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十一组:“一二三”举措,强化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06-28 09:41:00 浏览次数:5473
为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强化队伍管理,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以“一二三”举措,不断提升民警纪律规矩意识,持续营造浓厚的警营廉政文化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制定一个管理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该组推动制定《扬中市公安局受处分党员民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综合协调市公安局受处分人教育管理工作,充分体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党员民警(辅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对民警参与借贷、担保及营利性经营活动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因民警参与借贷、担保及营利性经营等引发的经济纠纷及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对全市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彻查严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密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警务秘密的案件、集中消除公安信息系统数字证书安全使用隐患、健全完善公安内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推行三个规范建设。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开展“警·思”教育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硬件标识、规范信息平台、规范活动内容,将廉政教育活动充分融入到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中。全覆盖、互动式地开展以“每周一省、每月一谈、每季一测、半年一述、每年一课、微警示、微故事、微视频、微作品”为主要内容的“五一四微”教育活动,实现“润物无声”的警示教育效果,为扬中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