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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来扬反馈案件质量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6-13 10:17:00   浏览次数:4680
  6月12日下午,镇江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杨春一行来扬,就全市案件质量检查工作进行反馈。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王东升,市纪委常委赵斌参加反馈会议。
  会上,杨春首先通报了今年全市案件质量检查的总体情况。他指出,开展全市案件质量检查,是全面提高案件质量行之有效的重要方法,需要长期坚持下去。作为受检地区之一,近年来,扬中案件质量连续保持辖市区第一,归档整理标准较高。杨春强调,随着新型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涌现,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审理工作将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程序遵循、定性量纪等方面面临新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持续加以重视。
  随后,王东升围绕上级纪委监委提出的几个问题,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出三点落实举措:一是紧扣要求,提高意识。以“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为标准,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二是紧跟问题,提早整改。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沟通协调,强化举措,立行立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紧随改革,提升能力。以监察体制改革对审理工作提出的新标准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实践,不断提升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