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一组:对“三重一大” 事项开展精准监督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12-17 08:35:00 浏览次数:7387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根据《扬中市市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十项规定(试行)》,从酝酿、党组讨论到事后备案全过程,党组应主动征求听取派驻机构的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未邀请派驻组列席监督情形,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在列席该单位党组会议时作纪律提醒。
近年来,派驻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探索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从酝酿、党组讨论到事后备案开展全过程监督。仅今年三季度,派驻一组共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办公会)12次,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会议10次。
一是防控廉政风险。结合机构改革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筑堤” 行动,督促综合监督单梳理排查新增权力节点,科学确定廉政风险等级,绘制工作流程图,拟定针对性防控举措,切实防控廉政风险。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学习《扬中市市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十项规定(试行)》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综合监督单位报送的制度认真把关,并督促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等方式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未邀请派驻组列席监督情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