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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中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7-29 15:49:00   浏览次数:9022
  中国共产党扬中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批准庄旭同志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扬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在扬中的改革发展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纪律保障作用。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大会指出,越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越是要强化纪律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最新要求上来,坚定信念、不忘初心,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和市委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立足发展的新起点,顺应人民的新期待,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扬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