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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0-18 16:12:00   浏览次数:82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对市粮食收储中心党总支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中心党总支逐一进行查找、讨论,并成立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党总支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落实整改任务,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我中心党总支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8类问题,细化分解为6方面41个问题63项整改任务。
  中心党总支从自身做起,从领导干部改起,以上率下,全员参与,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粮食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建章立制,不断深化粮食行业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作出新贡献。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61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1个,整改率为96%。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1)针对各项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研究,7月9日及7月10日市粮食收储中心分别召开党总支会、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根据各项政策要求部署具体工作,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2)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学习;坚决贯彻执行粮食工作“五要五不要”和省局布置的“三个不允许”。(3)争取每年以高于周边地区的价格,实行市场化收购小麦,且积极争取托市库点为农民争取国家惠农政策。(4)定期开展全市存粮安全大检查。严格督查粮食存储制度执行情况,中心明确专人,每月不低于1次开展督查,成立小组,专项检查存粮安全。(5)增强安全隐患意识,对部分漏水仓库及时进行修缮。
  2、关于“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1)中心纪检组加强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上会讨论事项,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吸收合理化意见建议,提高议事决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7月10日办公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扬中市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暂行)》(扬政发[2016]38号)和粮食收储中心制度汇编。完善《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3)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合理确定中心党总支及办公会会议内容;制定中心党总支议事规则,强化中心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1)执行好中心领导分工负责制,中心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到基层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与基层粮管所负责人交流工作,分析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矛盾和困难。(2)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认真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修订、细化《国有粮食企业管理细则》,出台《关于规范国有粮食企(事)业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意见》扬粮字(2018)32号。
  4、关于“创新发展思路不宽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1)按照“集团总公司-子公司-收购库点”模式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打造粮食行业全产业链前延后拓,前沿成立金谷农业生态有限公司,租地种粮2400亩,后拓成立兴隆米业,建日产100吨米加工厂,打造河豚牌香米,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两学一做”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1)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总支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分析,构建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总支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严格党员积分管理制,强化考核督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支部建设,配强支部领导班子,配齐党务干部。(3)加大对党支部、党小组和基层库所党建台账的督促检查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两学一做”制度常态化、制度化。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留有空白”问题的整改。(1)8月1日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出台中心《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中心党总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积极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今年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2)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粮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3)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1)一是制定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党总支“三会一课”年度学习计划,每月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会议记录内容规范完整,确保中心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支部基础建设。加大支部党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部党组织活动有阵地、有经费、有场所、有人员、有标识;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创新,深化“粮心为民”党建品牌建设,形成粮食部门党建工作特色。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2)中心党总支成员带头,自觉贯彻落实党总支和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每月按学习计划以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要求各分管领导加大检查、考评力度。(3)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4)按照市委要求,6月25日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组织生活会,平等地进行思想交流,密切党员之间在思想感情上的联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在总结经验、克服缺点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取得进步。
  8、关于“党员日常管理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1)8月1日,中心印发《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请销假制度》,基层各公司、库、所参照执行。同时各基层单位设立人员去向牌,随时更新,强化日常管理。(2)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党建活动。与第二片区党建联系单位开展联动,共同组织一次党建知识竞赛;8月9日中心带领全体党员前往油坊镇会龙村参观学习党员活动教育基地。(3)不断完善党员讲学平台,通过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促使广大党员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工作,为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拓宽新的空间,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7月4日,中心邀请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徐美琴,就“规范党建基础,提升党建层次”作专题讲座。
  9、就“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1)完善下属企业人员工资标准方案。8月1日出台扬粮字(2018)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发放标准的意见》、扬粮字(2018)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2)认真落实中心党总支“三重一大”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现有干部职工严格考核制度,修订完善《关于规范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意见》添加干部职工能上能下机制。(3)根据退休人员情况合理确定新招录人员数量和类型,不断充实粮食队伍,加快年轻干部培养。针对系统干部存在年龄老化、人才断档现象,通过技能比武、以补代薪、挂职锻炼、短期培训等形式锻炼培养人才,按市“三重一大”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心干部职工管理规定确定职数的配备人员,招录相关人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1)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及省市委“十项规定”,提高执行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严肃性。(2)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心公务接待工作制度,确保三公经费每年环比下降。8月1日出台扬粮字(2018)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扬粮字(2018)32号《关于规范国有粮食企(事)业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意见》。
  11、关于“作风效能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1)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执行好分工联系点制度,多深入基层。结合全市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暖企惠民”大走访和“‘粮心为民’服务品牌创建”,深入企业、农户、居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破解改革发展难题。(2)实行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强化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向上提供线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分管领导定期召开各条口工作例会,加大督促和考核力度,针对三定方案确定的科室职能进行再细化、研究和学习。(3)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党纪党规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1)制定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计划表,按计划组织学习,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等载体推送学习内容,层层组织学习,形成压力传导机制。(2)制作廉洁文化宣传展牌24块,推进廉洁文化进基层库所。
  13、关于“四种形态”运用较少问题的整改。(1)7月10中心党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层次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有任务、目标有要求、推进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对照个人、对照检查分析材料,结合党组织的评议意见,深刻剖析根源,确保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目的。(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3)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出台《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和制度》扬粮字(2018)33号、《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纪检约谈制度(试行)》扬粮字(2018)34号,进一步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1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1)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并于8月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粮食企业工资发放标准的意见》扬粮字(2018)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相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扬粮字(2018)31号。(2)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1)全体党员分小组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2)加强制度建设,以从严治党的高度,细化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坚决克服“两张皮”现象,杜绝工作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3)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4)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年听取纪检组长专题汇报2次,每年专题研究部署纪检工作不少于2次。(5)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动性。(6)做好履责纪实平台的及时更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工作中,坚持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半年、年终对照签订的责任书进行考核,将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对各科室(基层所)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1)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出台扬粮字《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工作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2018)28号,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8月份组织中心各科室、各公司、库、所制定各自工作职责,梳排廉政风险点,制定流程图及风险防控措施。
  17、关于“资金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1)对本系统房产、地产等重要资产进行专项清查,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强化管理力度。资产出租严格按照《扬中市国有(集体)房屋出租交易操作规程》办理。对历史遗留问题,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处理意见,报国资办批准后实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各所分管领导落实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和督查。出台《关于规范国有粮食企(事)业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意见》扬粮字(2018)32号,组织各科室、各库、所负责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18、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1)责任科室对前期招投标资料进行查漏补缺,责任到人。(2)加强市招投标监管办法的学习培训。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重点对50万以内邀标工程严格程序,筛选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完善变更资料,妥善保管招投标资料。(3)做好前期的调研,收储公司对全市粮食运输费用的标准进行了解,制定合理的粮食运输里程资费标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对粮食运输进行招投标管理,由粮食收储公司负责落实,由专业部门实施招投标,产发科实施招投标,监察室参与,确保招投标合理性。(4)加强市政府招投标管理、集中采购目录和国有企业采购规定的学习、培训。根据采购中心规定,对财政资金采购的设备严格履行集中采购程序,对国有企业采购的设备参照集中采购程序,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邀标或竞争性谈判。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1个。
  关于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仍有参加非主业事务性工作的情况,“哨兵”“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工程招投标、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缺乏有效措施,“挺纪在前”的作用不明显,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提醒教育实效性有待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刚性不足,对粮食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明显违纪现象,还不能动真碰硬问题的整改。
  原因:中心虽已出台《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工作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扬粮字(2018)28号,仍需继续加强日常教育提醒,要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开展,组织中心各科室、各公司、库、所制定各自工作职责,梳排廉政风险点,制定流程图及风险防控措施,计划在9月中旬全部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330090;邮政信箱:扬中市金苇中路64号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电子信箱:517072089@qq.com。
                   中共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党总支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