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牢牢把握“四个坚持”,巡察利剑直指基层“微腐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3-13 10:17:00 浏览次数:4034
2018年,扬中市市委巡察机构将紧盯基层巡察过程中各阶段关键点,牢牢把握“四个坚持”,着力深挖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坚持工作定位,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三大问题”,紧盯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通过深入开展巡察,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体检”,金针探底、剑挑脓疮,念好推动干部清廉从政的“紧箍咒”,倒逼广大党员干部知畏知止、收手收敛,切实发挥“悬顶之剑”的突出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问题。立足基层特点,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找力度,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等“四风”问题以及“微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火力、直奔问题、深挖细查,快速打开局面,形成强大震慑。把握点与面的关系,针对基层情况千差万别、问题表现各有不同的现状,紧盯负责项目实施、经管钱物的重要岗位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等,沿着权力运行轨迹,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把监督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坚持务实创新,灵活运用工作方法。在巡察方式上,合理配置巡察资源,加强与审计、财政、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创新战术打法,采取“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和日常巡察等方式,因事因人因时亮剑,增强发现问题的速度与准度,以监督无处不在实现纪律无处不严。在方法运用上,加强分析研判,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事例解剖、对比分析等方法,找出“病症”、揭示“病因”、开出“药方”,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坚持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整改落实,保持与被巡察单位的常态化沟通联系,适时指导反馈整改工作,科学合理划分问题,帮助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改任务,切实将反馈意见落到实处。同时,将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巡察整改成效的重要依据,防止避重就轻、避难就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巡察整改扎实到位,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巡察工作的成效。(清风扬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