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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集中反馈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7-08 14:30:00   浏览次数:355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9日至5月19日,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大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京城经贸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扬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扬中市工业(集团)总公司、扬中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2022年6月23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本轮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突出“行业性、领域性”,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省委和镇江市委关于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具体要求。

近日,市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10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会议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张德军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实际行动中,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扛起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按照有关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应在反馈后1个月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3个月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