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3-01-05 16:10:00 浏览次数:4777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或支部):
元旦后,镇江市将对我市第六轮“党建工作先进市”争创活动进行检查考核。为认真做好创建迎检工作,市委决定,近期组织对全市各镇(街、区)、部门党(工)委(总支)2012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开发区工委,教育局、卫生局、农委、交通运输局、商业(集团)总公司、供销总社、发改经信委、邮政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农村商业银行、住建局、公安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城投公司党委,水农局、金山学院党总支。
以上单位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检查。另对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司法局、民政局、审计局、法院、检察院、人口计生委、规划局、文广局、科技局、安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二、检查内容
(一)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1.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各项管党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2.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为率先承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101”为民服务工程贯彻落实情况,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兑现落实情况,部门工作在镇江市年度考核中的排名。
3.党委实施党建工作“五好”目标管理情况及组织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情况。
4.围绕推动科学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四个一”“333”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新一轮“三增”主题活动、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科学发展示范村创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和党务干部绩效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等重点党建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成效。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6.理论学习、文明创建、网络管理、新闻宣传、文化工作开展情况。
7.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8.基层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百个基层党组织创品牌情况及特色工作。
(二)人才工作情况
1.镇(街、区)完成指标考核、定性考核和创新考核情况(考核细则详见《扬中市镇、街道、开发区人才工作目标管理“三分法”考核细则(试行)》扬人才办〔2012〕11号)。
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打造人才服务品牌、构建沟通协调机制、浓厚尊才重才氛围情况(考核内容详见《扬中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扬组〔2012〕41号)。
3.其他单位建立工作责任制、为企服务、鼓励创新创造、人才培养情况(考核内容详见《扬中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扬组〔2012〕41号)。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1.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层层抓好责任制的分解、签订和落实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3.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4.遵守党纪政纪,执行《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制度规定的情况。
5.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年、制度落实推进年、效能建设提升年”等三个年主题活动要求的情况。
6.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纠风治乱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并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
7.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考核的事项。
三、检查方法
1.听取工作汇报。主要听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党委管党的具体措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统战工作开展情况,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镇(街、区)“四个一”、“333”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等,重点突出特色性、创新性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另外提供一份汇报材料。
2.查看台帐资料。查看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的台账,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资料,统战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具体考核细则见附3、附4、附5、附6)。
3.开展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在各镇街区、部门分别进行),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民主测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将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廉政建设、学法用法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在会上进行报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会前发给参加会议的对象,或通过党务公开栏、远程教育网等形式进行公示,不在会上进行报告。会上组织参加测评人员填写《镇局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表》、《镇局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民主评议测评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被检查单位需准备好民主测评会场和票箱。开展人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测评,镇(街、区)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全年为基层人才工作提供服务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此项测评由检查组商各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
4.抽查基层支部。镇(街、区)抽查3个基层支部(至少抽查一个村、一个企业),部门抽查2个基层支部。抽查形式及内容:一是听汇报;二是查台帐;三是看阵地。
四、其它事项
1.检查组由相关市领导带队,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级机关工委抽调人员组成(见附件1),检查时间定于2013年1月7日-9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2.未列入这次检查考核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民主测评,并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13年1月13日前分别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3.《2012年度镇局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由各单位填写测评对象名单后自行翻印;《镇局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民主测评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由市委组织部提供,各单位填写测评对象名单后自行翻印。以上表格的具体份数根据各单位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