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市城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06-21 14:43:00 浏览次数:694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巡察。2019年3月13日,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9类问题,细化分解为6方面34个问题和97项整改任务。
1.上下联动,合力整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学兵同志为组长,分管党务副局长赵启生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抓手。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各职能科室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限时销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党组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派驻纪检组、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责、共同发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细化责任,务实整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号入座,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主动认领、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在充分征求意见、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拟定整改方案和“三清单”,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整改到位。局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3.建章立制,深入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在建章立制上发力,建立健全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组织人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立即发布实施。严格各项制度的督查考核,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要求,对每一个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处做。建立整改问题“销号制度”,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4.统筹兼顾,以改促提。一是坚持短期见效与整改常态化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高质高效完成,全力推动城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整改落实与重点活动开展相结合,以“两学一做”、“高质量发展先锋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城管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大局意识,进一步严明纪律、廉洁干事,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责到位、促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25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7个,整改率为73.5%。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班子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够充分,思路不够清晰,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结合扬宣〔2019〕8号文件,将新发展理念学习纳入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贯彻落实。3月22日召开了局党组新发展理念专题学习研讨会,将新发展理念与城市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以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推动城市管理提档升级。
2.关于“攻坚克难的勇气仍显不足。对于城市管理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思路不够开阔,缺乏破解难题的勇气和办法。如对于私搭乱建、破墙开店、占道经营、施工噪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坚持联席协商制度,对重点且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落实“日报制”、“五到场”制度,确保违法建设“发现的早、控制的住、拆除的掉”。二是组织中层干部到宿迁等地学习借鉴非机动车管理、破墙开门查处、占绿毁绿、设置路障处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三是组织开展市容管理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早、中、晚时段的巡查与管理,做到管理不留盲区。四是充分吸取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初步拟定了《扬中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实行积分制,加强渣土运输管理。2018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运作,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的运输,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七统一,一必须”的要求规范到位。
3.关于“教育宣传的作用发挥不够。日常工作中更多的依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刚性措施,对于市民的宣传教育引导不够到位,群众认可度不高、参与热情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扬中新闻中心、电视台及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合作,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城管阶段性宣传报道工作。截止目前,在《扬中快报》用稿63篇,在《扬中电视台》《扬中电台》同步用稿13篇,在《中国江苏网》用稿12篇。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等新媒介向市民群众宣传扬中城管。三是利用三月学习雷锋月、三八妇女节等开展宣传互动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4.关于“民主决策的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存在着轻民主、重集中的现象,一些重大事项的事前酝酿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制定并印发了《城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决策程序及要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程序,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科学民主决策。
5.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完成创卫、创文任务整体较好,但对市政府委托其代管的市场服务中心,仅对与城管业务相关的领域进行管理,对市场服务中心的人事、财务等关键节点缺少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
市场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已制定完善了关于学习、廉政、人事、财务、考核等内容的37项制度规定,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加强对市场服务中心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
6.关于“局党组对外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的力度还不够大。如垃圾处置费收取效率不高,居民户的收取率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请求市政府协调各部门落实新的收费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收费所内部管理,确保收费人员在岗在位,对收费难度大的路段,集中人员力量上门收取,并常态化贯彻执行。三是收费所与环卫处等科室建立微信工作群,共同谋划,拓宽收费渠道。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学习教育的效果有所欠缺。部分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掌握不够完整,表述不够规范,少数党员的心得体会文章直接从网上复制。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不健全。‘两学一做’学教活动缺少‘做’的环节,没有把理论学习和自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学以致用,存在学用‘两张皮’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党支部督查检查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将支部督查检查与党员积分管理有效结合。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并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了学习教育长效机制,鼓励各支部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做主题活动。要求各支部年初至少上报1个特色主题活动,避免学用“两张皮”。
8.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未能有效落实。通过访谈发现,局领导与普通职工交流不多,对一线人员的思想动态、心理状况了解不够”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已于3月底印发了《城管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已逐步开展对分管科室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动态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空白。城管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到位,尚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缺少工作痕迹,党组未对其开展专题研究、风险研判、监督检查等工作。城管局未将意识形态表现纳入对干部评价范围,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也没有意识形态相关内容”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29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讨论成立了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城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紧抓在手。二是办公室、宣传科做好了相关图文资料的收集和留存。三是局党组制定出台了《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四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年底四述报告中专门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10.关于“在日常城市管理中对于少数民族管理对象欠缺针对性管理方案”问题的整改。
执法大队各市容中队一线执法队员已上门提前服务沟通,发放《扬中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卫责任牌》,并上墙张贴。发放《文明城市创建友情告知书》,通过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宣讲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工作,争取全社会理解与支持。目前我市少数民族管理对象都已依法规范经营,服从管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局党组还未能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组会无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简单,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以业务代党建倾向。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党组书记带头研究党建工作、解决党建突出问题的精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全年学习重点发言不少于3次/人。三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并印发《2019年市城管局党建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党建行政齐抓共管。
12.关于“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够规范,对各支部的管理缺位,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没有做到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无支部书记例会。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征求意见面较窄,党员干部只查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相互之间缺少互相批评环节,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基层支部开展活动更多的依托于局党组布置,自身独立开展活动较少。一些支部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活动。个别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传达部署当前党建重点、难点工作。二是扩大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范围,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班子和普通党员之间必须有重点发言,民主生活会记录完整。三是实行“问题销号”制度,对查摆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公开公示,提升民主生活会实效。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加强对支部活动的督查、指导。
13.关于“干部提拔的群众基础不广。中层干部提拔酝酿不够充分,民主推荐及征求意见面不广。人员招录不够严格。2018年1月,自行组织招录临时人员25名,后因不符合人社部门规定将这批人员辞退”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征求意见后,制定出台了《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下发至各科、室、队、处、所、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是自2018年2月提出自行招录临时人员问题后,城管局党组即知即改并深刻反省。2018年8月份,经原市编办批准,通过市人社局面向社会招录了25名临时人员充实到创卫一线工作中去。今年,又经市委编办批准,拟继续通过市人社局面向社会招录24名临时人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4.关于“在个别科室、少数人员身上,仍然存在对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打‘擦边球’的情况。如个别人员外出学习、开会存在着既报销餐饮费、又领取餐饮补贴的现象。在公务接待中存在接待超标准、陪同人员多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经常性开展“八项规定”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督查科与各支部加强跟踪督查,对“八项规定”认识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情况,严肃处理。三是研究制定了《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预算、程序和标准,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严格追究问责。
15.关于“四风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形式主义方面,一些内部规章制度未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刚性约束不足。官僚主义方面,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平时说话做事不注意方式方法,工作急躁,缺乏亲和力。奢靡之风方面,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氛围还不浓”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局党组制定完善了《扬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查考核办法(试行)》,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局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道德修养,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与干部职工多沟通多交流,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机关服务效能建设,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16.关于“效能督查机制不够顺畅。督查的力度不够大,奖优罚懒的导向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督查科结合QQ、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将发现问题上传到局办公群中,直接交办各职能科室,立即整改。二是严格执行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发放问题整改单,月末进行考核统计,月度考核分数上墙公示,并整理形成书面通报,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强化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17.关于“学习的针对性不强,以集中学习处分条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不多。学习的广度不够,未能辐射到一般人员和一线职工。学习的实效性不强,入脑入心不够,如虽然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文件,但在执行上仍然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2月份召开城管局全体干部会议,集中学习贯彻市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扩大学习的广度。二是节假日,结合省、市纪委通报,向局班子成员发送警示提醒信息,增强学习的深度。三是研究制定基层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梳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党员注册使用覆盖率达95%以上,鼓励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党规党纪主题活动,提升学习的实效。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着购置管理不到位、处置收入入账不及时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财务科联同资产办制定了《扬中市城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严把资产采购关,结合资产办准确了解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在盘活存量的基础上对确需添置的固定资产按配置标准予以采购,切实提高资产使用率。三是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资产采购、登记以及核销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四是建立资产盘点制度,联同资产办,每年9月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及时掌握单位资产动态。
1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专项资金未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存在将其他费用在专项资金中开支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局财务科与财政局经过5次的反复磋商已于2018年12月底编制敲定了单位项目专项资金预算。二是财务科认真实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管理,2019年已不存在资金串用现象。
20.关于“票据管理不严谨。白条入账报销的情况仍然存在,在拆除违章建筑、清理违规小广告的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用未能够取得正规的劳务发票,以自制的三联单入账报销”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经过自查自纠,2017年10月,财务科已按《财务票据管理办法》扎口管理所有票据,并严格按程序责任到人,所有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登记、领、销、核。二是2018年开始,财务科已杜绝白条入账情况,劳务支出在附有合同的前提下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入账。
21.关于“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野蛮执法、违规执法的情况仍然存在。2015年以来因执法程序不规范造成多起行政诉讼,其中败诉1件,主动撤回2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执法队员思想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推行“721”工作模式,注重宣讲法律法规。二是开展执法队伍内部督查,执法过程中言行举止规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定专人对录像进行登记保存。对管理对象依法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四是建立执法队员到局其他科室交流学习制度,采用师徒传帮带、重点案列研讨会、户外拓展训练等形式提升队员业务能力,增强集体荣誉感。
22.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局机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环卫处对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粗放,2015年以来城管系统公务车辆发生了3起交通事故。内部管理不够严谨。对于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还存在宽松散的情况,个别工作人员长期不能正常上班。党员领导干部对‘四种形态’的掌握、运用不够充分,2015年以来城管局‘四种形态’运用数据空白,对一些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岗位负责人未依照‘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了环卫处车队工作职责、车队管理考核规定、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1项规章制度;对新进驾驶员开展岗前培训,对机动车驾驶员、装卸工、环卫各所电瓶车驾驶员制定季度安全和消防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打卡考勤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分管领域内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人员、有较高廉政风险等级的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帮助、批评教育或诫勉;有计划有安排地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加强党内执纪监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3.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重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深,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过分信任,存在一定的放管心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度城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成立了城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时间节点履责到位,一如既往地做好“一岗双责”履责记实工作,做到详实、规范。
24.关于“责任传导形式化。局内部虽层层签订主体责任书,但实际效果不明显,多数人员对责任书内容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组织局党组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印发了《2019年度城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了个人及联系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城管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将组织分管科室负责人交流学习从严治党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做到联系支部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25.关于“制度的笼子扎得还不够紧,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还存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权力运行相互制约的机制尚未形成。市场服务中心一些零星工程的开支不规范;每年对市场承租户发放照顾奖励,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要求各科室深入学习贯彻《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资料汇编手册》,对照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及流程图,梳理查找今年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源头做好预防管控,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市场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37项,加强对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从源头做好廉政防控。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下一步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9个。
1.关于“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一些重点工作,往往通过突击式、应急式整治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与我市着力打造的“长江生态旅游岛”定位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1)目前完成情况。制定了《扬中市城管局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发给各职能科室遵照实施。责令渣土所、广告所、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等职能科室围绕巩固和提升长效管理制定了全年各类专项整治计划。基础设施配套上已初步建成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制定了城区1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计划,重新布置并启用了信访接待室。
(2)未整改到位原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耗时较长,需按需时进度推进。
(3)下一步整改计划。5月底前完成城管局大院政务公开栏修缮出新;6月底前对各垃圾中转站全面配备生物除臭、消杀装置;7月底前全面建设完成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9月底前全面建设完成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11月底前指导新坝、三茅建成餐厨及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完成城区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50%,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场设备完成维护改造,确保水质达标排放;12月底前完成城区10座公厕的升级改造并配备除臭设备。
2.关于“智能化程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水平仍显粗放,离‘精致化、精细化、精准化’的目标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如垃圾分类工作,与源头分类相配套的分类转运、分类处置设施尚不完善,‘前分后混’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数字城管软硬件系统建设,已新增软件服务器2台,并完成扩容升级。数字广告巡检系统建设和“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正在加快进行。已初步制定《扬中市城乡生活垃圾和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扬中市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初步建成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垃圾分类市场化二期项目试点小区已开始运行,分类投放设备和分类运输车辆已到位。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新增监控探头需严格走招投标程序,待招标结束按排定计划实施到位。数字广告巡检平台的升级更新需要时间,将线上审批与线下审批相结合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智慧停车”项目需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有序进行。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时间跨度较长,需按序时进度推进。
(3)下一步整改计划。①新增监控摄像探头,5月底前完成部分重要路段重要节点的排查,6至8月份维保单位完成施工,9月底前全部完成。(牵头领导 赵阳)②加快数字广告巡检系统建设,5月底前完成与数字化城管的对接,及时更新录入各类户外广告信息,8月底前完成对查询与申报审批系统的升级和优化,年底前完成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的对接。“智慧停车”项目,邀请审计部门对阶段性工程进行审计,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合同约定稳步推进下一步工作;由政府办牵头,配合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停车管理办法”、“停车收费办法”以及编制停车专项规划;牵头相关部门,按照月度计划落实相应的新增泊位,并形成佐证材料及时上报镇江停车管理机构。(牵头领导 王家金)③垃圾分类工作,5月底前配备10辆可回收垃圾运输电瓶车、配备2辆有毒有害垃圾运输车,配备90辆其它垃圾电动收集车;6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相关文件编制并报市政府颁布,21个市场化小区全部投入运行,各小区按招投标文件标准配备到位。7月底前全面建成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解中心。9月底前全面建成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11月底前指导新坝、三茅建成餐厨及有机易腐垃圾处理站。
3.关于“理论学习形式不够丰富,集中学习还停留在简单传达文件、会议材料上,党员个人自学缺乏,存在以会代训、以会代学的情况。自选动作不多,未结合城管工作开展岗位学习和特色活动”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局党组下设6个在职党支部全部建立了支部学习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学习通知、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党员及时在群内上传学习动态,构建了“线上+线下”的学习模式。各支部常态化推进“党员讲学”、“微型党课”,年初排定活动计划表并严格对照执行,确保每位党员都投身到组织活动中来。
(2)未整改到位原因。与市委党校结对开展的特色岗位学习和业务培训,具体方案仍在磋商;党务工作者的外出参观学习已经在起草方案,还需与组织、财政等部门作进一步沟通。
(3)下一步整改计划。5月底前与市委党校敲定结对培训学习方案,确保7月底前完成培训学习任务。“七一”前,分类别、分层次地开展“红色基因”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外参观学习,开拓思维和眼界。
4.关于“积极向上的氛围不够浓厚。思想教育、思想发动、思想引领力度不大、办法不多,城管系统内部凝聚人心的思想工作做得还不够深入细致,个别科室、部分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还未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企业性质、社会化用工人员,工作责任感、集体荣誉感不强,有些年轻同志仅将当前岗位作为过渡和暂栖地”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目前重新组建了城管系统调研信息员30人,制定了《扬中市城管局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办法》。已开展城管声音进校园、进乡镇、进小区、进机关等“五进”活动,其他活动正在推进中。
(2)未整改到位原因。因有的活动跨度较长,安排在下半年组织实施,目前正按序时进度落实中。
(3)下一步整改计划。5月份组织召开城管系统调研信息员培训、交流学习活动;6-12月份序时推进采风、读书观后感、标兵争创等系列活动。6月底前组织号召全系统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参加巾城益家公益组织,年底前有计划地推进爱心实践活动。加强与执法大队、环卫处等部门、科室的对接,推进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班组等平台的创建工作,年底前推出一批示范典型。积极组织城管志愿者参与“文明实践志愿同行”等各类志愿活动,并做好志愿江苏扬中城管志愿组织平台的更新工作;10月份利用“城管开放日”,组织开展“网眼看城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市民等社会各界参与、体验城市管理工作。年底前结合文明城市“啄木鸟”行动,适时开展城市管理“随手拍”及征集“金点子”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关注数字城管微信平台,参与城市管理。
5.关于“混编混岗情况突出。内部不同性质编制人员交叉使用、混编混岗情况较多,如城管局执法大队在编75人,目前在执法岗位的仅48名。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配备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与市委编办沟通,科学核定了机关编制,并进一步加强机关编制管理。已经重新修订并提交“三定方案”。
(2)未整改到位原因。新的“三定方案”正在两办会签。
(3)下一步整改计划。待新的“三定方案”正式发布后,将严格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规定,着手调整人员,规范、合理配备中层干部,使机关人员配置更加合理,逐步分类消化混编混岗情况。
6.关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不够,现有股级以上干部88人,其中35周岁以下副股级干部11人,无一人担任科室负责人。部分科室人员断档,如市容科、环卫处。岗位交流机制不健全。少数科室负责同志长期未进行轮岗交流。队伍的稳定性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因为身份性质发生了变化,思想情绪有一定的波动,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同时正在探讨《年轻干部培养制度》的修订方案及如何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已经重新修订并提交了“三定方案”。
(2)未整改到位原因:《年轻干部培养制度》的修订意见及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新的“三定方案”正在两办会签。
(3)下一步整改计划:待《年轻干部培养制度》的修订方案及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形成后,结合新“三定方案”及新修订的《扬中市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中层干部调整。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时,尤其是科室正职的任用,适度考虑年轻干部,确保做到老、中、青干部梯队不断层;开展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确保做到中层干部正职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中层干部副职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7.关于“干部培养机制不顺畅。一线职工的整体学历偏低,无法满足现代城市管理的需求。一些科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岗位需求不匹配。住建、规划的执法职能归并后,相关的专业人员紧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目前正在思考和酝酿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并已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高层次培训,例如:外派领导干部赴上海招商局挂职招商、组织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牵头举办的各项活动、组织部分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参加专题考察培训等。
(2)未整改到位原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尚未形成,且干部培训工作需要贯穿全年,并需结合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新招录人员培训等工作综合考虑,合理安排。
(3)下一步整改计划:初步形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结合市委党校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正式计划形成后,与市委党校合作,积极开展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有重点、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部分党员干部担当精神有所退化,工作作风拖拉,缺乏精品意识,‘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能力、业绩有待提高。部分科室、部分人员工作的成效不够明显,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制定了《城管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基本制度》并积极贯彻落实,由督查科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将纪律问题落到实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加大公益广告的设置密度,加强户外广告的巡查和管理,强化源头管控。组织执法队员学习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出台的查违控违文件精神,开展法律知识大比拼活动。发挥党支部组织引领作用,优秀党员率先垂范,吃苦奉献。对违法建设做到查早查小,保持天天拆违常态。
(2)未整改到位原因。因户外广告管理的复杂性,需要在一段时间内检验长效管理的效果。
(3)下一步整改计划。分网格对市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巡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严重违规的户外广告实施行政处罚,加强执法刚性。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的设置密度,浓厚创文氛围。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源头管控,尤其是新建楼盘门头店招的设置,严把审批关。
9.关于“往来管理不规范,财务上一些账目设置不够合理,部分收入在往来款中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2018年12 月经过5次的反复磋商,敲定了我局2019年的部门预算,2019年1月财务科已根据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按序时进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执行表,并对项目预算进行跟踪管理,已确保项目绩效最大化。老往来正在排查梳理阶段。
(2)未整改到位原因。老往来历史遗留时间太长,核实难度较大。
(3)下一步整改计划。5月底前,财务科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往来管理办法。6月底前,财务科联同办公室根据《往来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拟定往来清理清单,并逐一核实清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95596;邮政信箱:扬中市江洲西路319号(扬中市城市管理局);电子邮箱:yzscsglj@sina.com。
中共扬中市城管局党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