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团市委机关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06-21 15:01:00 浏览次数:828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团市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2日,巡察组向原团市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团市委党支部立即召开了支部扩大会议,认真研究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团市委党支部书记、书记包熙鹏带领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第一时间做好整改工作的研究,多次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开展问题再剖析、再研讨。
2019年3月21日,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书记包熙鹏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整改,担好主体责任,发挥示范作用。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重点问题、分管领域的任务认领和分解。机关各部室及时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夯实整改任务。
团市委党支部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4类问题(反馈报告中成段为一类问题),细化分解为45个问题和74项整改任务。建立并实施“销号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对账销号,公开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33个,需长期坚持的问题7个,整改率为73.3%。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团员信息底数不清,对全市团员的具体数量、年龄结构、分布领域、技能特长等信息不能完全准确掌握”问题的整改。
2019年初已在全市开展团情大调研工作,认定团员身份,将团员姓名、身份证、入团时间、所在团支部等信息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2.关于“组织程序不规范,换届制度执行不力,少数团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
2017年是全市团组织换届年,全市基层团组织已对照相关要求普遍完成换届,2019年初已将按期换届纳入《团支部工作清单》,推动基层团支部及时换届,并对照清单进行了基层团支部评定等次管理。
3.关于“将主要精力放在开展各类活动和事务性工作上,对青年团员思想引领工作缺乏系统性的深入研究”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的理论研究,形成镇江市共青团系统交流汇报材料《创新守正 大抓基层》,并在镇江团市委“新年第一讲”活动中汇报。深化“益堂团课”书记项目,3月在全市启动“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4月30日,举办扬中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特别主题团日活动,通过百年来的青年榜样展览、团课活动、座谈交流等活动,回归青少年思想引领的主责主业。
4.关于“对基层团干部的培训力度不够,停留在以会代训上,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多年来仅在2018年开设了全市基层团干部培训班”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组织全市基层团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并按“下跨一级”培训的要求,继续做好全市各级团干部的培训教育,3月7日,组织全市各镇街区、村社区团干部听取团省委组织部杨义胜部长对大抓基层工作的授课,团市委书记包熙鹏作《创新守正 大抓基层》团课宣讲;4月19日,组织开展全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将团干部政治理论、团务知识等理论知识考核作为培训、会议的“固定项目”;建立了全市基层团干部学习微信群,每周集中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活动。
5.关于“团工作群众性不强,关注体制内青年、精英青年、弱势青年较多,缺乏与普通青年沟通联系的平台和渠道,尚不能全面掌握全体青年的实际需求”问题的整改。
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扬中团市委机关“走支部连百心”密切联系青年机制》文件,1名团市委专职书记和1名机关团干部,共同联系1个“青年学习组”和1-2个“两新组织”团组织作为相对固定的联系点,实现“一周一联系、一月一走访、两月一指导、一季一宣讲、半年一座谈”,在此基础上密切联系一定数量的青年和团干部。
6.关于“团活动以行政力量推动为主,青年人自愿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年初启动基层团组织“书记项目”,纳入基层团组织工作清单,帮助基层团组织打造团建品牌,提高基层团工作的吸引力。不断提升活动内涵,形成“遇见美好”“青城计划”等基层品牌活动,每月利用“苏青U+”平台提前发布线上活动“预告”,吸引青年参与。
7.关于“活动阵地建设滞后,各镇(街、区)的建设水平不均衡,推进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用活团属阵地,对首批8家“青年学习社”阵地给予资金补助,通过基层团组织“工作清单”明确对阵地建设的长效管理。西来桥镇青年之家“平安法治宣传”项目被评为全国“青年之家”主题活动季优秀项目。
8.关于“活动阵地建设缺乏连续性,先后以青年聚社、青年之家、青年学习社等不同名称建设阵地”问题的整改。
对现有的阵地进行资源整合,对应上级各条口要求,以一块阵地多块牌子的形式,实现阵地利用最大化;整合部门、乡镇的力量共同承办阵地活动,解决“部门有资源缺阵地、乡镇有阵地缺资源”的困境,这一做法在镇江团市委“新年第一讲”活动上作为先进做法交流汇报。
9.关于“党支部议事规则不规范,党支部会与行政会议事边界不清,3年来无专门的党支部会会议记录,2015年办公会会议记录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2019年起,党支部织生活统一用《党支部两册一本》记录,与行政会议严格区分。制定完善了团市委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党支部会议边界。
10.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见集体讨论记录,如2018年对团代会费用支出情况只进行简单通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团市委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于表彰评选、荣誉推报、重大支出等事项多次邀请纪检组参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未见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未见集中学习的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充足,个别领导干部每年只有3-4次的学习记录”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2019年团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团市委党支部、常委会必学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已召开3次中心组学习会。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线上学习平台和“青年学习社”和党课、团课等线下学习平台,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和思考记录。常态化自主撰写读书笔记,强化学习实效。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抓得不紧不实,2017年《团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中出现‘带动周边同学,班级同学积极进步’等内容,部分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清单雷同”问题的整改。
对出现抄袭、不实现象的党员严肃批评教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纳入团市委机关党建全过程,通过全体党员轮流上党课、团课、参与集体志愿服务等形式深化学习实效。在扬中市纪念五四运动特别主题团日活动中,组织基层团干部走进省扬高中高一年级各个班级团支部,开设“百年五四”主题团课。
3.关于“学习浮于表面,入脑入心不够,如部分人员的《中国人的底线》读书笔记,学习‘四个全面’心得等从网上抄袭。党员未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学习缺乏系统性、连续性和深入性,个别同志的学习记录存在后补现象”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党员制定了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利用好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帮助全体党员养成“每日一学”的习惯,通过学习笔记、学习打卡等形式加强学习留痕。
4.关于“团干部带头学习、宣讲、践行的劲头不足,如共青团系统开展的‘青年大学习’活动中,团市委机关的团干部尚未作为主讲人,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问题的整改。
机关团干部带头上团课,继续在“益堂团课”“青年学习社”等活动中作为主讲人,为基层团员青年上团课,2019年,团市委书记在镇江市共青团系统“新年第一讲”中上团课,团市委办公室主任丁莹在《扬中青年 百年芳华》图片展中作展览讲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当遇到重大活动和工作,党建工作往往让位于业务工作”问题的整改。
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要求,一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在筹备2019年度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特别主题团日活动等重大活动中,如期、正常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党的建设常抓不懈。
2.关于“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和谋划不深入,《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2015年党建工作总结》《2016年党建工作计划》内容雷同”问题的整改。
对党建工作具体负责人严肃批评教育,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对党建工作的研究和谋划,通过党支部会议、党支部党员大会等集思广益,设计开展有共青团特色的党建工作,形成2019年团市委党建工作计划。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未见支委会会议记录,部分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不真实,出现了‘站点建设’、‘销售厅’等内容”问题的整改。
由于党员人数少于7人,经请示市级机关工委未设立支委会,多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开展相关组织生活。2019年起,《党支部两册一本》专人记录、实时记录。
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谈工作较多,谈批评建议较少,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1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作用,班子成员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了工作开展。
5.关于“2015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召开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问题的整改。
2019年,已经开展1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今后也将严格对照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6.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6年的“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相互批评的内容”问题的整改。
2019年,已经开展2次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之间分别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力,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条口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不多,谈话多为工作情况交流,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深入掌握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六必谈”制度,强化谈心谈话的频次和质量,通过谈话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的准确掌握,加强谈话后续的帮助、指导。加强谈话留痕,及时录入“两个责任”平台,2019年至今已有10条谈话记录。
8.关于“干部交流转岗机制不够完善,对已经熟悉相关科室工作的团干部没有实行轮岗制度,多岗位锻炼不够,近年来中层干部中仅1人转岗”问题的整改。
加强干部交流转岗机制,推动团干部轮岗锻炼。目前,1名团干部转岗、1名机关团干部在西来桥镇团委挂职。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深入基层频次少,没有形成定期下基层制度”问题的整改。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扬中团市委机关“走支部连百心”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意见》,机关团干部带头联系基层,实现“一周一联系、一月一走访、两月一指导、一季一宣讲、半年一座谈”。
2.关于“开展活动有时追求“高、大、上”,与实际需要不够贴近”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要求,在满足青年需求的基础上,提高活动的政治性,开展低成本、覆盖面广、接地气的活动。2019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组织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典型走进省扬高中校园,通过“扬中青年 百年芳华”图片展、“益堂团课”进班级、各界青年座谈会等形式,回归思想引领的主责主业,开展具有引领性、思想性的纪念活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2018年以前,未制定出台各项管理制度,对纪律规矩的执行停留在口头督促上”问题的整改。
2018年以来,已经制定了机关管理各项制度,2019年初,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对照严格执行。
2.关于“对财经纪律学习不够、执行不严格。慰问费、劳务费支出无领取对象清单,由报账员代领。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城际之间交通费以打的票报销。个别活动宣传制作费、设计费支出未附清单。部分支出未列明活动事项。少数公务接待费用未附接待清单。个别大额支出未见集体讨论记录”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全体人员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财经纪律培训,认真学习预决算管理、支出管理、报销流程等内容,提升全体人员的财务规范意识。2019年已经对财务报销标准、流程、要求等作了2次培训学习,要求办公室通过层级审核、逐项审核、严格审核,活动费用附清单明细、在慰问费和劳务费附领取对象清单并由本人签字领取,差旅费写明出差事项并附票据,活动费用列明具体事项并附支出清单,确保所有报销手续规范无差错。严格对照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附接待清单。对于超过1万元的支出经团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邀请纪检组参加。
3.关于“少数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时,多以工作交流代替问题提醒,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习惯于点到为止,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廉政谈话较少,‘咬耳扯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持之以恒地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把重心放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使之常态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功夫下在平时,发现问题早提醒、勤提醒,守好第一道防线。通过廉政谈话,全面掌握、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思考和谋划不够,未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问题的整改。
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党支部书记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主动分担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责任,落实好 “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关于“2015、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缺失”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建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收档。2017年以来每年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并严格对照执行。
3.关于“党风廉政工作有计划无总结,两年工作计划雷同”问题的整改。
结合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共青团特色。
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频次不高,日常督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对照两个责任清单,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低于2次,年初已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春节、五一小长假等假日前,通过廉政会议强化廉政过节意识。
5.关于“班子成员全称履责纪实内容多为业务工作,与责任清单联系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2019年度团市委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动态利用“两个责任”平台实现履责留痕。
6.关于“压力传导递减,对‘一岗双责’缺乏充分的认识,未按照规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问题的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大对党风廉政责任贯彻情况的检查力度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根据纪检组通知要求,2019年起不再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因及整改计划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共12个。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薄弱,虽然团组织建设基本到位,但是村(社区)团组织实际运行不正常”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以大抓基层为导向,全面推进《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年初已在全市印发《团支部工作全程纪实簿》,对“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等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对基层团支部实行评定等次管理。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对照提升组织力的各项任务,2019年是基础团建“整顿规范年”,将对照序时进度逐个完成。
(3)整改计划:2019年5月下旬将启动基层团组织大调研,对基层团组织组织生活、团员发展等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推进《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通过《团支部工作全程纪实簿》全面推进基层组织生活,帮助基层提升组织力。该工作由包熙鹏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关于“对团组织和团员管理不严,发展新团员不够规范慎重,存在成绩优良学生和入伍青年突击入团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对团员发展严格对照“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程序要求,常态化实行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督查,团员发展经历不低于3个月,避免突击入团。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对照团省委统一部署,9月份起,正式启动“双积双评”工作,实行积分入团;团员教育发展工作和提升基层组织力工作同步实施,需一定时间完成。
(3)整改计划:9月份起,在全市中学团组织全面启动“双积双评”工作,实行积分入团;下半年,组织基层团干部走进中学团组织,开展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专项督查。该工作由田易加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3.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团费,将团费收缴任务层层摊派,大多由村(社区)和企业承担”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将团费收缴工作纳入基层团组织工作清单,2019年起每半年对照团费收缴标准向团员个人收缴一次团费。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团费收缴工作有一定的序时进度,按照惯例,每半年收缴一次。
(3)整改计划:6月份启动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12月收缴下半年团费。该工作由田易加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关于“团员身份意识淡薄,归属感、荣誉感和先进性不强,存在团青不分、团学比例过高的现象,少数中学生丢失团员证后有无所谓的思想,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对团组织和团员身份认同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严把入团关,严控团学比,严格对照“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开展团员发展工作,启动了“积分入团”筹备工作。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相关工作开展的既定时间集中在2019年下半年。
(3)整改计划:降低团学比,将全市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内、高中毕业班控制在60%内。下学期起,在中学团组织全面推广“双积双评”制度,通过积分入团的形式,增强团员荣誉感和先进性。下半年筹备打造样板入团仪式、十八岁成人礼,强化思想引领仪式感。该工作由田易加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4.关于“服务的精准度不够,开展活动以评比表彰、扶贫助残、环保公益为主,对青年团员的实际需求关注较少,没有做到‘青年所需,团有所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增强工作群众导向性,加强对各行各业优秀青年的凝聚吸引,结合青年需求,针对不同青年群体,尤其是通过联办活动、重点关爱等方式,加强与青年社会组织、快递小哥等新兴群体的联系。开展了暖冬行动关爱青少年、快递从业青年服务月、学雷锋广场志愿服务、“春分送暖”青少年自护教育暨微心愿征集等活动。4月份,各级团组织积极联系、广泛动员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集中募集了一批优质实习和就业岗位。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相关工作开展的既定时间集中在2019年下半年。
(3)整改计划:筹备举办全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6月用人单位与大学生将双向选择配岗,双方自由对接、确定意向。7月~8月,对暑期实习期的大学生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带动全市团干部倾听团员青年的实际需求,务实开展就业创业、相亲交友、困境关爱等方面的工作。拟于七夕开展全市青年相亲交友活动。该工作由方舟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6.关于“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缺失,青商会和青联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青商会2005年成立,仅在2006年开展过表彰评比活动,直到2018年才恢复运行;青联已连续20年未运行”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提升了青商会活跃度,组建了青商会会员微信群,共同分享创业故事、奋斗经验。组织了青商会企业家将赴北汽(镇江)公司、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苏州游视网络有限公司、大全集团等优秀企业考察、交流、学习,促进了青年企业家间的融合发展。五四召集社会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参与扬中市“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座谈会,畅通青年发声渠道。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青联换届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契机。
(3)整改计划:持续帮助青商会提高活跃度,每季度不低于开展一场青商会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扬中推报的镇江市青联委员的联系沟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动扬中市青联换届。该工作由方舟落实主体责任,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团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团干部对“强三性、去四化”等改革精神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五四期间组织基层团干部代表走进省扬高中上团课,组织全市基层团干部走进班级观摩团课。常态化通过党课团课、专题学习、考核验收等方式强化对团干部的教育培训。6月上旬组织基层团干部参加了镇江市团干部培训活动,进一步全面增强团干部综合素质。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目前正在持续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团干部能力提升工程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见成效。
(3)整改计划:持续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6月中旬拟组织基层团干部参加镇江市团干部培训活动,进一步全面增强团干部综合素质。该工作由田易加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满足于对常规工作的总结布置,对新形势下基层团的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对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创业就业、新媒体引导、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等工作专题调研不够”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通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开展,对日常倾听、主题调研、集中活动、推动落实等作出安排,对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大学生返乡创业情况展开调研,就他们目前的发展现状、存在的困境以及需求作了深入了解,形成了《关于维护返乡创业大学毕业生的发展权益》的调研报告。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2019年智库工作聚焦全市大学生返乡情况,目前正在开展中。
(3)整改计划:2019年将持续开展青年工作理论研究,结合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工作,对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等情况形成调研成果。该工作由方舟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2.关于“习惯于频繁做活动、办仪式、搞表彰,缺乏跟踪督导,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如在开展‘爱的萌动’青年相亲交友活动后,较少开展后续互动,对活动成效不完全掌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主题活动的政治性。在十八岁成人礼、入队入团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活动中突出仪式感。在清明、五一、五四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扬中青年 百年风华”图片展、“益堂团课”“青年学习社”“公益周末聚”等活动,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国史团史、国情形势政策、青年榜样故事等学习教育。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七夕相亲大会时间定于农历七夕尚未开展,活动过后将加强与参加青年的交谈、访问,增强与青年的密切联系。
(3)整改计划:七夕期间开展全市青年相亲交友活动,注重做好青年相亲交友工作的跟踪服务,进一步搭建青年日常交友平台。该工作由方舟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3.关于“在先进典型选树工作中存在新提法多、‘一阵风’现象。存在为搞活动而搞活动,为搞表彰而搞表彰的现象,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荐工作,存在疲于应付现象,表彰的对象先进性、典型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突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品牌选树工作,做到年初摸排、年中物色、年尾择优上报优秀人才。组织申报2018-2019年度镇江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团组织到镇江参加青年文明号培训班,观摩青年文明号精品课程示范现场学习活动,提高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水平。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镇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省级“青年双创英才”等推优推报工作在年底申报,各荣誉申报工作正在摸排发现中。
(3)整改计划:一方面,突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品牌选树工作。另一方面,减少不必要的表彰,在选树典型时扩大覆盖范围,做好前期摸排、中期掌握、后期选拔等工作,好中选优,择优上报,确保表彰的对象具有先进性与典型性。在典型选树通知文件中就列明对先进典型的故事挖掘、成长分享等长效机制,搭建青年榜样与普通青年交流的平台,扩大共青团活动的政治性和影响力。该工作由方舟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4.关于“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如‘1+100’活动存在团干部联系青年不充分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通过在选树典型、公益周末聚、创新创业等实际活动中,以点带面,加强团干部与我市青年的交流、沟通、联系工作。组织基层团委书记走进省扬高中,给高一学生上团课,在团课的工作实践中增进与团员青年的感情,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相关工作拟于下半年重点推进。
(3)整改计划:将进一步增强团干部联系青年的力度和广度,将“1+100”活动融入到选树典型、公益周末聚、创新创业等日常工作中。磐石工程、双述双评、争创青年文明号等工作将在下半年重点推进。该工作由方舟落实主体责任,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增强,将订阅报刊杂志的回扣以现金形式返回给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拟于今后对于征订《风流一代》杂志返还的团活动经费,直接上缴财政专户。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杂志征订工作将于2010年初开展。
(3)整改计划:2020年起将把征订《风流一代》杂志返还的团活动经费直接上缴财政专户。该工作由包熙鹏落实主体责任,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91139;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1135团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zsgqt@163.com。
中共扬中团市委机关党支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