高,一是村干部对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意义、好处和特点缺乏足够认识;二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由村级组织牵头组建,主要工作由村干部运作管理,势必加重了村干部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在合作社劳动、管理又不能获得相应合理报酬;三是有合作社经营不好、出现亏损,难以兑现农户保底收益承诺和增加村级经济负担的担心顾虑。
(3)持续整改计划。10-12月指导永胜村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并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加强领导指导,组织学习培训,实行政策倾斜,集中力量打造一些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0.关于“审计报告整改不到位。2016年审计报告指出的‘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部分财务支出不规范、租金收缴不及时、合同管理’等方面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制定了《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下发给局属各单位遵照实施;成立资产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了一次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知识专题培训班,对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报账员及局财务科人员进行培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未整改到位原因:局属部分经营性资产租金收缴、合同签订因历史原因还在协调中,需要时间推进。
(3)持续整改计划。10月份由分管领导牵头,会同法律顾问约谈相关承租户,商谈相关事宜;11月份依据规定,制定相关合同文本(租金收缴协议);12月份做好资产出租的合同签订及租金收缴工作,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11.关于“党建考核力度不够。每年考核停留在数据打分、台账整理,未能在行动上落实整改,面对存在问题缺少问责魄力,有‘回避护短、怕得罪人’倾向”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对部分软弱支部进行了撤并优化,壮大了支部实力。对部分支部的领导班子调优配强,没有专职支部书记的都配备了支部副书记,并明确了党建信息员。邀请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徐美琴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各支部书记、副书记、信息员和组织人事科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年底才进行党建考核。
(3)持续整改计划。10月,各支部对今年以来的党建工作进行自查,对台帐进行整理完善。11月,对各支部党建台帐进行集中观摩学习,各支部学习先进,查找不足。12月初,制定下发党建考核细则,12月底进行党建检查。对党建考核落后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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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