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3-03-30 10:39:00 浏览次数:300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对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巡察,并于2022年11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1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党委会,对照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提出工作要求。交通运输局党委将巡察指出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等方面49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48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间,限期整改。12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确立了以整改促工作的工作目标,确保整改工作短期内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扬交党〔2022〕21号),对148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7个,整改率为14.2%。6月份销号3个,7月份销号2个,剩余37个问题都在9-11月份销号。
可以销号的7个问题如下:
(四)关于“工作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的频次不高,有“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7月整改落实到位(办公室)
整改落实情况:1. 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2. 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的重要内容。
3. 3月9日,邀请市委党校校务委员冯芸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讲座,加强了全体人员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了解了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做法。
4.加强对外宣传,提升微信公众号“扬中交通”内容质量,扩大影响力,每季度印发一期《扬中交通》杂志。
(六)关于“网络阵地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不健全,目前尚未制定本单位网络舆情应急预案。”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6月整改落实到位(办公室)
整改落实情况:1. 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与技术支撑单位(中国电信)签订协议,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2. 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制定本单位舆情应急预案。
3.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学习,开展了意识形态的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
(十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未能从严从紧。疫情管控期间,卡口值守有疏漏,相关工作人员被追责。”问题
疫情管控全面放开,可以销号
(二十五)关于“财务报批不规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革后,还未完全严格执行本市行财制度,如部分报支手续不合规、接待标准偏高等。”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财务科)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问题,学习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相关要求,明确每笔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在今后工作中从会计原始凭证着手,认真审核票据,不符合的拒绝列支相关支出。对于二级单位已将市财政局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财务开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提供学习,对已存在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
(二十七)关于“资金审批不严格。部分资金列支依据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整改落实到位(财务科)
整改落实情况:学习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相关要求,明确每笔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在今后工作中从会计原始凭证着手,认真审核票据,不符合的拒绝列支相关支出。
(二十八)关于“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加油档案记录不规范,登记台账资料不齐全,以及执法车辆用于其他事务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 修订完善了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2、对所有公车安装GPS,严格执行用车申批程序。
3、 加强对车辆修理、油耗档案、资料管理每月督查1
4、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每月油耗表及时打印存档,做好公车台账登记工作。
(三十六)关于“程序履行不到位。一些重要程序执行不规范,如工程重大变更未经报批流程、工程缺少财务决算等。”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综交中心)
整改措施:1. 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严格按照《镇江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变更程序进行工程变更。
2. 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编制财务决算。
(三十八)关于“档案资料不齐全。工程资料未按档案管理规定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工程档案无专人管理,缺失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综交中心)
整改措施1. 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进一步完善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专人保管、出借登记等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和流程,确保归档的工程资料不遗失。
落实情况:1. 已明确技术服务科派专人负责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 技术服务科已对近年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并立卷归档,建立出借登记等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和流程,确保归档的工程资料不遗失。
(四十五)关于“年龄结构老化。目前交通局共有中层干部61名,其中60后、70后共47名,占比77.1%;“80后”12名,“90后”年轻干部仅2名。近年来,新招录人员,或考取公务员或调岗至其他单位,流失量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9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主动对接市委编办,2022年招录事业编制人员5名,选调事业人员1名,安转业士官1名。
2.经市委编办批准2023年计划招录事业人员2名,1名已完成政审,另1名正在组织体检。
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的问题42项: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要论述,还停留在传达的层面,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三个月内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内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经知道下发,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学深学透新思想。
2.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钱吕军开展了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委班子领导赴党建联系点开展二十大精神宣讲。
3.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理论研讨会、报告会,全面营造“真理越辩越真”的理论学习氛围。
(二)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全省加快交通强省建设相关会议精神的举措不够扎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统筹创新与发展情况,推动实际问题解决上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三个月内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内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 加强学习,根据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有针对性的学习研究。
2. 深入开展调研,班子成员每半年撰写高质量调研文案1篇以上。
3. 对交通重要项目、工程建设实行专班化管理,统筹各项资源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主题教育活动成效不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中,重视对外宣传,注意到“当下改”,但还没有对照“长久立”的要求,做到检视问题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6月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全年交通系统党建工作要点,经常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每月召开书记工作例会。
2. 组织了党员冬训,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做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检视问题常态化。
3. 将主题教育成果制度化,签订好目标责任书,完善或制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五)关于“分析研判不深入。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意识形态方面潜在风险点。”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7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 每半年开展一次风险研判。
2. 督促每个支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听汇报与实地查看、个别走访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意识形态潜在风险点,
有的放矢分析研判、消除隐患。
(七)关于“主动融合区域发展不够。在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未能有效体现交通先行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与周边地区对接连通的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综计科、公路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1. 主动对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推动省道网规划调整工作进程,将扬中四桥、幸福三桥列入规划。
2. 积极做好汇报争取工作,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由市委市政府付诸实施。我局将及时规范做好项目设计、论证、报批、建设等具体工作,尽早建成通车,为我市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八)关于“落实“产业强市”举措不多。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岸线优势,推动产业转型提升、产业落地方面还缺乏有效手段,招商引资工作上虽对接了省港口集团,但临港制造业项目、贸易型港口项目并未真正落地。”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公路港口科)
整改落实情况:1. 密切跟踪《镇江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进程,为我市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提供强力规划支撑。进展情况:《镇江港总体规划(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2年底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查,目前镇江市局正在根据生态环境部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初步审查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
2. 加强与省港口集团对接,引荐镇江港务集团公司与我市绿洲新城公司开展交流合作。进展情况:①2023年2月16日,镇江兴隆港务有限公司、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中国中化下属深圳昊华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一期建设100万~150万吨高纯硅材料战略储运基地,预计投资约3亿元,运行后年销售额约5亿~8亿元、年利税额约8000万元。②2023年3月27日,大中矿业(民营上市公司)扬中矿物加工及商品贸易基地项目在扬中经开区(圣灏港务)正式签约落户,计划总投资超15亿元,预计达产后年制造业销售额不低于50亿元。
(九)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明显。缺少市级综合性货运物流平台,新的物流集聚区长期处于规划状态,始终无法落地建设。农村物流节点面上全覆盖后,对其维持长期运营发展缺乏办法和手段,一些“邮乐购”、菜鸟驿站等物流站点的运转难以保证。”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运管科、邮政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同农商行沟通,为大航网络货运平台提供低息贷款政策,助力物流企业数字化转型。
2.受土地指标制约,加之物流平台投资建设投入大、回报周期长,规划建设目前无法落地。
3. 拟定关于推动邮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4. 已与商务、供销等部门合作,统筹各类资源,规范和扶持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点建设和发展。
5. 牵头第三方与邮政各快递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拓展代发快递、代投报纸和信件、新零售配送、农产品进小区等业务。
(十)关于“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对照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的钉子精神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0整改落实到位(办公室)
整改落实情况:(1)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在年初报告中对全年工作目标进行定位,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跟踪进度、调整举措,确保落实。2022年,交通运输局奋发作为,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案例被交通运输部作为经验在全国推广,扬中大道入选全国“红色旅游路”最美农村路,创成“省级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在镇江市交通运输工作综合考核中获得一等奖。
(2)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对标对表找差距,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补短板,力争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上半年,已赴句容、江阴交通运输部门考察学习,并邀请南京江宁区和江西省安远县交通运输局来介绍工作经验。
(十二)关于“创文责任落实有温差。攻坚克难、以创促建、以创促管的动力不足,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合力还没有形成。”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综交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1. 做好上传下达,发挥纽带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创文工作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 做好每周路长制工作,站好文明志愿岗。
3、路政中队,联合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
4、 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场执法监督。对我市十家快递外卖企业进行集中约谈,落实车辆六统一制度,定期开展人员安全教育,落实上岗培训。
5、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
(十三)关于“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差距。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意识有所淡化,抓安全生产满足于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安全科技科)
整改落实情况:1.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重点运输企业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
2.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及时完善了调整局安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
3.春节、五一、国庆长假开展了联合执法,安排专家参与检查,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执法。
4.组织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
(十四)关于“综合改革面临困境。局党委应对改革难题缺乏有效举措,系统内职责主体不明确、缺乏统筹协调、信息不共享等问题较为突出,多头管理各顾各、相互推诿扯皮等情况常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 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和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工作。
2.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理顺机制,成立了专业中队,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3. 进一步明确各科室、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抄告制度等,实现信息共享。
(十五)关于“执法体系改革矛盾集中。交通运输执法事项多、行业跨度大、专业性强。综合执法改革后,上下衔接不畅、行政科室职责不清、综合执法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纪律作风不严、队伍老龄化严重等问题交织,成为交通局上下的焦点难点。”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0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执法大队)
整改落实情况:1.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运行机制,实现条线统一。
2. 下发了专门文件,明晰了执法大队各科室和中队的职责,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提升执法水平。
3.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公车管理、印章使用、着装管理等制度。
4. 2022年招录了5名事业人员,选调了1名,安置了一名军转士官。2023年招录了2名事业人员。对中层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提拔了13名年轻干部,调整了7名中层干部。
(十六)关于“机构职能设置难适应新形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综合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为市属交通项目的建设施工,2021年后没有承接工程项目,在岗人员只能从事与主业无关的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 调整相关科室职能,综交中心的科室已经参与到堤顶公路工程中。
2. 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时对项目开展跟踪,尽早付诸实施。
(十七)关于“新职责担当作为不够。新成立的邮政业发展中心,承担全市物流行业管理职责,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制度,工作中缺乏抓手,对快递企业监管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0月整改落实到位(邮政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1. 在扬中区域内开展相关邮政业务的督查检查。
2. 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加大检查频次。
3. 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定期与公安局、文旅综合执法大队、烟草局等开展专项检查,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4. 成立了邮政中队。
(十八)关于“行业管理存在不足。对“放管服”改革研究不深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只放不管;监管方式转型推进缓慢,主动服务、主动作为不到位,以批代管、以禁代管等问题还未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审批科)
整改落实情况:1.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精神,严格执行“放管服”的规定,坚决做到权力事项行使有据可依,杜绝在权力事项外行使权力。
2. 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扬中市政务服务交通分中心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做到我局的行政事项全部进入扬中市政务服务交通分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事环节,为办事群众提供办证一站式服务,压缩办件时间,方便群众办事。
3. 加强和执法大队、运管科和公路港口科的沟通协调,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规范性文件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明确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清理“权力清单”。加强对下放、暂停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防止管理“自由落体”。
4. 推进双随机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署要求。制定“双随机”工作指南。积极推进本部门“双随机”和跨部门“双随机”工作。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整合监管任务,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九)关于“涉企检查缺少统筹。局科室与下属三中心一大队间缺少协调,各管其事,不能“综合查一次”,增加了企业经营负担。”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执法大队)
整改落实情况:1. 制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明确执法检查频次。
2.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推行综合检查,减少检查频次。
(二十)关于“涉企执法有偏差。对“柔性执法”的适用范围、尺度精度把握不准,部分涉企处罚案件理由不充分,为处罚而处罚,甚至存在小错大罚甚至过罚不当等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3月整改落实到位(执法大队)
整改落实情况:1. 制订细化高频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2. 开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纯洁执法动机。
3 .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加强对重大案件审查。
(二十一)关于“新生行业管理缺乏手段。交通运输部门因本地无网约车平台公司,无法直接给经营者个人办理运输证,仅以处罚对该行业进行管理。全市网约车均为“非法营运车辆”,面临上路即将被处罚窘境。”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运管科、行政审批科)
整改落实情况:配合行政审批科多次与网约车平台沟通,积极引导平台企业入驻扬中,但平台公司入驻扬中,需要架设完整的组织机构(人员、场地、设施等),由于扬中市场对企业吸引力不够,平台企业不愿意落地扬中。经向镇江市局汇报,结合周边县市实际情况,镇江市局拟出台大市许可政策,以解决县市地区网约车的合法经营问题。
(二十二)关于“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压力传导不够,还没有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到班子成员,压实到下属支部,传递到普通党员干部。”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党风联络办)
整改落实情况:1. 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班子成员个性化清单,对党风廉政制定量化标准,一岗双责。
(二十三)关于“警示教育效果不佳。没有正确对待已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未起到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党风联络办)
整改落实情况:1. 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在相关场所营造浓厚氛围。
2. 坚持每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利用真实案例形成威慑力。
3. 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四)关于“动真碰硬不够。局党委正风肃纪的责任担当不足、方法举措不多,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对少数人工作敷衍了事,慢作为、不作为,甚至偶有接受被管理对象吃请等问题,缺乏严肃有效的整治办法。”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党风联络办)
整改落实情况:1. 加强干部工作作风督查,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现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 全面落实函询约谈制度,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
3. 每季度开展作风效能督查情况通报,实现全过程监督。
4. 建立督查工作小组,完善督查工作台账,并将结果应用到干部职工年终考核。
(二十六)关于“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如房屋产权登记、资产出租、资产收益纳税等,没有严格执行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综交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1. 产权问题。积极和国资、规划和国土部门进行沟通和对接,按照国资联席会议精神做好交通老旧房屋资料查找、收集和处置工作。
2. 资产出租。严格按照国资办房屋出租流程进行招租,签订租赁合同,足额收缴租金,并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3. 强对资产管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与市财政局国资办进行业务对接,邀请资产管理专家进行业务培训。对资产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管理国有资产
4. 对于公路中心房屋资产出租未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内审科已前往税务局咨询税金缴纳政策,现已完成相关出租房屋合同和收款凭证收集统计工作,近期完成房产税的缴纳。我们将加强资产管理,收到房租及时缴纳房产税。
(二十九)关于“执法为民思想需夯实。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如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超限超载治理等,执法的力度还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执法大队)
整改落实情况:1.开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端正执法目的。
2. 制订科学执法计划,加强对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行业执法频次。
3.已实行24小时超载超限治理,建立路警联动、地区联动等执法机制。
4.积极向上级汇报沟通,加强周边先进地区交流,努力提升执法装备信息化,执法能力科技化,执法手段多样化水平。
(三十)关于“农路建设监管不到位。为向省里争取项目资金,对申报进入省农路建设库的农路项目把关不够严格,部分道路未能按计划建设。对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日常管养等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跟踪了解,有的农路工程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执法大队、综计科)
整改落实情况:1. 严格按省计划编报要求对拟上报项目进行筛选和审核。结合建设资金筹集情况、建议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等实事求是编报建设项目建议计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列入计划,确保计划高效执行。
2. 对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日常养护资金做到合理合规拨付和使用。
3. 加大对农村公路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实体质量、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积极与各镇(街、区)农路办保持联系,及时跟进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4.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对实体取样抽检和质量评定,确保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处在可控状态。
(三十一)关于“农村危桥改造推进不快。交通运输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推动全市农村危桥整治工作,完成隐患桥梁整改任务还要攻坚克难。”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公路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
1. 农村公路桥梁已落实整改到位。
2. 督请安委办发文,按照规范和要求督促危桥管辖部门整改到位。
(三十二)关于“打造群众满意公交有差距。“一主六次”城乡公交基础设施不完善,站台建设不配套,部分线路布局不够合理等。”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3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运管科)
整改落实情况1. 经与财政、规划等部门沟通,文景广场枢纽因建设用地问题,暂时无法新建公交枢纽站。今年5月份,已完成11座公交站台建设,经过走访村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多方面调研,下半年将在238省道沿线集镇及人流密集区再建10座公交站台。
2.优化203公交线路:为了满足厂企职工、联合村居民出行需求,5月份,我局会同公安、新坝政府、中扬公交公司对联合村路段线路走向进行实地查看,力争6月底完成,优化后将覆盖新坝镇联合医院、联合中心小学、周边小区及厂企,为市民提供更便捷出行选择。
3.优化216公交线路:为解决新韩通造船厂职工出行需求,优化后将为企业附近增设站点,缩短职工出行时间,力争11月完成。
(三十三)关于“联系群众不够密切。了解基层情况习惯于办公室听汇报、电话中问情况、资料上找数据,履行公益服务职责还有“延时”。”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党风联络办)
整改落实情况:1. 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定期针对群众关切的公交线路问题开展走访调研。
2. 针对创文、创卫等群众性参与事务,多下基层一线,亲自参与群众性创建工作。
3. 做好提案、议案、12345工单等投诉举报、网络舆情的办理力度、效率和满意度。
(三十四)关于“干事创业积极性有待提高。部分快到“二线”年龄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积极性不够,拖拉懈怠;少数人自己不干事,却“说冷话、讲怪话、看笑话”,拖集体工作后腿。”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9月整改落实到位(党风联络办)
整改落实情况:1. 加大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建立以老带新培养机制,充分调动“退二线”人员积极性。
2. 按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安排工作分工,使人人有事干。
3. 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警示谈话等活动,必要时启动问责追责。
(三十五)关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业务水平、岗位技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如执法案件办理中,存在效率不高、业务不熟练、案卷不规范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
1. 组织学习岗位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2. 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强化效能考核和职能督察,增强工作实效。
3. 完善单位组织制度和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4. 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开展2次以上执法案例、执法卷宗评比活动。
(三十七)关于“质量监督不到位。质量监督程序不严谨,个别新修公路出现质量隐患。”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整改落实情况:
1. 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
2. 根据行业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原材料、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 加大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实体质量、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力度,积极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及时跟进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处在可控状态。
(三十九)关于“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议事不够充分,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办公室)
整改落实情况:
(1)细化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制度汇编》,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重大事项提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每次党委会议均邀请纪检组列席。
(四十)关于“对下属支部缺乏管理。交通局有2个下属企业支部,日常联系不紧密,仅在全局党员活动时“出个场”。”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 严格落实联系点制度,联系点领导密切和下属企业支部的联系,发动全体党员参加全局党员活动。
2. 健全和完善支部工作运行机制,统一安排支部学习计划,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
3. 召开党外座谈会,向非党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各方面表现,实现党内外监督有效结合。
(四十一)关于“党建带团建不够有力。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政治意识不强,党、团组织联系不紧密,党团共建目标管理还没有形成体系。”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
1. 党支部要强化党建带团建的政治意识,密切与团委的联系,重点抓好团支部的各项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团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2. 建立、完善党团共建目标管理体系,建立与党员“学习同步、制度同步、训练同步”的三个同步机制。
3. 党支部在开展党组织生活会时,应主动邀请团支部委员和团员参加,积极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党员与团员之间的互相监督。
(四十二)关于“党建工作“上热下冷”。党支部建设不均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
1. 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制定好全年工作要点,把任务分解到每个月、每个支部。坚持开好支部书记例会,督促基层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
2. 强化制度建设,通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压实党建责任,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述评。
(四十三)关于“台账资料不完善。“两册一本”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按要求记录相关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
1. 已在支部书记例会上普及“两册一本”记录要求。
2. 建立相关监督制度,定期检查台账完成情况。
3. 适时回头看,健全台账资料完善化、规范化长效机制。
(四十四)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对该项制度要求把握不准确,落实时出现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党风联络办)
整改落实情况:
1. 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谈心谈话。
2. 通过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
(四十六)关于“部分干部干事劲头不足。受编制、身份等因素限制,部分交通干部在正股职级多年,认为无提拔(晋升)希望,同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交通工程建设量大幅下降等原因,部分干部认为交通局职能地位不如从前,在谋发展上没有信心、在干工作上没有劲头。”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11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落实情况:1.2023年1月,对中层干部进行了提拔调整,提拔了正股、副股级干部13名,调整16名,免去职务保留职级7名。
2.对执法大队职能进行了调整,组建了专业中队。
(四十七)关于“综合执法大队运行效率不高。2020年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选配人员时,一定程度上存在因人设岗、有失公平的现象,导致执法大队干部选配上科学性、匹配度不高。同时,由于执法大队一直未能参公,干部职工积极性受到影响,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不强,运行不够高效。”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3年1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9月整改落实到位(执法大队)
整改落实情况:
1. 优化了内设科室和中队职能设置,调整了部分中层干部和执法人员。
2. 加强对年轻人才培养,提拔6名优秀年轻人才到一线岗位。
(四十八)关于“审计反馈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审计报告提出后,在交通运输系统内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9月整改落实到位(办公室)
整改落实情况:(1)对照审计报告,针对整改不彻底的个别问题,加强督促,已整改到位。
(2)形成长效管理、监督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十九)关于“巡察整改抓得不实。就事论事进行了整改,有些问题过去报告中提及了,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现。”问题
整改落实时限:2022年12月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6月整改落实到位(组织人事科)
整改落实情况1.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不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
2. 每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及时发现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及时解决。
3. 认真吸收巡察反馈意见,对工作和责任“回头看”再提标,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挂图整改。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做起,既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又以上督下,逐级推进,瞄准时间节点,每月交流整改进度,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从严从实,标本兼治。从单位实际出发,见实招动真格,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工作的最前沿,以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以建章立制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不达目的不罢休、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三)统筹推进,开门整改。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做好整改落实的对接和成果运用的承接,及时把整改进展情况向市委巡察组、巡察办汇报,把整改效果交给群众评判,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8322712;邮政信箱:扬中市扬子西路239号。
扬中市交通运输局党委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