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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住建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0-18 15:27:00   浏览次数:98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对市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6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经过两个多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住建局党委将巡察指出的6方面15类问题,细化分解为6方面27个问题和66项整改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局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扬住建委〔2018〕30号),对66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城乡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潜在性问题预判不够,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扎实有效的举措:对房地产企业逾期期交房、擅自交房的行为管理办法不多;对烂尾楼问题预判不够;世纪金源广场项目尚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拆迁安置小区、大规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研究滞后,尚未出台系统性的物业管理办法。引领助推扬中建筑行业发展的作用发挥不够,扬中本地建筑企业小而散。招投标机制仍不够健全,“8•9事件”后,有8个工程下浮率低于5%。”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开发项目查验交付制度。加大未经核查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逾期交付、违规交付引发群体事件或上访的,暂停房销售网签资格。全面实施《扬中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采取日常管理积分量化考核,根据企业诚信状态实施分类监管,完善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全面落实《扬中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杜绝开发商“跑路”、“散盘”现象,对土地证抵押在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必须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披露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办理预销售许可。三是会同三茅街道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扬政发[2011]80号)进行修改完善,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是定期召开建筑房地产商会,分析讨论本市建筑业形势,研究企业做大做强,今年全力助推2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升到一级。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让更多的本地中小企业了解并掌握政府采购操作规则和扶持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力。五是杜绝下浮率低于5%的现象。直接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中明确招标人期望值,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属于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范畴。
  (二)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员工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选拔干部政治审查不严格;临时人员招录不规范;干部人事档案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党委会专题研究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扬中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二是严格按章办事,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环节中去。对过去三年提拔使用的干部档案逐一进行清理,完善各种台账。三是严格执行《扬中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局党委不再自主招录临时人员。
  (三)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流于形式,学以致用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系统党员赴上海一大会址、嘉兴南湖开启“寻根溯源”红色之旅活动,党员围绕“红船精神”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二是组织开展庆“七一”主题活动,邀请专家教授上主题党课,并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是组织开展“寻根溯源 不忘初心”主题党课观摩会,并邀请机关党建第三片区党务工作者和全系统党员参加,推动党建活动面上创新。并通过定期组织支部书记和支部党员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丰富学习形式。
  (四)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对重要权力风险点防范不及时,监管不得力。对借用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企业合同制工人,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问题的整改。一是针对重点岗位、敏感环节的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批评教育谈话4人次,在谈话内容上不断扩大覆盖面,包括纠治“四风”、 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提醒、上下班纪律的遵守、办事作风、办事效率方面群众的信访举报等,现收到较好的效果。二是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以科室为单位,明确责任、统一标准,7月底全面完成所有工作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明确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126个,并标示出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提出防控措施135条,成为预防廉政风险的有力保证。三是下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通知》文件,从借用原则、借用条件、借用程序、借用人员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借用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2、关于“有执法处罚权力的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问题的整改。一是与市城管局就行政处罚职能移交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将204项涉及施工许可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物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城市照明管理等13个类别与市容市貌相关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行使。二是出台《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处罚案件处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保证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并严格按照镇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根据违法事实和违法情形,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案情重大的,法规科统筹案审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
  三、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力度不大,尤其是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思想认识不足,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教育提醒不力。”问题的整改。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及时与其谈话,有针对性地对其提出纪律要求或应注意的事项,使其警醒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避免以后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此项整改任务属于加强纪检组的常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
  (二)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全面,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缺乏跟踪推进督查,未能做到定期向局党委专题汇报。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滞后,未能从监督责任的角度及时发表意见。对本部门权力节点和关键岗位,包括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的监督方法不多、力度不够 。执纪审查缺少后续的的分析研判、建章立制,未能真正写好“后半篇文章”。”问题的整改。一是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三转”到位,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积极协调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清单、述责述廉、函询约谈等制度,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二是督促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必须提前向纪检组报告,纪检组必须列席党委会议,并结合党纪法规、政策,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加强干部工作作风督查,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现问题,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四是注重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的处理,完善后续工作,正确运用结果,坚持治标不停步,保持高压、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注重治本不松劲,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督促深化改革、建章立制,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原因
  1、关于“研究国家战略课题不深入,缺少顶层设计,如从中央到省市提出加快“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乡村振兴”等战略课题,住建局党委缺乏深度思考,尚未结合扬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工作,6月初开始公开招标,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并于8月2日签订合同,目前正在编制过程中。赴周边城市学习调研“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已向市政府提出分析报告。“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召集全市镇(街、区)村建助理会议,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拟出台《扬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专项规划通过市政府发布公告,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编制工作需要多轮讨论与修改。
  (3)持续整改计划:9月底之前完成《扬中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初稿,11月中上旬邀请专家开展评审工作,11月底上报市规委会,12月上报市政府进行审批,并在2018年年底之前完成《扬中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市美丽宜居的创建目标,1年内建成5个美丽宜居村庄。
  2、关于“围绕“长江生态旅游岛”、“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治理精细化常态化”等工作部署,定位不够精准、思路不够清晰、举措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省级美丽乡村已编制了创建规划,三茅街道明华村明华新区、八桥镇八桥村庆安新村两个点均已经完成了工作量的90%,市级美丽宜居镇组织编制了油坊镇美丽宜居镇创建规划,已经完成工作量的60%,累计投入约800余万元。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已成功完成了项目申报工作,制定了创建规划。城市治理精细化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管理责任。制定了《2018年扬中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扬中市省控大气监测点周边施工工地环境整治和应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紧急通知》。将市区所有工地、混凝土企业进行分工,落实到每个责任人,推进长效管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并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由于村庄环境整治改善的提升工作以及“美丽乡村”、“美丽宜居镇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创建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前期因融资平台的清理,水环境治理专项方案进行了调整。
  (3)持续整改计划:继续开展美丽乡村现场业务指导,督查项目按规划实施,按序时进度推进,确保验收通过;水环境治理工作:2018年底,完成广宁河、绿柳河两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9年底,完成城西片区污水干管建设、城西重点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消除丰收河、张家桥港、明珠湾黑臭水体; 2020年底,完成城东片区、建设片区、城南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
  3、关于“对照市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推进缓慢,目前为零。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滞后,本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已延用15年,未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规定及时修订,不能适应当前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路灯管理处与群益照明公司管办不分离、权责不明晰,路灯管理处以代建人身份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协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意识不强,在项目核准前置条件不完善的情况下,提前介入图审、质监、安监等环节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确定扬中市恒瑞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扬中恒大养生谷花园A区、B区和恒和医院3个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42.16万平方米,其中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32.06万平方米,占比约70%。针对路灯管理处与群益公司管办不分离、权责不明晰的问题,明确路灯管理处负责全市路灯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监督执法职能,委托扬中市群益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予以实施,并制定扬中市群益照明公司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免去路灯处主任兼任群益公司经理的职务,由市财政、平台融资承担的路灯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由建设工程代建中心与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单位)签订工程代建协议,并委托群益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针对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意识不强的问题,已列出2018年5月1日至今图审受理清单,对于前置条件不完善但已介入项目,限期整改,在前期条件完全具备后发放图审合格证;质监、安监对于前置条件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受理。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2018年6月份镇江市公布了《镇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稿,需要在该文件正式出台后,才可以根据扬中实际参照执行或重新修订《扬中市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3)持续整改计划:2018年10月底出台《扬中市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4、关于“全局“一盘棋”的意识不强,统筹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各科室、部门之间联系比较少,工作对接、信息共享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通过条口交流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对接,沟通信息,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根据会议安排,计划9月份召开条口例会,之后分别按月、季度召开不同层次的交流对接会。
  (3)持续整改计划:每月召开条口例会,每季度安排一次综合条口中层干部交流会,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副股级以上中层干部参加;每半年安排一次住建系统中层干部交流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所有副股级以上中层干部参加。
  5、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视不够,对处理复杂疑难问题有畏难情绪。2015年以来,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质量、拆迁安置、违法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突出表现在:少数楼盘农民工工资协调不力长期拖欠,存在坐等农民工上访现象,不能把问题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金州水务公司水压、水质问题监管乏力;对解决物业管理问题措施不得力、效果不理想,导致长江花城、江南星辰、博联农商城等小区居民多次上访。上述问题每年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复提及,尚未妥善解决。”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正在根据《镇江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2018年1-7月已完成9.6公里(Φ75以上2.9公里,Φ75以下6.7公里),包括建设路、田园小区、勤丰居民点、怡港小区。关于物业管理问题,长江花城社区已经成立,博联农商城的房屋为商业用房,部分业主将商业用房改作居住用房,物业矛盾频发,商业用房实行市场调节管理,我们将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加强管理。江南星辰小区的电梯故障的物业矛盾已经得到解决。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由于实名制工作由镇江市统一牵头落实,今年3月份才启动实名制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该项工作。老旧管网改造和更新需要按计划进行。
  (3)持续整改计划:2018年11月底完成全市备案在建工地实名制系统运行,项目工人工资发放通过实名制信息化系统进行开展。12月31日之前完成自来水老旧管网剩余8.05公里,每月月底之前上报水质检测报告。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 “双随机“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促进物业服务水平再提升。
  6、关于“住建局党委中心组及各支部学习活动停留在读文件和网络文章上,理论学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走过场。部分党员不熟悉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对“四个意识”、“五位一体”等基础理论不知晓。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不健全,“两学一做”学教活动缺少“做”的考核标准,以学促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正在筹备8月份党委中心组学习,两位领导干部重点交流,已开展两次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根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价表》,按季度对党员进行评价打分。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党员评价根据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对每位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党员本年度总积分,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持续整改计划:运用季度党员评价体系,加强“做”的考核,年底确定党员年度总分。
  7、关于“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严峻性认识不充分,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标准不严,没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没有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住建局党委仅有“扬中微住建”外宣平台,群众知晓度低、宣传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住建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已组织全系统人员添加“扬中微住建”微信公众号,目前关注人数已达1640余人,并将“扬中微住建”的二维码放置8月16日的住建之窗上,引导广大市民关注,并在公众号推送“住建之窗”相关内容。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一般每年12月份开展。
  (3)持续整改计划:领导带头,务实重做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健康稳步推进,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
  8、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支部开展活动少,“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不严。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业务工作谈得多,思想政治内容涉及少,查摆问题流于形式,相互批评提前安排。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的心声,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普通党员谈心谈话不够。”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领导干部已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已制定《关于实行基层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报备制度的通知》,明确了责任主体、报备内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严格谈心谈话环节。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各支部(总支)分别于每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汇总本支部下一个月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报局党委备案。该项工作9月份销号。
  (3)持续整改计划:支部按月报备支部党建活动,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9、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存在行政办公会议和党建工作会议套开的现象。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停留于面上布置,跟踪过问少。党建活动大多数停留于学习层面,缺乏灵活多样的形式。党建台账不规范,部分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明显造假,党费收缴记录不全。学习笔记后补痕迹明显,个别党员的学习记录由他人代抄,学习体会从网上抄袭。基层联系点制度执行不严,班子成员对所联系的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查不足,个别班子成员未到相关联系点上党课。”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寻根溯源、不忘初心”党性教育培训班,各支部党员开展主题党性教育培训交流研讨,开展“寻根溯源、不忘初心”主题党课示范观摩。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支部书记例会、基层党建考核等新的制度需要在8月份党委会上讨论通过。
  (3)持续整改计划:9月初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建立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的通知》、《住建局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关于建立住建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9月底召开支部书记例会,开展台账互评。11月份领导干部带头到党建联系点上党课。12月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2月份党委会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10、关于“混编混岗现象较为严重,机关和事业单位大量借用企业合同制工人。”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局机关已经招录一名公务员,逐步减少借用人员占比;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受核定编制的制约,存在混编混岗的现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难以形成“阶梯式”梯队,甚至出现“断档”现象,只能通过借用合同制人员来充实队伍。
  (3)持续整改计划。行政机关科室不再借用企业合同制职工,并通过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逐步减少借用比例。
  11、关于“后备干部培养乏力,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年轻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滞缓,个别科室人才“断档”;质监等部门专业化人才储备严重不足。”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正在筹办住建系统青年人才培训班,加强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该活动计划9月份开展。
  (3)持续整改计划:计划9月份举办住建系统青年人才培训班,对象为局属机关、企事业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12、关于“业务指导不细致、不深入,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指导仅发放文件了事,未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无现场指导。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仅发放检查通知,无实地检查。”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每季度参加全市各镇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例会,组织培训,宣传政策;定期到乡镇公共资源站现场指导工作。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为进一步管理出租房屋安全工作,维持直管出租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年计划开展实地排查安全隐患2次,并于当年12月前整改结束。
  (3)持续整改计划:定期进行出租房结构安全检查,联合抗震办、墙改办同志一起前往现场查看出租房的结构装修改造,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出租房屋,告知承租户不能使用非正规渠道的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不能与明火灶具同室使用。
  13、关于“工作节奏不快、效率不高,市政地下污水管网和黑臭河治理,起步晚、步伐慢。工作中存在“等靠要”思想,习惯于等上级指示及周边县市成功经验。工作举措不接地气,购房相关政策宣传内容专业术语多,群众难以理解。工作举措不接地气,物业相关政策宣传内容专业术语多,群众难以理解。”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 已完成绿柳河治理工作,对剩余4条河道按照流域治理思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明珠湾、扬子河已于2018年7月进场施工。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黑臭河治理工作需要与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配合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宣传已形成固定模式,纠偏需要不断检查监督整改。
  (3)持续整改计划:9月丰收河、张家桥港进场施工,计划2019年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之前完成扬子河河道治理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做到资源共享,加强管理部门的信息交流,定期召开房地产企业例会,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形成常态化。9月底会同街道在市影剧院举办一场物业管理专场演出,各小区宣传展牌预计12月底完成。
  14、关于“教育内容空泛、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已制定住建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条例》、《准则》等党纪党规学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等各类党员干部培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锤炼和宗旨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活动计划安排在下半年。
  (3)持续整改计划:10月份组织新上岗的中层干部及新进人员开展“铁军精神”教育路线,11月份组织党员干部赴镇江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
  15、关于“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多,未能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两个责任”清单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量身定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情况跟踪督查不够,责任传导递减,党风廉政建设检査考核未能常态化开展,流于形式,没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正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需要对照班子成员的个性化清单,强化量化考核。
  (3)持续整改计划:9月份完成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0月份完成班子成员个性化主体责任清单。12月底对照量化标准开展考核。
  16、关于“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氛围不浓,“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廉政文化建设氛围不浓。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全程记实不规范、不全面、不认真、不及时,与责任清单联系不紧密。对重要权力风险点排查不够,研判不及时,防控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局党委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履职纪实,切实做到“三天一登录、五天一录入”。截止8月22日,集体履职55条,个人履职516条。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7月底全面完成所有工作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明确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126个,并标示出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提出防控措施135条,成为预防廉政风险的有力保证。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正在制定廉政文化宣传方案。
  (3)持续整改计划:9月份完成廉政文化宣传,在相关场所营造浓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2549;邮政信箱:扬中市金苇西路168号扬中市住建局。
中共扬中市住建局党委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