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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五组:监督推进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3-11-30 11:04:00   浏览次数:2961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督促红十字会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救助困难群众工作上谋思路、出实招。

一是持续优化救助办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红十字会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推进红十字会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统一思想,完善《扬中市红十字会救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救助金发放标准,规范救助金发放程序。通过分析救助资金收支情况、救助对象类别等,调整救助办法,变分散救助为集中救助,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变单一考量为对照核定,增强救助的公平性。

二是做细做优救助项目。督促红十字会积极拓宽救助渠道,深化与教育、卫健、医保等部门以及麦田、海川、鑫雨亲子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合作。优化实施“博爱送万家”常态化活动、“爱心一元捐”师生大病救助等项目,细化工作方案,合理分配救助款物,不断扩大品牌项目覆盖面、影响力,提升项目规范化实施水平。2023年“博爱送万家”活动,发放款物25万余元,受益群众700余人;“爱心一元捐”师生大病救助发放救助金4.9万元,救助患病师生18人。

三是规范管理救助物资。加强对捐赠、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完善收支手续,加大监管和核查力度,确保捐赠、救助金使用规范。认真履行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手续,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规范协议文本,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拨付手续,加大追踪核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社会捐赠款物,严格执行“两公开、两透明”的自律规定,通过《扬中日报》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