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信息反馈制度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2-05-23 17:12:00 浏览次数:423187
一、重视信访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反馈准确、及时。
二、信息反馈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善于分析、筛选、总结、提炼,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苗头性信息要综合反映,带普遍性、指导性信息要专题反映。
三、按时做好月度信访统计报表、季度信访情况分析、年度(包括半年)信访工作总结等项工作,并及时予以上报。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工作动态、信息和经验材料、调查报告、研讨文章等。
四、对5人以上的群众集体访和信访举报的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群众反映的一些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五、凡通过内部情况简报等形式向本委领导或市委、市政府报送的信息要同时抄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六、加强对基层信访信息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