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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扬中市:建立“三账”机制 让巡察整改“不留空白”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11-23 14:48:00   浏览次数:6935

一条常年散发恶臭的臭水沟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焕然一新,重现生机一条坑坑洼洼、年久失修的乡间小道在半个月后拓宽重修,成了康庄大道一户特困残疾家庭不仅得到了及时帮扶,户主更在半天的时间里找到了工作……这些变化都是在扬中市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发生的。

近年来,扬中市委巡察机构在巡察整改环节建立”工作机制,让被巡察党组织和“一把手”整改履职责任体现得更为充分、落实得更为具体、执行得更为坚决,从根本上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从明知责认责  交账实现“面对面”

整改效果好不好,关键看整改方案这本“账”。该市修订完善了巡察整改“三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职责三个方面,详细说明账目清单、严格规范建账标准,全方位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让被巡察党组织对各项整改任务和要求有章可循、便于操作、一目了然。

“印主任,现在我代表市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交给你,希望你单位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高标准、严规范、高质量地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在扬中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会上,该市巡察办相关负责人将整改工作方案直接面对面交给市粮食收储中心“一把手”。

前几轮巡察开展以来,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的通知和方案往往通过寄件或取件的方式交给被巡察单位,经常出现传达不到、认识不足、理解不清,以致整改不力的情况。从扬中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巡察办直接把巡察整改方案交给“一把手”负责人,当面要求对照反馈意见落实整改。

不仅如此,该市还围绕“过程、成效、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做到随时看持续看回头看“三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重点攻克,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回访不结束。

“我单位党支部共收到巡察反馈问题35项,目前已完成整改33项,整改率为94.3%,其中2项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把整改工作同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在市人防办党支部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大会上,该党支部一把手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向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组亮举措、晒成效。

据统计,前三轮巡察,该市共发现问题239个,移交问题线索59件,制定整改措施1164条,被巡察单位共建章立制248项。市通过“筑堤”行动梳理岗位职责1500余项,绘制流程图表2000余张,排查廉政风险180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3000余条。通过廉政风险的深度体检,逐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不碰“高压线”,逐步筑起扬中风险防控的“安全堤坝”。

从实担责履责  严把对账“标准关”

“补缴党费的方案出台了吗?具体到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补缴党费的明细呢?”扬中市委巡察组组长刘平在检查某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后,直接与该单位一把手进行沟通。

“方案已经拿出来了,具体的明细还没有计算……”话音未落,刘平立即指出:“收缴党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最主要还是看当下党费有没有补缴到位,请你们在整改方案上具体写明补缴党费的具体时限,下一步我们会继续督查。”

一针见血的点评让该单位一把手有些汗颜,他立刻表态:“我们将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往真改、往实改、往彻底改!”

巡在前改在后,巡而不改病依旧。鉴于此,扬中市委巡察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必须严格对照“三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原汁原味反映每一个问题,做实做细每一项举措,将整改意见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在全面查核细化量化后的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整改情况进行“对账”,做到整改措施实、整改问责严,确保被巡察单位从实担责履责。目前,该市市委巡察办已开展6次整改情况督查,所有上报的整改方案和“双报告”当中,有个单位被打回重写。

该市还邀请老百姓当“群众评审团”,通过他们的切实感受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并根据群众反馈对整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公信度。

从严追责问责  抓整改不留“转账”

“之前反映问题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真是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解决!”日前,三茅街道江洲路社区出动垃圾清运人员,对社区内一处长期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让家住附近的居民朱女士尤其高兴。

对巡察过程中能够立即整改解决的问题,扬中实行“边巡边改”“立行立改”,以“快稳实”的整改举措推动巡察工作,取得老百姓看的见、摸得着的实效,赢得了群众的一片叫好声。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干部见不怪却久拖不决的民生问题,迅速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整改;对部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巡察组在确保大局稳定的前提下,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依规依纪、科学统筹巡察的节奏和力度,一步一个脚印推动问题落实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查找根源,将问题整改举措及成效纳入制度轨道,对基层党员干部实施常态化监督,严防“只巡不改”、问题整改与源头治理“两张皮”现象发生。该市第四轮村(社区)专项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向被巡察村(社区)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21份,并结合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责成被巡察村(社区)完成立行立改事项28条。

同时,根据扬中市纪委监委制定的《进一步增强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效能的意见》要求,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联系配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监督成果及时有效转化。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移交签收、按时办结、办理超时三本台账,落实专人负责跟踪掌握办理情况,杜绝出现“挂账”“呆账”。

截至目前,该市已针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等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巡察党组织移交问线索14个,发出通报8份,对14个党组织和11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起到了“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

“司组长,什么时候再来给我们镇‘把把脉’呀?”在扬中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结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该市一乡镇党委书记主动向市委巡察组发出邀请。

接到邀请,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司晓玲很高兴。她说,乡镇对巡察工作从“害怕你来”到“主动邀请”,这种变化背后,一定是既明白又感受到了巡察工作的巨大作用。

“通过巡察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巩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管党治党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这让我们的巡察工作切切实开出了‘花’,结出了‘果’。”扬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巫晓辉由衷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