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中共扬中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06-21 14:50:00   浏览次数:616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1012日至201812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巡察。2019311日,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妇联党组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5类问题,细化分解为54个问题102项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1.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到位。巡察反馈会议后,市妇联党组数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协商制定巡察整改三清单及巡察整改方案。

2.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妇联主席、党组书记耿晓晴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祝志平、段欢欢、奚彩为副组长、部室负责人吴柳、吴丹、曹阳为成员的市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

3.立改立行,任务认领到位。坚持问题认领、责任到人,对照反馈问题,逐条认真研究,制定了《市妇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54项问题的针对性整改措施102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室和整改时限,一一对应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4.定期交流,整改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改严谨高效,各牵头部室分别记录整改落实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整改落实情况,整改牵头领导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交流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常态化督促提醒,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30个,整改率为55.6%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2015年、2016年党员会议、党员学习、民主生活会等记录簿严重破损,多处地方存在撕损、粘贴和拼凑现象;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存在字迹潦草、多人记录、未列明参会人员等现象问题的整改。

明确单位专人吴柳具体负责党内相关会议的记录,同时明确了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内容真实、记录详实、类目规范、版面整洁、保管妥善,并定期进行检查完善。

2.关于设置在南湖农场的巾帼心向党文化长廊,仅显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内容长期不更新,党建带妇建宣传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现场查看长廊现状并予以更新。201949日,市妇联党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赴南湖农场现场查看长廊现状,并在长廊原有《婚姻家庭保障法》的基础上,以文字+图解的形式增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到婚姻家庭的宣传内容。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宣传阵地,在八桥镇利民村法治一条路增加了关于《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的普法宣传内容。

3.关于落实群团组织去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要求不够彻底,热衷吹糠见米、立竿见影的工作,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久久为功的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等进行活动设计。3月,组织实施了贯彻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巾帼林公益项目启动仪式,计划通过5-8年的时间,组织动员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参与认领植树活动,众筹打造一批巾帼林,实现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为推动扬中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巾帼力量。4月,持续开展了走基层、访先进、察妇情、促改革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明确走访要求,细化走访对象,量化走访频次;在原有良好基础上,制定了巾帼好声音巡演新一轮活动计划。

4.关于投入大型活动的精力较多。妇联现有工作人员10人,全年主要精力用于举办大型活动,2015—2017年每年平均开展各类活动8场以上问题的整改。

今年年初各部室拿出全年大型活动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党组会讨论决定(邀请市纪委派驻一组列席),原则上每年所有大型活动不超过3场(临时性重大活动除外),今年三八已开始实施大型活动分工负责制,确保举办活动不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组织改革工作的要求学习贯彻不到位,妇联系统对去四化要求的知晓率不足20%”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学习贯彻过程的指导和效果的督察,一是4月份修改完善全市妇女干部培训制度,采取引学、教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和妇联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等学习内容,二是4月份 巾帼心向党 品习语金句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通过学习、演讲、竞赛等形式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扩大对妇女工作的知晓率。

6.关于市妇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妇联党组至今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问题的整改。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拟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十九大精神宣传等作为意识形态的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正向发展。

7.关于“2016年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的整改。

明确班子成员各自意识形态工作职责,配合党支部做好平时提醒和检查工作。

8.关于“2018年意识形态领域排查情况报告和妇女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材料内容雷同问题的整改

按照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妇女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妇女群众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思想引领、错误认识澄清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力,市妇联党组2015-2017年涉及三八六一七夕23项重大活动经费开支的明细,累计金额182.4万元,均没有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问题的整改。

410,给班子成员印发《扬中市妇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修改意见,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作为今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依据。严格按照完善后的《扬中市妇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要求,424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相关重大事项,并邀请纪检组列席监督。

10.关于人事任免研究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2015-2017两次工作人员的人事调整中,都是一把手先发言,其他党组成员再发表意见,存在一把手定调子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组织部门关于人事任免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人事任免程序,确保充分发扬民主,讨论研究人事任免工作。巡察反馈至今,无人事任免。

11.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三年中3次中层干部考察均未指定考察组组长,个别中层干部提拔中,单位民主推荐时间早于向市委组织部通气和上报方案的时间问题的整改。

严格人事任免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行。巡察反馈至今,无人事任免。

12.关于干部培养使用缺乏科学性。在干部培养使用上,坚持从严管理和正向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不够到位,存在工作人员流失现象,新进人员业务不熟练,工作质量、服务基层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对机关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理论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突出个性化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减少工作人员流失。

1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严谨。《中层干部拟任免方案表》中工作人员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出现明显错误问题的整改。

今后加强对任免程序的监督管理,严格办公室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查程序,巡察反馈至今,无人事任免。4月,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检查,认真核实妇联工作人员所有档案材料。

14.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2015年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未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问题的整改。

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3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结合党组成员工作分工,根据会议主题,多次协商认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谋划整改方案。

15.关于领导班子相互批评无针对性,辣味不够问题的整改。

明确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确保达到心跳脸红出汗的效果。3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共提出9条相互批评意见,相互批评真刀真枪、直截了当,态度有辣味,话语有辣味,内容也有辣味,起到了心跳脸红出汗的效果。

16.关于问题整改阶段措施不具体、整改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根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划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提醒。3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和巡察反馈意见,协商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部室。425日召开党组会议,汇报交流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工作进一步督促提醒。

17.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20152016年全年仅收缴党费一次,2017年每半年收缴一次党费,2018年每季度收缴一次党费问题的整改。

20191月起已严格按照规定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并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428日,重新核定党费缴纳金额,并按照核定金额收缴党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8.关于目标管理考核不够完善。未严格按照《市妇联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进行党员量化考核,手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手册记录,每季度对照《市妇联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对记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月底进行检查并对记录不到位的党员进行提醒。

19.关于《市妇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单一、指标不够具体,内容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4月下旬完善《市妇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考核标准和考核指标,年初签订个性化考核责任状,并严格对照方案开展常态化考核。

20.关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项目化建设与扬中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没有与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推动女性参与经济转型升级紧密集合问题的整改。

20193月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统一服务日活动。201938日,联合市人社局,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为求职女性提供服务类、生产操作类、行政文秘类岗位800余个,共计300多人进场求职,达成初步意向90人。4月,将举办女性就业技能培训纳入乡镇妇联工作评估细则,部分乡镇已开展相关培训。

21.关于活动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绿主妇活动项目化运作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2018年启动试点的基础上,一是在油坊镇长旺村实施巾帼林公益项目,占地面积近50亩,种植薄壳核桃、枇杷、黄桃等共1000棵果树。二是在鸣凤村调研论证老埭一体化门前蔬菜种植,实现景观效应的可行性,目前已经过两轮调研,待旅游规划确定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江洲路社区绿主妇项目二期正在论证阶段,并拟上报省妇儿工委扶持项目。

22.关于“‘伴阅成长项目辐射面不广,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市级伴阅成长项目2.0版本项目书已定稿,同时积极向基层推广,由基层妇联和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镇村两级同步实施,已收到项目书镇级2个、村级5个。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行,全年巡讲计划已制定,向各镇街区输送家教公益课共计13场,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23.关于妇联2015年开展喜迎新春·文化年华公益音乐会等3个活动,花费38万元;2016年开展全城织爱·绿洲圆梦大型公益项目等8个活动,花费81.8万元;2017年开展社会妈妈见面会等7个活动,花费62.6万元;2018年开展岛园芬芳系列公益项目等3个活动,花费46万元。大型活动中花费在开幕式、视频制作、对外宣传、文艺演出等方面的开支较多问题的整改。

2019年市妇联执委会开始已严格控制活动经费开支。2019年三八节前期,218日邀请市纪委派驻一组列席,召开了党组会议,讨论了三八节活动预算,对用于宣传、表彰、场地、劳务等方面的费用列出详细预算清单,规范活动设计,控制活动规模,严格控制活动预算,做到货比三家,精打细算; 318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了三八节活动决算,对每笔活动支出详细说明情况。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4.关于大宗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2016全城织爱·绿洲圆梦活动中增补音箱、U盘等纪念品11.36万元,增补超原合同(14.9万元)的10%,未重新招标,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问题的整改。

严格规范采购手续,2019年三八节活动中定制奖杯、奖牌和购买植树劳动工具,经过多家店比价和质量对比等,确定供应方采购,在218日党组会议中讨论了采购预算,并在318日党组会议中讨论了采购决算。

   25.关于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三八节活动资金没有纳入专项预算管理,费用开支散落在各专项资金之中,导致费用控制不力问题的整改。

201812月,本单位将此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情况说明,市妇联已与财政部门沟通,单独设立一个预算项目作为市妇联三八节和六一节的专项经费。因2019年财政部门预算已结束,无法更改,市妇联将在2020年的部门预算中单列一个财政预算项目:传统节日精神文明宣传活动,项目经费列为30万元,占本单位全年财政经费的42.8%,作为三八节、六一节的专项经费,进一步规范活动开支,强化预算管理。

    26.关于存在大额提现现象。相关经费支出直接打入报账员个人银行卡,存在资金使用安全隐患和费用转移等风险问题的整改。

规范相关支出手续。在321日,报账员重新办理银行卡,专门用于单位小额支出的使用,不得用于个人资金流动,做到专卡专用。报销过后的支出,每笔均通过网银转入劳务人员或经办人卡中,随时可以通过网银获取相关支出凭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7.关于“‘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还停留在对市级清单复制阶段,责任条款过于笼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主体责任报告内容雷同较多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市委《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清单》,完善市妇联主体责任清单,交由党组会议讨论确定。4月上旬,结合妇联工作职责,草拟《市妇联党组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410日报纪检监察组初审并修改,42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完善清单内容,进一步将妇联特色工作融入其中,428日定稿发文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

28.关于对岗位廉政风险梳理不全面,风险点挖掘不够深入,对劳务费用、大宗物品采购没有进行分析防控,对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3月份已制定本单位采购制度,将严格政府采购执行和标准,凡超出采购预算一律报财政部门审批。

29.关于近年来,相关活动中购买的吸尘器、水晶奖杯、阳台花盆、铁艺园艺三件套等礼品,均在同一家礼品店(瑞丽印象商务礼品有限公司)购买,但该公司地点、电话号码、相关业务不详问题的整改。

对于未达政府采购金额的,制定本单位采购标准。2019年三八节采购植树劳动工具,经过多家店比价和质量对比等,确定供应方采购,通过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采购。三八期间在网上购买的佩奇组合工艺品、沙画及部门书籍,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通过正规程序予以报销。

30.关于近两年,在扬中安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制作视频。通过对比发现,部分视频实际制作时长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其中有2个活动视频缺失问题的整改。

规范视频制作流程,2019年视频通过多方对比,确定网上制作并报党组会批准,且采购专用硬盘,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对视频进行专门保存和备份。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持续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24个。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党建带妇建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加大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提醒,定期通报学习积分情况,并加强党员间的相互督促交流。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3月党组活动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展开,4月开展警示教育,十九大精神学习将在后期予以安排。

3)持续整改计划:组织一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集中学习;继续加大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提醒,每月通报学习积分情况,并加强党员间的相互督促交流。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2.关于“2017年有8篇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网络现象,部分人员对四个意识的内容掌握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将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完成一篇有质量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列入年度党建计划。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上半年以加强学习为主,下半年安排党的知识测试。

3)持续整改计划:上半年加强相关党建知识学习,根据党建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完成一篇有质量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下半年安排党的知识测试。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3.关于贯彻中央脱贫攻坚战不够深入。对全市困难妇女儿童的帮扶救助举措不多、路径不实,帮扶济困的形式仅限于三八六一和年底的集中慰问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修改完善新一轮走基层、访先进、察妇情、促改革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走访细则,每年走访慰问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不少于50人次。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正在积极对接慈善总会、司法、民政等部门,帮助争取各类专项救助、资金扶持、法律援助等。

3)持续整改计划:不断完善贫困妇女儿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在修改完善新一轮走基层、访先进、察妇情、促改革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走访细则的基础上,全年走访慰问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不少于50人次。突出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帮助妇女争取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宣传对接就业创业信息,助力妇女脱贫增收。积极对接慈善总会、司法、民政等部门,帮助争取各类专项救助、资金扶持、法律援助等。发挥的优势,开展社会妈妈”“圆梦微心愿等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对贫困妇女儿童给予更多帮助。该工作由段欢欢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4.关于下基层访妇情不够深入。对基层妇联组织的建设情况还不够熟悉,深入到基层一线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制定并下发了新一轮走基层、访先进、察妇情、促改革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走访细则,进一步细化各级走访频次、对象和内容等工作指标,其中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全年下基层不少于12次,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不少于10次。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10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活动贯穿全年,持续走访中,尚未全部走访完毕。

3)持续整改计划:进一步细化各级走访频次、对象和内容等工作指标,其中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全年下基层不少于12次,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不少于10次,并制定下发了新一轮走基层、访先进、察妇情、促改革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细则,建立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与基层妇联点对点联系机制。注重走访调研的实效性,做好走访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建议反馈等方面的跟进督察,并按要求填写《走访调研情况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在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该工作由段欢欢落实主体责任,201910月底前完成。

5.关于妇联党员教育形式单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草拟党员学习计划,并将巾帼心向党党员讲学计划作为2019年度书记项目实施。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全年学习活动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根据党员学习计划和巾帼心向党党员讲学计划,通过集中学、巾帼论坛讲学、观摩学习、读书分享会等多形式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6.关于“2017822日党员大会学习内容中出现兰台微讲堂等内容。2018巾帼心向党党课活动中,部分内容存在抄袭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进一步充实党员学习内容,将上级决策部署、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纳入其中。以巾帼论坛的形式制定并开展巾帼心向党党员讲学计划,每期安排一人领学,其他人员深入讨论,推动政治素养共同提高。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巾帼心向党党员讲学计划尚未正式执行。

3)持续整改计划:充实党员学习内容,将上级决策部署、会议精神、业务知识等纳入其中。以巾帼论坛的形式制定并开展巾帼心向党党员讲学计划,每期安排一人领学,其他人员深入讨论,推动政治素养共同提高。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7.关于对于上级文件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缺乏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明确文件学习要求,文件学习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并就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到自身工作中提出明确措施。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

3)持续整改计划:进一步明确文件学习要求,文件学习时必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并就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到自身工作中提出明确措施。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8.关于市妇联对当前妇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了解、研判不够深入,任务不够明晰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及上级妇联加强对接。采取走访、座谈、网络舆情监测等多种举措,及时了解当前妇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难点问题,并跟进做好疏导和协调反馈工作。强化妇女思想引领,深入开展巾帼好声音巡演活动。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妇女意识形态是动态的、可辨的,走访调研活动贯穿全年,正在有序推进中,尚未完全掌握变化规律。

3)持续整改计划:充分发挥妇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根据工作计划,主动与市委宣传部及上级妇联加强对接。加强妇女思想引领,持续开展巾帼好声音巡演活动,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展示各类巾帼典型先进事迹。采取走访、座谈、网络舆情监测等多种举措,及时了解当前妇女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难点问题,并跟进做好疏导和协调反馈工作。该工作由段欢欢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9.关于干部使用混编混岗。存在事业身份人员在公务员岗位、社会化用工人员在事业单位任职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职数配备、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尽量减少混编混岗。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20203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正在与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对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科学配置编制,尽可能满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3)持续整改计划:现已严格执行干部任用、职数配备、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尽量减少混编混岗。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对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科学配置编制,尽可能满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该工作由段欢欢落实主体责任,20203月底前完成。

10.关于组织生活氛围不浓。小支部大联盟盟主主动意识不强,平时组织生活形式单一,主要学习传达相关文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325日,与联盟各支部沟通,制定并向机关工委报送第三支部联盟活动计划书。424日,牵头开展联盟活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静思园、党员实境教育课堂友好宽心圩。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全年组织生活尚未全部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根据3月份制定的联盟活动计划书,积极协调联盟各支部开展活动。全年组织生活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新增创设党建小书橱、开展读书分享会、组织参观学习、开设巾帼论坛等,丰富组织生活形式。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1.关于“‘巾帼创客联盟项目缺乏详细的推进计划和具体举措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4月,下发女企业家需求调查问卷;将该项工作同步纳入乡镇妇联年度考核中,激励乡镇妇联积极领办、承办创客联盟活动;组织部分女企业家参加镇江女企业家座谈交流活动;创客联盟分享会正在筹备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联盟活动将根据女企业家需求设计谋划。

3)持续整改计划:根据女企业家需求调查反馈意见,会同项目负责人制定巾帼创客联盟活动计划书,调动镇(街、区)企业积极性,开展创业分享会、专题讲座、观摩等活动。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2.关于义务来料加工联合会签订的5年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农民增收实效不大,项目出现萎缩和停滞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419日,下发《2019年度镇(街、区)妇女工作指导性细则》,将探索来料加工业务,走访联系相关企业,整合资源,就近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组织周边妇女实现增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结合扬中实际情况,拟就近开展来料加工业务,通过组织周边及本市妇女从事家门口的创业实现增收,目前正在相关企业的走访调研阶段。

3)持续整改计划:在市一级妇联积极走访联系相关企业的基础上,发挥基层妇女组织作用,整合资源,共同探索市内来料加工业务,组织妇女就近实现增收。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3.关于妇联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研究部署不够多,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力度不够大,基层妇联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缺乏,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419日,下发《2019年度镇(街、区)妇女工作指导性细则》,将基层妇联主席普法宣传微讲堂活动、驻庭培训等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全年培训计划和宣传任务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尚未全部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联合法院,面向基层妇联工作者开展驻庭培训,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妇女维权知识和案例,积极开展基层妇联主席普法维权微讲堂活动。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4.关于6个镇(街区)派出所成立反家暴投诉站,解决诉求不够到位,2015-2017年共收到投诉26人次,发放《反家庭暴力告诫书》仅为8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419日,下发《2019年度镇(街、区)妇女工作指导性细则》,将加强与基层派出所的对接、开展反家暴专题宣传等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全年工作任务正有序推进,未全部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就进一步推进反家暴诉求工作的开展与公安局分管领导进行面对面沟通,同时强化基层妇联与基层派出所的对接。围绕反家暴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扩大妇女群众的知晓面,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5.关于没有建立全市贫困妇女儿童的人员信息库,未从根本上建立起贫困人员帮扶机制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建立完善市、镇、村三级贫困妇女儿童信息库,对重症妇女、贫困妇女、流动留守儿童等群体,进行分类别统计,并及时更新。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正在积极对接扶贫办、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帮助实现脱贫。

3)持续整改计划:在建立完善市、镇、村三级贫困妇女儿童信息库的基础上,对重症妇女、贫困妇女、流动留守儿童等群体,进行分类别统计,并做好动态管理。建立特困妇女帮扶机制,在用好妇联已有帮扶举措的同时,积极对接扶贫办、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扶持,帮助实现脱贫。该工作由段欢欢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6.关于“201612贫困妇女创业种子基金账面余额为99250元,至201712月,账面余额仍有8万元。2017年初,向市慈善总会争取扶贫资金99125元,目前账面余额仍有8万元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经过多轮调研,贫困妇女创业种子基金第二轮无法实施,因此针对贫困妇女策划开展为面向全市贫困妇女开展送种子、送农资、送技术活动。419日,下发《2019年度镇(街、区)妇女工作指导性细则》,将全年开展贫困妇女送种子、送农资、送技术活动至少1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计划于近期启动送种子、送农资、送技术活动,其余活动下半年逐项开展。

3)持续整改计划:经过多轮调研论证,在贫困妇女创业种子基金第二轮无法实施的基础上,针对贫困妇女策划开展为全市贫困妇女送种子、送农资、送技术活动。5月启动第一场活动,其余场次下半年逐项开展。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7.关于近三年来,妇联党组未能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将专题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并于424日,结合联盟活动,带领支部党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静思园,用近年来扬中发生的真实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筑牢反腐防线。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全年学习活动和纪律教育尚未全部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将专题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同时采取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18.关于妇儿中心缺乏党风廉政教育阵地,廉政建设氛围不浓,廉政警示教育缺乏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中心现有相关场所计划逐步收回,谋划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阵地。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20203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场所尚未收回,阵地建设尚未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妇儿中心相关场所正计划逐步收回,在收回的场所中设计打造党风廉政教育阵地,同时充分利用中心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廉政标语,浓厚廉政氛围。该工作由奚彩落实主体责任,20203月底前完成。

19.关于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无廉政宣传教育。中层干部任前谈话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在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通过支部微信群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案例,同时借助网络平台组织党员开展自学,教育党员干部筑牢反腐防线。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廉政宣传贯穿全年,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3)持续整改计划:在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教育、专项廉政提醒等;及时组织学习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会议学习、新媒体宣传、集中观看宣传片等进行随机性、常规性廉政教育。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20.关于中层干部任前谈话执行不到位。2018年一名工作人员提拔,没有进行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严格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及时谈话沟通。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谈话制度需长期执行,巡察反馈至今未发生必谈现象。

3)持续整改计划:进一步严格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遵循六必谈制度,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及时谈话沟通。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21.关于“2017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之间,没有针对各自的廉政风险点适时进行廉政提醒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请各职能部室、分管领导进一步完善《扬中市妇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汇编》,严格廉政风险监控。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正在尝试探索建立廉政风险提醒机制。

3)持续整改计划:进一步完善《扬中市妇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汇编》,严格廉政风险监控,并根据《汇编》建立风险点廉政提醒机制。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22.关于费用报销手续不合规。2015-20186月底,白条列支劳务费用23.47万元,大部分报销凭证由经办人员代领,另有部分凭证支付对象没有写全姓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对于零散个人劳务支出,必须注明姓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220日,请教师为结对英雄社区联合冬训进行授课支出劳务费时,注明授课人相关个人信息。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10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目前时间节点没有涉及到年底考核、慰问贫困妇女儿童、社会妈妈爱心助学等事宜。对于下半年相关问题本单位对于慰问或考核中人员众多且单笔较少的费用,必须由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并附转账凭证,尽量避免经办人代领。

3)持续整改计划:规范劳务费用支出,明确对于万元以上的劳务费,必须签订劳务合同,由对方个人或单位向税务部门开具劳务发票,并转入对方银行卡中,避免现金交易,对于零散个人劳务支出,必须注明姓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涉及到年底考核、慰问贫困妇女儿童、社会妈妈爱心助学等人数众多且单笔较少的费用,必须由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并附转账凭证,尽量避免经办人代领。该工作由段欢欢落实主体责任,20203月底前完成。

23.关于妇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近三年,未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5年和2016年党风廉政责任制中出现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等内容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在主体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计划中明确相关要求。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时限为9月,当前按照序时进度分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全年,正有序推进中。

3)持续整改计划:《市妇联党组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全年党建工作计划中明确相关要求,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2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体系不完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没有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听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2019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已删除了层层签订责任书相关表述,暂未签订责任书。

3)持续整改计划:拟建立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部室人员之间的廉政提醒机制,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夯实党风廉政工作基础。该工作由祝志平落实主体责任,20199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0303995;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扬中市妇联;电子邮箱zjyzfl@126.com

 

中共扬中市妇联党组

20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