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提醒:扬中市纪委监察局致信全市党员干部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09:21:00 浏览次数:4005
月圆人团圆 清廉过佳节
——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各位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
清风明月相伴,红旗迎风招展。国庆、中秋佳节将至,在这美好的节日里,市纪委、监察局给全市党员干部提提领子、扯扯袖子,提醒全市党员干部:过廉洁节日,当廉洁表率。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国庆、中秋佳节不仅是举家团圆的象征,也寄托了中华儿女对民族团结、国家昌盛的祈盼。节前话廉洁,既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要求,也是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还传统佳节欢乐祥和氛围的有效之举。
八月半,桂飘香,彩云追月清风随;十一到,黄金周,八项规定记心中;不收礼,守纪律,廉洁自律人团圆。最廉洁的节日,一定是对纪律规矩的执着坚守;最美味的菜肴,一定是与亲人共聚的家常便饭;最舒畅的心情,一定来自勤俭自律的内心坦荡。我们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字当头、“廉”字为本,严守党纪、严以修身、严格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越纪律雷池,坚决防止“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正风肃纪永远没有“休止符”。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警示,相互提醒,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传承优良家风,管好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弘扬清风正气,以作风建设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扬 中 市 监 察 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