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十组:组织驻在单位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10-09 17:32:00 浏览次数:584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力提高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为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归口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共同学习《条例》。
会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国泉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了《条例》全文,并就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切实把《条例》学深悟透,要把《条例》纳入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通过学习,把《条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推动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组要履行监督专责,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和所属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职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各个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要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纳入派驻监督重点,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和所属各级党组织立足本职、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