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7-03 14:07:00 浏览次数:636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人社局党委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反馈的6个方面21个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自
一是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市人社局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牵头及参与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中心、就管中心、人才中心三个党支部书记及涉及巡察整改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平同志反馈巡察意见、市纪委副书记王东升同志、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张华同志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市委巡察市人社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和王东升、张华同志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社局党委工作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扬人社党发〔2020〕5号)至全局各党支部。
二是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市人社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在会上严肃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并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明确责任,层层压实。市人社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6个方面21个问题,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36项整改任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市人社局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扬人社党发〔2020〕7号),对36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如何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等,市人社局党委专题研究剖析较少,存在以常规工作代替贯彻落实的现象。少数同志认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人社局只需要配合,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召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研究会议,成立扬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成立就业创业工作组、人事人才工作组、社会保障工作组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专项计划,落实专题活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
2.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不浓,创业政策没有用足用好,创业贷款标准低于镇江市级标准,大众创业的带动力不够强。创业孵化基地作用不够明显,孵化基地利用率偏低。老劳保局大楼(三茅街道江洲西路109号)二至四楼的市级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率仅30%”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做好镇江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镇财金〔2018〕50号)文件,制定《扬中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严格根据镇江市级标准发挥创业贷款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加强政策、人才、资金等扶持力度,吸引企业入驻,进一步提高孵化基地利用率。目前,我市镇江市创业孵化基地——扬中市众智汇互联网创业基地最多可以容纳20家,目前入驻企业15家,入驻率达75%。
3.关于“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不够,培训内容未能与时俱进。调研走访中村(社区)普遍反映‘互联网+’产业方面的相关培训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根据扬中自身产业发展的特点,把电器业、装备业、新能源、养殖业、种植业作为重点培训目标;严格执行《2020年镇江市区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目录》,在市级补贴培训项目专业(工种)目录的基础上进行增补家政服务员、养老服务员、物流业管理员、社交礼仪、水产养殖工等17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开展线上培训,提升防疫期间就业技能。实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苏发改就业〔2020〕85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镇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并积极开展培训。
4.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停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针对性与财政等部门联合讨论解决方案,立即停止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随后向局党委和责任领导汇报整改情况,把握问题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项工作良性发展。持续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自今年2月减免政策落实开展至4月底已减免到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8058万元,其中2月份应减免额共计104万元(已收取部分)已全部退还至企业单位账户。
5.关于“践行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理念不到位。人才政策效应不强,未能有效落实2017年《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政策措施,人才优惠政策缺乏竞争力,与周边地区相比补贴对象限制条件较多,补贴项目少且补贴标准较低,政策支持力度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对我市、镇江及周边县市区现有的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人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且已向市政府、组织部汇报了我市基础人才补贴标准与省、镇江和周边县市区人才政策的差距,以及我市基础人才补贴标准提高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建议政府加大基础人才引进的投入力度,根据我市实际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以提升人才竞争力,并拿出初步调整方案向市政府请示。今年见习补贴标准由300元/月调整为1212元,为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
6.关于“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一线工人较为紧缺,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现象较为严重。面对这样的人才困境,人社局党委及相关科室过多强调地域、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缺少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精神和科学有效的探索创新办法”问题的整改。
针对稳定用工需求的问题,积极利用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推送岗位需求,开展线上招聘。截至4月底,扬中人才网累计访问点击率3.2万人次,投递简历1.2万人次。通过集中网络和线上招聘等创新方式做好引才招聘工作,开展“重点缺工企业专场”网络直播招聘会,直播招聘会有12家企业提供近千个岗位需求,点击观看量达1.78万人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开展线下专场招聘会,分别于3.21、3.28两个周六,举办了重点缺工企业和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两场活动参会单位均由人才中心定向邀请,为前期调查反映缺工较大企业,共23家企业进场,提供1352个岗位,达成意向190人。就管中心、人才中心共同参与配合,协调缺工企业适当提高工资待遇,放宽年龄限制,积极与本市和外市技术职业院校联系,带企业参加学校专场招聘会,在部分村(社区)举办小型招聘会,主要解决群众家门口就业,与劳务输出地人社部门联系,在当地举办或参加当地的招聘会,推介劳务公司给企业。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资源,以河南、湖北、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安徽等为线,提前布局,以人带人、以老乡带老乡等方式,通过政府牵线搭桥,有效解决企业一线员工缺失的难题。今年5月初出台人才新政《扬中市关于支持产业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助办法,更对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进行奖励。新政的出台,为引进、培养、夯实适合区域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梯队增加砝码。
7.关于“积极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够。对部分企业用工不足问题解决不力,2019年我市制造业企业普通操作工缺口数占下半年用工总需求的25%,人社局通过各种招聘达成就业协议的普通操作工人数不足企业需求的60%,在‘内控’、‘外引’上狠下功夫推进解决用工难的问题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制定“帮办”方案,积极开展“四送”活动。成立工作组,制定了《扬中市人社局帮办企业“四送”活动方案》,全市六个镇(街道)成立挂钩工作组,工作组由局领导、主要科室和各镇(街道)相关同志共同组成;深入重点企业,调查研究。走访了有能集团、天辰硅材料、太阳集团等企业,全方面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方面面临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并向企业宣传人社系统疫情防控期间惠企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帮办企业送政策、送用工、送培训、送服务“四送”活动,真正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政策落实质效。积极引导企业发挥人脉、地缘优势,通过用工调剂、撮合推荐的方式进行招工。同时对用工缺口数量大的企业,联系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为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牵线搭桥。协助江苏瑞克健身用品有限公司根据企业自身优势,积极和河南漯河取得联系,专用两辆小车(5+7座)去河南漯河接务工人员来扬工作。另外还有7家企业将通过包车、单位派车等方式,点对点接送1277名省内外务工人员返扬就业。2020年3月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开展扬中市“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我市求职群体,推送招聘会及岗位信息。邀请12家各行业知名企业参会,提供岗位近千个,直播点击率1.78万人次,通过网络投递简历150份,招聘成效显著。
8.关于“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形式较为单一,部分党员学习热情不高,少数党员‘两学一做’学习笔记中学习体会全文网上抄袭。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软任务,对下属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有力指导,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接到整改问题第一时间与个别党员进行谈话提醒,就“两学一做”学习笔记存在网上抄袭的行为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各党支部及全局党员引以为戒,认真做好党的重要思想、决策、文件等学习贯彻工作。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局考核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层层加压,局党委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通过“导学、比学、考学”的方式,邀请专家做讲座,开展学习交流、以考试的形式检验学习成效,不断丰富学习的形式,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
9.关于“党委对全局党建工作研究不多,重视不够,大多为转达上级精神和按照上级要求部署重大活动。少数担任支部书记的行政负责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在党建工作的活动实施中有“甩袖子”现象,仅满足于完成上级组织工作。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
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成立市人社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一名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析查找问题结症,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将此项问题作为一个契机,进一步深化党建工作,深化认识,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局党委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对各支部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压实各级责任,特别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统一齐步走,对各支部日常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通过“1+X”工作法,“1”即统一的活动时间、统一的活动内容、统一工作的标准,“X”即各支部特色工作的方式,每季度召集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互查互检交流会,推动支部间的均衡发展,确保不出“差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固定10号左右召开支部书记例会,20号左右为党员统一活动日。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加强实践锻炼。
10.关于“个别党支部对挂靠党员的管理教育不够到位。28名挂靠党员中,有7名失联党员不能正常交纳党费,仅有4-5名挂靠党员能正常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2016年以来,支部挂靠党员中开除党籍1名,因赌博受警告处分3名,党员不能起到旗帜引领作用”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工作小组对流动党员进行排查工作。中心支部对照已有党员花名册、党建工作平台、人才中心数据库、存档的介绍信等进一步完善党员花名册,排查前中心支部在册的流动党员有89名,排查时,中心支部通过数据库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逐个联系,对于电话联系不上的党员,采取寄送挂号信、公安户籍系统、镇、村、社区联动,“金保工程”系统对比核查,确定流动党员信息,排查时根据各个党员的具体情况建议转走或来填写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对各个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记录。经多轮排查,截止2020年5月,支部原来在册89名党员中,有68名党员已将组织关系转出。人才中心支部根据排查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将继续挂靠的21名党员重新梳理,并列出“失联党员”名单,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根据组织部门批示,处置四名不合格党员。
11.关于“执法、仲裁岗位人员配备偏少,无法满足逐年增加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问题的整改。
在进一步加强仲裁员和劳动监察员业务水平,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提升监察、仲裁岗位人员配备,2020年监察大队、仲裁院分别通过公务员招考,各新增配备1名工作人员。
12.关于“窗口‘一站式’服务没有落到实处,服务窗口之间衔接不紧密,个别窗口服务流程仍需进一步优化,存在‘群众跑腿多’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人社局作风效能检查领导小组,持续开展“红袖章”作风效能检查,持续推进人社作风效能、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的自查自纠行动,并将定期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全局;二是对照问题排查人社各服务窗口,就不顺畅的环节进行小结,查找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思想认识上真重视,整改工作上真落实,工作作风上真转变。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业务素养和作风效能。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监察窗口服务水平和形象,持续打造优质人社服务标杆。
13.关于“精准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通过走访了解,人社局在指导基层事业单位组织人才招聘时,过多的强调上级专业设置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结合还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2020年我局责任科室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事业管理科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在设置招聘专业和相关要求时,积极与招考单位人事科询问沟通,最大限度契合基层事业单位需求,充分考虑该项工作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做到上级要求和基层需求双满意。
14.关于“普法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对内普法学习基本靠自学,仲裁员业务培训缺乏针对性,没有监督考核机制,对外普法仅停留在业务条口上,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各项普法活动等相关工作同时,人社局政策法规科主动制定了学法、普法计划,将相关责任分派至各职能科室,内部普法开展网络线上培训、线下答疑、疑难问题探讨活动和观摩法院庭审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5.关于“部分支部未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党规,廉政文化氛围不浓,廉政制度上墙不多,部分工作人员被惩处后未及时通报,未能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没有起到震慑效果”问题的整改。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人社局在各党支部活动室设置了廉政文化墙,在局劳保大院、人才中心等办公地点增设廉政制度宣传标语并及时更新。长期坚持做好党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员认识《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党支部组织意识、政治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把学习宣传《条例》纳入政治学习、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少数空调采购未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问题的整改。
全局从领导班子到各中心、科室负责人进一步提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固定资产登记、梳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对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范围、种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及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防止闲置浪费。
17.关于“存在大额现金发放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等现象”的问题。
就2020年春节发放人才津贴的问题第一时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调整为通过人才个人银行卡,实名制发放。现金发放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18.关于“党委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少数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业务工作关心多,对党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少。主体责任压力向下传递不够,少数支部委员履责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书记的职责,与自己无关。个人报告事项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党员干部不清楚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
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局办公室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并在人社局工作会议上与各中心、科室负责人签订,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并要求各支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责任。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和履责情况全程记实制度,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定期向局党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职业培训的支撑力作用不够凸显,不能有效满足企业的需求。人社局党委对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仅开展培训目录上规定的工种培训,不能精准对接扬中企业实际所需,针对我市六大支柱产业的专业技能培训不足,对委托培训机构实际开展培训的情况监管不够有力,培训的数量、质量得不到保证”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印发镇江市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积极为职工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以高质量的网上技能培训稳住就业基本盘。为提升培训质量,扬中市人社局积极强化与敏欣职业培训学校等社会培训机构合作,通过搭建互联网线上培训平台,为求职者提供中职网免费培训平台。针对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网络手段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需求调查和宣传招生,鼓励有培训需求的再就业人员积极报名,例如母婴护理、育婴师、养老护理员、创业培训等四大课程线上培训,共计有172人次参加线上培训。持续推进“实训、实技、实用、实效”技能培训,持续做好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实际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将高低压电器装配工、橡胶成型工、办公软件应用、CAD制图等列入合格证书类工种。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展培训的市场化,通过培养一批市场化、专业化、行业化的培训中介机构,激发市场的活力,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的对职工的技能提升需求。改革技能鉴定方式,大力发展企业自主培训,做到企业自主培训,企业自主鉴定,自主发证,侧重做好流程和质量的监督和相应补贴的发放。
2.关于“存在混岗现象,有15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在机关行政岗位工作”问题的整改。
我局第一时间与市委编办积极沟通学习,交流关于解决混岗混编问题的经验和做法,科学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加强机关编制管理,妥善分类消化。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干部任用条例执行落实,努力做到人岗相实,同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减少人员“内部调剂”的现象,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减少混岗混编现象,持续此项工作的整改落实。
3.关于“惠民政策宣传落实不够到位。囿于资金缺口,对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宣传‘不敢高声语’,导致目前相关政策落实惠及民生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实施精准识别对接行动。对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不同特点制定“3+1”对接帮扶机制;二是开展“一走五送”就业援助活动。按规定进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援助月期间共对71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送岗位、送信息、送困难补助活动,春节期间对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贴61860元,三是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四是落实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下一步将长期坚持惠民惠企工作落实,继续严格执行《镇江市市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继续实施精准扶贫,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分类帮扶,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根据出台的《关于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增强困难群体就业稳定性,积极实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产业强市、实干兴市”精神,站在高质量发展新高度,积极谋划和推进今后各方面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着力推动人社事业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524497,0511-88354476;邮政信箱:扬中市江洲西路259号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信箱:yzrsj259@163.com。
中共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