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3-03-30 10:08:00 浏览次数:31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4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1月4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市妇联第一时间列出问题清单,并于11月7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成员工作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形成巡察整改清单。同时,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会议费未纳入预算管理,实际使用时超出预算;报销手续不规范;培训师资讲课费未严格执行标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十五届七次执委会和十五届八次执委(扩大)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一并纳入会议费项目支出,做到应纳尽纳,严格按照会议费标准执行。
二是每场会议、活动所产生的相关财务报销票据都附上会议、活动方案、签到表及合同盖章作为佐证材料,做到经办人完善手续、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规范报销审核流程方可财务报销。
三是下属单位妇儿中心开展的四期茶艺公益课堂培训中严格规范培训费,根据邀请的讲师资质定额标准支付讲课费。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房屋出租未督促承租人及时履约”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承租方履行租赁条款约定,妇儿中心每季度末给各租户下发水电费缴款通知书,根据各租户租赁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提前下发租金缴款通知书;
二是对于2022年万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到期,迟迟未归还租赁房屋,导致新中标单位青苗托育中心不能及时签订新一轮租赁合同,妇儿中心于8月19日致函万宝电气要求其限期将租赁房屋清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于9月22日面向幼儿家长发布告知书。随后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在9月底之前腾空原有租赁房屋,如期与青苗托育中心签订新一轮租赁合同。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签证单记录不完善,缺少明细数据”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妇儿中心工程项目签证中部分缺少代理公司盖章的问题,已要求代理公司补充完善;
二是对于缺少明细数据,已立行立改,与财政局经审中心委派的第三方造价评审机构联系,于2022年9月19日,对照结算审核报告中的明细数据向第二巡察组报送细化说明。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学习教育缺少系统部署安排,学习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年轻党员自主学习意识还不强,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钻劲和韧劲”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制定2023年度学习计划,内容包含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视频党课等;
二是将年轻党员交流分享纳入学习议程,结合学习成果交流谋划工作举措。
2.关于“学以致用不够紧密。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还停留在传达层面,未能与本市妇女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指导实践”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论学习后与会人员结合本职工作谈感悟、列举措;
二是召开专题务虚会,结合二十大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交流谋划工作举措。
3.关于“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缺乏实招。对‘政治性’这一群团组织灵魂把握还不牢固,宣讲以单向输出为主,互动性和体验性不强,宣讲成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扬中女性”微信公众号特设“巾帼心向党、共话二十大”专栏,制作“构建家校社共育格局”“推进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5期“微宣讲”,反映我市各级三八红旗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
二是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精准对接不同群体妇女需求,突出正向引导和联系实际,深入田间地头、大街小巷、岗位一线,走村入户,组织开展“巾帼微讲堂”“宣讲进家庭”“宣讲走基层”主题宣讲活动,持续推动宣讲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妇女群众心里走。
4.关于“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成效不明显。带领女性群体发挥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独特优势不够,在脱贫致富、乡村振兴、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成效还有待提升” 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扬中女性”公众号,搭建巾帼志愿线上管理平台,目前实名注册“家庭教育”“创业服务”“健康生活”“护绿环保”等8类巾帼志愿者900余名;
二是筹备启动“最美家庭”寻访推荐工作,将在全市寻找8方面的最美家庭典型;
三是因疫情原因,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共建活动有所延迟,近期将组织研学家庭前往基地开展此项活动。
5.关于“基层妇联工作不均衡。对基层妇联干部业务指导不够,村、社区妇联干部水平参差不齐,个别村、社区妇联干部开展妇女工作经验不足、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基层妇联干部成长营活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维权实务、信息宣传、巾帼文明岗创建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实施妇联轮值交流计划,开展特色点位参观和座谈研讨活动;
三是开展“对党忠诚跟党走、立足岗位建新功”妇女工作展示研讨活动。
6.关于“主动性不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频次还不高,学习活动形式单调,未能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业务工作相比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党组专题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结合妇联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力度。
7.关于“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深入,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排查风险点、筑牢防堤”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月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
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市妇联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清单。
8.关于“阵地建设滞后。阵地建设与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镇、村妇儿活动阵地设施落后,不能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的作用;网络宣传阵地未充分运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各级妇儿活动阵地建设,浓厚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氛围;
二是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设置巾帼好声音、改革进行时、重点工作等功能板块,做好信息发布和审核
9.关于“责任传导不到位。党组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压力传导不够。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度不够,未能对标对表进行自我剖析”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等;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整改举措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10.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未结合工作谈思想、结合实际谈作风”问题的整改。
一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节前开展全员谈话;
二是将思想交流、作风建设纳入谈话内容。
11.关于“基层维权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妇女权益保护普法宣传途径少、受众面窄,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需要纵向延伸;基层妇联工作人员解决妇女维权工作手段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基层妇联主席普法维权微讲堂”活动,梳理总结优秀案例;
二是启动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已制定,正在初步筛选试点。
12.关于“扶持政策执行有偏差。扶持妇女创业的重点放在各类培训上,支持妇女创业、助力妇女就业增收实际举措不多,涉及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扬中市女企业家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为女企协特聘金融顾问、法律顾问;
二是与扬中农商行开展结对共建,强化银企对接,为2名女企业家代表分别授信1000万元、300万元;
三是成功打造镇江市“镇有一手”“田妈妈”田间课堂示范基地3家,鼓励基地带动妇女就业增收。
13.关于“覆盖不够均衡。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等社会热点问题,关注不够,服务举措也不够充实具体”问题的整改。
协调妇幼保健院常态化开展0-3岁婴幼儿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目前扬中共有7家托育机构通过“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成功备案,3家机构分别通过2020年、2021年、2022年江苏省政府民生实事普惠托育机构项目,1家机构被确定为2022年江苏省示范性托育机构,2家被确定为首批镇江市普惠托育机构。
14.关于“推动‘两新’组织妇联建设不够有力。我市部分规模企业还未建立妇女工作组织,在民营企业中扩大妇联凝聚力、号召力的效果还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开展‘向阳花开·巾帼暖新’行动,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带妇建工作常抓常新”书记项目;
二是试点推进快递物流行业妇联和西来桥富民产业园区妇联等“两新”组织妇联建设;
三是加强“两新”阵地建设,建成市级的巾帼暖“新”驿站,镇级的“乐怡”妇女微家、“大浪同心”妇女微家等微阵地15家,其中2家获评镇江市级妇女微家示范点。
15.关于“脱贫帮扶力度不够。对贫困家庭帮扶乏力,开展的相关活动缺乏连续性、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扬中农商行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将家庭精准微关爱作为共建的重要内容,壮大帮扶队伍;
二是对5户家庭精准微关爱对象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16.关于“公益项目带动作用不明显。引导基层推进项目的持续性不够,长期打造的特色品牌不多”问题的整改。
坚持项目化、品牌化工作思路,3-5月结合全年工作要点,科学拟定重点工作项目,有序推进实施和复制推广。
17.关于 “专项资金使用不充分。用好、用足上级激励扶持政策的主动性不足,部分领域专项资金未充分使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用好“贫困母亲创业种子基金”,面向低收入妇女开展家政技能培训,帮扶困境妇女掌握更多就业技能;
二是用活“留守儿童之家项目补助”,春节期间,定制包含福字、窗花、红包等在内的“美好一家”专属新春礼包,开展“把爱带回家”爱暖童心活动,共为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送出300余份。
18.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相关会议概念模糊、记录混乱、杂糅不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月开展支部活动,明确主题,认真做好记录;
二是将理论学习纳入党组会议议程,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
三是备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本,适时做好会议记录。
19.关于“组织活动效果欠佳。支部学习、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丰富活动形式,活动中设置党员参与环节,提升参与积极性;
二是邀请参加对象分享感悟,提高活动实效。
20.关于“基础台账不完善。‘两册一本’、‘积分亮绩手册’填写不规范,基本信息等内容填写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两册一本”的记录填写;
二是每位党员完善“积分亮绩手册”的填写,2022年12月底进行一轮集中检查。
21.关于“轮岗交流不到位。部分妇联干部长时间在同一科室工作,没有实行轮岗制度,多岗位锻炼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重点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在妇女干部成长营等重要活动中组织全员参与,明确人员分工。
22.关于“工作力量不足。妇联的三定方案核定6名行政编制,包括4名领导,2名工作人员,其中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在妇联编制调剂,实际工作中人手稍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结合“三强三比加速跑,奋楫争先建新功”主题活动,开展培训、交流、展示活动,提升工作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1.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忠诚。①注重理论学习。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视频党课等,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理论学习后结合本职工作谈感悟、列举措,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②强化思想引领。项目化推动“巾帼好声音”宣演品牌工作,紧扣“理论政策”“家风家教”“权益保护”等方面内容,跨地域开展巡演活动。③狠抓意识形态。加强全体人员意识形态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压实主体责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建立责任清单,有效传导压力,健全风险防控措施。①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本单位财务内控制度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流程,完善票据报销手续,加强对各类费用使用和项目的管理。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承担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职责使命,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建设;利用市女企业家协会、女科技工作者联盟,搭建女性创业成长交流平台,提升“巾帼领秀”项目质效。③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规模企业妇联组织建设,推进园区妇联、行业妇联建设,不断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
3.夯实党建基础,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强化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①重视内部理论学习。健全制度、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注重学习感悟分享,提高学习的实效性,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②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③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建立条口重点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加深工作人员对各部室和全局工作的了解,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科学配置编制,尽可能满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3715;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妇女联合会;电子邮箱zjyzfl@126.com。
中共扬中市妇联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