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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0-03-31 17:15:00   浏览次数:6136

31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巫晓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当好“参谋助手”,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用好追责利器,督促党委(党组)对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