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06-21 14:51:00 浏览次数:82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2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市政务服务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1日,巡察组向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7类问题,细化分解为44个问题和81项整改任务。针对具体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强化组织领导、缜密制定方案、严格督促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市行政审批局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潘书记讲话精神、研究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同时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维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切实担负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各相关科室具体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责任制体系。
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各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在对各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讨论、逐个剖析、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分阶段确立具体整改目标,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使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度召开工作交流会、推进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推进过程中重难点问题,并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开展常态化监督,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35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8个,整改完成率为80%。
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意识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党组织班子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二是明确专题研究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并于4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度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关于“部分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单位2019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个性化制定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个人责任清单。二是研究制定并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传导。三是规范化、常态化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合理安排支部活动时间,所有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对各支部加强管理,强化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提高做好党支部工作的责任心,提升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抓好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
4.关于“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不够迅速”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开展系列服务进社区活动宣传江苏政务服务网及其扬中旗舰店、镇江e办事审批服务平台。二是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引导办事群众使用江苏政务服务网和镇江e办事审批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在线办理功能,切实提升镇江e办事审批服务平台的使用率。三是我市6个镇(街、区)、80个村(社区)均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完成统一门户和服务站点建设,对应的镇江e办事审批服务平台基层站点已经完成,具备上线运行条件。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政策学习浅尝辄止”问题的整改。一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购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建设服务型政府》等系列书籍,供局党员干部日常学习之用。三是不定期以闭卷形式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分子进行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6.关于“专题学习形式固化”问题的整改。一是丰富党员学习形式,今年已经按计划陆续开展“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推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党员专题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对我局党员的党性教育,严格党员日常监督和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加强对党员上报材料的把关。
7.关于“党组理论学习示范引领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大政方针、人文历史、决策部署等内容排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和形式。二是全面推行“三原学习法”,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中心组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8.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明确列入《2019年行政审批局工作要点》《2019年行政审批局党建工作要点》及《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在2018年度政务服务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及2018年度述责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均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
9.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并按照要求进行通报、汇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二是加强网络媒体阵地管理,明确信息管理员职责,实施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和导向关。三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每天宣讲党建知识,加强党员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少数基层组织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组织架构,选举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作为支部委员,明确委员责任。二是将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贴得紧、行得通、效果实”的支部建设新模式。4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学习制度》,专题学习党建知识、政策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与思想政治建设和岗位能力提升密切相关的知识。
11.关于“组织活动开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从严从实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精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会后整改落实等工作。三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聚焦主题,不绕弯子、兜圈子,直面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关于“党员发展把关不够严”问题的整改。一是2019年2月份和4月份分别制定上报《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2019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人员名册》,明确当年重点发展对象。二是进一步明确入党介绍人责任,加强入党介绍人的政治业务学习,增强当好“领路人”的硬本领。三是督促入党介绍人经常性与培养对象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全面掌握培养对象成长发展过程。
13.关于“党员教育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一是持续开展党建理论知识学习,将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点印发至每个党员手中,方便党员自主学习。二是开展“微党课”教育,根据窗口工作特点,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大屏滚动播放党建知识题、廉政教育警句。三是邀请党校教师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教育,组织党员赴爱国主义教育点参观学习。四是不定期组织党建理论闭卷考核,考核结果与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挂钩。
14.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谈心谈话活动,每人制定谈心谈话计划,做到谈情况、谈成绩、谈不足、谈要求,进一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实际情况。目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已开展15人次,真正达到沟通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5.关于“部分奖金、津贴发放缺乏依据和标准”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各类奖项,形成相关材料,向市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目前已停止相关奖项的物质奖励。
16.关于“督查工作动真碰硬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常态化做好季度、年度考核评比情况通报,同时对于督查发现问题以扣分方式及时在考核通报中予以体现。二是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工作时间在局行政办公区及大厅不间断巡查,确保常规巡查无间隙、无盲区。三是对日常巡查发现的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做好记录,在考核工作中体现出来,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进行督查约谈并做好记录。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2018年12月在国资办批复手续基础上,已进行固定资产盘亏财务处理,并对固定资产系统和台账进行信息更新和完善。
18.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对以往凭证进行回头看,对漏签字的问题立刻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对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财经纪律教育,确保发放时手续完善到位;三是财务人员加强对票据的审核把关。
19.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牵头推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力服务好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二是定期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座谈,明确工作重点,交办工作任务。
20.关于“采购方式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针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通过项目负责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中心负责人终审内部三级审核机制严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程序和数量,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审核采购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并明确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1.关于“少数招标文件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每年与各采购预算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由其履行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二是针对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通过咨询相关行业供应商或者相关专业评委、实行网上预公示、查询其他采购单位类似采购项目等途径,尽量排除限制性和排他性条款。三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
22.关于“现场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规定对评委进行管理。评审结束后,实行“一标一评”制度。二是根据项目开标时间,合理设定评委到达时间并发送信息进行提示。安排专人记录评委到场时间并负责评委通讯工具存放。在醒目的位置设置标语,提醒评委不要现场滞留,并在开标结束后及时组织评委离开现场。
23.关于“硬件设施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目前开评标现场影像资料都以硬盘的形式进行集中保存,可以满足随时调用的要求。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4.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支部书记、委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部组织力,强化支部政治功能。二是加大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力度,重新制定、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对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5.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待群众来访等多种方式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要求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个人重大事项说明列入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职述廉述法范围,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26.关于“廉政教育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准则》《条例》专题研讨。二是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及时通报周边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大屏每日滚动播放廉政警示语录,提醒广大干部职工绷紧廉洁纪律之弦。
27.关于“廉政宣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丰富廉政文化建设载体,结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特点,安装布置廉政文化墙面。二是在开标评标室宣传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原则及理念。三是在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廉政警示语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四是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的作用,提升工作人员廉政意识、专业素质。
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从严治党要求,领导班子自身带头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三是按照《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专题内容学习。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地位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组织赴南通等地区学习考察,去各镇(街、区)调研走访,开展交流,汲取经验。二是通过局长办公会、月度例会交流各平台、各科室工作进展,谋划下月重点,提升工作着力点和针对性。三是组织“政务服务进社区”等系列主题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逐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理论武装紧迫感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集中理论学习,以党员“统一活动日”“职工大讲堂”为载体开展集中理论学习。二是持续用好“学习强国”理论学习平台,不断提升党员注册使用覆盖率、活跃度。三是开展“微党课”教育,使局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熟知熟记政治理论知识。
4.关于“主题教育存在走过场、一阵风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把关主题教育内容,提前排定主题教育计划,主题教育凸显最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学习教育内容。二是以支部为单位,定主题,定人员,通过人人讲、轮流讲的方式,集中学习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精神,让每个党员都成为党内生活的主角。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少数党务干部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委员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印发了《市行政审批局党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支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工作职责,每月按要求开好支委会。
6.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考核实施办法,严明“凭实绩选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规范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过程,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局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办法》《行政审批局干部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准考实干部职工工作实绩,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深入系统学习了局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二是严肃执纪,确保所有管理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群众满意窗口”“群众满意工作人员”“优秀科室”“优秀员工”的评选依据,并在《扬中日报》进行公布,向窗口所在部门进行反馈。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8.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态化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发挥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出台《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协调联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发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异常情况,及时启动联动程序,发挥联动协调机制效应,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每年与各采购预算单位签订扬中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针对采购金额较大或技术参数复杂的项目,在网上预公示采购需求,并咨询相关行业供应商或者相关专业评委。采购文件实行项目负责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中心负责人终审的内部三级审核机制。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持续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9个,占比20%。
1.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科学谋划2019年度工作思路,围绕年度工作重点难点,制定《2019年市行政审批局工作要点》,着力推动政务服务理念、模式、路径的深刻变革,构建“规范、公开、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结合机构改革,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目前已成立“税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供电窗口也已进驻。
(2)未整改到位原因:①部分事项(如社保、医保等)因场地限制不能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②因机构改革调整,部门职能尚未完全明确,待改革调整到位,对照大厅实际情况,做好新一轮的窗口调整工作。
(3)持续整改计划:结合机构改革,对照大厅实际情况,深入挖掘“线下”可用空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协调相关部门入驻窗口,做好新一轮的窗口调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与水、气、网络、广电等单位的沟通协商工作,协调推进其他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2.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因地制宜,改造建设一楼大厅,增加1个开标室。“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软硬设施已全部到位,目前已进入系统调试状态。3月27日,中心召开各镇(街、区)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人座谈会,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通知》精神,要求各镇(街、区)按照农村产权交易“三全六有”标准,加强交易场所建设和工作人员配置。
(2)未整改到位原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客观存在偏小、偏少的实际情况,需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目前正在等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运行结束后,分中心方可运行。“三全六有”标准,目前各乡镇整合进度不一。
(3)持续整改计划:①针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②“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结合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并试运行。③按照“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建设”的管理模式,协助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与公共资源交易并轨运行,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合并后规范有序运行。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3.关于“干部专业化水平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目前1名年轻干部在信访部门挂职锻炼,1名年轻干部驻外招商,并通过组织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二是通过公开招考方式选配专业对口、工作能力强的专业人才,为队伍发展注入新鲜血液。2019年我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e办事平台招录工作人员1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录工作人员1名。
(2)未完成整改原因:公开招考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拟于8月份完成招录手续。
(3)持续整改计划:待新招录人员正式上岗后,通过岗前培训、师徒结对等方式帮助新录用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早日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8月前完成。
4.关于“干部培养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2018年12月,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市行政审批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层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共提拔5个中层正职。同时加强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来提高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未完成整改原因:机构改革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尚未正式形成,职能、机构等尚未明晰。
(3)持续整改计划:结合局领导班子调整和“三定方案”,根据下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干部队伍调整,统筹考虑重点领域负责人、工作人员交流轮岗问题。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5.关于“直面问题、攻坚克难的锐气不足”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当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赴乡镇开展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及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并已拟定《扬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实施细则》。二是召开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座谈会,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三是发挥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部分项目的标前程序、手续办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四是一季度赴开发区、水务集团走访调研,围绕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水环境治理相关项目招标开展座谈。
(2)未完成整改原因:“放管服”改革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各镇(街、区)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诸多因素,未能完全对接,涉及基层的相关工作有待与镇(街、区)进一步协调推进。
(3)持续整改计划: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基层调研,结合当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制定《扬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实施细则》,召开现场会加快推进,并按市政府要求制定2019年度考核办法,抓好落实。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12月前完成。二是充分运用好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联动程序,时刻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维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良好环境,拟于6月份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6.关于“严格履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窗口和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落实,加大平时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二是完善规范《督查约谈记录》文本,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人员进行督查约谈并做好记录。三是与各科室、窗口签订《公开承诺书》,召开窗口主任效能作风专题会议,加强责任传导,压实工作责任。四是推行“六心服务工作法”,从工作细微着手,构建高效、热诚、便民服务环境。
(2)未完成整改原因: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拟于六月份举行党员“一对一”传帮带结对一周年、八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效能建设问卷调查活动。
(3)持续整改计划:一是于八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提升月”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政务服务各平台,为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建言献策。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8月完成。二是组织开展效能建设问卷调查活动,活动采取现场发放问卷调查表形式,主要调查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熟练度、办件过程方便程度、办件过程的快捷程度、落实收费政策、执行收费标准等方面问题。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8月完成。三是结合大讲堂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传帮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六月份开展党员“一对一”传帮带结对“优秀师徒”一周年评选活动,以评选为契机分享“优秀师徒”成长事迹,推广成长经验,提升传帮带的实效。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6月完成。
7.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在以往调查的基础上,梳理挂账往来,根据清理的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分步骤逐步清理,制定清理方案和清理时间表。二是对于单位内部可以自行完善手续清理的往来,部分已经完成核销,其他正在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并进行往来清理。
(2)未完成整改原因:往来清理涉及到住建局、国资办等多个部门,部分往来时间间隔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往来款项形成于2014年12月中心成立之前,清理难度较大,相关手续正在完善中。
(3)持续整改计划:加强多方沟通,待手续完善后报国资办审批,根据审批手续进行往来清理;对于确实存在较大清理难度的往来,记录详细原因。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9月前完成。
8.关于“个别中介机构驻场办公”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加强对驻场代理机构的管理,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人员会议,明确严格限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与代理机构的非业务上的往来。二是与住建部门主动沟通,建议由住建部门与宇翔公司进行协商,拿出双方认可的安置方案。
(2)未完成整改原因:该历史遗留问题需三方进一步沟通协商后确定可行方案。
(3)持续整改计划:继续与住建部门加强沟通,建议由住建部门与宇翔公司进行协商,商定双方认可的安置方案。该项工作拟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个性化制定了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传导。二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具体意见,纳入局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要点。三是与分管范围内的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工作动态。四是加强对“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平台记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天一登录、五天一录入”,记录质量符合要求。
(2)未完成整改原因: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促检查拟在2019年6月底及12月底前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2019年6月底、12月底前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半年、年终检查考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62018;邮政信箱:扬中市扬子西路256号(扬中市行政审批局);电子邮箱:182001370@qq.com。
中共扬中市行政审批局党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