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中共扬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5-11 14:43:00   浏览次数:314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825日至12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于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39日,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3方面17个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32项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领会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的方向,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整改。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科室、服务中心以最坚决态度、最果断措施、最有效办法真抓实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具体、有效落实。

二是确立思路,迅速部署。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梳理整改清单,认真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立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了《扬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三清单》,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制定了32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推进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制度体系,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作风转变、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落实责任,立行立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赵斌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根据制定的“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9个。

1.关于对“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等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和专题文章不多”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学习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等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撰写相关调研报告和专题文章,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等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

2. 关于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到位。

开展了业务知识轮训,制订轮训计划,开展信访接待专题答辩活动。组织开展了“青蓝讲堂”活动,帮助年轻干部尽快的熟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每两月一结对师生共同授课、讲课。

3. 关于对服务保障退役军人水平还不高。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政策,积极申报和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体系,与人社局合作组织两场以上的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按照高质量考核要求完成退役军人就业率考核目标。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和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并有效运转。完成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优惠政策汇编,鼓励更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成功创业或享受教育培训优待。

4.关于对“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力度不够,组织搭建市镇村三级联网工作格局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对各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指导力度,按照全国县(市、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塑精品补短板”。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百名优秀服务中心(站)主任(站长)”评选。贯彻落实《江苏省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型、标杆型、精品型”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

5.关于对“工作推动不到位,导致部分镇(街、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够,出现相关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打折扣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事关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重点任务、重要问题。

6.关于对“对基层业务专题培训指导不够,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政策掌握严重不足,无法有效履行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了基层业务专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推进线上线下全员培训,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应对舆情的预警机制。宣传阵地作用发挥彰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务公开栏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文化。

8.关于对“廉政责任传导不够有力,自成立以来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业务工作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学习活动,局党组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认真学习和传达中央、省市纪律会议精神,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会同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9.关于对“超标准、超范围购置运动鞋服;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财务报账、采购、日常报销等集中由同一个人经办,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严格遵守财务内控相关规定,开展常态化督查,杜绝廉洁风险现象的发生。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大额支出审批手续,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水平。

10.关于对“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少数工作到基层一线指导不够。信访台账归档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通过系统学习和培训,改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做法,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的综合能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规范信访台账,及时立卷归档已办结案件,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阅批单的填写。

11.关于对“内部制度制定不认真、不严谨,生搬硬套网上或上级部门现有制度,少数内容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职能不符”问题的整改。

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重新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相关学习。

12.关于对“党组议事规则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党组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职能体现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并坚持严格执行。

13.关于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肃,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存在以通报代替讨论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局党组会与办公会议程序,形成规范台账。

14.关于对“党组发文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规范党组文件发文内容,严格发文审批程序。

15.关于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谈思想认识的少,站在领导角度谈分管业务的多,缺少相互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6.关于对“选人用人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纪实全过程。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今后新进人员都要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录,做到“凡进必考”。

17.关于对“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各类救助发放、补助慰问制度、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等不完善,政策业务类制度尚未形成体系”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形成制度政策汇编,并组织专题学习,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良性发展。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关于“烈士纪念馆年久失修,展陈形式陈旧,缺少新媒体宣传教育手段,制约了纪念馆宣传教育作用的发挥问题未整改到位。市烈士陵园修缮项目已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申报,目前正在等待市委市政府的答复。局党组将持续推进该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省出台的《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实施办法》,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推进市烈士纪念馆维修改造工程。

 

 

中共扬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