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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坚守重要“节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9-30 14:34:00   浏览次数:6116
  “油坊镇会龙村会计夏选法以三联单形式报销因来人接待产生的24笔钓鱼费用39960元,违反了国家财经法规,应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中秋节后上班第一天,市纪委公开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国庆将至,我市多措并举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持续发力加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节前“提醒+通报”,强化预防。“两节”前夕,市纪委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短信平台等方式,以廉政公益广告、廉政短信、廉政提醒等方式敲响廉洁“警钟”,结合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近期上级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防止党员干部在“节点”上栽跟头。同时,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向9位市领导和11名党组织负责同志抄报廉情,早提醒、早打招呼,强化纪律叮嘱,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节中“明查+暗访”,强化督查。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督查,围绕重大事项报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消费等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宾馆、饭店、旅行社、商场、超市等地,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节后“严查+追责”,强化震慑。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手、不知止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作风建设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用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9月份以来,我市共派出督查组10个,督查部门单位77家(次),检查商场、酒店、超市、旅行社等经营单位13家(次),检查车辆封存单位24家(次)。2018年1-9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2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