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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2-29 10:58:00   浏览次数:17657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今年查处的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新坝粮管所所长顾桂平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52月,新坝粮管所所长顾桂平擅自决定给本单位15名干部职工每人发放200元的新年红包共计3000元;此外,顾桂平于2015年度擅自决定用公款购买香烟并违规使用,上述费用均在新坝粮管所账上予以列支。201812月,顾桂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茅街道民主村原党委书记蒋恒华、原会计刘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三茅街道民主村党委书记蒋恒华与村会计刘刚等人共同商定,分别在年底给5名村干部发放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16400元,相关费用在村集体账上列支。蒋恒华、刘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蒋恒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述通报的2起案件,暴露出极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然违规发放福利、节礼。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和反对“四风”。

元旦、春节假期是反对“四风”的重要节点,能否风清气正、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与信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督查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