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市人防办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0-18 16:06:00 浏览次数:862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对市人防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市人防办党支部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7类问题,细化分解为6方面35个问题和65项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防办党支部迅速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认真领会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月4日,人防办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整改。7月16日与7月20日,两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科室(处)全力以赴抓整改、保落实。
二是确立思路,迅速部署。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梳理整改清单,认真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立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了《扬中市人防办党支部巡察整改三清单》,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了65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推进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健全完善人防办各项制度体系,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作风转变、推动人防发展的的强大动力。
三是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市人防办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杨富森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根据制定的“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33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12个,整改率为94.3%。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私下买卖、车位租赁超过3年等违法违规问题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组织对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私下买卖、车位租赁超过3年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排查违法违规问题和线索;三是对人防工程车位租赁协议进行审核,对到期的租赁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续签。
2.关于“严格执行扬发[2008]1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和各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个别项目违规享受园区政策”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扬发[2008]1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和各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并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公开享受园区政策的范围,严格审批手续和程序。
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二是坚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4.关于“党组织议事规则不明晰,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办支委会与办公会议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5.关于“对党的政治生活内容的认识不深刻,仅停留在简单的任务式政治学习层面,没有做到学用结合”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党的政治生活,健全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不断丰富中心组的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到学用结合。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加大对党内基本制度的学习力度,明确党员大会程序和内容;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优化谈心谈话方式,倾听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声和对支部班子的意见,确保谈心谈话效果。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人防宣传平台对十九大精神宣传内容少、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党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每名党员轮流领学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人防宣传平台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十九大精神的宣传;二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细化方案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各项讨论交流,每名党员都要撰写学习交流体会,做到入脑入心;三是通过市委党校组织全体党员赴外地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改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不断提高人防干部的综合能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常态化、制度化”问题的整改。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做到位,要求不放松,标准不降低,所有党员都必须自觉参加;二是查摆问题逐项销号整改,注重实效。三是抓实党员学习教育,杜绝形式主义,党员学习有完整、规范、真实的记录。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近三年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缺乏具体有效的落实措施,民主生活会没有按照上级确定的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保质保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不能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问题的整改。一是办支部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住建局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认真谋划和部署切合人防实际的党建活动,出台具体有效的党建工作举措;二是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确定的主题召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人防工程‘重建轻管’,对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的私下买卖执法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督促整改“江南星城”和“浩云湾”私下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位违法违规情况;二是加强对人防地下车位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与人防地下车位使用单位签订《人防工程停车位使用承诺书》;三是改变人防工程“重建轻管”方面,严格贯彻执行《扬中市人防工程违规使用情况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人防工程“建管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2.关于“对人防知识、人防政策的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人防知识和人防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在《扬中日报》开展人防知识竞赛,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加大对人防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报道力度,今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专题文章1篇以上,省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力争镇江市范围内排名第一;三是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人防知识和政策,在《江苏科技报》定制专版,宣传扬中人防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成绩。通过戏曲联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扬中人防宣传,并积极争创省人防法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3.关于“查摆问题整改不力,对市委列出的整改补短目标任务主动作为欠缺、推进缓慢,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不到位、少数租赁合同未按期履行等问题依旧未整改”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市委列出的整改补短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对市审计局专项审计报告中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新一轮“回头看”,积极进行整改;二是对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进行专项研究;三是对到期未履行的租赁合同进行排查,严格合同管理和履行。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2015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数为零,对苗头性问题不能抓早抓小,不能做到挺纪在前”问题的整改。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各负其责,综合运用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以及其他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方式,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2.关于“人防办支部管理不力,没有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反而产生了更坏的影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扬中市人防办作风效能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加大管理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平时考核力度;二是形成立体交叉监督。效能建设要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方式,保证监督不留死角。各科室通过留言和人员去向指示牌等,实行自我监督。实行请销假等制度,分管领导加强监督。在此基础上,办秘书科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确保执行有效;三是对相关人员实行提醒谈话,严格执行工作规定和上下班制度,严格请假手续,强化管理。
3.关于“没有专题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学习活动,未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对重要岗位人员没有进行廉政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活动不足且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专题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学习活动,营造深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通过赴“静思园”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如实做好台账记录;三是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4.关于“在扬中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上,违规收取应减免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00万元(已退还)”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工作,明确收取范围和标准,严格收取程序,杜绝违规收取现象的发生。
5.关于“《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二是规范大额支出审批手续,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水平。
6.关于“所有工作人员享受值班津贴,但多数时间未执行值班制度”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二是规范值班津贴的发放范围。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党支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认真学习和传达中央、省市纪律会议精神;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2.关于“派驻纪检组成立以前,没有纪检人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问题的整改。一是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所有重要会议、重要权力、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产处置和资金安排等都必须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二是将监督范围延伸至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3.关于“食堂未设立核算账簿,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单位财务监管,加强对食堂账的指导与审计;二是规范日常收支,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没有认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学习宣传要点,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
2.关于“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不强,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够,对人防事业的发展部署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问题的整改。一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为抓手,强化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引领人防事业发展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生活会制度,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四是规范行政文件发文内容,严格发文审批程序,与住建局党委共同规范涉及党内职务任命的文件。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具体意见,列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与科室绩效考核,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意识形态风险识别和管控。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临时工招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今后新进人员都要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录,做到“凡进必考”;二是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今后所有人事安排都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并及时在支委会上进行通报。
2.关于“党员干部没有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支部党员没有参加住建局党委组织的评先评优,2016年度2名优秀党员的登记表没有党委审查意见”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平时考核力度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二是完善办现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内容构成和项目占比,加大日常考核和督查力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三是积极参加住建局党委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严格和规范优秀党员的推荐和评选程序,进一步明确审批要求,及时上报党委进行审查。
3.关于“发展党员执行工作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党员发展执行程序,真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二是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日常管理。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仍存在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开展常态化督查,杜绝公务接待超标现象的发生。
2.关于“人防“三进”活动不规范,没有按要求与“三进”单位签订合同,无活动计划、花费明细”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人防“三进”活动,对没有按要求与“三进”单位签订合同、无活动计划和花费明细的,查明原因 ,补齐相关手续;二是规范人防“三进”活动相关标准和程序,明确以后必须严格履行。
3.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安于现状、贪图安逸,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进取心不足,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坐办公室多,下基层少,少数人防工程年久失修”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常态化深入基层调研,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服务对象对党支部班子的意见,宣传政策,解决问题;二是带领党员干部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对标找差,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会同工程管理科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年久失修的人防工程及时进行维修。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把纪律思维贯穿到具体工作中”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将纪律思维贯穿到具体工作中;二是重大事项和重要资产处置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商定,按规定程序操作。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纪实手册没有按要求填写,防范风险廉政意识不强、管控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要求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手册;二是进一步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防控意识和管控力度。
2.关于“对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易地建设费收缴管理使用等重要权力节点没有进行系统梳理,对重要岗位缺乏有效监管,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本部门重要权力节点,进行一次“回头看”,加大对重要权力节点监控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研究监管重要岗位的有效措施;二是对缓征(三年)已经到期的易地建设费开展专项清缴行动,通过支委会集体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清缴方案,明确具体的催缴计划和时间表,将所有人员划分为若干清缴工作小组,举全办之力进行清缴。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截止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2个。
(一)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中层干部行政与事业编制混编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等下半年人事调整时一并统筹考虑;二是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彻底消除此类现象。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我办现有在职中层干部中一共只有2人是行政编制,其余人员皆为事业编制,存在中层干部行政与事业编制混编现象的3个科室只有2个行政编制人员,因此只能将事业编制人员安排在行政岗位上办公。
(3)持续整改计划:待新的人事调整和机构改革时合理安排人员岗位,消除中层干部行政与事业编制混编现象。
2.关于“后备人才储备不足,指挥通信科、206工程管理处等科室缺少专业人才”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由相关科室拿出整改方案,参照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通过对外选聘和对内培训专业人才,解决专业人才缺乏问题。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一是我办编制少,受编制限制,很难拿出多余编制招聘更多的专业人才;二是后备人才的成长需要一个长期培训、提升的过程,我们正加大选聘和培训的力度,争取使这部分人员尽早达标。
(3)持续整改计划:一是加大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各种方式从内部培养;二是加大对外选聘力度,不受编制束缚,从外部聘请部分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人防演练和工程管理等工作中;三是尽快建立统一的专业队和后备人才储备库,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和上级民防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363819;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300号扬中市人防办;电子信箱:jssyzsrfb@sohu.com。
中共扬中市人防办党支部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