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早”预防教育乱收费行为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3-03-22 15:18:00 浏览次数:4719
扬中市为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在今年春季开学中,积极做到“三个早”,加强了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防控。
早“提醒”。春季开学前期,扬中市召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在会上市纠风办领导明确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教育行风政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提醒全市各级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政策规定收费,凡未列入公示范围的收费均视为乱收费,杜绝 “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出现。物价部门向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送达了春季学期开学收费《提醒函》。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分管领导又对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重申,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早“公示”。春季开学前,市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依据上级教育收费政策,核定今年春季开学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各自的网站进行公示,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固定的宣传栏上公示,同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市纠风办分别安排市物价和教育部门的领导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对广大学生家长在新学期收费政策方面的咨询进行面对面的答疑解惑。
早“督查”。新学期开始,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物价、教育等部门联合成立2个督查组,对全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春季开学收费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生食堂财务管理等情况。
目前,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顺利完成开学报名工作并已正式上课,未发现一起教育乱收费行为,学校春季开学工作实现“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