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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突出“四个即时”认真办理群众来访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2-07-30 17:15:00   浏览次数:4209
  今年以来,为切实控制和减少越级访,扬中市从初访抓起,突出“四个即时”,认真办理群众来访,有效防止了群众“小访”变“大访”。一是即时受理,对群众来访,坚持在来访当日完成信访登记、领导审批事宜,尽快确定信访办理方式。对业务范围内来访力争在三天之内组织调查。二是即时办结,对业务范围内来访一律由本委自办,并力争在两周之内办理结束。对反映属实需转立案调查的,则实施信访暂结;三是即时答复,在来访件调查结束后,要求在三天之内答复来访人,同时根据来访人意见确定是否需要补充调查,补充调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四是即时通报,对多人集体访,在第一时间与所在镇区(街道)纪委联系,沟通情况,积极做好安抚和化解工作。(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