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扎牢制度“篱笆” 强化内部管理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8-19 14:23:00 浏览次数:8806
“严禁越权对审查调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或倾向性意见,干扰正常工作。”
“不得纵容亲属或身边人打听案情、说情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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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研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实施办法展开讨论。
今年以来,为落实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要求,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市纪委监委以内部制度建设为抓手,新建和完善了一批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每月上旬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手未结问题线索进行统计分析,对久拖未结问题线索进行催办、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拟了结问题线索集体会商,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为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我们认真梳理排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健全完善各项内控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工作流程,规范使用调查措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强化留置场所管理,市纪委监委完善《清泽园安全管理手册》,出台《清泽园安全管理汇编》,优化人员管理、进出登记、车辆使用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规范审查调查各个环节,确保全体审查调查人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市纪委监委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报告本人婚姻,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和外出(离岗)请示报备制度》,明确应予报备的外出(离岗)事项和具体要求,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延伸至‘全时段’,不能有死角和盲区。”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石力表示。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近期,市纪委监委由委领导、室主任带队开展全覆盖的纪检监察干部家访,通过向受访干部家属介绍受访干部在单位的现实表现,与其家庭成员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受访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生活,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其思想动态、生活圈、交友圈,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