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1-04-30 10:39:00 浏览次数:1247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现将我市查处的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吴兆林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4月至9月期间,吴兆林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务油卡先后3次为其私人轿车加油。2020年12月,吴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妇幼保健院驾驶员冯金勇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冯金勇利用工作便利,使用公务油卡先后8次为其私人轿车加油。2021年1月,冯金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也暴露出部分单位对公务油卡日常监管不严,执行规定变形走样,“私家车”揩“公家油”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克服特权思想,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节点”就是“考点”。“五一”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聚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刚性,管好公车“清白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降、尺度不松,对“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坚决狠刹“车轮上的腐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