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7-30 16:46:00 浏览次数:4386
巫晓辉
2021年7月2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扬中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拳出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面从严治党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居镇江各市、区前列,市纪委获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力推进“强富美高”新扬中建设的机遇期,也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知重负重、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新发展。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镇江市委、扬中市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和省、镇江、扬中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圆满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扬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抓紧抓实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要求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真正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置若罔闻、阳奉阴违者严肃问责,对落实不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惩不贷。
全力护航中心大局。深刻领会“国之大者”,把监督融入“十四五”规划建设之中,聚焦中央全会和省、镇江、扬中市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围绕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点任务,紧扣纪律执行、制度落实,制定监督清单,实行项目化监督。聚焦产业强市战略,深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市委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拧紧“明责、履责、督责、问责”链条,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完善约谈、责任清单、述责述廉、廉情抄报等有效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 “四责协同”⑹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二、坚持“三不”一体发力,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能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肃惩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雅贿”、“影子公司”以及以投资、借贷、理财为名大搞利益输送、变相行贿受贿等问题,防止腐败隐形变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推动构建一套重点领域审批权“负面清单”、重点岗位决策权“权力清单”和关键部位执行权“责任清单”,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聚焦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专题报告、专项治理等重要抓手,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改革,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
扎实推进廉洁教育。积极运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等“活教材”,有的放矢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抛弃“看戏”心态,接种清廉“疫苗”,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常态化开展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推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挖掘本地特色资源,推进廉洁文化和家风家教建设,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三、深入纠治“四风”顽疾,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不断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力度,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开展精准监督,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开通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不良风气滋生蔓延。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瞄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镇江、扬中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表现,抓住具体人具体事,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用纪律唤醒“装睡”的人。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蹲点式监督,从严查纠不顾实际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纠治并举,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查找相关制度机制漏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完善规章制度。注重作风建设与大数据相结合,高标准建设“扬清风”智慧监督系统,打破信息壁垒,把靠人监督转向靠科技监督,让数字赋能基层作风建设。
四、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监督保障推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因时因势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清除“拦路虎”、亮剑“微腐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聚焦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乡村振兴项目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紧盯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住房物业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克扣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监督推动行业协会专项治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等,督促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坚持联村入户、带案下访、包案销号,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强化基层监督体系建设。根据村(社区)两委换届后“一肩挑”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体系。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发挥镇(街、区)纪(工)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村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立体式监督优势,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让基层公权力行使不任性、不跑偏。
五、与时俱进深化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高站位做好巡察规划。系统总结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准确把握上级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高站位做好十三届市委巡察五年规划,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绘好“时间表”。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保持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确保新一届市委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
高起点推进创新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持续推进巡察组与巡察办深度融合,认真开展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积极探索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适时启动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巩固拓展上级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成果,稳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高标准推动巡察整改。严格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操作指引》,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日常监督,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巡察整改督促、评估机制,坚持“四个融入”⑺,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优化整改情况报送和公开机制,让群众参与整改、监督整改、评价整改。
六、扛稳抓牢监督首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突出抓好“关键少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协助市委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落实委托谈话、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把监督融入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之中。
贯通融合“四项监督”。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共通共享。发挥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四项监督”的功能优势,强化与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巡察机构的协同配合,提升整体监督质效。建立完善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统计等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办法,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重视日常咬耳扯袖、谈心谈话监督,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作出处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⑻要求,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七、坚定稳妥深化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监督体系
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的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学习贯彻即将出台的《监察官法》,做好监察官的选用、录用工作。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领导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监委专项工作。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室组地”联动协作监督办案机制,强化统筹调度,推动资源重组,有效破解人员少、“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配套制度,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成立监督审查技术室,加快电子数据调查工作区建设,为精准监督、调查取证、深入研判、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实现检举控告和问题线索全流程在线、全过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可分析,提升流转效率和办理质量。
八、扎实推进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恩来精神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力量、坚定信念。严格落实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全力争创模范机关。
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培训,完善“线上+线下”培训模式,办好“江洲清风”讲堂,加强实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坚持“学、训、战”一体推进,让每个纪检监察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培养选拔、内外交流等力度,努力形成“优进优出”良性循环。
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严格落实省纪委“八严禁”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以“阳光纪检”促公正规范履职。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稳妥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同志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必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扬中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答卷、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