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三组:聚焦药品集中采购监管 强化靶向监督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6-22 16:47:00 浏览次数:7876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实行靶向监督,将日常监督“探头”聚焦药品集中采购监管,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公开透明,严防药品价格虚高,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一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为集中采购监管定基调。督促医保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全市10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培训、推进带量采购协议签订、按时拨付集中采购预付款,确保集中采购稳妥实施。在此基础上,要求医保局做好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等情况的监测,依托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对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监测,发现采购、使用数量明显低于序时进度的,及时提醒医疗机构,确保采购合同按时完成。
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为集中采购监管亮红线。督促医保局对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廉政防控机制。该局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着手,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进行仔细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41个,制定防控措施45条。其中,在药品集中采购监管方面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个,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切实管用、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了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推进四大平台建设,为集中采购监管浓氛围。药品集中采购与医保基金药品支出紧密相关,派驻组督促医保局坚持专项行动和长期治理相结合,通过打造基金监管“四大平台”,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即:加强宣传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法规,打造“依法监管”平台;建立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反欺诈联席机制,打造“合力监管”平台;引入第三方监管,打造“借力监管”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打造“群众监管”平台。
四是推进日常监管严实,为集中采购监管划重点。为了实现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目标,派驻组秉承“群众利益至上”原则,将药品集中采购确定为日常监督重点项目。今年年初,与医保局对2020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情况进行了评估分析,5月份又分析比对了市人民医院部分病种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前后的病历和费用清单,在细致摸排的基础上联合开展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监管专项督查、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从严监督把关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流程。
据了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今年以来共集中采购药品356.98万元,中选药品价格显著降低,医疗机构线上采购率持续提高,已落地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均在50%以上,最高降幅98.61%,有效地节约了医保基金的支出,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