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新闻 » 要闻导读 » 正文

李强: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求是》杂志   发布时间:2016-11-01 15:24:00   浏览次数:4770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希望江苏有更强意识、更多举措、更大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江苏省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及时召开省委全会作出具体部署,坚持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以落实责任为关键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积极成效。我们一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以更高的要求、坚韧的决心、强烈的担当,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新的过硬成果。
  一、全面从严治党难在日常经常,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基础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重要规范,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和要害。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早在1929年12月,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遵义会议就是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在事关党和红军前途命运的原则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实现了中国革命生死攸关的伟大转折。延安整风运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现了党的民主团结和集中统一。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拨乱反正、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功能就是通过经常性的党性锻炼,在党员干部中播撒理想信念的种子,激发艰苦奋斗的精神,消除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委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中之重,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着眼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等做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推动各级党组织凝心聚魂、强身健体。实践证明,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全面从严治党就有了坚实基础,党的优良作风就有了良好养成条件。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在“严”和“常”上狠下功夫。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四风”问题突出,甚至腐败堕落,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都与缺乏经常性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有关。“严”,就是要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固本培元、激浊扬清的作用。“常”就是要坚持以上率下、常抓不懈,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长期生火并保持足够温度,让党员干部在经常性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一心为民,敢于担当、永葆廉洁。
  二、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关键少数”,要把严管干部作为重要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对严管干部提出的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要求,把严的标准和措施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
  严把干部选任关。选人用人是“风向标”。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是否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省委出台加强改进干部德和政绩考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相关制度,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用当其时,坚决反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为好干部打开广阔成长空间。
  健全严管干部工作体系。好干部是在组织的严格管理和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培育出来的。江苏省委出台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规定》,真正把干部成长全过程、工作生活各领域、思想行为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管理监督之下。突出重点对象,对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紧盯不放,同时拓展到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干部;突出日常管理,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注重平时考核,开展经常性的谈话提醒,强化对“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及时掌握干部的日常思想和行为表现;突出认真较真,对干部身上的问题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真正管出好导向、管出精气神、管出正能量。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管干部的目的是为了让干部既干事又干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加大对“庸、懒、散、浮、拖”行为的整治力度,又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鼓励干部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同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最大限度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严在纪律约束,要把加强监督作为重要途径
  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靠纪律来管、靠纪律来治。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和途径。要以严格的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违反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江苏省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每年举办省管干部廉洁从政专题研修班、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员干部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时刻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始终不忘我们党走过的历程,不忘为什么出发、朝着什么目标前进,按照党章党规要求砥砺思想灵魂、增强党性观念。在纪律执行上不搞“抓大放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早发现早处理,不让党规党纪成为“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和权威。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对执政党而言,外部监督固然重要,但根本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切实强化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拓宽党员和群众监督渠道,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强化巡视监督,紧扣“六大纪律”,聚焦“四个着力”,努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构建巡视巡察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坚定不移严惩腐败。腐败是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5万余件,其中地厅级干部119件、县处级干部1185件。落实“四不”刚性要求,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源头上堵塞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四、全面从严治党贵在敢抓敢管,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拓展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映了管党治党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履行好应尽职责。
  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们党就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大局看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党委(党组),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要落实好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健全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从各级党委书记做起,把责任压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党委各相关部门,压给下级书记,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力量、投入、资源、工作“四个下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江苏省建立上级党委听取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制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强化考核问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实际行动。
  (原载于2016年第21期《求是》 作者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 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