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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增强“四个能力” 锻造高素质执纪执法铁军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5-29 09:27:00   浏览次数:3636
  “请大家围绕学习监察法谈谈体会。”
  “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这与党章规定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相一致,二者都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
  “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工作要求,以及被留置人合法权益保障作出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规范留置措施的使用程序,保障被留置人员的合法权益。”
  这是扬中市纪委监委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监察法学习研讨,也是该市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扬中市把“抓学习、强素质、正秩序、严纪律”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全面增强“四个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抓学习,增强政治鉴别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市纪委监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43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专题轮训班,每月分支部集中学习,定期组织集中研讨,不断扩大学习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专家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全市126名纪检监察干部赴古田接受党性教育,通过现场教学,深刻体验党在闽西革命时期的历史壮举以及共产党人为初心而不懈奋斗的革命精神,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强素质,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分组学习《宪法》、《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围绕实际工作谈心得、讲体会,互评互学、共同提高。区分综合业务、审查调查职能,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由职能室负责人、业务骨干“面对面”传授经验,快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实践技能锻炼,选派12人分批次赴镇江市纪委参加以案代训,挑选8人参加市县两级巡察,抽调乡镇、派驻组骨干10余人到纪委监委职能室跟班学习,通过参与信访、巡察、案件办理等工作,补齐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经验欠缺、审查调查工作薄弱的短板。
  正秩序,增强监督制约能力。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筑堤”行动,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对外工作联系的基本要求及权限规定。出台《扬中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执纪审查纪律执行情况报告、“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细化执纪执法业务流程和工作文书,着力构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机关职能室、巡察、派驻机构三个序列,建立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切实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严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出台《扬中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及子女从业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持有房产及有价证券等情况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5·20”公益夜跑活动,成立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工间操等文体活动小组,丰富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提倡培养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塑造新时代“纪检监察人”的良好形象。(来源:清风扬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