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3-03-30 14:30:00 浏览次数:41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1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并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童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本次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对照巡察所反馈的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
二是真抓实干提升整改实效。对照巡察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党委和各支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理清工作内容,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形成包括问题、任务、责任“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清单,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三明确”,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通过对问题逐条逐项的整改,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坚持立足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同时举一反三,做好同类问题的集中整改,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城镇新增就业工作成效不稳定,波动较大。2020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完成数在镇江7个辖市区排名第六,2021年排名第二,2022年新增就业人数综合指数截至2季度排名末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工作开展。成立了高质量发展
考核推进组,设六个督导组,由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赴各镇(街、区)开展企业依法参保专项督查,有力推进企业依法参保工作。
二是开展“两保服务进万企”专项活动,扩大参保总量。局领导分组入企进行政策宣传,扩大企业参保面。截止12月底,新增单位就业18834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总数达62871人。
三是举办各类招聘活动,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全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35场,其中网络招聘会7场,直播带岗3场,线下招聘活动25场。与陕西白水人社部门对接,将1300余个岗位需求信息发送至对方进行宣传发布,组织部分企业赴云南昭通、湖南常德、陕西渭南等地开展招聘活动。组织30余家企业赴江苏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引进人才。
四是创建劳务品牌,扩大就业规模。通过“扬中河豚烹饪师”省级劳务品牌的培育、提升、壮大,不断扩大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
通过以上措施,2022年新增就业人数综合指数由2季度排名末位提升至年终镇江第4名,排名上升3位。
2.关于“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落实滞后。2020年,落实应急稳岗返还政策不够及时。上级部门要求采取“无形认证、大数据比对”方式4月底发放到位,但我市6月15日才开始发放应急稳岗返还补贴”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惠企政策。2020年4月20日,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落实四类服务业企业应急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镇人社发【2020】39号、镇财社【2020】63号),5月5日扬中市人社局转发《关于落实四类服务业企业应急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扬人社发【2020】60号),并及时通过政府官网、扬中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财政、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商务、交通、文旅部门负责提供四类服务业企业名单,人社部门负责核查参保缴费、裁员率情况,发改部门负责核查信用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资金。
三是简化流程,免申即享。2020年5月份商务、交通、文旅部门初步筛选出四类服务业企业名单,人社部门根据企业名单核查参保缴费、裁员率情况,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发改部门核查信用情况。6月4日召开了部门联合会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6月11日在政府官网公示,同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发放。2020年发放四类服务业企业应急稳岗返还74户,发放金额288.53万元。
3.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不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91%,2019年缴费率89.78%,2020年缴费率88.59%,三年下降了2.41个百分点”问题的整改。
2018年至2020年缴费率下降主要原因是,各县市均使用自己的社保业务系统,数据库不共享,各地参保人员中存在大量重复信息,造成参保人员虚高,从而拉低了参保缴费率。按人社部要求2019年提高统筹层次,省人社厅于2020年实行省级统筹,2021年全省人社系统统一使用省业务平台,合并了各地大量的重复参保数据。按省人社系统统计口径,截止2022年12月末,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4402人,实际缴费人数为73353人,参保缴费率为98.59%。
4.关于“工伤先行支付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精准把握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政策要求,消除顾虑,按要求执行先行支付相关政策。2021年1月对镇江隆扬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殷玉芳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858745.60元。截止2022年末,共计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907605.60元。
5. 关于“培训对象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印发<扬中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扬财社【2020】2号)文件要求,创业培训补贴是指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年度的在校职技校生),参加人社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等)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专业和补贴标准目录》执行。2020年11月,扬中市江诚职业培训学校组织的网络创业培训班总共81人参加培训。经过与信息中心进行参保情况比对后,实际发放培训补贴63人,这63名学员均是企业保险参保人员,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退休人员。
6.关于“虚列培训对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各培训机构建立学员到课签到制度,由学员到课时签名确认。各定点培训机构所有参培学员的培训留存相关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二是推行线上APP打卡制度,做到学员考勤的信息记录。
三是落实培训实名管理。充分利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对参训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落实培训全过程、全覆盖监管,杜绝虚假培训行为。
7.关于“培训现场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成立专门的培训督查小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培训过程的跟踪督查,采取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远程监控、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管工作、堵塞培训监管督查漏洞。
8.关于“职业培训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参培学员的筛选,尽量组织有实际创业意愿或正在创业阶段的人员参加培训。
二是严格按照SYB创业培训要求,采取小班化、U型教学,聘请专业SYB创业培训教师围绕教材构成,分10个步骤讲解创办你的企业教材内容,帮助学员理性评估自己是否适合创业并找到提升创业素质的想法,掌握如何利用系统的创业知识和技能完成自己的创业计划书,为成功实现创业、规避风险夯实理论基础。
三是加强宣传就业创业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人社部门业务科室人员到培训现场,向学员介绍免费培训政策、社保补贴政策、创业补贴政策、小贷扶持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提升学员的创业热情。
9.关于“国有资产租赁管理不规范。少数扬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在落实“一免两减半三减三”政策后应交租金,未及时收取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断提高人社局名下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2022年11月,已将房租1.2万元收取到位,并及时缴库,并长期做好房租收缴相关工作。
10.关于“党务、政务栏公开不全面,更新不及时。2022年公开栏内容仅为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字文明标语和少量人社宣传图片”问题的整改。
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接,确保对外公示的党务、政务等相关图片和用语合理、规范、准确。已于2022年11月,将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更新完善到位,并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定期做好更新工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创业扶持力度不大。对创业扶持政策宣传不够,创业补贴的激励作用未充分发挥。2020年、2021年创业补贴分别发放17.8万元、43.4万元,分别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1%、3%。”问题的整改。
一是搜集整理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及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条款,印制成简约、明了、便于携带的10000余份宣传资料。
二是开展“进村入企”宣传活动,各镇(街区)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社基层网络的优势,在探底、摸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进村入企”宣传活动,向有意向创业或者初创企业发放宣传资料。
三是开展定点银行网点等重点场所宣传,在农商行、邮储银行等定点银行各个网点设立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展牌、电子展屏、宣传横幅,扩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这项普惠性政策的知晓度。目前来电来访的人次明显增加,申办富民创业贷款人数也并没有因为疫情原因明显下降,基本上与往年持平。
2.关于“工伤保险全覆盖有差距。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工伤保险还未做到应保尽保。2021年,全年认定工伤事故858起,其中未参保的265起,占31%。”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现有的人社平台和媒体宣传手段,以及平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企业接触的机会加大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让全市企业了解政策和要求,促进单位积极参保。
二是对2023年2月前发生工伤的未参保企业进行核查,并及时将未参保企业名单反馈至社保中心稽核科,协同稽核科和劳动监察大队,督促做好用人单位的参保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认真核实各单位缴费基数标准,做到应收尽收。
3.关于“欠薪劳资纠纷频发。目前欠薪引发的工资类纠纷成为全市劳动关系的矛盾集中点。2019年以来,共收到涉及劳资纠纷的12345工单1450件,2019年—2021年分别为307件、366件、777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镇(街、区)和村(社区)两级网格功能,提高基层接待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实现从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到受理投诉举报业务就近就地办理。春节前,局劳动监察大队已协同镇(街、区)集中开展劳动保障法规宣传3次,指导村(社区)入企进行宣传服务246次,编发宣传材料2106份,开展三轮企业工资支付巡查,巡查2000余户用人单位,通过监督检查,帮助855名职工支付工资1183万元,对2户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是逐户约谈长城、爱仕维、通灵等有大量劳务派遣工企业人事负责人和各劳务派遣公司驻厂负责人,进一步规范各劳务派遣公司用工行为,积极引导建立企业内部纠纷调处制度,完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工人代表三方协调机制,快速化解劳资纠纷,目前各单位已成立专门部门,并由专人负责处理各类劳资纠纷,劳资纠纷协调率达到98.3%。
4.关于“推动解决欠薪问题的主动性不够。市人社局经常处于“被动应付、救火为主”的状态,欠薪状况未有明显改观。截至8月底,全市企业存在欠薪问题的有16户,涉及1920人,426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前督促13户企业补发750名职工工资1700余万元,春节前全市未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访事件,案件办结率99%。
二是春节前,常态化运作欠薪矛盾处置工作专班,住建、公安、信访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抽调部分人员到人社局驻点集中办公。各部门通力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分析研判欠薪隐患点,对重大欠薪案件协同联办,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与敏感舆情。
5.关于“牵头对欠薪隐患源头管控不到位。部分在建工程农民工预付工资标准偏低,如遇停工,尾欠部分数额较大。今年以来,仅恒大项目投诉欠薪的就涉及8家施工单位,281名民工,63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根治欠薪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管,在项目开工时做好工程发包、分包审查工作,严格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二是切实发挥根治欠薪工作专班作用,共同走访工程项目,摸清欠薪底数,压实房地产建设方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对5个在建工程项目下达《提示函》7份,督促韵湖兰亭等5个在建工程项目2023年春节前补发2500名农民工工资约3250万元,确保了春节期间社会稳定。
6.关于“博士后工作站重“建”轻“管”。目前我市共有博士后工作站8个,其中国家级工作站1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7个,但仅有大全和威腾两个站有博士在站,其余6个均为空站。”问题的整改。
一是走访企业,提高思想认识。走访全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宣传我市博士后人才引培奖补相关政策,告知企业博士后管理的制度文件,向企业征集2023年度博士后招收需求。
二是沟通联系,推进招引力度。一方面,指导企业操作“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上及时发布博士后招收需求;另一方面,加强与镇江市局及各大高校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招引博士后人员,2022年已有2家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进站工作。
三是加强管理,提升工作实效。严格执行省厅要求,对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或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设基地三年以上、从未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亮红灯提醒,2022年已对2家设站单位发出“亮红灯”提醒。
7.关于“乡土人才培育乏力,促进乡村振兴作用不明显。对乡土人才培育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乡土人才“三带两助”作用不明显,现有乡土人才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发养殖河豚烹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在全省推广养殖河豚烹制培训考核。充分利用职业培训机构,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鼓励发展扬中特色河豚、刀鱼、螃蟹、秧草、枇杷等特色产业,实现抱团发展,推进全产业链建设。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免费接收就业前技能培训、上岗前职业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二是努力建设江苏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大师示范工作室、传承示范基地。推动传统技能、民间绝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开展技艺技能培训和技术交流,培养青年技艺技能人才。
三是在2022年“优青选调”事业编制中,拿出4个编制专门招录农业农村人才,逐步解决乡土人才“后继无人”的问题。
8.关于“基金风险警示教育不扎实。近三年,仅在每年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月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日常仅以大厅播放警示标语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问题的整改。
加强警示教育,曝光一批典型警示案例。集中通报一批全国及省内发生的人社部门内部工作人员侵占社保基金的典型案件,组织社保工作人员、镇(街、区)基层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聚焦大案要案,剖析案件情节,增强基层工作人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在社保经办大厅及各镇(街、区)的醒目位置播放警示教育短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共同推进社保基金风险防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9.关于“对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支委会,将风险隐患研判工作的重要性传达到各支部,并要求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及时上报。
二是深入排查,认真分析本行业、本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由党委副书记带领各支部委员学习专业知识水平,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敏感性和洞察力,常态化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工作,坚决不漏报。
三是多次在局党委会、月度办公会上向局党委委员、中层干部强调,信访稳定、根治欠薪、基金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等风险隐患的排查与化解。
10.关于“分析研判与实际工作结合得还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分析机制,由组织人事科收集汇总各领域的分析情况,各支部常态化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并针对关键环节、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精准研判。
二是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动态,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交办,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11.关于“党委对党风廉政考核机制完善不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上热下冷”、职责链接不到位、任务信息传递不顺畅等责任压力传导问题。一把手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大放小”现象,动真碰硬的勇气不足。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还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和“分内事”,指导分管领域和分管科室工作时,调度业务工作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少。有针对性地提醒谈话频次较少,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内容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考核机制。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明“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同步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长效机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逐级开展。
二是局党委班子成员针对专项经费使用、招待费报销支出、大额资金支出等重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加强谈话频次。
三是开展学习传达省市纪委监委重要会议精神专题会议等,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四是召开人社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人社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吹响忠诚的号角”警示教育视频。
五是持续推送“周末箴言”,开展“廉政心语”活动,切实将廉政提醒放在平时,将廉政教育落到实处。
12.关于“惠企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主动深入基层不够,对企业和职工关心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少,导致部分企业和职工因政策不清楚发生劳动纠纷”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大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扩大优惠政策知晓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文件、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进行点对点的宣传;利用村(社区)宣传栏进行延伸宣传;印制温馨提示有效提醒全市企业规范用工防范风险;印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配发至各个基础平台,方便群众掌握政策口径,提升服务效能;利用“春风行动”活动开展契机,通过发放“春风卡”的形式,宣传我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二是通过积极宣传,已初步达到效果,2022年11月至12月,新增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93家单位;新增申请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3家单位;新增申请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家单位;新增199名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3.关于“基层人社服务阵地有所弱化。市人社局对各镇区人社业务经办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业务培训不够,人社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镇街区、村(社区)人社业务不够完善,失地农民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等业务不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办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精心打造省级扬中基层人社标准化服务平台项目,积极申报《“十心+”基层镇村人社标准化服务平台》省级地方标准。已于2022年5月获批成为全省人社系统唯一一个省级试点项目。
二是按照“一岗精、两岗通、多岗懂”的原则,加大岗位提升培训力度,组织业务骨干加强对现有镇(街、区)、村(社区)平台工作人员和新增人社协理员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基层人社平台功能全覆盖要求,对基层人社平台工作人员开展新增延伸项目业务知识培训。
三是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从优化服务流程、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服务效能的角度,制定了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就业创业、人才激励等镇村两级基层平台服务清单。
四是将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深入铺至村(社区),真正实现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前全市基层平台人社业务办件量占中心办件总量的65%以上。
14.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局党委会以讨论研究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稍带搭车”。2020年以来,市人社局召开党委会40次,涉及党建工作的5次,多为学习传达上级党委文件,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很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所有工作的引领和基础,深刻认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在党委会上定期学习党的最近理论、传达最新精神。
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制度要求,高标准完成“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建规定动作。实行“党建+管理”,精细化单位运行和管理;以“党建+项目建设、党建+特色亮点、党建+群团建设”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深入项目一线、基层一线走访调研。
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履职。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细化支部责任分工,确保党建责任层层压实。
四是强化研究部署。每月召开月度办公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事宜,听取各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下阶段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实效,截止2月份已部署3次。
15.关于“局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监督不力。局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缺乏考核制度,2020年以来,党委会对下发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要点,均未讨论研究部署”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下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局党委成立党建督查组每半年对下属党组织进行督查,同时严格按"一岗双责"要求,压实领导责任。
二是局党委下文明确各下属单位党建专干人选,积极组织下属党组织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16.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少数党员对组织生活会敷衍应付,自查材料网上照搬照抄或以工作总结代替对照检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党章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严肃支部会议考勤记录,做好党员参会签名、请假登记等有关工作。
三是精心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并严格采取抽查形式对心得体会进行检查,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导,对照搬照抄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17.关于“党员教育偏软,党员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部分党员有怕苦畏难情绪,不愿意去服务窗口、监察大队等工作量大的岗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增强党员遵章守纪自觉意识。
二是建立传帮带工作机制,党委成员每人结对不少于2人,其他领导干部每人结对不少于1人,结对互助对象一年一轮换。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互帮互助结对培养。
三是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拟今年组织一次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专题班,涉及理论学习、心理辅导、法律等。
四是每年组织业务交流论坛。
18.关于“干部队伍系统谋划不够。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建设力度不大,干部职数配备有待优化,干部身兼两职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和制度,并计划在我单位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前领学《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有效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利用正在进行的全局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完成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数配备。近期将进行人员调整,做到人岗相适。
19.关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格。部分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没有及时开展轮岗交流”问题的整改。
我单位正在进行全局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已完成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数配备,后期将进行人员调整,并对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部分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20.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不严,提醒不够,个别副科级领导社团兼职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组织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对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定期开展信息更新工作。
二是要求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领导严格按照流程履行审批程序或辞职。
2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博士工作站大多空站”的问题,长期整改落实不到位,目前,博士站空站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二是沟通联系,推进招引力度。一方面,指导企业操作“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上及时发布博士后招收需求;另一方面,加强与镇江市局及各大高校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招引博士后人员,2022年已有2家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进站工作。
三是加强管理,提升工作实效。严格执行省厅要求,对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或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设基地三年以上、从未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亮红灯提醒,2022年已对2家设站单位发出“亮红灯”提醒。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继续针对《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完善,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及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精神,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避免一阵风和阶段性思想,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是持续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好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基金管理等各项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与人社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常抓常严、真抓真严,确保整改效果,全面提升人社工作的成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扬中新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398835,地址:扬中市江洲西路259号。
市人社局党委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