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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一句无心语引来一场“及时雨”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5-02 15:51:00   浏览次数:25027
  “王组长,今天民政局联络员陈磊送招标方案报备时,他无意中说了一句殡仪馆里的一个干部也想报名参加投标。我看有些不对劲。”今年3月2日,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邱洋洋,急匆匆地来到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忠的办公室,向他报告了这一情况。
  该县殡仪馆是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该馆鲜花外包业务即将到期,准备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民政局联络员陈磊在向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招标方案时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引起了邱洋洋的注意,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王忠听后敏锐地觉得事情不寻常,立即打电话通知民政局,要求殡仪馆方面暂停招标工作,同时让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了解情况。
  纪检监察组通过电话咨询民政局办公室了解到,张某是中共党员,事业编制人员,在殡仪馆中负责鲜花服务工作,这次确实有参与投标的想法。
  “张某参加投标明显违反廉洁纪律,要立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提醒谈话方案,及时阻止这个问题发生。”王忠说。
  经组织审批后,纪检监察组约谈了殡仪馆负责人符某。
  2018年3月5日上午,约谈开始。
  “听说你们单位张某也想参与鲜花外包业务投标?”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直奔问题。
  “是的。”符某倒也干脆,“不过还没报名,他只是找我谈了一下。”
  “那你是怎么想的?”
  “张某家里老人得了重病,经济条件也不好。只要是公平竞标,能照顾一下,还是要照顾的,法理外也有人情。”符某解释道。
  “你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最终会害人害己呀!”针对符某的回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严肃指出。经过耐心细致地开导,符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同意协助纪检监察组做好张某的思想工作,并且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政策法规完成此次招标工作。
紧接着,纪检监察组又找张某谈话,做思想工作,告诉他参与投标是违反廉洁纪律的。
  “我是想公平竞争,即便中标得以承包,也是合法经营,怎么谈得上违反廉洁纪律呢?”一开始张某还不太理解。后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向他耐心解释相关党纪条规,明确告诉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是违反廉洁纪律的,查实后不仅他自己被处分,相关领导也要被问责,而且鲜花外包业务也会被责令重新招标。在纪检监察组的劝说下,张某表示放弃参与鲜花外包服务投标。
  “王组长,你这次谈话,算是一场‘及时雨’,真正敲醒了我,不然我还认为这事没有任何问题。”张某有感而发。
  约谈结束,但监督却没有结束。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跟踪。最终,该县殡仪馆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标的方式完成招标,公开、公正、公平。(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