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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教育局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4-09-12 15:47:00   浏览次数:4760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扬中市教育局日前制发文件《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六个“严禁”: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文件发布在“扬中市信息网”上,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教育局要求各校(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在开学工作会议上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将《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深刻领会《规定》要求,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重要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广大教师勤廉从教的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作为从教的行为准则。二是要利用各类载体,大力宣传《规定》要求。在学校宣传栏、公示栏、教室张贴《规定》并利用班会时间宣传至每个学生,并通过学校网站、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规定》精神,确保教师、家长全员知晓、印象深刻,争取社会支持,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针对《规定》禁止的6种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特别在教师节前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全体教师签定《廉洁从教承诺书》。各校(园)把教师是否存在接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教育局建立责任追究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对各校(园)落实《规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组织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因贯彻落实和监督不力而发生此类违规行为的学校(园),一经查实,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有违必处,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教氛围。各校(园)均公开和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学校(单位)、责任督学、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今后,该局将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