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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探索构建专责监督闭环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6-16 16:30:00   浏览次数:4282
  经过不断完善,江苏省教育厅党组日前出台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方案,措施落实到人、任务细化到节点。这与省纪委5月下旬发出的监督意见书直接相关。
  形势决定任务、定位决定路径。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既要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还要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增强“不想腐”的内生动力,构建和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纪检机关专责监督的职责定位,如何有效开展专责监督,如何通过纪委的专责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全方位监督,是纪检机关亟须研究探索的问题。
  去年12月,江苏省纪委启动强化专责监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剖析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查找主体责任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法规漏洞,形成监督意见,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形成强化专责监督的有力抓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机制,实现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剖析提出监督意见
  发现问题是开展监督的出发点,深入进去才能找准症结。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干部出问题,组织和个人都付出了代价,代价不能白付,要用好反面教材,放大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近年来,江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为开展专责监督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分析资源。
  近年来,江苏省盐业集团原董事长王德善、舜天船舶公司原董事长王军民等一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无锡、南通、淮安等地环保系统腐败窝案频发,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达1000件、260名中小学校长(副校长)被查处,这些问题引起省纪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组建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中心,整合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执纪审查、巡视成果等资源,深入研究典型案件。通过查阅大量原始材料,深入案发单位实地调研,多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着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法规的角度查找深层次问题,为提出监督意见打下基础。
  通过深入分析,大量的具体问题浮出水面,但不能仅仅停留在问题表面,只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实现精确“制导”。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省纪委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和常委会进行讨论,从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出发,透过具体问题剖析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从加强党的建设、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
  目前,江苏省纪委已向省国资委党委、省环保厅党组、省教育厅党组发出监督意见书。对省国资委党委提出4条监督意见:按照“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并刚性执行到位、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监管。
  突出整改重点,推动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发出监督意见书仅仅是开了一个头。被监督单位收到监督意见后,要及时向省纪委报送整改方案,接受省纪委审核把关,同时抓好意见落实。
  省国资委党委最初报送的整改方案共有65项,看似全面系统,但缺少有针对性的措施,平均用力也难有成效。省纪委对整改方案审核后,要求省国资委党委不要贪大求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此形成突破口和主抓手,带动面上整体工作推进。省国资委党委最终研究提出建立实施省属国有企业巡察、重大决策监督报告、省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度,并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措施越具体,整改越有针对性,打出去的“拳头”才会更有力。目前,江苏省属国有企业巡察工作已经启动,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力、在贪腐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违规决策经营导致经营风险的企业组织开展“机动点穴式”的专项巡察,首批专项巡察组已进驻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不久,省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约谈省沿海集团、省盐业集团、省农信社党委一把手,一针见血地指出3家单位的主要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不到位、反映基层单位的信访问题较集中,3家单位党委书记分别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态度。
  研究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专责监督闭环正在形成。省纪委的监督意见书除了送达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还同步抄送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省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向省纪委常委会汇报监督情况。按照监督执纪分设试点的新部署,省纪委执纪监督室对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监督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监督意见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在省纪委向省环保厅党组发出监督意见书后不久,省委巡视机构将省环保厅党组列为新一届省委首轮巡视对象,巡视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看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逐步深化拓展,上下联动强化专责监督
  为进一步促进县(市、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紧制度“笼子”,根据省委干部管理体制,江苏省纪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会同设区市纪委选择部分县(市、区)党委深化专责监督。
  省纪委明确,专责监督对象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近年来领导班子成员多人违反党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集中的县(市、区)党委。首批监督对象中,沭阳县委原书记蒋建明因严重违纪被查处,涉及全县一批干部,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滨海县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在省纪委的示范推动下,各设区市纪委同步强化专责监督,结合本地区实际,从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入手,深入分析研判。连云港市纪委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港口集团、赣榆区的党组织列为首批监督对象;南通市针对国土系统典型案件,责成国土、城建、规划、房管等单位党组举一反三、联合防控;泰州市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司法裁量、行政审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等7个方面分析典型案例,向相关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发出监督意见书20份;无锡市向市商务局、市人保局、市社保中心、市财政局党组发出监督意见书。
  “专责监督就是着眼于标本兼治,认真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表示,把发现的带有制度机制性问题放到全局范围中考量,作出综合分析判断,提出针对性监督意见,有力有效推进整改,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探索有效路径。(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