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市发改经信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0-18 16:16:00 浏览次数:2256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对市发改经信委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3日下午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发改经信委党委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8类问题,细化分解为6方面52个具体问题和92项整改任务。针对具体问题,发改经信委党委从“四个强化”着手,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仲斌为组长,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潘贤道、委党委副书记郭连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主要领导牵头抓总、责任领导亲力亲为,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形成上下协调、联动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92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形成整改工作“作战图”。执行整改工作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的问题跟踪督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请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全程参与,实行动态检查和动态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量身定制一批行之有效的管控机制,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39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13个,整改率为75%。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直属党支部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对各基层党支部的考核办法;二是抓好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活动计划,7月底对机关党支部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对个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指正,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下去;三是强化对物价局党支部的检查指导、督查考核工作,7月底,委党委副书记潘贤道与组织人事科到物价局党委,专题了解、督查物价局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2.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发改经信委党委议事规则》,拟与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一起于9月底前装订成册;二是重大决定严格执行票决制,今年上半年的人事任免、重大开支等内容,在党委议事时,都通过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决议。此项工作今后将长期坚持;三是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今年以来党委记录明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对于会议讨论过程也详细记录。同时,为防止遗漏,单位购买了录音笔,对来不及记录的内容可以进行事后补记,确保党委会议记录规范全面。
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漠”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出台《扬中市发改经信委领导分工负责制》,明确领导、科室职责;二是班子成员及时填写“一岗双责”履职全程纪实手册,组织人事科每周检查、提醒完善。党委、党委班子成员每周进行网上“一岗双责”记录,三天一登录,五天录进一条信息,因未及时填报被通报的,党委会检讨;三是开展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情况,各领导及时做好记录。
4.关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相互整合渗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深入开展“服务全方位、暖企绿色行”主题活动,在年初动员布置的基础上,8月13日委党委又专门召开党委会,专题推进。各分管领导结合自身工作,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举措,促进党建工作与部门履职的有机统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此项工作将长期进行下去。
5.关于“产业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项目把关不够严格,跟踪推进不够有力,部分产业类项目落地不快”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实行项目落户前的评估,在项目引进过程中,做好充分可行性论证分析,重点关注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对项目的先进性、科技含量、市场行情及我市规划布局、土地性质、环境许可等方面承载能力进行论证。特别是对用地超过50亩的产业项目进行严格的土地预审,确保项目科学、真实、可靠,为项目顺利落户打下基础;二是落实按月调度制度。围绕项目建设开展如政银企对接会、集中开工活动、项目观摩会、问题协调会、项目预审会、项目集中签约等各类活动,做好项目协调、跟踪、对接、检查。
6.关于“深化供给侧改革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规定,着力降低企业税费、用工、能源、融资等成本,引导支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降本增效各项工作;二是站在政治高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的规定,积极推进“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教育宣传阵地缺乏”问题的整改。一是6月底党务政务公开栏安装到位,栏内内容及时更新到位;二是积极利用OA、QQ、微信等媒介宣传党内文件、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发展的政策,丰富宣传内容;三是加强对各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核,做好思想意识领域风险防控。
8.关于“党建主题活动重形式轻实效,党员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上讲台,进行“每月一讲、每月一练”。5月份结合学习习近平在纪念周恩来诞辰1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观看教育影片《邹碧华》,组织机关党员上讲台交流感想。8月份,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赴边城监狱参观进行廉政教育,同时在各党小组内开展心得体会交流;二是强化党支部和党小组个人交流研讨,机关党支部三个党小组分别于7月份,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思想解放够不够,担当作为强不强,作用发挥作为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五个方面进行专题交流研讨;三是继续做好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记载考核工作,在组织党员进行组织活动时,更详实地记载了机关党支部的活动。除了文字记载,还有图片等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9.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按照年初计划,每月组织党员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党员“两学一做”学习笔记,并定期检查考核,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8月份,就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分子进行了闭卷考试,全程请第七纪检组监督,进行监考、阅卷、评分等,实时考核“两学一做”落实情况。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并修订完善了《发改经信委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了关于“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生活形式。
1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照要求高质量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记录。6月份就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每次民主生活会前确定主题,党委班子成员提前认真准备,确保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效果;三是修订完善了《发改经信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
12.关于“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7月份召开了支委会,支委一班人认真学习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及程序。成立了支部换届工作小组,委党委书记、主任仲斌为组长,党委委员张德贵为副组长,黄效宁、王玲玲、王荣善、潘贤道、郭兰军、潘大伟为成员。同时请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13.关于“党员发展质量把关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机关党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了镇江市委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按照考基础知识、考理想信念、考现实表现、考群众口碑,突出审查入党动机、重点审查特殊对象、专项审查非公企业发展对象、联合审查社会表现,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严格标准、程序,从源头上注重党员质量。
14.关于“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联系培养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一是5月份明确了今年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养人、联系人。新党员李慧的联系人为潘大伟,入党积极分子陆梅的培养人为郭兰军、郭振中,林巍的培养人为包勇军、郭兰军,狄鸿雁的培养人为潘大伟、何佩珈,章凯云的培养人为何佩珈,徐畅的培养人为姚勇;二是培养人和联系人定期与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要求定期形成书面思想汇报;三是结合定期谈心谈话和思想汇报内容,7月份支委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思想研判分析。
15.关于“党员发展材料不完善,缺少发展对象考察表、思想汇报等材料”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发改经信委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按要求落实党员发展相关材料;二是通过入培养人和联系人加大对5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培养力度,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填写培养教育登记表、思想汇报、发展对象考核表等各项材料;三是按照市机关工委要求,完善从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到转正的各类考察材料,并对照具体时间、审查意见和签章要求,进一步严格相关内容的填写。
16.关于“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够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近期思想动态,特别是针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意见的落实情况。在7月份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分析全委人员思想动态,努力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同时组织机关人员进行学习、交流,积极培养先进个人和优秀科室;二是修订完善了《发改委机关奖励考核办法》,通过鼓励激励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努力化解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5月份,针对市效能办检查为出现的小问题,对个别机关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17.关于“班子整体战斗力有所减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年初详细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党委中心组就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研究,并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二是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等专题学习,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提升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和责任心;三是通过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定期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点评;四是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委工作实际,填写领导干部年度任务清单,详细列出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同时按季度总结工作,每月填写目标责任执行清单,并由主要领导按实绩点评定级。
18.关于“干部培养力度不够,中层干部青黄不接,机关干部混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了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通过学习、交流、研讨,全面提高机关年轻干部的素质。今年4月份,按个人实绩提拔了4名青年中层干部(潘大伟、李慧、何锦璇、章凯云);二是根据委实际工作情况,对委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将中层干部混岗使用问题列入研判之中;三是加大机关中层干部教育引导,以机关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为基础,机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按季度填写目标责任执行清单,并由分管领导打分定级。
19.关于“中层干部服务基层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暖企绿色行,服务全方位”主题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中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在8月召开的党委会上,研究制定了首台套企业专题活动推进方案、组织部分中心企业赴外地参观学习方案、开展“专精特新”及智能制造企业巡视暨征程宣讲活动方案;二是今年以来共组织2次机关干部交流研讨,党委中心组成员的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也请机关全体人员参加,进一步提升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三是通过分管领导传导和督查的方式,引导中层干部虚心学习一线服务技能,端正服务态度。在8月份的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中,全面检验了中层干部一线服务的技能和方式,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四是通过年初全委的表彰大会和“七一”表彰活动,表彰身边先进,激励机关中层干部提升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0.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超指标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出台了《发改经信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参照执行,由派驻纪检组监督执行。公务接待费用一律执行“一单三签”报批手续。办公室、财务科对公务接待费用使用情况月度汇总,季度分析,分析报告报主要领导审阅,严把监督关。完善公务接待费预算制度,由财务科、办公室具体落实,对于公务接待预算方案必须经党委会研究通过;二是制定出台了《发改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由组织人事科、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执行。同时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由办公室、财务科牵头落实整改。
21.关于“直属单位(企业)列支公务接待费用较多”问题的整改。针对公务接待费用较多的问题,组织召开了直属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议,全面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会上明确要求委财务科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22.关于“存在将直属单位集体资金用于弥补委机关办公经费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制定完善了《发改经信委财务及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从收入、支出、内部财务审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同时完善审批手续,统筹使用资金,确保机关正常运转。
2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部门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款必须专用的意识;同时组织开展财务内审,及时发现问题,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24.关于“联系服务企业不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在乡镇调研、企业走访、政策汇总的基础上,完成《服务发展政策汇编》的编排,经主任办公会多次讨论、修改,已定稿,9月印发。同时,根据《服务全方位、暖企绿色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7月底制定服务企业分类活动方案,8-10月份由各活动牵头领导组织,分批开展;二是结合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光伏应用、企业服务等具体工作,调整《扬中市发改经信委领导暖企服务活动联系表》。结合市领导企业挂钩,完善我委对30强、60强企业的挂钩联系,开展分类走访服务,增加走访频次,了解企业诉求,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强服务。加强对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等中小企业的企业的服务力度,落实培扶政策,促进快速健康发展;三是针对“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按照“加大与优质服务机构合作力度,打造协同发力机制,针对企业需求做好无缝对接”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上半年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累计答复、处理企业诉求42件。
25.关于“在重大项目推进上,面对资金、土地等要素制约,综合施策、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重大产业市领导推进制度。年初排定了镇江市、扬中市各级重点产业项目,并对项目一一进行市领导挂钩,细化责任目标;二是采取下乡调研、现场走访、查看台账、提供现场照片等方式,积极配合“两办”督查室双月项目督查,及时发现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梳理上报,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态势。
26.关于“‘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发挥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调整服务平台首页“机构服务”板块,帮助企业直接对接京东企业购、工业采购宝、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展示平台、猎聘等15家省级认可的优质服务机构,为企业在原料和办公用品采购、人才招聘、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二是完善企业诉求“135”工作机制,对企业提出的诉求,坚决做到1个工作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处理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处理疑难问题,并根据企业的满意程度及时回访;三是协调46个帮办部门协同发力,根据企业在平台上提出诉求所涉及的部门,由平台服务中心统一转派,并督促相关部门按时办结;四是结合发改经信委的职能及时提醒46个帮办部门做好信息更新发布,保证服务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通过平台传达到企业;五是在扬中发展动态微信公众号设立“微服务”板块,方便企业用手机移动端操作系统,并与扬中市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同步,便于企业关注最新政策信息或提出诉求。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7.关于“党内法规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7月中旬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江苏省第六届“万人学法”竞赛网上答题活动,组织大家学习了宪法、党内法规、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和社会法中与大家工作、生活紧密相连的内容,通过学习与考试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新时代法治理念。
28.关于“有些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了发改经信委规章制度,包含行政、党务、业务和廉政四大类,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的制度管理。
29.关于“个别领导漏报个人重大事项”问题的整改。一是对照廉政规章制度中《发改经信委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委领导积极主动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更新补充对于漏报的事项;二是填写委副科级以上干部家属、子女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情况信息表,建立信息库,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工作情况;三是请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共同监督,按规定应当事前报告的必须事前报告,事后报告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公开,涉及廉政方面的事项一般应当公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报告内容应予保密。
30.关于“退二线党员干部违规兼职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与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动态掌握退二线人员情况。同时按照廉政责任的规定,杜绝退二线党员干部违规兼职;二是及时掌握委退二线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履职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1.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习理解不深”问题的整改。在党员应知应会学习材料中,详细列举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等相关内容,加强学习理解。制定下发了《发改经信委廉政责任的若干规定》,对委工作人员的廉政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32.关于“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提醒和警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解决,5月份,针对市效能办检查为出现的小问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个别机关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月份,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赴边城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在各党小组内开展廉政教育心得体会交流。
3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制度未能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利用民主生活会、主任办公会、谈心谈话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通过相互之间经常“咬耳扯袖”,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34.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在管理中存在好人主义”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开展党内学习,进一步强调好人主义的危害性,是不讲原则、不论是非、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的表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和实地参观边城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警醒意识;二是对照“两个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请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强化监督责任,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履行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35.关于“开展单位内部法纪宣传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法纪宣传年度计划,确定每月组织宣传教育内容,重点为党纪党规、工作纪律、宪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与我委工作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是6月底党务政务公开栏安装到位,内容更换到位,在公示公开栏中定期更换法纪教育内容;三是利用QQ、微信等媒介进行法纪教育,开展自主学习;四是发展动态公众号定期发布法纪宣传内容,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发改、经信条口动态。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6.关于“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落实、督促检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年初党委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进行了专题研究,对照清单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落实班子集体责任和成员责任进行专题点评。党委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每周填写履责记实内容。过程中请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全程监督,不定期抽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7.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没有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递”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发改经信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责任追究办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今年4到5月份班子成员向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向党委、科室向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状)。
38.关于“与新的综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问题的整改。全面加强与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及时与纪检组沟通,掌握政策,决不越线;在机关人员管理、党员发展、廉洁从政、干部任免、财务支出等问题上主动接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理清职责,明确分工,支持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工作合力。
39.关于“缺少对部门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问题的整改。根据扬中市纪委、市监察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的实施意见》制订了“筑堤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方案全面排查了我委的廉政风险点和表现形式,评定了风险等级,制定了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防控措施。除了有专门负责人对对风险点进行防控,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也会定期组织督查考核,不断优化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15个。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党委会先后3次研究党建工作,根据我委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2018年4月9日,在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组的监督下,邀请市委第三巡察组参与,召开了机关全体会议,分管副主任、各科室长、各党支部分别向党委递交了责任状(书)。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委的现象”,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党委议事日程。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任务中“年终组织专项考核”在年底开展,拟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人员的季度考核。二是年底按照《扬中市发改经信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够深透”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围绕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一体化等前瞻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7月31日前完成《关于扬中招引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思考》,8月31日前完成《以“产业+互联网”为例,探索新兴产业集群的成长路径》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根据调研安排、报告完成的时间进度,拟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于10月31日前完成《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城市治理与服务》、《扬中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路径研究》和《关于全市“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3篇调研报告。二是12月底前召开调研成果汇报会。
3.关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快”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在加快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工业厂房、公共机构累计建设屋顶光伏项目近200个,装机容量约150MW;居民屋顶安装4000余户,装机容量达12MW。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66辆,顺利建成新能源公交专线,引进分时租赁模式新能源汽车。在加快培养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每月对未开工建设和建设缓慢的重点服务业项目进行督查,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向市政府提交了服务业扶持政策的修改建议;申报了多项国家、省、市级服务业扶持项目。在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方面,目前已有大全太阳能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智能车间、吉星新材料蓝宝石长晶及切磨抛车间、大全凯帆电器低压断路器智能车间、江苏扬碟聚晶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刀具车间、镇江西门子低压母线槽智能车间5家企业的车间获批省级示范智能车间;2018年度镇江默勒电器有限公司低压配电柜智能车间申报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已获得初审通过;大全集团智能电网关键装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入选2018年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涉及《中国制造2025扬中行动计划》的落实,需长期坚持推进,拟在2018年12月底年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持续整改计划: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扬中行动计划》:一是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1)转变宣传方式。将宣传引导、转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宣传方式由点对点向示范引领、点面结合转变。(2)分类引导企业。建立扬中市两化融合后备企业库,根据不同类型企业,提出个性化解决方案,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3)强化智力支持。做好人才的“育引留用”,加强政产学研合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4)加快推进在建工程,积极向省能源局、镇江发改委争取加大明年指标,优先将受光伏新政影响的项目排进明年分布式指标;摸底屋顶光伏资源,排好已备案未实施和新备案的项目,待政策变化时随时启动建设;启动风电项目建设,科学规划扬中风电容量和布局,加快项目建设力度。(5)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积极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二是加快培养发展现代服务业,(1)强化目标任务管理。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上级下达任务,科学制定服务业年度和阶段性发展目标,做好发展任务分解和细化落实,加强督查考核,不断完善考核体系,狠抓各项任务完成。(2)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积极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全程做好项目跟踪,重点针对未开工项目和推进缓慢项目,以镇(街、区)为单位,点对点到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存在的具体难题,尽力破解影响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3)做好各级扶持政策落实。加大对我市现有服务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研究提出政策修改意见,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强对国家、省、镇江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和解读,指导企业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政策支持。三是加快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充分利用好国家、省、扬中市支持企业智能制造的政策,推进扬中产业转型升级。
4.关于“执行全省‘263’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2017年制定《扬中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实施方案》,关闭化工企业10家,搬迁1家,按序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18年根据“四个一批”实施方案,需关闭化工企业6家,搬迁1家,目前已关闭化工企业4家,“四个一批”工作按序时推进。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根据全省“263”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时间安排推进,拟在2020年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在近期加大对剩余3家化工企业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减化任务。二是在2018年四季度提前谋划2019年8家企业搬迁工作,洽谈2019年搬迁事宜,确保2019年“四个一批”工作按序时推进。
5.关于“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搬迁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2018年6月底前,根据扬中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工作方案对宏达化工搬迁“一事一议”要求,市政府成立由发改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新坝镇等单位组成的“宏达化工搬迁工作小组”,并形成了宏达新材搬迁方案。2018年8月底前,根据镇江市监委提出的宏达生胶车间必须于8月底前停产的要求,分管市长召集各相关部门以及新坝镇多次召开专项推进会议,发改经信委与新坝镇密切加强与企业沟通,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加大企业检查频次。企业已同意于8月底前关停生胶车间,框架协议已签。目前正在商谈补偿事宜。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根据具体方案,拟在2019年9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8月底关闭生胶生产线,2019年6月,企业启动其余生产线搬迁,至2019年9月搬迁基本结束。
6.关于“推进中海粮油项目、应对华和热电项目煤指标增量问题超前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经过我委多次与省发改委、能源局、镇江发改委的争取协调,镇江发改委同意华和热电项目并网发电后,用煤指标单列,不计入我市原本的减煤基数。我委将协助华和热电办理相关手续,督促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涉及煤炭等量替代方案及环保验收等前置工作,拟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计划9月份协助企业完成热电联产项目煤炭等量替代落实方案,由我委和环保局共同审核后,上报扬中市委市政府,上报镇江发改委和环保局。二是计划10月份协助企业完成并网验收,协助企业拿到省发改委出具的同意项目并网的函。三是计划11月份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并网发电,项目并网后由我委向镇江发改委请示该项目用煤计划单列。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一是深化活动内容,深入开展“服务全方位、暖企绿色行”主题活动,制定下发了《“服务全方位 暖企绿色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8月底前制定企业服务分类活动方案。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学习与交流相结合,集中与分组活动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7月底前党务政务公开栏安装到位,内容布置更新到位,并坚持及时更新。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措施根据“服务全方位、暖企绿色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安排,拟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按照企业服务分类活动方案,于9、10月集中开展分类活动。11月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好总结宣传。二是加强QQ、OA、微信等平台的管理、更新,落实专人负责,对信息发布严格把关,提高办公效率;微信公众号每周更新1-2期,及时传递国家、省市政策,更新党建信息,强化廉政教育。
8.关于“半数以上党员干部不能准确说出十九大确立的重大理论成果”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今年1月和6月已两次邀请市委党校校长到委授课,辅导学习十九大报告和相关精神。从7月16日至8月15日,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要进行学习成果交流汇报,拟在2018年10月份前解决。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继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9月初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理论测试。二是10月份组织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学习实际,查找不足并进行总结交流。
9.关于“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尚未有效建立,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年初党委会已专题研究讨论委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要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发改经信委意识形态领域主要工作职责》。年初党建工作意见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并已部署落实到位。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整改任务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在年底开展,拟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对照2018年度党建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要求在年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三)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集体资产投资管理协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正与金控集团(投资担保公司)联系,协调关于投资管理协议的相关内容。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需重新签订投资管理协议,拟在9月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进一步明确投资管理协议中投资金额、期限等条款。二是与金控集团(投资担保公司)达成一致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投资管理协议,规范投资管理。
11.关于“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五色智库”建设,7月31日前完成《关于扬中招引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思考》调研课题,《以“产业+互联网”为例,探索新兴产业集群的成长路径》课题正在调研阶段。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根据五个智库咨政重大课题研究时间安排,拟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持续开展智库咨政重大课题研究,完成《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城市治理与服务》、《扬中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路径研究》和《关于全市“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确定了委工作人员李慧申办执法证,但与法制办对接中,要求由散在编人员申办执法证,现正与法制办和编办协调中。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涉及执法证申请办理,法制办答复9月份可申办执法证,下证预计到2018年底。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由委人事部门确定一名人员参与散办行政执法。二是通过市政务外网在线申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由省法制办统一制证)。三是拿到执法证后,按照《扬中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现场执法及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现场执法,并做好执法巡查记求。
(五)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党委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全面梳理了我委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新形势新情况修改完善了日常管理制度、党建工作制度和廉洁从政制度三大类共27项规章制度。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此项整改任务中的规章制度需在党委会通过后装订成册,拟在2018年9月完成。
持续整改计划:一是在8月底召开的党委会上研究通过各项规章制度。二是9月初将规章制度装订成册,下发至各科室,要求委全体人员认真对照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323763;电子信箱:yzjjw@126.com。
中共扬中市发改经信委党委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